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样本
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信贷业务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标准小额贷款业务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提高贷款管理水平,防范贷款风险,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效劳,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21〕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
第三条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最低5万元以上,单笔单户最高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1年以内〔含〕,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五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由公司自主确定,上限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第六条公司贷款业务实行审贷部门别离制度。
贷款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等全过程信息,应及时、完整、准确通过档案系统保存。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客户申请→申请受理与调查→贷款审查审议→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档案管理→贷款收回不得逆程序操作。
第八条本操作规程是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操作要求,是标准贷款操作的根本依据。
第二章客户申请第九条客户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根本条件:〔一〕贷款客户应是在成都市依法从事、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是有成都市身份证、户口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法人企业、事业单位除应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原那么上应持续经营1年以上;经营管理、财务制度相对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三〕个体工商户应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原那么上应持续经营1年以上;〔四〕自然人收入、居所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五〕无不良结算和恶意透支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造成;〔六〕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七〕客户申请贷款须提供有效担保,原那么上不办理信用贷款,申请信用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过银行系统信用评级优良,资产实力及归还能力极强,第一还款来源明确且有保证,贷款期限较短,经营正常并被银行审查确定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临时、短期、小额需求的大型企业。
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2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郑银发〔2008〕23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金〔2008〕181号)、《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豫财金〔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第三条全省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或其他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合理设置岗位,确定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建立考核和奖励制度,确保为创业人员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小额担保贷款按对象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自主创业(以下简称个人创业);二是合伙经营;三是组织起来就业(以下简称组织就业);四是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
小额担保贷款按贴息方式主要分两类:一是财政贴息贷款;二是由各省辖市、县(市)自行制定现行政策支持对象以外的或符合政策规定贷款条件需继续扶持的小额担保贷款。
第五条各类自主创业人员要及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类经济实体要及时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额度第六条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三篇)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____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____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本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本行在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的基础上,对资信好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主是指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本实施细则中的贷款业务仅指流动资金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五条基本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并年检有效;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持续的资金流水。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近三年无环保违法、欠缴税金等记录,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
(三)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无参与____行为,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经营行为,且企业主及其配偶无____、参与____等违法行为。
(五)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素质良好、无不良嗜好,从业经历在____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1第十五条业务申请、受理。
小微企业按照自身资金需求向我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法人客户贷款申请表》,我行客户经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客户贷款申请。
第十六条客户预审。
客户经理受理小微企业业务申请,收集客户基础资料,进行预审,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通过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____网站对营业执照、____机构代码证、____信息等进行核实。
预审后客户符合条件的进入实地调查环节。
客户基础材料包括:(一)企业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
小额贷款公司制度
总结词:实施时间
详细描述: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确保制度 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THANK YOU.
03
通过模拟市场环境的变化,测试公司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和应
对能力。
操作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0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和内控制度
明确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以 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02
加强员工培训和队伍 建设
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操作技能,确 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03
定期进行操作风险自 查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周期
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 审查和评估。
外部监管要求及执行情况
01
监管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02
监管要求
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监管要求,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准备金、不良
按照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制定明确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01
明确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方法,以及相应的风险承受
能力和风险限额。
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
02
通过数据分析和内部监控,实时监测市场风险的变化情况,以
及其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定期进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根据调查报告和其他材料,对其他金融服务 申请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提供服务。
