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WI004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合集下载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1. 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2.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2.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

3.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2. 程序:4.1.工程变更4.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

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4.1.2.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4.1.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

变更签证管理工作指引

变更签证管理工作指引

附件变更签证管理工作指引一、目的规范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合同外成本增量。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项目的变更、签证管理。

三、术语及定义设计变更:在项目各阶段施工图发出后,由设计主办,对原工程设计内容做出的变更,统称“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等。

工程签证:项目施工过程中,由项目工程主办,包括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指令、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建议,凡发生可能引起合同额变化,且不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统称“工程签证”(以下简称“签证”)。

无效成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误和专业能力欠缺等原因引起的对形成产品不起作用,无法获得客户认同和补偿的成本和费用。

特急类变更签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实体24小时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签证。

特急类变更签证的实施,依据权限口头或其他形式汇报同意后可不用事先审批而提前下发书面工程指令,签证手续同时办理。

四、变更、签证管理原则及要求1、变更、签证执行原则(1)一事一单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每份变更、签证应具备相应授权人签字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同一原因引起的不同专业的变更须同时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变更。

(2)先审批后实施原则变更、签证必须做到事前控制,必须按照变更、签证的审批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且严禁肢解。

特急类变更签证,发起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作相应的原始资料记录。

施工单位得到我司邮件或其他书面确认后即可开展工作,事件发生 24 小时内城市公司项目工程、成本及监理单位确认现场事实,并于特急类变更签证发生后48小时内发起审批流程。

(3)一月清双月结原则一月清原则:在变更、签证实施前,由各主办部门发起审批流程,成本在5工作日内完成金额估算,由各主办部门在审批完成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签证通知单下发施工单位。

每月5日由项目成本统筹,对现场上月发生的变更、签证进行统计并发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实行一月清原则。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一)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二)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分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五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合同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六条设计变更应将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变更数量、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及核定价格。

第七条设计变更控制原则(一)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二)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三)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3-3.工程变更、签证业务规范及操作指引

3-3.工程变更、签证业务规范及操作指引

第 1 条目的为了提升造价咨询业务的服务质量,协助甲方更好的管控过程成本,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业务产生的成本进行测算,以便甲方能及时决策,实时掌握动态成本成本的变化,特制定本规范及操作指引。

第 2 条定义设计变更:是指项目自施工蓝图下发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对图纸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第 3 条作业流程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分事前测算和完工核算确认两步。

事前测算的目的是为了供领导决策是否按照计划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内容执行,该阶段要求测算相对准确,及时,以尽快提供作为决策的依据。

完工核算确认是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下发后,待施工单位完工验收后对该内容进行核算确认,该核算要求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结算时该金额不予调整。

测算或核算时按以下步骤进行:1.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的内容,并确认完成的时间;2.审核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满足测算要求,对不清楚的技术参数与甲方沟通确认;3.按照附件格式,计算工程量,并列出清单项;4.根据清单项目特征,查找最近类似项目的施工费明细(人工、材料、机械及综合取费)进行组价,并对涉及的主材价进行询价,以确保测算的准确性;5.整理测算的数据,报甲方决策;6.现场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后,按照甲方签署的完工意见,计算准确造价并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第 4 条注意事项(1)方案参数:实施前的测算,先审核参数是否明确,不明确的需要沟通甲方明确,或者按照经验值计算;(2)甲方签署的完工意见:根据甲方签署的意见进行计算;(3)措施费:组价时应综合考虑相应的措施形式,充分考虑该成本;(4)主材价格:组价时主材价格应按照合同约定(无约定按施工当期市场价)计入;(5)第 5 条作业模板附件7:变更签证测算及审核表-模板。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剖析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剖析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剖析一、前言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和签证的处理工作直接影响着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

本文将从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定义、重要性以及作业指引展开,通过对理论的探讨和实践经验的,为管理者指引如何针对项目的需求开展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二、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2.1 定义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原因,对原有工程计划、设计方案等方面进行修改的过程,也就是说,工程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方案、施工、设计、材料等方面的变更。

