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物权编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民法-知识结构图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2、自然人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重点章节)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5、代理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7、诉讼时效与期限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1、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2、物权的类型3、物权的原则8、物权概述3、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示)(重点章节) 4、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1、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限制)9、所有权2、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10、共有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特征及责任承担)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此处省略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11、用益物权 2、建筑用地使用权(概念特征种类取得)3 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取得消灭)4、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1、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2、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终止)12、担保物权3、质权(质权的概念和特征与抵押权的区别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动产质权权利质权)4、留置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1、占有概述(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13、占有2、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3、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1、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2、债发发生原因(合同单方允诺言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3、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14、债的概述 4债的转移(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5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6债的保全(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消权)7 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定金)8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和效力)9、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2、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3、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4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概念成立条件效力)19、合同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效力合同解除的概念约定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效力)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6合同责任违约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形式)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0、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终止)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21、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2、提供劳务的合同4、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5、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23、技术合同2、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信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24、知识产权概述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着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作品的种类着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2、着作权的主体(一般意义上的着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着作权人汇编作品的着作权人影视作品的着作权人职务作品的着作权人委托作品的着作权人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着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着作权归属)3、着作权的内容(着作人身权着作财产权)25、着作权4、着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着作权的保护期限)5、邻接权(邻接权的概念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6、着作权侵权行为(着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着作权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着作权侵权行为)7、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软件着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着作权的内容软件着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登记侵犯软件着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1、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外国人)2、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26、专利权4、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5、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限制)6、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1、商标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的种类)2、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3、商标权的内容(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续示权禁止权)27、商标权4、商标权的消灭(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5、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的合理使用)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28、人身权 2、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3、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亲权配偶权亲属权)1、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29、婚姻家庭2、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3、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4、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1、继承权(继承的概念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30、继承概述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3、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保护)1、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顺序)31、法定继承 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1、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2、遗嘱(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执行)32、遗嘱继承、遗赠和3、遗赠(遗赠的概念和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的有效条件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4、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1、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2、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范围)33、遗产的处理3、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1、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2、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3、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34、侵权行为5、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不因分割而变更其性质或减速其价值