03
01
其他金融服务提供
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05Leabharlann 02其他金融服务调查
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信誉状况进行实地调查 ,形成调查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操作流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操作流程一、抵押贷款操作流程一抵押物的范围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3、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抵押人所有的汲取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1、抵押人为法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副本及复印件、必备.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3税务登记证明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必备.5企业章程.6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必备.7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权属证明.8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必备.2、抵押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1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2抵押人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明.3抵押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三办理财产抵押应注意的事项1、以共有财产抵押的,应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2、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3、以乡镇村企业厂房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有乡镇村出具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4、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5、以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6、以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设备或货物为抵押物的,还应有该设备或货物的原始产地证、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运输单据、商品检验证明、主管海关审批单据及核准抵押的书面证明.7、以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证明租赁在先的事实以及抵押人已将设定本次抵押告知承租人的书面文件.8、以预售房屋抵押的,应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9、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证明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及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10、以机动车辆抵押的,还应有机动车登记证书.11、以机器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以及其他动产抵押的,还应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以及抵押物的存放状况资料.四抵押担保的调查评审1、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贷款期限、贷款风险度,抵押物所处位置、使用年限、折旧程度、功能状况、估价可信度、变现能力、变现时可能发生的价格变动、变现费税等因素,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种类确定合理的抵押率.1个人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方式的抵押率不得超过80%参考房产评估机构评估书和实际购房价款,以本公司内部评估为准,下同.2个人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方式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3个人房产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4厂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方式的抵押率不得超过70%.5厂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方式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6以在建工程作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70%;7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8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2、特别支持措施1对于我公司经营初期的大户及黄金客户,信用好,还贷及时的,以个人房产证及出让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其抵押率可上浮至90%,并且以本公司内部认证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现场评估报告书为基价.2经我公司今后评定为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的微小企业,以厂房及出让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的,其抵押率可上浮至90%,并且以本公司内部认证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现场评估报告书为基价.3协议作价.1和2款中的客户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其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状况皆良好的,也可采用协议作价的办法来确定抵押价值,其抵押率也可以上浮至90%.3、应对抵押人的主体资格、意见表示、授权情况,抵押物的权属、清单等相关文件和手续进行审查,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五抵押物的登记抵押物要以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贷款经办人调查岗应与抵押人一同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亲自拿回产权证和抵押登记证明书.1、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为市、区房管局和县国土资源局.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机关为市国土资源局和县规划建设局.3、车辆抵押登记机关为市交通局车管所.4、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登记机关为区工商局.5、进口设备和货物抵押登记机关为主管海关.6、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抵押登记为公证处办理抵押公证.六抵押物的保管1、房地产产权证书封包后,填写交接清单并加盖双人私章客户经理和出纳交出纳入库保险箱保管,并登记抵押物保管登记薄.2、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的,贷后检查岗应定期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和变化情况.3、贷后检查抵押人及抵押物的主要内容:1抵押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2抵押人经营机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化.3抵押人破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营业执照被吊销、被撤消.4抵押人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更.5抵押物的权属发生争议.6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或者被征用.7抵押的在建工程竣工或者形成新增财产.8抵押物被再设立抵押、质押、或被出租、转让、馈赠.9抵押物被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10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4、抵押权存续期间客户经理要密切关注上述情况的发生,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采取相对应的策略、措施,向有关机关主张权利.七抵押权的实现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抵押权,变卖或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贷款本息以及相关费用.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应当向借款人继续追偿其不足部分;清偿后尚有剩余的,应退还给抵押人.3、抵押担保的贷款本息清偿后,应当与抵押人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将相关抵押物权属证明及证件交还抵押人,办妥交接手续.