在工程变更中,往往涉及到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量、成本预算等诸多内容,因此需要有具体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化操作。

现场签证是指在实际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需要或者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作业量或勘察、测量、或试验等工作的过程,这种增减工作的程序和现场组织、验收等的管理过程都被称为现场签证。

2.2 重要性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通过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方式可以及时规避和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可以帮助管理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项目的调整,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实施严格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可以避免因为设计或其他原因出现的漏洞,从而减轻工程建设带来的风险。

三、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在实施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时,应按照以下的指引内容进行操作:3.1 工程变更管理作业指引3.1.1 首先要明确变更类型针对每个变更项目,需要首先对变更类型进行梳理,包括原因、影响、后果等重要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便对变更进行准确的定义和规划。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二○一四年一月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控制,规范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申报、审批程序及费用管理,现依据《建设工程支付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项目管理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建设工程内容。

第三条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应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认真细致地处理每一项变更,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代表本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工程签证管理。

第五条定义——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具体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现场签证:是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工程签证:是指由于发生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事件、且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需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签证手续,即为工程签证。

第六条工程签证资料必须齐全,按合同规定并通过审查批准的签证费用,方可作为办理工程计量支付和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办理工程签证必须“一事一单、一项一签、随做随签”,原则上不得过期补签。

第八条工程签证要求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计算符合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计算结果应准确无误、材料价格要注明是投标价、指导价还是市场价;工程签证及其附件能够相互解释。

第二章工程签证内容第九条工程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内容,并据此办理工程签证。

工程变更与签证办理工作流程

工程变更与签证办理工作流程

工程变更与签证办理流程第一条、为了明确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办理的流程,依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条款,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设计变更办理流程1、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均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就现有设计图纸提出优化和建议。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承包人等对工程变更进行洽商,形成初步意见。

必要时,可要求公司招标和预结算部或造价咨询单位对变更工程进行成本评估。

由设计部或者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进入发包人内部审批流程。

如果内部审批结果是同意变更,则进入下一步流程;否则本次变更动议终止。

2、如果设计变更需设计单位出图,则由设计部(必要时可以会同工程部参与)联系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如果无需设计单位出图,则由设计部(必要时可以会同工程部参与)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3、设计变更文件经审查后转交监理公司,由工程总监签《工程变更令》,发各有关承包人。

公司内部确定设计文件的分送部门是: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设计部、工程部、招标和预结算部并送造价咨询公司。

4、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递交工程变更合同价及工期变更的相关文件,填写《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至监理公司。

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工程部,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签署意见后进入发包人内部审批流程。

5、审批完成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填写《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再由发包人工程部、监理公司返回承包人,做为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签证办理流程1、种类。

①因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引起的合同外增加的已完、拆除、返工等。

②发包人委托的合同外增加工程③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提出的合同外增加工程。

④非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外增加。

2、因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引起的合同外增加的已完或返工部分签证,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入结算。

承包人在接到设计变更图纸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现场实际填写《工程签证单》,标明设计变更单编号以及此次签证内容,交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工程部,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签署意见后进入发包人内部审批流程。

GCWI004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GCWI004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GCWI004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修订记录一、流程概况二、流程图三、职责3.1项目事业部工程部3.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形;3.1.2资料治理员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3.1.3明确工程合同中对设计变更、签证约定的补充协议。

3.1.4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负责人审批5000元以下的现场签证。

3.2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3.2.1负责工程现场签证现场核量、核价;3.2.2预算工程师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3.2.3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复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3.3项目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部领导3.3.1负责按《权责手册》审核/审批工程签证。

四、工作程序4.1现场签证的要紧类型4.1.1现场需要:如,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合同之外,托付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工、零星工作、三通一平、障碍清除等;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4.1.2营销需要:配合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4.1.3甲方要求:公司要求、工程治理过失,因工程治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4.1.4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缘故。

