事业单位岗位与岗位设置政策问答
事业单位报考政策问答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问答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一)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答:不能。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三)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如何界定?答:招聘范围:全区、全国。
全国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全区即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以下三类人员应聘不受宁夏常住户口限制: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四)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应如何确定和计算?答:年龄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
举例说明:30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人员有什么倾斜政策?答:面向“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和考核称职(合格)人员招聘。
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三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
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既可以应聘定向岗位,也可以应聘其他岗位。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六)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
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的问为了更好地调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进一步优化人员管理,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人事部特向各单位转发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问答稿如下: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与工资待遇是否有关联?是的,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与工资待遇存在一定的关联。
试行人员聘用制度解决了原先人员聘用过程中难以突破的一些问题,为事业单位引进了更多优秀的人才,增加了工作队伍的灵活性。
而工资待遇作为重要的福利待遇之一,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因此,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工资待遇的设定和调整应当与制度本身相互补充,并确保合理合法。
二、试行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试行人员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参考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评估:1.岗位需求:根据单位的实际岗位需求,对试行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
特别是对于紧缺专业或者技术较高的岗位,应当给予适当的提升。
2.教育背景和职称等级:试行人员的教育背景和职称等级应当与工资待遇相匹配。
具有较高学历或职称的试行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薪资增加。
3.工作经验:试行人员的工作经验是评估其能力和业绩的重要指标。
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绩效考核:试行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当直接关联到其工资待遇上。
优秀的员工应当得到相应的奖励,激励其积极工作。
三、试行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何调整?试行人员的工资待遇调整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一般情况下,工资待遇的调整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年度调整: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福利待遇标准,对试行人员的工资待遇进行年度调整,确保其工资与物价水平相匹配。
2.岗位晋升:试行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有机会晋升到更高层次的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也会有增加。
3.进修学习:试行人员有机会参加进修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事业单位管理规定问答(3篇)
第1篇一、什么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是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一般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
二、事业单位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 公益服务原则:事业单位应当以社会公益为宗旨,提供公共服务。
2. 独立自主原则:事业单位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3. 民主管理原则: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 效率原则:事业单位应当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 廉洁自律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一般包括以下层级:1. 领导层:包括事业单位的正、副职领导。
2. 管理层: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 执行层:包括各岗位工作人员。
四、事业单位的招聘和录用有哪些规定?1. 招聘原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招聘条件:应聘者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3.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4. 录用:经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由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事业单位的工资和福利有哪些规定?1. 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2. 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津贴补贴: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可以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
六、事业单位的考核和评价有哪些规定?1. 考核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3. 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晋升、培训、辞退等的重要依据。
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穗人社发〔2014〕2号)
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穗人社发〔2014〕2号)1. 关于重新明确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问题。
答:为切实解决我市岗位设置管理中出现的人员聘用问题,对于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今后可参考以下原则: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3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聘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聘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6年以上或已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3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聘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3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聘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聘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4年以上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2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2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1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聘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须取得助理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的,须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对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它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除外)。
其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获得国家和省、市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根据其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最高等级聘用(正高级岗位除外)。
上述奖励是指由各级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授予、且与其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奖励。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岗”计划若干政策问答》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岗”计划若干政策问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9.20•【字号】豫人社办函〔2017〕215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岗”计划若干政策问答》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21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岗”办公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政府购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豫人社〔2016〕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编制了《河南省“政府购岗”计划若干政策问答》(简称政策问答),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各级“政府购岗”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购岗”计划聘用人员,要对每条政策问答做到应知应会,全面准确掌握。
同时,今年起要将“政策问答”列入年度“政府购岗”计划招募人员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加强培训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工作中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政府购岗”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就业办统筹就业处崔潇月0371—69690078河南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2017年9月20日河南省“政府购岗”计划若干政策问答一、什么是“政府购岗”计划?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称“政府购岗”计划,旨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政府出资购买一批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就业。
这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基层岗位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专门服务项目。