二、质押贷款操作流程一质押物的范围l、可以接受下列条件的动产质押:1出质人享有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2依法可以流通、转让.3依法可以特定化和转移占有.4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2、可以接受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3、可以接受下列权利质押:1汇票、本票、存单.2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3股份、股票.4依法可以质押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二质押人应提交的材料同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三质押贷款应注意的事项1、以存货质押的,应具备产品有市场、有销路、有保管质物的仓储条件.2、以汇票、本票质押的,应有出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3、以凭证式国债质押的,应有出质人出具的所有权无争议、没有挂失或依法止付的,同意提供质押担保的书面承诺文件.4、以仓单质押的,应有仓单或仓单持有凭证以及证明仓单开具人的合法主体资格和仓单项下货物的品名、数量、入库检验、保管期限等事项的书面文件.5、以提单质押的,应有提单或提单项下货物的原始产地证、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运输单据、质量和重量检验证明、商业发票、保险单等资料和证明文件.6、以一般企业股权质押的,应有企业章程和该公司董事会及其他股东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书面决议.7、以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应有商标注册证及出质前该商标专用权的许可使用情况证明文件.8、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的,应有专利权的有效证明、出质前该专利权的实施及许可使用情况证明文件.9、以着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的,应有作品权利证明、出质前着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四质押担保的调查评审1、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贷款期限、贷款风险度、出质动产所处位置、使用年限、折旧程度、功能状况、估价可信度、变现能力、变现时的价格变动、变现税费等因素,根据质物的不同种类确定合理的质押率,并据此与出质人签定质押合同.原则上一般动产的质押率不超过评估价的50%.2、应当综合考虑质押权利的易变现性、发行单位的信用等级以及市场价格、商业风险、相关费用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权利质押率,并据此与质押人签订合同.原则上:1人民币存款单的质押率不超过存款行确认数的90%,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其质押率可达100%.2国家债券的质押率不超过90%.3金融债券的质押率不超过80%.4银行本票和承兑汇票的质押率不超过90%.5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股权质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6仓单、提单的质押率不超过其项下货物总金额的70%.7人寿保险单的质押率不超过出质时保单现金价值的90%.3、应当安排双人对质押担保进行调查评审和核押工作.五质押登记1、质押登记手续办妥曰期不得迟于质押贷款的实际发放日期.2、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应在5日内将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可申请公证机关公证.3、以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中财产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的,其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局、中国专利局和国家版权局.六质押担保的管理1、动产质押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属证书、发票、保险单证及其他相关资料正本经确认后,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盖章后交出纳入库保管.2、以汇票、本票、记名股票、企业债券出质的,还应当要求出质人在出质权利凭证上正确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3、在质押合同有效期内,应按贷后检查间隔期定期检查质物的管理和变化情况,并督促出质人按约定履行各项义务.4、质押贷款的贷后检查主要内容同抵押贷款的检查内容.七质权的实现基本上同抵押权的实现.三、保证贷款操作流程一保证人的资格1、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可以作为借款人的保证人.其中其他经济组织指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2、原则上应当选择代为清偿能力强、信誉状况好的法人为保证人.3、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4、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管人员所在公司曾有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作为保证人.二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1、法人、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最近年度经年检的的营业执照必备资料;2最近年度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必备资料;4经年审的贷款卡无贷款的可不必;5最近年度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6企业章程;7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和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8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人的,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提供保证担保的书面决议;2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成的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及签字样本或印鉴.3、承包经营企业为保证人的,还要提交发包人同意该保证担保的书面文件.4、专业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中介机构出具的实收资本验资报告;2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存款证明文件;3同意提供该保证担保的书面文件.5、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2保证人的居住证明户口薄;3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公务员;4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三保证担保贷款的调查评审l、应当对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授权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2、应当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代偿能力等事项进行审查评估,确定保证担保的可靠性.3、应当对保证人的资产规模、所有者权益、已为他人担保的余额、信用等级、现金流量、信誉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证.4、保证额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一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5、保证人为村委会和村主任的,所保证担保“三农”贷款中的种、养殖大户、专业户如五凤茶叶、马站蘑菇、沿浦紫菜养殖、灵溪的西红柿、养猪、农资机具经营大户、龙港新美洲的蔬菜种植等等,给予大力支持,扶持他们做大做强,发展新农村经济,可适当放宽保证担保条件,并且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四保证合同的订立1、保证合同的订立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保证人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书面合同;2保证人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具无条件、不可撤消、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函;3保证人向小额贷款公司开立无条件、不可撤消、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备用信用证;4保证人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具无条件、不可撤消、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书面担保文件.2、同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应当与保证人分别签订保证合同,或者是签订联保协议.3、同一笔贷款既有保证人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担保的,应当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和抵质押合同.五保证担保的管理1、保证合同有效期间,应当按照贷后检查问隔期,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及保证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检查,督促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按期提交有关材料并履行各项义务.2、应当检查保证人是否发生下列情形: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2经营机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化,如承包、租赁、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3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4破产、歇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5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更.六担保债权的实现1、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本付息的,除按规定向借款人催收外,还应当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向保证人送达催收通知收,并取得回执.2、借款人和保证人均不履行责任的,在保证期间或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3、保证人拒绝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调解,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以收回贷款本息.。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金融机构,为广大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服务。
