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1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3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四类)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
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
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
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
三类
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6、单个容积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
7、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以下的设备安装
8、金属重量100吨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
三类
1、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2、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三类
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15米及以下的仿古塔
3、高度9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
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
6、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
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3、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Array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建设工程类别划分详解
建设工程类别划分一类工程包括:1.国家和市(含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2.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含 20000 平方米 )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用房工程3.单位工程面积超过10000 平方米(含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商场、会展中心、宾馆等商业服务工程4.高度 16 层(含 16 层)以上和 16 层以下单体面积超过10000 平方米的住宅工程5.具有文化、历史意义的名人故居和代表当代先进技术和设计水平的典范住宅小区等工程6.国际、国内各党派、民间团体、爱国侨胞、个人捐赠援助建设的工程7.区县(含区县)以上行政办公用房8.大中型工厂、国防工业、矿业、国家和市属以上仓储工程、大型物流中心等工程9.军事工程(档案按《军事设施保护法》办理)10.市属教育、科研、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文娱、体育、民政、宗教、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程11.铁路客(货)运站、编组站、线路、铁路桥涵等工程12.民航客(货)运机场、航站楼等工程13.港口客(货)运站、航道等工程14.主要长途汽车客运站、轮渡码头、索道、缆车等工程15.地铁(轻轨)车站、车辆段、线路桥涵等工程16.电厂、变电站等工程17.邮政电信枢纽、微波中转站、短波收发讯台等工程18.主要道路、公路、广场、停车场等工程19.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大型人形过街桥、涵洞和隧道等工程20.燃气厂、燃气调压站、水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和热力调压站等工程21.市属以上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城市绿地、古树名木、名胜古迹、城市标志性设施、观赏游览设施及雕塑等工程22.河道水系、防洪工程23.抗震、人防等工程24.沿着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铺(架)设的各专业(包括: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燃气系统、供热系统、供电和照明系统、通讯系统、工业管道系统等)干管、干线、支线等管线工程一类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为二类工程一个建设项目中同时含有一、二类工程时按一类工程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程、并程:物一间、房程:和公化工指或独水塔、设且单程。
运等。
指满要土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II类执行。
3、装饰工程有关说明:(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类工程确定。
II1、工程类别等级,均以单位工程划分,一个单位工程一般只定一个类别等级。
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等级时,则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
2、对于民用工程中列有单独标准的专业工程,可单独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桩基础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等五个类型分列。
(1)工业厂房工程,指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生产厂房或生产车间。
工业建筑中,为物质生产配套和服务的实验室、化验室、食堂、宿舍、医疗、卫生及管理用房等独立建筑物,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是供人们生活、起居用建筑物的统称,包括住宅、以及职工、学生、军人等的集体公寓、集体宿舍等住宿类建筑。
公共建筑,是行政办公、政治文化活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商业、交通旅游、观展纪念、生活服务等公共事业活动所需要的建筑物的统称。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并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之外,如:烟囱、水塔、贮仓、水池等工程。
(4)桩基础工程,是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的稳定性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工艺,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以及其他材质的桩基础。
桩基础工程,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桩基础工程。
(5)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挖方或填方工程量>5000m³、且需要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运、填等。
单独土石方工程,是指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即,建设准备阶段一平范围的土石方竖向调配)、挖方或填方(非指挖方和填方的合量)工程量>5000m³的土石方工程。
单独土石方工程,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相应字目。
单独土石方工程,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单独土石方工程。
(6)同一建筑物工程类别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工程类别、确定其工程类别。
建设工程类别划分
建设工程类别划分一类工程包括:1.国家和市(含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2.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用房工程3.单位工程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商场、会展中心、宾馆等商业服务工程4.高度16层(含16层)以上和16层以下单体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5.具有文化、历史意义的名人故居和代表当代先进技术和设计水平的典范住宅小区等工程6.国际、国内各党派、民间团体、爱国侨胞、个人捐赠援助建设的工程7.区县(含区县)以上行政办公用房8.大中型工厂、国防工业、矿业、国家和市属以上仓储工程、大型物流中心等工程9.军事工程(档案按《军事设施保护法》办理)10.市属教育、科研、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文娱、体育、民政、宗教、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程11.铁路客(货)运站、编组站、线路、铁路桥涵等工程12.民航客(货)运机场、航站楼等工程13.港口客(货)运站、航道等工程14.主要长途汽车客运站、轮渡码头、索道、缆车等工程15.地铁(轻轨)车站、车辆段、线路桥涵等工程16.电厂、变电站等工程17.邮政电信枢纽、微波中转站、短波收发讯台等工程18.主要道路、公路、广场、停车场等工程19.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大型人形过街桥、涵洞和隧道等工程20.燃气厂、燃气调压站、水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和热力调压站等工程21.市属以上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城市绿地、古树名木、名胜古迹、城市标志性设施、观赏游览设施及雕塑等工程22.河道水系、防洪工程23.抗震、人防等工程24.沿着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铺(架)设的各专业(包括: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燃气系统、供热系统、供电和照明系统、通讯系统、工业管道系统等)干管、干线、支线等管线工程一类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为二类工程一个建设项目中同时含有一、二类工程时按一类工程办理。