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问答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结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精简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科学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适合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各自岗位规律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⑴改革用人制度。
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合同制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管理人员职员制、工人岗位(等级)聘用制,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事业单位特点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制度。
⑵完善聘后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施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员培训,坚持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后管理。
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
通过搞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扩大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⑷建立分流安置制度。
通过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和减人增效、下岗分流等措施,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下岗分流人员,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和机会。
机构编制政策法规100题问答
机构编制政策法规100题问答机构编制常识1、什么是机构编制管理?答:机构编制管理是指各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其所属工作部门、下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划分、职能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及其运行程序制度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与对象是什么?答: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和人员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
3、什么是行政机构?答:行政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
4、什么是事业单位?答: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省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机构编制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5、什么是机构名称?答:机构的名称是机构基本属性、内在规律以及特殊性的综合反映。
一个完整的机构名称,应该能够反映出该机构的行政区划、所属关系、工作性质、规格级别以及管理范围等。
机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区域名、矢名和级别规格名,它们分别说明和规定着机构的管理(服务)范围、隶属关系、工作内容以及级别规格等,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就是区域名,机构编制就是矢名,委员会办公室就是级别规格名。
行政机构的级别规格主要有政府、部、委、办、署、司、厅、局、处、科等。
事业机构的名称主要有中心、馆、所、站、台、社、院、校、队、团、园等。
6、什么是机构级别?机构级别是指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机构的行政地位,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有上下指挥和服从关系的机构系统。
机构的级别能明确指挥和被指挥关系,能明确行政决策的效力关系,能明确行政隶属关系。
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中最高机关是国务院,以下依次为部级(省、直辖市)、副部级(副省、直属局)、司局级(地、厅)、副司局级(副厅)、处级(县)、科级。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政策问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政策问答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是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包括哪些等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内容有哪些?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及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组织进行,依据本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出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职业道德考核。
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中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标准是什么?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核标准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际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未实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申报条件是什么?(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第(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1)在政府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政策问答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政策问答一、事业单位岗位与岗位设置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所称的岗位是什么?答: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岗位是事业单位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组织分工的结果。
具体到每个单位而言,岗位是千差万别的,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相对而言都会有一定任职条件。
国家从整个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出发,从适应各个层次事业单位,适应各个层次的岗位出发,提出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则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以便规范管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政策文件及其主要内容2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分为几个层面?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文件分为五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二层面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 号,以下简称《国家实施意见》),第三层面是国家行业指导意见,第四层面是《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 2008 ) 275 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第五层面是我省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农业、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交通、民政、机关等14 个行业指导意见。
3 、为什么要制定分行业的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答:事业单位是我国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骨干力量,全省 6 万多个事业单位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为实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应该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分行业指导意见。
三、事业单位岗位类别和等级4、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三)》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6.07.18•【字号】穗人发[2006]104号•【施行日期】2006.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三)》的通知(穗人发〔2006〕104号)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为推进我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我局对部分试点单位在执行《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人发〔2004〕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过程中所反映的一些问题,继续以问答形式进行解释。
现将《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三)》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三)1. 首次实行聘用制时,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聘用制干部是否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答: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或批准的聘用制干部,在首次实行聘用制时,符合《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人发〔2004〕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可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5〕7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2.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后,其现聘人员符合粤府〔1984〕164号文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能否办理提前退休?答:在粤府〔1984〕164号文未通知废止前,可从严掌握执行。
原则上符合粤府〔1984〕164号文规定条件的现聘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属于丧失工作能力应当退出工作岗位,或确实不能继续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按照《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5〕74号)规定的程序办理提前退休。
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完整版,含一、二、三、四部分)
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完整版,含一、二、三、四部分)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一)一、聘用合同与聘用程序1 首聘时,对之前已办理停薪留职人员如何处理?答:首次实行聘用制时,已经办理停薪留职人员,均要通知其返回单位参加竞聘应聘,若不按时返回的,给予2-6个月的流动期,流动期间待遇按原停薪留职协议执行,流动期满仍未返回的视为本人辞职。
2 聘用人员的聘用期限能否超出法人代表的任期?同一单位的聘用人员是否可以有不同的聘用期限?答:聘用人员的聘期,根据其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单位的需要,可以超出法人代表的任期,也可以比法人代表的任期短。
同一单位的人员可以有不同的聘用期限。
3 首聘中,单位要聘用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业务骨干),但本人不愿意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如何处理?答:首次聘用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本人不愿意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单位应给其不少于两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的流动期。
流动期满仍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本人辞职。
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第四条中“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是否有前提条件?答:有前提条件,条件是本人成功竞争上岗。
