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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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算是我人生中读的第一本法律读物,在这之前,我对法律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这本书通过举用较多的具体案例,用平和幽默的手法和通俗易懂的言语向我呈现出一场丰富的法律盛宴,在本书中,法律思想随处可见,中西方法律的对比也随处可见。
在对本书的阅读中,我对法律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本书通过中西文化背景的差异向我们具体地描述了中西法律差异的渊源,如本书中对“人心善”与“人性恶”的讨论中表示,西方人普遍认为“人性恶”,这一认识源自于他们信仰的宗教和著作《圣经》,在他们的信仰中说道他们的祖先夏娃偷吃了禁果,诱惑亚当,致使二人结合产生了人类,上帝告诉人类他们祖先犯下的罪行,由此也使西方人类更加坚信“人性恶”的说法,而这一认识也使西方人普遍认为说服教育是软弱的,故而西方普遍运用强制的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
而中国古代从《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中就认识到“人心善”这一说法,再加上古代的先贤孔孟对于人性善的教诲的普遍流传,使中国历史法律缺失法治,更多的侧重于道德约束,而这一说法也可以用来解释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在本书中,作者也通过很多具体的事例向我们展示中国法律进化的特点。
如在对中国庭审的演变描述中,作者向我们介绍到,中国庭审过去为“纠问式庭审”,认为法官为法庭之王并且具有裁判追问的权利,在这中中国式的法庭中,法官为庭审的主角,但随着西学东渐的发展,西方的“对抗式”法庭,即参与者明中较劲,法官消极静观传入中国,法庭之王逐渐变成了律师,但国人照搬西方法律也存在弊端,即在律师参与的辩护中,裹挟利益驱动意识形态运作中,利益利益的转换有时是不公平的,而在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中国传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认识也逐渐向保护人民的沉默权转变,国人开始注重保护人们的言论自由,而在这一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过度保护致使滥用权利的问题,最终不利于法律的实施,这些案例都向我们证明,单纯搬用西方法律不利于国家法律的发展。
西窗法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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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读后感篇一: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
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
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
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
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
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
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言论?),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
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
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
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
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
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西窗法雨》读后感400字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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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400字三年级《西窗法雨》正文部分收录了73篇连载于《南方周末》专栏的短文,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西窗法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西窗法雨》读后感1《西窗法雨》耳闻已久。
似乎在校长推荐书单,又似乎还未踏入大学校门,就被推荐为法学入门书籍。
加上著者便是法大的教授,说不得,更要去捧个人场。
似乎是趁着双十一的时候入手的?因为是随笔杂感一类的书籍,前后没什么直接关联,然后书籍本身装帧的很有文青的感觉,薄薄的一本也方便携带。
手头没书看了,就信手翻几页。
是以最后整理摘抄之时才发觉竟有两个书签共存。
似乎每次都是扯一通有的没的才切入正题。
依旧按着外貌协会的审美标准说一下第一印象。
封面很独特,是布料的触感,纹路清晰分明,非常有阅读的欲望。
大概属于摆在书架上,但凡看到了,不论买不买、借不借、在不在书单、赶不赶时间,总要抽出来翻几页的感觉吧。
《西窗法雨》读后感2《西窗法雨》这本书,给人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他既没有像《社会契约论》这般枯燥无味,也没有像《最好的辩护》那般笔触直白。
他好似一只灵动自如的毛笔,描绘天地山水间,勾画了了,几笔几触,恰到好处,一目了然。
作者刘星教授运用一个个常年所积累的法学故事,辅以幽默而又不失风趣的语言,将他对西方法学的看法观点,一一勾勒出来。
这其中所映射出的中国法治问题,则皆在于勾勒的天地山水之中的,一笔一墨了。
本书以各种各样的小故事,诉说着西方法律的种种,指引着读者去思考中国法治的现状。
给我感触颇深的有几篇,先说说少数人的权力这篇吧。
该篇由四五年时美国纽约市长宣布承认男女同性恋之间的长期承诺和爱护关系这一事件引申开来,讲到了西方人的眼中,少数人的权利只要在所作所为不影响他人的自由的情况下,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众所周知,数百年来,同性恋从未得到过大多数人道德上的认可。
而且有不少的人认为,同性恋完全是一种心理上的一种变态反应。
由于大多数人的偏见,世界上每年有百分之五的同性恋者因为被歧视患上抑郁症,有百分之二的同性恋被歧视患上抑郁症后自杀身亡。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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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报告一、全书简介《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进行点拨评说,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二、摘录&感想读完《西窗法雨》,我认为这本书着重于引发读者在两个问题上的思考——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法律是有缺陷的,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缺陷的法律?因此,我想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谈一谈我的感想。