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类别序号文件材料名称保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一立项文件1 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文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3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4 专家建议(论证)文件√√√5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文件√√√6 工程立项中形成的其他文件√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1 选址意见书申报文件(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2 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3 选址意见书√√√√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文件(表)√5 核定用地文件√6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 土地使用权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建设的证明文件√√√√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9 规划条件申报及审定文件√√√√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1 天津市建设用地申请文件(表)√12 建设用地批准书√√√√13 国有土地使用证(白证)√14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地产权证√√√√15 拆迁许可证√√√16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17 建设用地、征地和拆迁中形成的其他文件√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 勘察设计任务书√√√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4 地形测量和拔地√√√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测量成果报告5 地籍测绘成果√√√6 初步设计和批准文件√7 技术设计和批准文件√8 施工图√√9 设计计算书√10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和备案文件√√√11 勘察、测绘、设计中形成的其他文件√四招投标文件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2 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及承包合同√√3 测绘招投标文件√4 测绘中标通知书√√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及承包合同5 施工招投标文件√√6 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承包合同√√√7 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文件√8 设备、材料采购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9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含勘察、设计、施工)√10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委托合同(含勘察、设计、施工)√√11 工程招投标中形成的其他文件√五开工审批文件1 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2 商品房项目投资√计划或经济适用房投资计划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3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文件(表)√6 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7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文件√8 建设项目对四邻有影响的四邻签字认可意见√√√√9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10 建筑工程规划许√√√√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证1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核审申报文件(表)√12 专家评审意见√√√1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告知书和抽查凭证或核审意见书√√√14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5 环境影响登记文件√√√16 区县环保局预审意见√√√17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18 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9 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20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意见√√√21 人防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文件或易地建设费缴纳凭证√√22 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文件√√√23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2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文件√25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文件(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2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7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28 地名命名、更名申报文件(表)√29 标准地名证书√√√30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1 安全监督手续√√√32 工程开工审批中形成的其他文件√六财务文件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2 工程设计概算√3 施工图预算√4 施工预算√工程准备阶段文件5 工程建设形成的其他财务文件√七工程参建单位企业资质及负责人1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企业资质及负责人名单√2 工程项目勘察单位企业资质及负责人名单√工程准备阶段文件3 工程项目设计单位企业资质及负责人名单√4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企业资质及负责人名单√工程准备阶段文件5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企业资质及负责人名单√√6 分包单位企业资质√√7 供货单位企业资质√√8 检试验单位企业资质√√9 其他文件√监理文件一工程勘察设计监理1 勘察设计监理规划√2 勘察设计会议纪要和往来函件√3 监理通知书和工作联系单√4 阶段性审查√(评估)报告监理文件5 勘察设计监理工作总结√√√6 其他文件√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 监理资质√2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授权书√3 项目部印章授权书、监理人员职责√4 总监授权书、监理人员配备(调整)通知书√5 监理规划√6 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7 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监理文件9 施工设施(机具、措施用材料)及计量器具备案√三进度控制1 工程开、复工审批√√2 工程开、复工暂停令√√3 进度控制监理通知√4 进度控制监理回复√5 进度计划报审√6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四质量控制1 监理交底√2 会议纪要√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报审√监理文件4 总承包施工合同及管理人员的审查(包括相关证件)√5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6 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申请√7 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申请√8 质量控制监理通知及回复单√9 工程暂停令√√10 设备采购阶段监理√11 设备制造阶段监理√12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13 不合格项目处理方案及处理结果√√14 其他√监理文件五造价控制1 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及回复单√2 预付款报审与支付√√3 付款报审与支付√√4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5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六工程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1 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2 合同争议违约处理与合同解除处理意见√√监理文件3 合同变更材料√√4 工程变更、停复工丶延期丶延误的处理√√七分包资质审查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2 供货单位资质审查√3 检试验单位资质审查√八工程监理安全管理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2 施工实施过程的安全监理√3 对专项工程或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监理文件4 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监理√5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6 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记录√√√7 安全监理记录√九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1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申请√2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3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目录√4 工程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及其分工表√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监理文件6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7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8 工程竣工预验收整改意见书√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记录√10 工程竣工监理验收评估报告及竣工移交证书√√√11 现场证物照片√十监理工作总结1 监理日记√2 监理月报√3 专题总结√4 监理工作总结√√√施工文件一施工管理文件(一)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1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 质量责任制√√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4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5 施工图审查情况√√6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7 