5 应届研究生的试用期是否可以延长?答:应届研究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6 签订至退休的人员职务变化后怎么办?如从领导岗位改为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是否能用双合同来规范:一份为工作人员至退休的合同,一份为任职合同?答:签订至退休年限的人员,按《实施意见》只签订一份合同。
其职务变化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7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现合同期未满,是否改签聘用合同?答: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首聘时暂不列入聘用制度的范围,劳动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签订聘用合同;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改签聘用合同的,除符合签订至退休年限聘用合同的以外,应改签有期限的聘用合同。
常用政策问答——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用政策问答三、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一)公务员管理1、我市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答:我市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大致是每年上半年在省统一部署下进行,包括考录的计划、范围、条件、报名办法、考试内容和方法,以及考试的时间安排等都将按省统一规定执行,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报考公务员除了要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外,还要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具体条件以每年的•简章‣规定为准。
3、公务员考试有哪些科目,如何进行?答: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目前面试方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4、体检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目前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省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省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原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
5、何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答: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知识-百题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问答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答:《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什么样的原则和方针?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3、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何种管理方式?答: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5、事业单位招聘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答: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择优选聘人员,一人一岗。
6、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答:需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7、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几年?答: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8、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多久?答: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9、同一事业单位与同一受聘人员可以约定几次试用期?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11、事业单位考核有哪几个方面?答: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2、事业单位考核的依据是什么?答: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青岛市2012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问答
青岛市2012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问答1、本次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答:应聘人员除具有招聘简章中统一规定的招聘条件外,还应符合每个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2、资格条件里限制的“青岛市常住户口”、“青岛市内四区户口”、“户籍不限”如何理解?答:青岛市常住户口是指应聘者应具有青岛市七区五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学生集体户);青岛市内四区户口是指应聘者应具有青岛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或中韩派出所、中韩边防派出所、麦岛派出所常住户口(不含高校学生集体户);户籍不限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根据单位要求,简章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户口做了不同的要求,对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答:落户时间统一掌握在参加资格审查之前。
4、截止到面试之前,当年毕业但未拿到毕业证的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否允许应聘?答:此类人员应聘,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在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如何处理?答: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6、这次事业单位考试有没有指定的教材、考试范围、培训班?答:没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现役军人、2013届毕业生可否应聘?答:不能。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不含2012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8、取得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者可否应聘?需提供哪些材料?答:对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的有效性,同时符合《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政策问答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政策问答1.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主要是指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其任职年限和级别达到一定要求,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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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务与职级并行要具备哪些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工资级别,两个条件必须同时达到,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需说明的,满周年的问题是指满12个月为1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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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级是如何实施的,晋升后的管理与待遇怎样?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调到市州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符合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同时,其津贴补贴,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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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前属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能不能合并计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
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现任科员的,可将其原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职务任职年限;现任乡科级副职的,可将原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职务任职年限;现任乡科级正职的,可将原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年限和原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职务任职年限(如,某乡科级正职人员,参照管理前在事业单位原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其中2年可合并计算为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现任县处副职的,可将原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职务任职年限。
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问答的通知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吉人社联字〔2010〕42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党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在全省事业单位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25号)精神,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核定的范围问题根据《实施意见》的范围规定,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在实施范围之列。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均在核定的范围之内,须按管理权限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执行日期问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聘任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其工资待遇从聘任后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三、关于未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问题未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新的岗位管理制度,核定各类人员的岗位。
各类人员所任职务已超新核定岗位结构比例数的单位,通过设置临时岗位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
各类岗位有一定比例空额数的单位,可开展相应岗位的聘用工作。
四、关于职员岗位聘用问题职员岗位除各级组织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
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政策
1、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国家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为主导的、以代表国家的信访机关为核心的法人管理体系。
2、根据法人组织法的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落实法人责任制,实行一人一岗、一责一责任的职能管理模式,增强法人的政策实施能力,保证法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组织建设和。
4、建立完善法人制度,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的体制化、规范化建设,
增强法人治理效能,提高法人管理水平。
