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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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众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GUI ZHOU ZHONG YAN YUAN QI YE GUAN LI ZI XUN YOU XIAN GONG SI
[AYS] 总办字2015第0323-1号—————★—————
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装的配发和使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工装类别
公司员工工装分为男装(黑色西服、西裤、衬衣、领带);女装(黑色西服、西裤、短裙、衬衣)
第三条配发范围和标准
公司所有试用期完的在岗员工每人配发二套。
第四条工装使用要求
1、工装系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所着服装,员工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必须着工装,不得将工装赠予他人,并按规定着装。
2、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3、着工装时,应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胸牌,着标准工装时应搭配得体的鞋袜和配饰。不得胡乱搭配影响着装形象和效果。
第五条工装管理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工装使用发放进行抽查。
2、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装。工作不满1个月离职者收取70%服装费用;工作满1个月,不满3个月(包括3个月)离职者收取50%服装费用,从工资里扣除;超过3个月离职的作为公司赠送不再扣除。
3、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工装和胸牌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贵州众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