施工技术标准√√8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9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施工文件10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二)其他√√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一) 建筑与结构工程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技术复核√√√√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汇总表√√√4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5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施工文件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 施工记录( 施工日志)√√8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汇总表√√√9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10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1) 基坑(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2) 地基触(钎)探记录√√√√(3) 地基处理工程√√√√验收记录(4) 复合地基工程施工验收记录√√√√施工文件(5) 桩基检测报告√√√√(6)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记录√√√√(7)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记录√√√(8)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记录√√√11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 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3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14 新材料丶新工艺施工记录√√√√15 其它√(二)节能工程施工文件1 图纸会审丶设计变更丶洽商记录√√√√2节能材料丶设备、构( 配)件和部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丶进场验收记录丶进场见证抽样复试报告汇总表√√√3 节能材料丶设备、构(配)件和部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见证抽样复试报告√√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施工文件5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 施工记录√√8 其它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技术资料√√(三)给排水与采暖工程1 图纸会审、设计变吏、洽商记录√√√√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 试)验报告汇总表√√√3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施工文件4 管道丶设备强度试验丶严密性试验记录√√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7 施工记录( 施工日志)√√8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 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 其它√(四)建筑电气工程1 图纸会审、设计变吏、洽商√√√√施工文件记录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汇总表√√√施工文件3 材料丶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 试)验报告√√4 设备调试记录√√5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 施工记录(施工日志)√√8 检验批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 分部(子分部)√√√√施工文件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 其它√(五)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文件1 图纸会审丶设计变更丶洽商记录√√√√2 材料丶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汇总表√√√3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 制冷、空调、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施工文件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7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施工文件8 施工记录( 施工日志)√√9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 其它√(六)电梯工程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 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开箱检验记录汇总表√√施工文件3 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开箱检验记录√√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施工记录(施工日志)√√6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7 负荷试验丶安全装置检查记录√√8 检验批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 其他√(七)建筑智能化工程1 图纸会审丶设√√√√计变吏丶洽商记录施工文件2 材料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汇总表√√√3 材料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施工记录( 施工日志)√√6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7 系统技术丶操作和维护手册√√8 系统管理丶操作人员培训记√√录施工文件9 系统检测报告√√10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 其它√三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一)建筑与结构工程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2 地下室防水效果记录√√√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施工文件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6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超深基坑监测报告√√√√7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8 其它√(二)节能工程1 节能工程性能检测报告√√√2 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检测报告√√√3 中空玻璃露点、门窗玻璃的遮蔽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检测报告施工文件4 建筑幕墙、采光顶保温性能、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丶平面内变形、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检测报告√√√5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做法现场检验记录√√√6 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7 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8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施工文件9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0 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1 其它√(三)绐排水与采暖工程1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3 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4 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5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6 其它√(四)电气工程施工文件1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5 其它√(五)通风与空调工程1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2 风量丶温度测试记录√√√3 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4 制冷机组试运行测试记录√√√5 其它√(六)电梯工程施工文件1 电梯运行记录√√√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3 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报告√√√√4 其他√(七)智能建筑1 系统试运行记录√√√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3 其他√四室外配套工程1 室外各专业地上、地下管线安装施工文件√√2 室外建筑小品、水景、道路、绿化等建筑环境施工文件√√竣工图1 总平面布置竣工图√√√√2 竖向布置竣工图√√√√3 室外各专业地上地下管线(综合图)竣工图√√√√4 单位工程各专业竣工图√√√√验收文件一地基、基础、主体、1 天津市建设工程()验收通知书√√√√2 ()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3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4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5 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验收报告6 天津市建设工√√√√程()验收监理评估报告二竣工验收文件1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2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3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4 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验收文件5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汇总√√√√三竣工验收记录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验收文件四有关城建主管部门的验收文件1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2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3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文件(表)√5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凭证)告知书和抽查凭证或验收意见书√√√√6 建设项目环境状况监测报告√√√√(表)及批复验收文件7 节能工程检测合格报告√√√√8 防雷检测√√√√9 人防验收证明文件√√√√10 标志牌镶嵌申报文件(表)√√11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12 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证明√√13 工程款结算证明√√√√√五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六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八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备案文件1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表)√√√√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证明文件√√。