主物与从物
原物与孳息物
支配性
物权的概念及特点
排他性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绝对性
自物权和他物权
所有权即是自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
物权的种类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针对的是物的交换价值
转移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不动产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转移所需登记
不动产灭失、权利人放弃权利、被依法没收、征收等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且权利人同意或有证据证明登 记错误
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
异议登记15日内不起诉,登记失效、造成权利人损害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预告登记
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所有权
所有权的概念
对物全面支配的权利
国家所有权
一切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其余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的分类
集体所有权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的森林、山岭、草原及其他集体所有的动产不动产
私人所有权
自然人、法人
共有的形态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物权行为特点
1、法律效果。2、处分权。3兼容性。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交付
现实交付 交付替代
1、简易交付。2、指示交付。3、占有改定。
首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办理其他类型登记
变更登记
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变更
民法思维导图脑图
民法总则1.概述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2.民事主体(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2)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物权物权通则物权变动: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交付。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善意取得、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合同合同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形式、要约、承诺、要约邀请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典型合同赠与合同撤销赠与、不可撤销、瑕疵担保义务租赁合同期限、方式、转租、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人格权肖像权肖像权的保护、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名誉权名誉权的免责情形荣誉权婚姻结婚结婚条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法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特殊规定、子女抚养继承法定继承继承顺序、代位继承遗嘱和遗赠方式、形式、遗嘱无效形式遗产的处理遗赠扶养协议、清偿债务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监护人、用人者、网络侵权、产品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饲养动物损害、高空坠物(7个)知识产权著作权保护权限、适用范围、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保护的原则专利权专利权的分类、保护期限、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商标权期限、续展、转让、许可使用民事诉讼法遵循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的情况、规定时间期限专利不可续期。
【2020一建复习思维导图-法规】1.4物权
【2020一建复习思维导图-法规】1.4物权法律36法人22▲代理35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绝对权特征物权是财产权物权具有排他性对自己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所有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区域:地表、地上、地下设立:出让或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登记时用益物权签订书面合同,使用期限不超剩余期限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的规定应做变更登记种类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效益,而按照包括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借路通行)生效:合同生效时物权▲地役权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转让时,地役权与不动产同时转移一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对他人的物优先受偿担保物权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国家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部分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农民集体所有生效:登记时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不动产权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如:土地抵押权生效:交付时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动产权第三人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无关债权16知识产权41▲担保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90保险识32税收···▲法律责任37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总结图
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总结图一、物权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 什么是物权物权是指对一定的物的直接支配和利用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权和担保权。
所有权是最充分的权利,即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绝对权利。
用益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占有、使用并从中收益的权利。
担保权是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权利。
2. 物权的分类根据物权的对象,可以分为动产权和不动产权。
根据物权的种类,可以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取得和转让1. 物权的原始取得物权的原始取得通过占有、依法取得和依约订立契约等方式获得。
占有是取得物权的主要方式,只要具备事实占有和意思表示即可获得所有权。
依法取得是指遗赠、继承、投资等根据法律获得物权的方式。
依约订立契约是指依照合同订立的协议取得物权的方式。
2. 物权的转让物权的转让可以通过赠与、买卖、转让债务等方式进行。
赠与是指无偿将物权转让给他人的方式,需要具备受赠人的接受。
买卖是指通过合同将物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他人的方式。
转让债务是指将债权人的权利通过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他人的方式。
三、物权的保护1. 物权的保护方式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依法担保和违法侵权行为的追究。
依法担保是指依靠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对物权进行保护,包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和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违法侵权行为的追究是指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恢复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2. 物权保护的原则物权保护的原则包括权利合法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法律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
权利合法原则是指对合法持有物权的人给予保护,对于非法持有物权的行为给予惩罚。
权利保护原则是指对物权予以充分的保护,保障其权利不受侵犯。
法律平等原则是指在物权保护中坚持平等,不因各方的身份、地位等因素差别对待。
公平原则是指在物权保护中坚持公平,使得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物权的限制1. 物权的限制主要有法律约束、公共利益和约定限制。
法律约束是指依法对物权进行规定,如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受到法律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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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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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全国人大 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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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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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 共和国