而贷款业务的开展需要遵循一定的规程和流程才能保证风险可控,服务质量高效。
本文将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操作规程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贷款申请及审批流程1.借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信用记录、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材料,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和信誉情况。
2.贷款员收到材料后,需要核实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如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收入情况等。
3.如果借款人属于小微企业,公司财务报表和背景资料也需要经过贷款员核实,并做出判断贷款的可行性。
4.在核实借款人信息之后,贷款员将会开始进行风险评估,判断贷款是否合适。
5.如果贷款被批准,合同将由贷款员和借款人签署。
二、利率计算标准1.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向借款人清晰地呈现其贷款利率,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
2.利率应该由公司管理人员制定,并在公司管理层的审批下实施。
3.在利率计算方面,应以借款金额为基础,固定利率为主。
4.需要及时公示利率信息,向借款人呈现其还款方式和具体还款周期。
三、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贷前调查非常关键,需要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和全面了解,尽可能降低借款风险。
2.贷款后,公司在一定周期内会进行贷后管理,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提供咨询和协助,防止出现逾期还款等问题。
3.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小额贷款公司会采取催收措施,如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对话等方式。
4.如果借款人还是不能按时还款,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回借款。
四、保障客户权益1.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不触犯客户隐私权。
2.在贷款过程中,需要向借款人详细呈现贷款明细、利率、还款方式、保证金等信息,确保借款人全程清晰,并签订相关协议。
3.公司应该及时公示客户反馈意见,并积极处理客户各种问题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贷款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五、防范金融风险1.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纪律和规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操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鸿鑫小额贷款责任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性质和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基本程序第二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1.客户申请2.贷款业务员受理和调查3.审查部门审查4.贷审会审议审批5.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6.贷款发放7.贷后管理和收回第三条:贷款业务办理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贷款从申请到受理应当天完成,调查(含评估)不得超过()个工作日,审查不得超过()个工作日,审议审批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第四条;客户贷款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五条:贷款业务的受理贷款业务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认定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
对同意受理的,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一,自然人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借款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负债证明(原件)4.财产抵(质)押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原件)5.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6.生产经营许可证,特殊行业许可证等(原件,复印件)。
7.户口本和家庭成员及关联人情况(原件,复印件)二,法人客户及商户借款需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申请书(原件)2.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借款的决议(原件)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与借款相关的业务合同,项目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批文等(原件,复印件)。
5.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6.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7.股东名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8.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及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书(原件,复印件)。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保护客户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贷款业务操作人员。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各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贷款审批操作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贷款审批流程,包括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需求等。
第六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采集借款人的社会信用信息,并在审批过程中加以考虑。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当确保操作人员的独立性和审慎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借款人的利益安排。
第八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审核通过的贷款进行统一编号,记录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贷款发放操作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贷款发放操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篡改贷款发放记录。
第十一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借款人出具贷款合同,并保留合同签署记录。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出借资金的去向进行审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法使用。
第十三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四章贷款管理操作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提醒、逾期催收、风险识别等。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与借款人沟通,提醒还款到期,并向借款人提供还款方式和相关账户信息。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识别和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贷款。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对贷款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操作行为的合规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贷款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1. 引言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下称“规程”)旨在规范小额信贷公司在贷款业务中的操作流程和规定,确保贷款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2. 贷款申请- 客户填写贷款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贷款金额与期限等。
- 小额信贷公司负责核实客户填写的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客户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收入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评估与审批- 小额信贷公司进行客户的信用评估,分析其还款能力和风险等级。
- 根据评估结果,小额信贷公司进行贷款审批决策。
- 贷款审批决策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4. 合同签订- 审批通过的贷款申请,小额信贷公司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
- 贷款合同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 合同签订需保证公平、公正,并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