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单层)建筑面积高度跨度>5000m2>18m>24m>3000m2>15m>18m>1500m2>12m>12m≤1500m2≤12m≤12m 公用建筑(多层)建筑面积高度>10000m2>30m>6000m2>24m>3000m2>18m≤3000m2≤18m 住宅及其他建筑建筑面积层数>12000m2>12层>8000m2>8层>4000m2>4层≤4000m2≤4层工业建筑单层厂房建筑面积高度跨度>5000m2>15m>33m>3000m2>12m>24m>1500m2>9m>18m≤1500m2≤9m≤18m 多层厂房建筑面积高度>6000m2>24m>4000m2>18m>2000m2>12m≤2000m2≤12m单炉蒸发量总蒸发量>30T/h——>10T/h>20T/h>6.5T/h>12T/h≤6.5T/h≤12T/h人防级别-—>3级≤3级——构筑物砼烟囱高度>100m >60m≤60m——砖烟囱高度-—>50m ≤50m—-水塔高度-—>40m ≤40m-—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市政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市政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
分类指标
一类
二类
三类
市政道路工程
面积
>20000m²
>10000m²
≤10000m²
面层种类及
结构厚度
沥青砼路面>50cm
水泥砼路面>55cm
沥青砼路面>40cm
水泥砼路面>40cm
沥青灌入式路面
10、城市广场工程建设,不分面积、结构层厚度,一律按市政道路工程三类标准取费。
四、园林工程类别的划分
园林工程分为园林绿化和园林建筑两个类别。
1、林绿化包括:苗木的栽(移)植,花卉、草皮的植铺。
2、园林建筑包括:园路、园桥、假山、喷泉和亭、台、廊、牌楼等园林建筑小品以及喷灌、照明等线路的敷设安装。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锅炉房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工程
人防级别
——
2、容器、设备(包括非标设备)等制作安装。
3、6千伏以上的架空线路敷设、电缆工程。
4、6千伏以上的变配电装置及线路(包括室内、外电缆)安装。
5、自动或半自动电梯安装。
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工程类型单位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建筑物单层厂房檐高m >24 >15 ≤15最大跨度m >24 >15 ≤15其他建筑物檐高m >75 >40 ≤40建筑面积m2 >30000 >10000 ≤10000构筑物烟囱混凝土结构(高度)m >80 >50 ≤50 砖结构(高度)m >50 >30 ≤30水塔高度m >40 >30 ≤30容积(单体)m3 >80 >60 ≤60筒仓高度m >30 >20 ≤20贮池容积(单体)m3 >2000 >1000 ≤1000栈桥高度m >30 ≤30跨度m >30 ≤30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划分。
2、单位工程中有两个特征指标的按所符合的较高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3、单位工程中有不同檐高的,类别按最高的檐高套用。
4、按上表划分标准是三类的单位工程带有地下室的,提高到二类;一、二类的不变。
5、附属工程如传达室、民用水加压泵房、变电房、围墙、下水道、化粪池、阴井、游泳池等均按三类工程。
二、独立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独立装饰工程不分工程类别。
随建筑主体发包的装饰工程类别按建筑主体的类别划分。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工程类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1.单台重>40t各类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2.起重量≥50t或轨距≥31.5m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3.出口额定压力>2.5 MPa的锅炉热力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安装4.Ⅱ、Ⅲ类容器制作5. 台重>40t静置设备制作安装6.容量>20000m3的金属油罐制作安装7.容量>10000 m3的气柜制作安装8.. 单重>10t金属结构制作安装9.球罐组对安装 1.单台重>10t的各类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2.起重量≥15t或轨距≥19.5m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3.出口额定压力≤2.5 MPa的散装锅炉热力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安装4.Ⅰ类容器制作5.台重>10t静置设备制作安装6. 容量>10000m3的金属油罐制作安装7.容量>5000 m3的气柜制作安装8.单重>5t金属结构制作安装9.皮带宽>500mm的输送设备安装 1.组装或快装锅炉热力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安装2.其他工业管道工程高、中压工业管道低压工业管道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变压器单台容量>1000kV?A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2.生产流程由微机控制的电气安装、高压电机安装 1.变压器单台容量>560kV?A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2.其他工业电气变压器单台容量≤560kV?A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微机控制的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其他工业炉砌筑工程专业炉窑砌筑其他说明:1、安装工程以单位工程划分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单层)建筑面积高度跨度>5000m2>18m>24m>3000m2>15m>18m>1500m2>12m>12m≤1500m2≤12m≤12m 公用建筑(多层)建筑面积高度>10000m2>30m>6000m2>24m>3000m2>18m≤3000m2≤18m 住宅及其他建筑建筑面积层数>12000m2>12层>8000m2>8层>4000m2>4层≤4000m2≤4层工业建筑单层厂房建筑面积高度跨度>5000m2>15m>33m>3000m2>12m>24m>1500m2>9m>18m≤1500m2≤9m≤18m 多层厂房建筑面积高度>6000m2>24m>4000m2>18m>2000m2>12m≤2000m2≤12m 单炉蒸发量总蒸发量>30T/h——>10T/h>20T/h>6.5T/h>12T/h≤6.5T/h≤12T/h构筑物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砖烟囱高度——>50m ≤50m——水塔高度——>40m ≤40m——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各专业建筑项目工程类别划分规范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一类工程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25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市政工程一类:(1)单孔跨径20米至30米或多跨径总长30米至100米内的中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2)高速道路、机场跑道;(3)红线宽度>40米的道路(宽度包括人行道、车行道、隔离花坛);(4)隧道(含地下通道)及执行市政定额的人防工程;(5)双排或多排各类结构的封闭式涵渠,单排横截面宽度超过1.5米的混凝土结构或2米及2米以上的砖混结构的封闭涵渠;(6)管径>1200mm的雨污排水管;(7)污水处理厂和净水厂,雨污泵站,5万吨及以上水厂;(8)城市土堤和混凝土防洪构筑物。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5、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米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200米以上工程
6、管道外径63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二类
5、运行速度在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
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
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
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
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程
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
三、市政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截面净宽度9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
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米、最大管道直径 1,200毫米且长度15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米及以上工程
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
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
三类
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
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四类)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
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
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