1.看来,有必要重新思考一下“法治”的精义。
应该认为,其精义不在于“凡事必讼”,而在于各种治理手段并存的情况下,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官司的成本计算》2.所以,要谈论“法治的国家”,首先就要谈论国家行为的规则约束,而要谈论国家的规则约束,似乎就要说法律的最终效力来源于社会规则。
——《法律的最终效力》3.不仅存在形式正义的问题,而且它是法律最基本的问题。
——《法律形式上的正义》4.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
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政府旁边的法院》5.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法律与公正》6.但是,西方人还有这样一种观念: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
他们相信,少数人的权利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少数人的权利》首先,广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正义;狭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保障权利和义务。
所以,法律在实施的时候应该时时围绕它的目的。
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最容易也是最引人关注的问题就是是否公正。
有关这一点,我摘抄了4、5两段话。
我认为,它们是解决不公正问题的两个有效手段。
如果是有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从而妨碍了法律实施的公正,那么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有效的监管。
西方人所提出的“政府旁边的法院”就是行政和监督的分离。
西窗法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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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深受启发。
小说以中国古代的社会为背景,以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为主人公,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不公。
这部小说不仅给我带来了阅读上的愉悦,更让我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西窗法雨中,作者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揭示了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面。
主人公从一个贫苦的农家少年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他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
作者通过主人公的遭遇,展现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弊病,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的不公正,官员的贪污腐败等等。
这些都让我深感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和不公。
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也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小说中,作者对古代中国社会的描写非常细腻,让我仿佛置身于古代社会之中。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也了解到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制度和规矩,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科举制度等等。
这些都让我对古代中国社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主人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但他并没有被打倒,而是努力奋斗,最终成为了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
这让我深受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为社会的不公正和黑暗而奋斗。
总的来说,西窗法雨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不仅感受到了阅读的愉悦,更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对社会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希望能够通过更多的阅读,了解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
西窗法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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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中国古代文学家柳宗元所著的一篇散文,描写了一个雨天,作者坐在西窗之下,通过窗外雨水的滋润,思考人生的真谛。
这篇文章以其深刻的思想和优美的文笔,被誉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读完《西窗法雨》,我深受启发,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思考。
文章一开始就描述了雨水的形态和作用,雨水滋润大地,滋润万物。
作者通过雨水的滋润,引出了人生的哲理,提醒人们要像雨水一样,滋润自己的内心,滋润他人的心灵。
这让我深深地思考起来,人生就像一场雨,我们要学会滋润自己,也要学会滋润他人,才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在文章中,作者还通过雨水的形态和作用,引发了对人生的思考。
作者说,“雨水虽然细微,却可以穿石;人生虽然短暂,却可以留下深远的印记。
”这句话让我深受触动,让我明白了人生虽然短暂,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用心去生活,就一定会留下深远的印记。
正如雨水虽然细微,却可以穿石,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除此之外,文章还通过雨水的滋润,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悟。
作者说,“雨水虽然温柔,却可以润物无声;人生虽然平凡,却可以创造奇迹。
”这句话让我深受启发,让我明白了人生虽然平凡,但只要我们用心去生活,用心去创造,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正如雨水虽然温柔,却可以润物无声,只要我们用心去做,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通过阅读《西窗法雨》,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柳宗元的深邃思想和优美文笔,也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认识。