4.2现场工程签证要求4.2.1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联系单》(附件1)附成本预算,并提交项目事业部工程部;4.2.2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依照施工单位的《工程签证联系单》办理公司内部《工程签证审批单》(附件2),审批层级依据项目成本部审核金额界定审批权限。

4.2.3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在《工程签证审批单》(附件2)完成后,可依照附件2对施工单位签定正式《工程签证确认单》(附件3),附件3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2.4签证内容的表达方式与建筑工程预(决)算定额一致。

4.2.5字迹端正、语意清晰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

4.2.6现场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现场签证联系单》要求附成本预算。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投资控制,杜绝减少工程争议和索赔,特制定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库及加油站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所有建设项目;本办法涉及的范畴是指建设立项、批复中没有涵盖而需要增补的、设计图变更的等所有涉及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的变更及签证;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工作须坚持效益原则、规范原则和“集体决策、逐级负责”的原则,市州公司投资部门、省公司发展规划处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测单位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对设计及勘测单位资质、委托书、各项合同、设计审查及技术交底等管理,严格遵守建设管理程序,科学、合理、完整地编制和划分标段内容,认真组织招标答疑工作,减少工程变更和签证;第五条全省系统内变更及签证工作无论大小,均由省公司统一管理,省公司发展规划处是此项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州公司是此项工作的执行单位,负责组织此项工作的申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员落实,并签证;第六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在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第七条工程项目完工,决算送审前,市州公司组织项目总投资内审含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在未超投资计划总批复时,不用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超出投资计划时,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依据,也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变更的类型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且不增减工程费用的变更事宜;2、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且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一次变更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变更事宜;3、重大变更:或改变设计原则,或对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进度有影响,或一次变更费用3万元含以上的变更事宜;第九条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1、工程变更可以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之中的任何一方提出;提出单位提交工程变更单附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两单须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关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报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审批,作为工程签证单的附件;2、小型变更:由市州公司审批,须监理公司、市州公司工程负责人、投资部门审核;3、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于设计变更的,尚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变更指委托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安排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商方可施工;没有监理单位的项目,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方可施工;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遇到不可预见因素、现场停工等特殊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市州公司写报告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请示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边实施变更,边按第九条程序补办手续;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实施;监理单位、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监督工程变更的落实情况,按程序办理好工程签证单,验收时把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并作好验收记录;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的处理1、未经本管理办法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2、在审批阶段需审核变更工程的质量、造价和工期;3、工程变更不改变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4、原则上工程变更不改变工期目标,只有处于关键节点上的工程发生了变更,才按增减的工程量的百分比例相应地增减工期;5、变更预算造价含在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中一起审批,由承包商编制,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变更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变更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预算造价;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划分及审批程序;小型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公司签字;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管理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及监理公司签字,涉及隐蔽工程,设计单位也须签字,工程变更签证作为追加投资计划、审计决算的依据;第十四条签证项目的质量、费用和工期1、未按第十三条办理审批的签证一律无效;2、需明确签证项目的质量、工期、费用;3、签证项目的质量目标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4、不得因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而改变工期目标;5、工程签证单预算造价不得超过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造价,由承包商编制,经监理造价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立项请示、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签证单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工程签证单造价;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及附件的管理1、批准的工程变更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四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留存;2、批准的工程签证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留存;3、项目完工,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统计已完工程变更及签证单,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并整理变更资料归档,随竣工资料一并报省公司发展处备存;第十六条其他1、不得肢解项目后进行签证,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合同或补充协议,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工程变更;2、原则上只签工程量,定价的必须参照国家定额及市场行情为依据;3、承包商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现场闲置的设备及机具,不列入签证范围;4、凡涉及到承包商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公司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工程变更单编号:时间:附:1.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变更附图、相关文件;2.变更单不足的,附专题报告;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发展处须盖章;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工程名称:宜昌夷陵银海加油站时间:市州公司审核人签字:市州公司负责人:监理公司审核人签字:监理公司总监:省公司审核人签字: 省公司发规处负责人:工程签证单编号:时间:1. 签证单要附前期的变更单及相关附图及资料;2. 工程量及造价的签证,不得超过变更单的预算数量,核实后才签订;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须盖章;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工程名称:日期:编制人:市州公司部门负责签字盖章:说明:此表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附件;。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明确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相关职责,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作业指引。