5. 贷款发放- 客户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领取贷款金额。
- 小额信贷公司需记录贷款发放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并保留相关凭证。
6. 还款管理- 小额信贷公司负责监督客户按时、按约定还款。
- 客户可以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 如有逾期还款,小额信贷公司依法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7. 贷后管理- 小额信贷公司定期对进行贷款客户进行跟踪管理。
- 根据客户的还款情况和风险变化,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 如有需要,可以对还款能力较差或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调整或解决方案提供。
8. 信息安全与保密- 小额信贷公司需建立和维护客户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小额信贷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保守客户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和使用客户信息。
以上为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的简要说明。
具体的操作细节和要求应根据小额信贷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展的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条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合规开展业务。
(二)审慎经营:充分评估风险,遵循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
(三)以人为本:关注客户需求,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邮储银行总行负责制定小额贷款业务政策和操作规程,各分支机构负责落实并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管理第一节机构管理第五条各级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团队,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六条各级分支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小额贷款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小额贷款申请。
第七条各级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配备充足的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八条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二)熟悉小额贷款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备一定的信贷风险评估和分析能力;(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邮储银行对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客户可以向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小额贷款的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有效身份证件;(二)贷款用途证明;(三)信用评级证明;(四)其他邮储银行要求的资料。
第十二条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收到贷款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包括:(一)审核客户身份信息;(二)审核贷款用途;(三)审核信用评级;(四)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第四章贷款发放与回收第十三条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十四条贷款发放后,邮储银行应定期对贷款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用途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贷款到期后,客户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邮储银行应提供便捷的还款渠道,提醒客户按时还款。
小贷中心规章制度模板
小贷中心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中心的管理,促进小贷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贷中心是依法设立、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依法经营,自愿接受监管。
第三条小贷中心的管理原则是合法、规范、安全、便捷,并依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贷中心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确保风险防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贷中心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明确各机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的组织结构。
第六条董事会是小贷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审议重大决策,保障小贷中心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监事会是小贷中心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小贷中心的经营活动,保障小贷中心的合规运营。
第八条经理层是小贷中心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活动,保障小贷中心的正常运作。
第九条小贷中心设立各职能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第三章客户服务第十条小贷中心要求员工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的贷款服务,切实维护客户权益。
第十一条小贷中心要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做好客户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保障客户隐私权。
第十二条小贷中心要建立客户反馈机制,接受客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小贷中心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小贷中心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和规范贷款审批流程,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小贷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防范内部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
第五章职业道德第十六条小贷中心要求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于企业,守法经营,保守商业秘密,诚信待客。
第十七条小贷中心要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员工遵循职业道德准则。
第六章处罚及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小贷中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纠正错误,对严重违规的员工要予以处理。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2011版)
第五章 授信调查
1.调查前准备 (1)征信、申请表、行业常识等 (2)信贷员本人为初级、见习信贷员,或客户经营项目所属行业为 信贷员先前未调查过的行业,应在准备阶段填写《调查准备表》。 2.实地调查 (1)借款人调查 申请人及家庭基本信息 生产经营信息 贷款用途信息 影像信息 (2)保证人调查 3.调查结果初评 4.撰写调查报告
第四章 咨询受理
再次申请贷款的客户资料 1.管户信贷员更换的,必须要求客户提供原件,重新授信。 2.管户未更换,如本次贷款截止日在证件有效期内,且无其 他事项变化的,需由管户将原贷款资料复印存档,并注明 “证件未过期,抽档复印留存”,由经办人员签字。 3.保证人工作未变化的,可沿用原收入证明,复印存档。 相关表簿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贷款受理申请表》;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 主要财产共有人:主要表现为房产办理共有,如有继承房产 的共有、婚前房产的二人共有等情况,财产共有人必须在申 请表上签字。
第五章 授信调查
5.保证人调查 对于稳定收入人群担保的,可非现场调查方式向其工作单 位核实保证人的身份真实性、工作单位和劳务关系的真实 性,验证保证人收入状况的合理性。 对于微小企业主或者有稳定收入的村民的,应对保证人进 行现场调查(包括家庭住址和经营场所),并留下影像信 息,通过查验保证人生意的关键财务数据等方式,评估保 证人担保能力。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保证人基本信息、生产 经营信息(销售额、成本、家庭收支状况、资产负债等) 和影像信息(具体要求同借款人)。
第五章 授信调查
6.交叉验证要求 信贷员应通过第三方(要求至少2个人,包括邻居、村干部、客户的商 业合作伙伴、雇员等)侧面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进一步核实客户提 供的信息。 7.再次申请时可沿用前次调查报告(条件同时满足): (1)距上次现场调查(通过审批)时间在3个月以内; (2)无逾期记录; (3)担保条件未改变; (4)贷款用途与上次一致。 具体操作流程:由信贷员现场确认,拍下生产经营的影像资料,证明 资信状况未发生变化,原调查报告继续有效。 从系统中重新打印调查报告,在表外空白区域填写“经核实确认客户 资信状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由信贷员主、辅调签字确认;小额贷 款营业部主任复核签字后,由其将客户贷款申请表、调查报告提交有 权审批人进行审批。 档案中复印未变化的经营资料后,单独建档。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操作行为,保护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应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相应的贷款管理部门,负责贷款业务的审查、审批、放款和追踪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贷款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具体规定。