我明白了人生就像一场雨,我们要学会滋润自己,也要学会滋润他人,才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我也明白了人生虽然短暂,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用心去生活,就一定会留下深远的印记。
我更明白了人生虽然平凡,但只要我们用心去生活,用心去创造,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思考。
西窗法雨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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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心得1、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
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
《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
人治和无为而治。
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
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
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
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
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
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
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
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
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
法治优于人治。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
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
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
其实,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
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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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报告西窗法雨,不知道作者是否是临窗听雨思法看世界之意?简单的语言,却在解决人们历来争论不休的问题。
他以独特的视角与平易却犀利的语言,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讲诉他的法律观。
但他却又不是直接讲诉,而是层层剖析。
不是直接陈述他的观点,而是将许多理由一并放出来,用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播评说,不着痕迹的调动我们的思维,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
正如序中所讲,作者不仅讨论其‘然’,更讨论其‘‘所以然’’,不仅讨论法律的制定,更讨论为什么制定。
他有开阔的视野和深厚的功底,不仅对西方传统法律了如指掌,更有更深层次的思考。
读了这本书,我把它大致分为:法的遵守与违背、权力问题、法律的制裁三部分。
首先法律的遵守与违背。
在本书中‘苏格拉底的慎重’,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尽管他是充分聪明智慧的看出了法律对于他的不公正。
于是,作者提出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
诚如,所谓智者见智,人仁者见仁,对价值判断也总是见仁见智。
如果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暴力会取代理性与秩序,因为这里的一部分人认为的公正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公正,便难以有裁判公正的尺度。
同样对于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中国人对于苏格拉底的做法是不理解的,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应该看到法律的作用,规范社会秩序,是不容被破坏的。
如果以苏格拉底的价值观而否定了法律,那么整个社会规则也会随之逐渐被否定,那么法律法规便失去了它建立的意义。
同样宗教义务与世俗法律义务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冲突而引发的对法律的遵守与否的问题。
在作者所讲的故事中,依据宗教法律义务安提戈涅要为她的兄弟举行葬礼,但依据法律她的这一权利又是被禁止的。
安提戈涅称这是她良心上的要求,是道德要准则和宗教要求。
西方人认为此岸世界是没有彼岸世界那么完美的。
在彼岸世界中,神或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相对的在此岸世界中,由于人性中的种种天生自然缺陷,世间总有许多这样又或是那样的不完美,因而人们要进行自我完善,进而以彼岸世界的法则作为最终标准判断自己的行为。
西窗法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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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导语:西窗法雨读后感(一)《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
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
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
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西窗法雨读后感(二)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
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
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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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报告恰如引言所说,这部书,让很多人第一次发现,原来文学、故事的趣味性与法律的枯燥是可以如此和谐相融的。
暂且不说其他,单单是《西窗法雨》这样一个极富诗意的书名,就让我顿时心生好感,眼前似有淅淅沥沥的雨滴在屋檐流畅地滑落,没有丝毫地停滞,可谓一气呵成,而我从窗内,恰好能把这一切尽收眼底。
这种形象生动之感,是阅读时少有的,更是读这种普法读物时几乎不可能有的。
这样看来,这样一本书,实属佳作。
说完大概印象,再来谈谈其内容。
