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票据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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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国民生银行“票据置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企合作,规范业务开展,根据《票据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票据置换”业务是指持票人将其持有的距票据到期日期限较短的商业汇票向我行作质押,由我行承兑到期日在质押票据到期日之后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票据到期由我行负责委托收款,委收款项作为承兑申请人在我行承兑项下保证金,以备我行承兑票据到期扣款的业务。

第三条用以质押的商业汇票,限于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承兑的票据以及我行授信项下的商业承兑汇票,上述范围以外的商业汇票,须报总行风险部审批。

第二章承兑申请人的条件
第四条持票人向我行申请办理“票据置换”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
(三)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资金往来正常,信誉良好。

第三章期限和质押率
第五条自签发之日起,票据期限最长6个月。

第六条质押率最高为100%,质押率=承兑票据金额/质押票据金额*100%。

第四章操作程序
第七条企业申请“票据置换”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与供货商的商品交易合同或有关货物发运单据;
(五)承兑申请人最近二年财务报表;
(六)承兑申请人用以质押的商业汇票;
(七)我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支行及分行各业务经营部门为业务的受理部门,负责对承兑申请人提供的拟质押票据的票面要素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贸易背景及附件资料进行真实性调查。

第九条客户经理接到承兑申请人申请,对其提供的票据进行审查(或由会计柜台人员审查),同时对附件资料、贸易背景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查合规后,在审批书(可用综合授信审批书代)上签署意见,加盖业务部门公章并将票据交由会计柜台办理票据查询,同时与会计人员办理书面交接。

第十条会计柜台人员对票据进行查询(参照民银发[2002]350号文件附件一第五章相关要求),实地查询(双人)可由客户经理协助完成。

第十一条票据查询完毕,由会计柜台人员在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通知客户经理,与客户经理一同将票据用联行信封封好(骑缝处加盖业务公章),同时携带部门介绍信,双人持票前往票据中心进行票面真伪及合规性审验。

第十二条票据中心初审、复审人员共同审阅介绍信,将装有票据的联行信封拆封,对票面真伪进行审验(参照民银发[2002]350号文件附件一第七章第三十三条票据审查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票据中心在对票面要素及真伪审验合格后,出具书面意见(初
审、复审、中心主任共同签字),并加盖票据中心公章,重新使用联行信封将票据封包(骑缝处加盖票据中心公章或业务章),退还给客户经理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客户经理持相关资料、审批书与会计人员一同到分行风险部门(或分行实际受权部门)办理审批,超权限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五条承兑申请人到经办行的会计柜台办理质押背书。

第十六条承兑申请人在我行开立余额为“0”的保证金专户。

第十七条客户经理所在部门与承兑申请人(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一式叁份),并在合同双方约定事项中表明如下内容:申请人确认(或同意):本合同附件《权利质押清单》所列的商业汇票到期后,中国民生银行分行(支行)办理委托收款,委托收款资金全额划入账号为_________的保证金账户。

第十八条客户经理所在部门与承兑申请人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一式叁份)。

第十九条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并收取0.5‰承兑手续费(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质押票据到期,由承兑行的会计部门办理质押票据到期委托收款。

会计部门将质押票据同委托收款凭证提前向承兑人发出委托收款,并在质押票据到期前2日电话向承兑行联系收回票款事宜。

第二十一条委收款项到账,直接划入预先开好的保证金账户。

第二十二条我行承兑票据到期,从该业务项下的保证金账户扣收。

第二十三条退票的处理。

会计部门收到退回的票据及退票理由书,应登记相应委托收款台账,立即通知客户经理和票据中心。

客户经理应与企业联
系解决事宜,解决不了的将票据交给票据中心,由票据中心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报主管行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特殊情况的处理(参照民银发[2002]350号文件附件一第十二章第六十九条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票据及档案资料保管
第二十五条质押票据保管部门为票据承兑行的会计部门。

第二十六条票据承兑的档案资料保管部门为经办行的业务部门。

第六章风险提示
第二十七条“票据置换”业务风险主要包括违规风险、经营风险和丧失风险。

违规风险主要指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票据,不合规票据用于质押,未按操作程序承兑票据等;经营风险主要指票据审查经验不足造成误收伪造、变造及“克隆”票据;丧失性风险包括票据在途保管不善、库存票据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已质押票据灭失等。

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制订解释与修改。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金融创新,银企“双赢”
--济南分行“票据置换”业务经验材料
民生银行于2001年11月15日在济南设立分行,成立当年,先后有招商、兴业、深发、浦发等股份制银行相继开业。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取胜?如何介入优质客户?济南分行通过认真研究市场,从分析客户入手,果断抓住机遇,以“票据置换”业务为先导,开创了负债业务竞争扬长避短取得成功的先河。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通过“票据置换”业务吸收存款8亿元,日均存款4.2亿元,占全行存款近10%,年创利超过500万元。