2.定义工程变更:在签订承包合同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即合同图纸)之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属于承包合同范围之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满足工期需要或满足现场条件而采取的措施或进行的变更。

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补充/纠错,涉及到合同图纸内容的变化(不包括属于承包商深化设计的内容),称为设计变更(详见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合同图纸:及承包商签订合同所依据的设计图纸以及在此之前对设计图纸进行完善/补充/纠错之内容均为合同图纸的内容。

在签订承包商合同之后对上述图纸的进一步完善/补充/纠错均属于设计变更。

工程索赔:不涉及图纸内容,但涉及物品丢失/物品损坏的补货事宜及工期延误补偿事宜均为工程索赔,不以工程变更的形式申报。

增项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属增项工程,双方需新签合同或补充协议,不统计进入工程变更。

3.适用范围3.1公司开发建设的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在签订承包商合同所依据的图纸之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属于承包合同范围之内的工程变更均须按本作业指引执行。

3.2 合同范围以外的增项工程不统计进入工程变更,双方需新签合同或补充协议,并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

3.3 工程索赔类别的变更,作为工程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以工程变更的形式申报,而以工程索赔的形式申报。

3.4 设计变更按《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4.工作职责4.1工程部: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变更管理的主控部门,在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中承担有如下职责:4.1.1 是工程变更提出和申报的主要部门,并负责受理承包(供应)商、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申请。

4.1.2 负责工程变更类别的界定,提交责任归属及费用分摊意见。

4.1.3 负责工程变更指令的编制,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至监理单位、承包(供应)商。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及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施工单位需要对原有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者修改的情况。

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进行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造价等进行变更和签证管理的程序和规定。

第四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的职责,确保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进行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变更及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对于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变更管理时,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合理的变更管理。

第九条工程变更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否则,一切后果由提出变更者承担。

第十条工程变更应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范围、变更造价等,确保变更后的工程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应当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和文件,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程序,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杜绝滥用变更的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签证管理时,应当依据工程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与工程变更管理相结合,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工程签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签证。

变更签证管理工作指引

变更签证管理工作指引

附件12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甲方:河南昆仑房屋营造有限公司乙方:西平县建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

第二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三)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四)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①签证(一式四份);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⑤结算书(一式两份);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五)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

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

关于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及签批流程的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及签批流程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行新的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表格及签批流程的通知各参建单位、指挥部各处室:对于前一阶段工程变更、签证等事项签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订了新的签证表格及签批流程,望各参建单位及指挥部各处室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安洛燃气管道项目工程指挥部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关于实行新的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表格及其签批流程的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指挥部各处室: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结合安—洛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情况,为规范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的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监理单位签发的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管线更改等。

1、工程变更的提出:(1)、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可提出变更;(2)、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均须设计单位认可;(3)、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事前须征求业主单位意见。

2、变更的原则:(1)、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组织施工及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2)、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应予变更。

3、工程变更的办理程序及方法:(1)、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设计(工程变更联系单)——业主工程技术处——监理——施工单位执行;(2)、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业主各部门——业主工程技术处、设计(工程变更联系单)——监理——施工单位执行;(3)、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监理(工程变更联系单)——业主工程技术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执行;(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施工(工程变更联系单)——监理——业主工程技术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执行。

(5)、对急需处理的变更,由业主工程技术处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业主相关处室四方现场决定变更方案,并签署工程变更现场处理卡(业主工程技术处),施工单位先行组织施工。