就我看的前20多节来说,我认为其核心观念主要在于这样三个方面:法律是人制定,所以必定有其局限性,甚至是错误、不公正之处,我们可以对法律的正确性有自己的看法,但是在选择是否遵守自认为不恰当的法律时则应当极其慎重;法律相当于全社会的共同契约,在法律面前不仅人人平等,政府等特殊机构也需遵守这一“契约”;法律应当规定的权利不该以人数比例、性别等为标准,少数人的、具有特殊身份的人的行为在不对他人造成影响且不违背道义的前提下,其相关权力也应受到尊重。
人们需要社会有个方圆,于是便有了法律。
法律也是长久以来,通过人自身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规章制度。
人是自然不完美的,那么其思想产物自然也不可能完美。
在《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节中就说到:“法律的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的和无法消除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难免对个别情形下的个别法律条款产生怀疑甚至是反抗。
但是又如作者在《苏格拉底的慎重》所谈到的,我们如果凭自身判断去决定自己是否要遵守相关法律,那么即便我们在客观事实上是正确的,在道义上也是错误的,甚至是会引起比受到错误惩罚更加严重后果的。
课堂上的案例中也说到,法官是没有权力宣告某条法律条款是否有效的,一旦我们都因自己所坚持的真理而弃法律于不顾,社会便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约束力,法律也终将失去其本来的存在意义。
在这方面,西方人倒是有例外,毕竟,拥有宗教信仰的他们,看重比世俗法律更加神圣的法律,也是很正常的。
西窗法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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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中国南方小镇上的故事。
小说以其深刻的社会现实主义风格和对人性的深刻剖析而著称。
在小说中,鲁迅通过对人物的刻画和对社会现实的揭露,展现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揭示了人性的丑陋和扭曲。
读完这部小说,我深受触动,对人性和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小说的主要情节围绕着一个叫做阿Q的人物展开。
阿Q是一个贫穷的农民,他生活在一个贫困落后的小镇上。
他性格鲁莽、自私、贪婪,经常欺压弱小,不顾他人感受。
然而,他却自视甚高,总是自诩为“高人一等”。
在小说中,鲁迅通过对阿Q的描写,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丑陋和扭曲。
阿Q的行为虽然令人厌恶,但却又让人不得不对他产生同情。
他的命运充满了悲剧色彩,他始终无法摆脱贫困和压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阿Q的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人不得不对社会现实和人性有所反思。
除了对人物的刻画,小说中还揭示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在小说中,鲁迅通过对小镇上的人物和事件的描写,展现了中国当时社会的种种问题。
贫穷、愚昧、封建思想、压迫等问题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通过这些描写,鲁迅深刻地揭示了中国社会的黑暗面,让人深感不安和忧虑。
小说中的情节虽然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时代和地点,但却具有普遍的意义。
通过这部小说,我对中国当时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人性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西窗法雨是一部具有深刻现实意义的小说,它对人性和社会现实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通过对阿Q的描写和对社会现实的展现,鲁迅让人们对中国当时的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人性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这部小说让我深受触动,对人性和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中国当时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不仅具有艺术价值,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我对人性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中国当时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不仅具有艺术价值,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https://img.taocdn.com/s3/m/e1e06c67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71.png)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篇1在法理学的课堂上,这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必读书,当时的我以为这本书会跟《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等众多法律书籍一样无趣、晦涩难懂,所以也就一直没有放在心上,细细地去品读。
然而就在几天前,有人再次跟我谈起此书,说这本书不像是一本法律书,读起来轻松有趣。
听了之后我心想这本书得翻出来读读了。
这本书是刘星教授的法学随笔文集,共有七十多个经典的法律故事,虽然看似讲的是法律故事,但却是通过每一个浅显易懂、甚至是大家所熟知的小故事传播背后的法理,引人思考。
每一个小故事,作者都能结合当下中国实际谈谈自己的感悟与思考,同时也能让读者思考其对当下中国的现实意义。
法律是人所制定的,其稳定性与确定性难免会给其带来滞后性等缺陷,而当这种缺陷运用到个案中时,难免会有不公正的时候。
在当下,我们有时也会讨论评价在法律运用到个案中时是否公正,而在面对这种不公正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的问题。
在本书的开篇《苏格拉底的慎重》中为我们展现了这位哲人在面对不公正的法律时的选择与思考,苏格拉底即使在知道对其审判的法律不公正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了服从法律,接受法律对其的处罚。
这位哲人对法律的慎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我想这就是西方人对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权威性的认可,将法律当作心中的信仰,并通过自己的`言行所表现出来予以维护尊重的典型吧。
程文超教授评价此书: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它不仅丰富了读者的法律知识,更是启迪了读者的法治思维,带给读者的不仅有横向的广阔视野,更有纵向的深度思考。