5、强化内部管理和统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告制度,形成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审计工作
机制。
6、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外部投资者监管制度,加大对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力度,确保法人责任、绩效管理水平达到最高
标准。
问:法人治理结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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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与岗位设置政策问答一、事业单位岗位与岗位设置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所称的岗位是什么?答: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岗位是事业单位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组织分工的结果,具体到每个单位而言,岗位是千差万别的,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相对而言都会有一定任职条件。
国家从整个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出发,从适应各个层次事业单位,适应各个层次的岗位出发,提出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则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以便规范管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2•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置?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也迫切要求制定岗位管理的政策规定,使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特别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对制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1)推行聘用制度的需要。
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推行聘用制度需要岗位管理方面的政策配套;(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需要。
岗位设置是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顺利实施岗位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前提和基础;(3)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这就迫切需要制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
当前,规范岗位设置已具备了基本条件。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逐渐形成,岗位管理已被很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接受。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和事业单位对岗位管理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和效果,为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答: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从管理学的角度上讲,一般组织机构的岗位能级,从高到低可分为四个层次:决策层岗位、管理层岗位、执行层岗位、操作层岗位。
在任何组织中,其岗位的能级结构都是呈梯形结构的,合理的能级结构是发挥组织整体功能的重要因素,能级既体现在职务上,也体现在业务水平上,当确定具体岗位时,必须兼顾到这两个方面。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从事业单位在设定岗位时就毋庸置疑地与本单位的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即所谓因事设岗。
在设置岗位时,不能孤立地、局部地重视某一类别或子系统的岗位设置,而应该从各类别或子系统之间,从各岗位之间的相互联系上,从总体上去把握设置。
因此,在考虑设置岗位时,不仅要强调向主业岗位倾斜,还要考虑到辅助或支持系统的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的关键在于高、中、初能级结构比例的合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岗位作用发挥出经济、协调、科学、高效。
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设置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分清主次,又要注意协调配合。
在事业单位设岗时,要根据单位的性质与特点,使各类能级岗位层次,高、中、初级岗位结构体现出层次的合理与适当。
岗位管理要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这是在制度层面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各个岗位的人员协同配合工作的基础。
聘用制度为岗位管理提供了平台和制度基础,所以岗位管理必须与聘用制度相结合,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列文件4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包括几个层次?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文件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 •岗位设置不同层次文件的作用分别是什么?答:《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依据。
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对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岗位名称、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设置等具体问题进行规定,指导行业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岗位设置的具体程序、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以及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具体规定。
6•为什么要制定分行业的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答:事业单位是我国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骨干力量,全国125万个事业单位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为实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应该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分行业指导意见。
7 •行业指导意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答:行业指导意见要着重解决本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本问题,主要是:适用范围、岗位名称、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岗位基本条件等。
三、事业单位岗位类别和等级8.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9.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10.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
11.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答: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12.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管理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答: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3.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1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15.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级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答: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分别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1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如何确定所包含岗位的等级?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8.什么是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哪两种岗位?各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答: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9.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答: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20•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如何对应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答: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1•什么是特设岗位?答: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22•特设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区别是什么?答: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实质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种,不是单独的一类岗位。
四、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23•什么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结构比例分哪两类?答:岗位结构比例是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也是不同岗位占岗位总量比例的一种表示方法。
岗位结构比例有两类,一是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二是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
《实施意见》既提出了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也提出了不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24 •为什么要对事业单位岗位进行结构比例控制?答:首先事业单位要完成本身所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需要有合理的组织结构,优化的工作人员配置,这需要有合理的岗位结构比例。
同时,对事业单位岗位进行结构比例控制,有利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成长,构建合理的发展阶梯。
另外,合理的结构比例也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工资总额控制的要求25.确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间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原则是什么?答: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26.对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什么?答: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27.对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什么?答: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28.对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什么?答: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29.对事业单位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是否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0.什么是岗位最高等级控制?答:事业单位的岗位最高等级控制是指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对事业单位可设立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进行限制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