工程变更洽商及签证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变更洽商及签证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工作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工作指引概述二、工作程序2.1变更洽商及签证的发起及主要类型1)设计变更一般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a)设计完善: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有的设计文件;b)现场施工类:由于施工错误、施工困难或施工进度要求等原因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或完善;c)公司要求:涉及到产品外观、户型、使用功能、开业或销售承诺、客户需求、产品要求变化等原因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或完善;d)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2)工程洽商由现场发起,一般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a)现场需要:如,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工、零星工作、三通一平、障碍清除等;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b)公司要求:开业或销售要求、赶工措施及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c)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3)现场签证是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等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a)变更洽商中无法通过图纸准确计量需要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签认的项目;b)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用工、零星工程及临时设施增补项目及隐蔽工程;c)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窝工、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建设单位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等;d)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工期等事项。

2.2设计变更的提出及内部审核1)设计变更一般由建设单位提出或者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发起前应进行相关论证,应具有关注成本、项目进度、客户需求等影响因素的意识并确认变更涉及部位的施工状态及变更费用预估;2)确定进行设计变更后,工程部向设计单位发《设计工作联系单》,提供设计变更的相关资料,由设计单位出变更图纸,设计院签章、提供变更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属地城建部门要求格式);3)工程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后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内部)发起设计变更审批,设计变更审批时需对上述成本、项目进度、客户需求等影响因素进行预估(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须同时附有预算报价,报送工程部审核),原则上应对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增减(即变更、洽商费用)进行预估,预估可由商务部组织造价咨询公司及施工单位进行,预估的结果及依据应作为申请的附件资料;4)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材料变更应由工程部重新组织定板封样,并及时知会商务部;5)对于交叉索赔事项,项目部应在《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内部)中明确责任方;6)对于设计变更内容,应做到文字内容应明确具体、用词应准确肯定,不能存在未尽事宜和不同理解的语句,尽量采用图示表示位置尺寸,图示内容应标明轴线、尺寸、原图做法或材质,现变更后的做法或材质,达到工程计量要求。

变更签证作业指引

变更签证作业指引

一、术语及定义1.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凡不涉及到施工图纸内容变化,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下达指令对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工程技术标准、现场条件、合同工程范围及界面、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2.设计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发包人内部设计成果评审程序确认了施工图后,凡涉及到施工图纸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变化(不包括施工单位深化设计内容),以及施工图纸与合同图纸的差异造成的更改,统称为设计变更。

3.现场签证:由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引起的现场已完成工程的拆改(但不包括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本身的内容),以及图纸无法计量需现场实测计量的,称为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应依附于某项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不可单独填写和发放。

二、 流程图三、 程序3.1、变更的发放和执行3.1.1变更内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发包人内部批准后,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发《变更指令单》,分别由施工单位(泛指承包人/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供应商)、监理单位、项目部、合约主责部门保存。

3.1.2项目部按照《变更指令单》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实施,并负责记录工程变更实施情况,不允许实施情况与变更指令内容不一致,如出现实施情况与变更指令内容不一致时则应办理新的变更审批手续。

3.2、变更签证的确认3.2.1在变更实施完成及验收后,施工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部提交现场签证资料,签证资料包括变更指令(填写变更完成情况)、结算书及现场测量记录等。

逾期提交而又无法说明现场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的,项目部应拒收,期间项目部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变更的实施情况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详细记录工程量及留存施工照片,在《变更指令单》的变更完成情况反馈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如有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予以扣减,签署意见时不得出现“情况属实”、“完成”等无实际意义的词语;变更引发现场签证的,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提交监理单位与项目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项目部递交合约管理部、施工单位备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修订记录
一、流程概况
二、流程图
三、职责
3.1项目事业部工程部
3.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3.1.2资料管理员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3.1.3明确工程合同中对设计变更、签证约定的补充协议。

3.1.4项目事业部工程部负责人审批5000元以下的现场签证。

3.2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
3.2.1负责工程现场签证现场核量、核价;
3.2.2预算工程师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3.2.3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复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3.3项目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部领导
3.3.1负责按《权责手册》审核/审批工程签证。