第二章贷款业务的审查和审批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查借款人资格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对借款人的贷款需求进行评估,确保贷款金额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相匹配,避免过度负债情况的发生。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人和审批时限,确保审批程序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第九条贷款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要求,确保借款人充分了解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贷款的放款和管理第十条贷款发放前,小额贷款公司应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担保物具有足够的价值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贷款发放方式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贷款金额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借款人和贷款公司的约定,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或其他未经贷款公司同意的用途。
第十三条贷款期限到期前,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提醒借款人还款,并妥善解决借款人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按时按量还款,如有还款困难,应及时向贷款公司申请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进行贷款的监督和追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四章贷款的风险防范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不同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贷款利率和担保方式,确保贷款利率和担保措施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相适应。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和参考指标体系,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评估和监测。
贷款操作规程
贷款操作规程
《贷款操作规程》
一、申请贷款
1. 客户需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 贷款申请表和资料需经过银行审查,确认客户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
二、审批贷款
1. 银行依据客户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审批是否给予贷款。
2. 审批通过后,银行将制定贷款方案、利率和还款计划并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
三、发放贷款
1. 客户在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将按约定方式将贷款发放至客户账户。
2. 客户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违约或挪作他用。
四、还款管理
1. 客户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2. 如客户有临时需求无法按时还款,需提前通知银行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贷款逾期
1. 若客户逾期未还款,银行将采取催收措施,包括提醒、追索
和法律诉讼等。
2. 客户需自行承担逾期还款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损失。
以上即是《贷款操作规程》,希望客户能够认真遵守,确保良好的信贷记录和还款秩序。
小贷中心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小贷中心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中心的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贷中心的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小贷中心的管理层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操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小贷中心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小贷中心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具体组织架构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条董事会是小贷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八条监事会是小贷中心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第九条管理层是小贷中心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分工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小贷中心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第十二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控体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确保贷款安全。
第十三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第十四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跟踪。
第十五条小贷中心应当合理控制资金的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六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人员、设备等各方面。
第十七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八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第十九条小贷中心应当加强对信息技术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类风险做出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二十一条小贷中心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小额贷款公司大额贷款管理制度(可编辑).doc
小额贷款公司大额贷款管理制度(可编辑) 小额贷款公司大额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大额贷款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和信贷政策。
第五条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要认真执行逐级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章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第一条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受理与调查。
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审查。
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
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贷后管理。
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章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第一条客户申请。
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二条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
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
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公司资金规模等情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大额贷款。
第三条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公司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3)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财务状况是否稳健,信誉状况是否良好。
4)借款人是否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是否按时还款。
2、审查程序和方法一般采用定期走访、查阅账户资料、检查贷款用途和还款情况等方法。
审查工作要求由双人(总经理与信贷员)共同完成。
3、审查结论根据审查情况,形成审查结论,及时向借款人发出提醒,对于有问题的贷款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贷款风险扩大。
三)贷后监管1、监管对象所有已发放贷款的借款人。
2、监管内容1)监督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及时还款。
2)监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信誉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监督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公司权益。
3、监管方法定期走访、查阅账户资料、检查贷款用途和还款情况等方法。
监管工作要求由双人(总经理与信贷员)共同完成。