这些都随着书中的那一个个小故事扎进了我们的心底,让我们再看待每一个实践案例与每一个法学话题时,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西窗法雨》读后感)(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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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西窗法雨》读后感)(模版)第一篇: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西窗法雨》读后感)(模版)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一本《西窗法雨》,字并不多,书不算厚,内容不难懂,作为一部法学的入门书它是不错的,因为它是中国人用中文写的!这不是一句废话,因为当你看那些外国人写的理论书,特别是欧洲,美国,俄国等语系不同于我国的国家,翻译的水平不论多高,还是有地方很难搞懂,例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里面的句子有些很难搞懂,并且太长了;又或者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在里面,黄风先生的翻译是不错,但还是有一些地方令人琢磨不透。
但《西窗法雨》则不同,它从内容上看只是一本法学入门书,面向的是初学者,自然而然从内容上就简化不少,让人一看就懂,又发人深思,更主要的是,每一篇里头都有一个故事,想说服或感染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以例说理,就是这样,《西窗法雨》里的很多方面我都有感触,既有赞同,又有反对;从写法上看,它里面是一篇文章一件事,不需要人一次看完全书,这样给予了读者自由度,并且能让读者感到作者的体贴。
万物本无完美,世界只有追求完美万物的人和并不完美的万物。
《西窗法雨》也不例外。
正如那个星期五,读书小组那位不说名字的同学所言,在《西窗法雨》里,看到的是矛盾!“苏格拉底的慎重”与后面的“恶法非法”有矛盾,有人会说没有矛盾,因为前面说的是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要慎重,而后面的是纳粹德国的法律,是不正义的,不公正并不等同于不正义,并且前者是要慎重,而不是要绝对服从。
但我想说得是,正义是什么标准?人总是在侵占他人利益来扩大自身利益,而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这基础上才去侵占他人利益。
那么对于不正义之法,人该如何是好了呢?又会有人说:“苏格拉底是被自己赞同的程序判处死刑的,而“恶法非法”里的受害者与其妻子是反对纳粹的法律的。
《社会契约论》里讲过,在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立后,必须要有一个全民同意的议案,那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西窗法雨》读后感800字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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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800字高中《西窗法雨》是一本由刘星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西窗法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西窗法雨》读后感1《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
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
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
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网上赞赏《西窗法雨》为能提高思想深度的佳作,我个人十分赞同,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读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极具启发性。
前段时间刚讨论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题目为法上“法”。
第一个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个“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
当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发生冲突时,安提戈涅说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
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样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
读西窗法雨有感_读后感_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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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窗法雨有感_读后感_模板读西窗法雨有感(一):法的背后文/文如月《西窗法雨》是刘星教授在《南方周末》的专栏上所写的漫笔合集,此书虽是严肃的法律题材,风格却是轻松而有趣。
书中每篇小文章大多是结合具体案例,对欧美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研究,点到而不点透,引发读者思考,是一部非常好的法律文化研究启蒙读物。
我在大学时有个非常远大的理想——成为一名国际商务律师,一直都对法律相关的书籍、影视剧比较感兴趣,所以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对刘教授的一些观点也是深以为然。
在这里,我主要想谈谈法之背后的法官。
一般来说,法律由法官解释和运用,法官称得上是法律的喉舌,甚至一些西方人认为法律就是法官说了算。
本书的第四十篇《法官嘴里的法律》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美国缅因州法院和马萨诸塞州法院遇到一起相似遗嘱纠纷案件——遗嘱证明人之一均是受遗赠人的妻子。
根据当时美国的法律,遗嘱须三个证人证明。
缅因州法院法官认为妻子可以作为证人证明遗嘱有效,而马塞诸赛州法院法官却认为妻子和丈夫是一家人,妻子证明给予丈夫的遗赠便是给予自己的,所以遗嘱无效。
本书的第五十九篇《自由心证》让我想起了以铁面无私、断案公正而万古流芳的宋代名臣包拯,在很多以他为原型的文学作品中他的断案风格与自由心证颇为相似。
法定证据虽然可靠,但法律本身有其固有的缺陷,法官的判断力正好是一个良好的补充。
所以法律不只是立法者决定的,法背后的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赋予法律不同的解释。
从许多现实案例来讲,适度的自由裁量可以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初衷——维持公正。
在西方国家,必要时法官会将法律规定放置一边,运用更高的”公正”原则来判案。
在国内,虽然也有这种勇敢的法官,但是为数不多。
在我看来,作为维护正义的法官,应该是圣人的化身,像影视中的包青天一样。
但是现实并非如此,最近的司法改革中提出了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掀起了一股法官辞职的浪潮。
有一位辞职法官说,辞职的原因是因为感受不到工作的神圣。
这值得我们深思,虽说改革在不断进行、不断深化,但是方向和根本应该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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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一、全书简介