四、工作程序
4.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4.1.1现场需要:如,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工、零星工作、三通一平、障碍清除等;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
4.1.2营销需要:配合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4.1.3甲方要求:公司要求、工程管理过失,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4.1.4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4.2现场工程签证要求
4.2.1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联系单》(附件1)附成本预算,并提交项目事业部工程部;
4.2.2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签证联系单》办理公司内部《工程签证审批单》(附件2),审批层级依据项目成本部审核金额界定审批权限。

4.2.3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在《工程签证审批单》(附件2)完成后,可根据附件2对施工单位签定正式《工程签证确认单》(附件3),附件3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2.4签证内容的表达方式与建筑工程预(决)算定额一致。

4.2.5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

4.2.6现场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现场签证联系单》要求附成本预算。

4.2.7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
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X围、变更签证的内容
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4.2.8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4.2.9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书》中留有印样的专用
章或发包单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有效印章。

4.2.10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均应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
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
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
接受方不得拒签。

4.3现场工程签证审批
4.3.1监理及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

4.3.2对于措词含糊容易引起歧义的签证,现场专业工程师在签署时应征求成本人员意见,成本人员审核重大签证费用也应避免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4.3.3 签证内容完成后,专业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

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项目事业部工程部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4.3.4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4.3.5项目事业部工程部经理对签证单上直接签定的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4.3.6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工程师共同现场认
定。

4.4工程签证办理时间
4.4.1在签证单所述工作发生完毕后一周内施工单位必须上报现场签证,逾期则不予办理结算。

4.4.2监理单位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确认单》后两天内(隐蔽工程当天)到现场对工程增加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确认单》无误后,在“监理工程师代表”一栏签署意见。

4.4.3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接到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现场签证确认单》后,三天内(隐蔽工程当天)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

4.4.5现场签证单经项目事业部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后,交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预算工程师进行造价预算和工程量核定(当天完成),然后提交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4.6项目事业部和总部的各级领导应尽快完成签证的审核审批,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和具体审批流程参见《权责边界》和《审批流程体系》。

4.4.7审批完成后,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将审批后的《现场签证单》编号登记《现场签证登记台帐》下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一份;一周内报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总部工程技术部、总部成本管理部备案。

4.4.11隐蔽工程原始资料1天内完成,3天内完成审批。

4.4.12现场工程签证时效:变更工作完成后一周内返回。

4.5现场工程签证执行
4.5.1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程,不合格的监督整改;
4.5.2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对签证工程进行复核计入工程结算。

4.6承包单位
4.6.1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已经由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成本部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并汇编《项目月现场签证确认单汇总表》(附件4),由项目事业部成本部报送总部成本管理部备案。

4.7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
4.7.1负责审核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每月上报的现场签证,并存档备查。

4.8隐蔽工程收方
4.8.1隐蔽工程收方必须在收方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门。

项目
事业部成本部门门见证所有隐蔽工程的现场收方。

4.9反签证扣款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出现需扣除施工单位款项的情况,由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成本部办理《反签证扣款确认单》(附件5),在施工单位完工后的结算时,扣除相关款项;
五、相关表格
附件1:工程签证联系单
附件2:工程签证审批单(手工审批应采用本单,电子流程审批则可不用本单)
附件3:工程签证确认单
附件4:项目月现场签证确认单汇总表
附件5:反签证扣款确认单
附件1:
工程签证联系单
编号:项目名称-流水号-专业(土建、设备、其它)
(本模板交由施工单位,用于其向我方提出签证需求。


附件2:
工程签证审批单
备注:1、未见附件1,不得办理附件2,附件2签字权限依据权责和审批流程的规定;
附件3:
工程签证确认单
项目名称:工程编号:标段号房号
附件4:
项目月现场签证确认单汇总表
项目名称:记录编号:项目名称-类别-年-月-日-序号
备注:本汇总表一试四份:项目工程部、成本部,总部工程部、成本部各执一份;
附件5:
反签证扣款确认单
编号:项目名称--流水号-专业(土建、设备、其它)
备注:本扣款通知单原件一式四份,项目部、成本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对于确属需扣款事项,如被扣款单位拒绝签收,则在项目总经理签字后强制执行,在被扣款单位最终结算时直接扣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