物权
所有权
责任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 国
规定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国内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服务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单行本系列》的供稿单位。负责全国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委员长会议的会务工作;受委员长会议 的委托,承担拟定有关议案草案等职能。
第五章名誉权 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 和个人信息保 护
第二章结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四章离婚
第五章收养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 赠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章损害赔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责任主体的 特殊规定
1
第四章产品责 任
2
第五章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3
第六章医疗损 害责任
第十六章一般规定 第十七章抵押权 第十八章质权 第十九章留置权
第五分编占有
第二十章占有
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三分编准合同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民法典思维导图
⺠法典解决合同纠纷典型合同准合同签订合同合同的分类订⽴合同要约(要约⼈)承诺(受要约⼈)合同成⽴合同一般条款的内容履⾏合同买卖合同供⽤⽔、电、⽓合同赠与合同处分类典型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经常租赁、短期、临时性)融资租赁合同(⻓期)使⽤类典型合同承揽合同建设⼯程合同技术合同交付成果类典型合同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纪合同中介合同服务类典型合同保证合同保理合同技术合同合伙合同其他典型合同1.管理⼈需对他⼈事物进⾏管理2.管理⼈具有为他⼈利益进⾏管理的意识3.管理事务应符合受益⼈的真实意思构成要件善良管理义务通知和等待指⽰的义务报告和转交财产的义务管理⼈义务⽆因管理须一⽅获得利益须他⽅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因同一事实⽽引起须⽆合法根据构成要件不当得利1.缔约的一⽅当事⼈违反了依诚信原则所应负的义务2.缔约过程⾏为发⽣于缔结合同的过程(要约⽣效时开始)3.缔约过失⾏为造成了对⽅信赖利益的损失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当事⼈有过错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合同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所产⽣的责任相对性、任意性、补偿性是一种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当事⼈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数据、证⼈证言鉴定意⻅、勘验笔录⺠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收集证据⾃⾏协商1.和解第三者调节2.调解仲裁委员会3.仲裁⾏政诉讼、⺠事诉讼、刑事诉讼4.诉讼合同纠纷的解决⽅式合同的⽣效要件合同⽆效的特点合同履⾏的原则同时履⾏抗辩权先履⾏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履⾏抗辩权”实⾏⾏为(诉讼⽅式)保存⾏为(⾮诉讼⽅式)代位权⾏使的权利合意变更法定变更裁判变更合同变更协商解除(合意解除)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单⽅解除)合同解除的种类⾃然⼈法⼈一般⽣效要件特别⽣效要件按约、全⾯履⾏原则诚实信⽤原则绿⾊原则当然性⾃始性确定性1.当事⼈的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地点⽅式6.履⾏期限7.违约责任1.双务合同、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偿合同3.诺成合同、实践合同4.主合同、从合同5.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6.有名合同、⽆名合同7.实定合同、射幸合同。
《物权法 第六版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第一节 担保物 权的含义与特性
第三节 担保物 权的其他问题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的 取得
第三节 抵押权的 效力(一)
第四节 抵押权的 效力(二)
第六节 抵押权 的消灭
第五节 抵押权 的效力(三)
第七节 特殊抵 押权
第二节 动产质 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三节 权利质 权
第二节 留置权 的取得
第一节 概述
基地使用权
5
第十七章 地 役权
第一节 用益 物权的意义
第二节 用益 物权的类型 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 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土地承包 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土地承包 经营权的消灭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 建设用地 使用权人的权利 义务
第四第三节 物权
变动的公示与 公信原则
4 第四节 物权
行为
5
第五节 物权 的消灭
第二编 所有权
01
第七章 所有权通 说
02
第八章 土地空间 权
03
第九章 建筑物区 分所有权
04
第十章 相邻关系
06
第十二章 共有
05
第十一章 所有权的 特别取得
第一节 所有权的 意义与作用
第二节 所有权的 变迁与演进
06 第四编 担保物权 08 主要参考著作
本书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分为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占有五编,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 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充分汲取最新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 果,尤其是最 高人民法院就物权法实施中具体适用《物权法》相关问题所作的三个解释,并注入了域外物权法修 订后的最新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新鲜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 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民法思维导图32用益物权体系
限于土地经营权
意思主义,登记对抗,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限于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地役权
特征 取得 内容 消灭
其为使用他人土地(即供役地)的权利
其目的是为了自己土地(即需役地)的便利(如通行、用水、禁止为某种使用)
从属性
地役权必须与需役地所有权、使用权一并转移 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抵押
不可分性
原则:需役地分割后,地役权作为一个整体依然存续于分割后的地块上 例外:若地役权仅存在于需役地一部分,则分割后亦仅存续于该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设立
家庭承包方式
意思主义,登记确权,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
意思主义,登记确权,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互换、转让
家庭承包方式
意思主义,登记对抗,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
意思主义,登记对抗,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流转
限于土地经营权
意思主义,登记对抗,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担保
土地灭失或其他事由导致目的事实上已不能实现
因地役权关系解除而消灭
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两次催告未支付
地役权人抛弃地役权,但是有偿的地役权不因抛弃而免除支付全部费用的义务
存续期间届满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
基于民事法律行为
创设取得:意思主义,登记对抗,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移转取得:基于地役权的从属性,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基于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
通过继承而取得
权利
在目的范围内使用供役地 为必要附属行为,如用水地役权可以在供役地上通行
义务
对供役地的使用应遵循比例原则,并负有恢复原状、补偿损害的义务 对相关设施负有及时维修义务,并应允许供役地人使用相关设施
物权变动体系
物权变动体系
物权取得体系 物权消灭体系
基于民事法律行为 非嘱继承、遗赠
他物权
通过设定行为
形成裁决
征收、没收决定
法定继承
合法建造
善意取得
拾得遗失物
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国家可以
孳息
天然 息 法定孳息
混合
添附
附合 加工
基于民事法律行为 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
抛弃: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系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标的物灭失 合法拆除 法定存续期间届满
抛弃自物权 抛弃他物权 约定的存续期限届满 约定的消灭事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