一、认真分析市场,研究客户需求是“票据置换”业务成功的关键。

在同一些大型客户接触过程中,我行发现,这些公司销售收入资金结算以及生产采购资金支付均有一个明显特点:票据结算量较大。

以莱钢股份公司为例,莱钢每月销售收入11亿元,结构为现汇5亿元,票据(银行承兑汇票)6亿元,票据占比55%;支付情况为:工资、税费、水电费、废钢等紧俏原材料用现金支付,其余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票据支付大约每月5亿元,5亿元的对外支付票据几乎全是用销售收入的票据背书后转让,而票据的到期日长短不一、额度大小不一。

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我行提出了“票据置换”合作方案,即莱钢以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民生银行给莱钢签发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且期限超过质押票据期限。

这项业务合作,在不动用莱钢现有货币资金、不影响正常支付的情况下,给莱钢带来以下收益:
第一,风险最小化。

民生银行对莱钢销售产品(有贸易背景)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专业验票人员进行查验、查询以鉴别票据的真伪;
第二,支付正常化。

民生银行在等额签发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贸易结算的实际支付情况,采取票据合并与拆分的做法,极大方便支付需要,供应商
也乐于接受;
第三,收益最大化。

以莱钢为例,该企业获得没有融资成本的额外利息收入。

根据莱钢目前的资金结构情况测算,收到6亿元/月承兑汇票(其中承兑期3个月为2亿元,承兑期6个月为4亿元),民生银行签发2亿元/月承兑汇票(承兑期为6个月),莱钢的收益为:2亿*1.71% /4=85.5万元/季(质押到期的承兑汇票委托收款直接进入期限为3个月的保证金存款账,这里考虑理想状态,如果质押票据到期收款滞后,同一批次委收款项只能以活期0.72%计息);全年可获收益342万元(85.5万*4 )。

对民生银行来说,虽然付出了查询、委托收款等人力、经济成本,承担了质押票据的风险,但获得了保证金所带来的稳定派生存款和承兑手续费收入。

这项业务的开办,既避开了同业之间的常规存贷款业务竞争,获得较大收益,又在优质客户面前树立了银行服务客户的良好形象,为下一步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止2003年12月31日,莱钢和中国重汽“票据置换”业务给我行带来时点存款8亿元,日均存款4.2亿元,手续费收入70万元。

长远收益是以此业务为切入点,我行同优质客户的各项业务合作已全面展开,莱钢和中国重汽已成为我行的支柱优质客户。

二、严格操作规程,将防范风险与业务发展有机结合。

我行在开办这项业务过程中,本着既防范金融风险,又不影响业务发展的宗旨来灵活掌握,收到了客户满意的效果。

(一)为防范质押票据因票据伪造变造、不合规造成无法收款和委托收款滞后,我行同客户签订无条件退换票据和现金抵偿协议,以确保我行承兑票据的到期扣款;
(二)为确保我行对质押票据和票据到期收款的权利,我行在办理质押
票据和签发票据时,完善申请人在质押票据上的背书和委托收款,同时开立本批次业务项下的“0”保证金账户,质押票据到期委托收款直接进入保证金账户;
(三)在我行审验票据真伪和合规性之后,为提高效率,满足客户及时支付的需要,经风险部审批,采取了“先办理业务,再查询”的做法,同时对于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规模大、资信度高的优质客户,质押票据承兑行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
(四)为方便客户在“票据置换”中的账务处理,银企双方及时对账,提高可操作性,对于优质大客户质押率100%。

自办理业务至今,未发现任何“克隆”票据,由于个别质押票据的被背书人填写有误,以及粘单有问题导致票据退回的,我行客户经理主动查找有关贸易当事人出示证明材料,同承兑行协商解决,所有质押票据在我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均收款至保证金账户,未给客户增加任何麻烦,我行也未垫付一笔资金,赢得了客户的一致称赞。

“票据置换”虽然是个银企双赢的低风险创新金融业务,但它存在的前提是优质客户的销售收入中票据占一定的比例,并且在支付采购款时可以部分用承兑汇票支付,诸如钢铁、汽车、电子、机械制造等生产型行业具有办理“票据置换”业务的需求,业务的卖点是“为客户提供置换、合分票据服务,让客户获取收益”。

这项业务公开后,部分金融同行刚刚起步介入此项业务,我行一是抓紧在全行推广,及早介入,及早占据此项业务的主导地位;二是制定操作规程,规范客户的业务操作。

对于优质大客户要具体对待,尤其是在“质押率”、“先做后查”、“票据范围”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在业务初始阶段处于垄断地位,在业务成熟阶段处于主导地位,取得竞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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