4、监管结果对于发现问题的贷款,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贷款风险扩大,同时向借款人发出提醒,确保贷款安全运行。
对于表现良好的借款人,及时给予奖励和支持,促进公司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贷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确保公司贷款业务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本文介绍了一家公司的贷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贷款申请、审批、贷后检查、贷后管理以及贷款分类与拨备等方面。
在贷款申请阶段,公司会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誉状况、发展前景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也会审查借款用途是否合规,金额、期限、利率是否合规,以及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印章、签字样本的真伪等方面。
此外,公司也会对抵(质)押物的可靠性或保证人资格、能力进行审查。
贷款审批方面,公司会按照董事会规定的贷款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决定是否贷款、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方面。
公司的贷款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和审贷会逐级决定。
在贷后检查方面,公司会建立贷款台帐和贷款业务管理档案,并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及贷款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担保管理,控制贷款风险,促进贷款业务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款人在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应当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贷款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第五条公司贷款业务担保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第六条公司只接受负连带偿还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七条贷款业务的担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原则。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办理的所有贷款业务。
第二章保证担保第九条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作为保证人。
第十条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从事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收入来源稳定,现金流量充足,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经济纠纷。
第十一条专业担保公司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二)实缴注册资本金在10000万元以上(含),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三)原则上按我公司要求存入了接受指定银行监管的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不低于担保贷款余额10,。
第十二条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成都市境内有固定居所;(三)有合法、充足的收入或资产,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四)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三条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组织的保证担保:(一)国家机关提供的保证担保;(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保证担保;(三)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四)法律法规禁止和公司认为不适宜作为保证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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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3号》的精神和要求,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始终竖持"风险第一, 效益第二"的原则, 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申请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报表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 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它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它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报表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2.其它有关材料。
( 三) 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 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 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 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或质押的证明;
9.其它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 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五条公司信贷业务部负责项目受理, 一般情况下项目受理人为项目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审理受理条件, 提出受理意见。
对符合贷款条件
的项目正式受理, 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 登记《贷款项目受理登记表》。
第六条贷款受理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经过年检;
(二)合法经营, 重合同、守信用, 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
(三)资产负债比例合理, 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第四章贷款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公司实行双调查人制度, 第一调查人为责任人, 负主要调查责任, 第二调查人为项目协办人(以下简称协办人)协助责任人工作。
第八条项目初审主要是经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 获取贷款项目、借款人和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 经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 形成《贷款调查报告》。
第九条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 是对申请贷款的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 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
信息除来源于企业外, 还应从其它途径获取, 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金融、财税部门和供应商、用户等。
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须明确、补充、核实之处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资料审核要点
(一)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 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 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
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应年检的是否已年检;
(二)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 逻辑关系要正确, 经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 了解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三)财务报表是否由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 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 初步分析财务状况, 记录疑点, 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对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3项基本相同, 重点是审核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一条项目初审过程中, 项目责任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担保人以及有关部门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
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
进行实地调查前, 要列出调查提纲, 明确调查目标, 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实地调查要点
(一)访问借款人, 会见有关当事人, 了解借款人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
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 了解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