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挥我校外语教学和多学科办学优势,促进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我校拟在本科教育中试行双学士学位(双专业)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统招本科在籍学生均可在学习主修专业时,申请辅修其他专业,在学习年限内修够规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颁发双学士学位。具体办法如下:

一、开设范围与申请条件

1.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主修专业)的同时,申请学习另一学科门类专业(辅修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学分要求后,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获得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

2.双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本学科另一专业,完成其学分要求,可颁发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3.凡我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良好,学习勤奋,学有余力者均可申请。

二、培养方案与学分要求

1.拟开

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于每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双学位(双专业)的招生专业、专业介绍和招生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已获准开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简称双学位开课单位)在学校批准后4周内将所开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培养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辅修双学位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学位论文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60

学分,非外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

辅修双专业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

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非外

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每年3月初在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申请表》或《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专业修读申请表》。每个学生只限申请一个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专业。

2.辅修双学位(双专业)开课单位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被录取学生应于规定时间缴纳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相关费用,并到开课单位注册,未按时缴费注册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学习资格。

四、教学组织与实施

1.双学位(双专业)开课单位负责双学位专业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2.双学位(双专业)的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

3.双学位(双专业)课程采取单独编班授课的教学组织形式。外语类专业每班30人左右;非外语类专业每班60人左右。上课时间为每周六、日。学习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年。

4.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学分、考核和学位论文严格按照其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开课单位应做好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工作。

五、考试与成绩

1.双学位(双专业)开课单位应规范考试与成绩管理,

严格组织考试。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考试作弊按《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理办法》处理。学生的双学位(双专业)考试成绩应于考试后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2.辅修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可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修读资格:

(1 )不符合主修专业学位授予资格(详见《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2)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专业课程累计6学分以上(含)补考或重修未通过者。

六、课程学分免修

1.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在读学生已修读主修专业或陕西省高校跨校辅修专业中与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相同的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拟申请免修的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学分,且成绩高于70分,可申请免修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学分。

2.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位论文及其他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能免修。

3.申请免修的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填写《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学分免修申请表》(教务在线下载)并附相

关成绩单交至双学位开课院系,由院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审核批准。

七、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

1.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且通过该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资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授予双学士学位:

(1)主修专业未能达到学位授予资格;

(2 )未修完双学位专业所要求学分,或未通过双学位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3.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已修完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但不符合学位授予资格,可获得“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专

业证书”。

4.教务处负责双学位授予资格及双专业毕业资格的审

核工作

八、收费标准

1.双学位采取缴费修读制,参照陕西省高校跨校辅修专业收费标准,由财务处统一收费。

2.学费应于首次注册时一次缴清;注册后原则上不得随意退学,如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则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退费。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