《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进行点拨评说,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二、摘录&感想
读完《西窗法雨》,我认为这本书着重于引发读者在两个问题上的思考——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法律是有缺陷的,我们
应该如何对待有缺陷的法律?因此,我想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谈一谈我的
感想。
1.看来,有必要重新思考一下“法治”的精义。
应该认为,其精义不在于
“凡事必讼”,而在于各种治理手段并存的情况下,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官司的成本计算》
2.所以,要谈论“法治的国家”,首先就要谈论国家行为的规则约束,而要
谈论国家的规则约束,似乎就要说法律的最终效力来源于社会规则。
—
—《法律的最终效力》
3.不仅存在形式正义的问题,而且它是法律最基本的问题。
——《法律形
式上的正义》
4.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
制约权力”。
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如
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
了。
——《政府旁边的法院》
5.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法
律与公正》
6.但是,西方人还有这样一种观念: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
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
他们相信,少数人的权利同样
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少数人的权利》
首先,广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正义;狭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保障权利和义务。
所以,法律在实施的时候应该时时围绕它的目的。
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最容易也是最引人关注的问题就是是否公正。
有关这一点,我摘抄了4、5两段话。
我认为,它们是解决不公正问题的两个
有效手段。
如果是有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从而妨碍了法律实施
的公正,那么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有效的监管。
西方人所提出的“政
府旁边的法院”就是行政和监督的分离。
虽然这种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
中国的国情,但是,这种思想却是完全值得借鉴的。
如果法律在实施的
时候因为某些没有预料到的客观条件——比如事件的特殊和条文的疏漏,而不能公正地实施,那么,正如第4句所说,公正就应该成为超越法律
的判决依据。
但是,我认为作者所说的这种解决方法比较理想化。
公正
如何成为判决依据?这样的判决依据是否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可?观看了
电影《十二怒汉》之后,我认为,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
为了让公正成为判决依据。
因为陪审员们并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
只是负责任地提出自己对于案件的看法。
但是,在关键时刻究竟如何让
公正成为判决依据,我也没有很好的答案。
另外,第6句话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法律在实施的时候也要足够重视少数人的权利,尤其是在少数人的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并没有发生
矛盾的时候。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多元化,法律也可以尊重个性。
由此产
生的法治社会才能更加合理,和谐。
7.即使在法治十分发达的国家,法律也会存在内在矛盾,在那里仍然有许
多事情要做,否则,法律只是笼罩着“公平面纱”的不公平。
——《法
律的“矛盾”》
8.必须慎重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
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
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而只有暴力。
——《苏格拉底的慎重》
9.洋人最终选择法治的理由,恐怕不在于觉得法律的优点胜过人的智慧,
而仅仅在于觉得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因为,历史时常说明,人的自觉自
律是不恒常的。
——《法律的缺陷与人类的智慧》
再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缺陷的法律也是一个十分有意义的问题。
我认为,很多有关法律的争论和抨击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
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
在读完《西窗法雨》之后,我选择了7、8、
9句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觉得它们递进式地圆满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7句让我们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那就是法律确实存在矛盾,存在缺
陷。
第8句让我们慎重对待我们认为不好的法律。
其实,我认为与其用
慎重对待,不如用尊重或是敬畏。
说的哲学化一些,法律之所以存在,
是因为我们遵守它。
一意孤行和自以为是的加和只能是混乱。
第9句是
从反面强调了第8句的内容。
有时候,我们对于法律的批评可能并不全
无道理,但是这不能代表我们能够不遵守它。
如果人们陷入不合理就不
遵守的误区,对个人,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烦恼和惩罚;对社会,则是一
种无序,甚至反动。
三、总结
《西窗法雨》一书可以算得上我的法律启蒙读物了。
我之前对于法律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只是从《今日说法》节目上获取一些皮毛的知识。
并且,看着节目中的案例和专家的点评,总是认为法律就是解决纠纷的。
颇有几分古代县太老爷的味道。
但是,这本书让我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宏观认识上的收获即是法律的意义,法治社会中的问题,法律实施
中可能碰到的问题。
这在以上的感想中已经详细叙述,就不再赘述了。
我想在此总结一下我学习到的法律概念。
1.无罪推定:假定被告无罪,原告方运用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确有罪
2.无效诱供:利用被害人的弱点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供词是无效的
3.自由心证:凭内心确信对所有证据进行“扫描”,看看能否得出合理的怀
疑
4.责任分担:赔偿责任不一定要以侵权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关系为条
件
以上,就是我读《西窗法雨》一书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