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
北京市工程类型划分标准
北京市工程类型划分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北京市工程类型划分标准是指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将不同类型的工程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
这些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用途等因素进行划分,以便统一标准、提高效率、规范管理。
按照工程的性质,可以将工程类型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等。
每种类型的工程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措施。
按照工程的规模,可以将工程类型划分为大型工程、中型工程和小型工程。
大型工程往往涉及资金巨大、工期较长、技术难度高的工程项目,需要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来负责监督和管理;中型工程规模适中,管理相对容易,可以采取相对灵活的管理措施;小型工程规模较小,管理较为简单,但也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
还可以根据工程的施工周期、环境影响、安全风险等因素进行进一步划分,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和管理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
北京市工程类型划分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规范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推动北京市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
【字数:433】第二篇示例:北京市工程类型划分标准是指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划分的一套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管工程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
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工程类型划分标准,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以将工程类型划分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等几大类。
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桥梁建设工程等;市政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公园、绿地、景观等环境建设工程;交通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渠、堤坝等水利建设工程;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废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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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米、道路种植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公园绿化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三类
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
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工业建筑: 单层<12m、多层<24m
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 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景窗)
6、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或景石80吨及以上或塑6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7、单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8、二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电压6或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高工程
2、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
3、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最大管径200-600的室外金属管网
5、一类工程以外的电梯、小型杂物货梯的安装工程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2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5、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米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200米以上工程
6、管道外径63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二类
三类
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15米及以下的仿古塔
3、高度9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
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
6、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
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
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上工程:
(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
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100米及以上工程
6、单个容积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
7、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以下的设备安装
8、金属重量100吨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
三类
1、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2、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绿化工程
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
6、冷库:容积≥5,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50
二类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工业建筑: 单层≥12m、多层≥24m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
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
三类
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
3、最大管径200毫米以下的室外管网工程
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
三、1、截面净宽度9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
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米、最大管道直径 1,200毫米且长度15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米及以上工程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二、安装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电压35千伏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
2、单炉蒸发量在10吨/小时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3、砌体总实物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最大管径600毫米,管网总长度5,000米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
13、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4、园林一般围墙、围栏,高筑花槽、花池,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木的绿化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以下的工程
9、砌筑沟渠工程
10、路灯杆高23米以下的工程
四、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单项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21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
4、25,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缩景模仿工程
6、堆砌英石山50吨及以上或景石150吨及以上或塑9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5、运行速度在1.0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
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
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
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
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类
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二类
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
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
3、单体建筑物
3.1工业建筑:单层≥5,000㎡、多层≥10,000㎡
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共用≥20,000㎡
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 m
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下工程:
(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
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下的工程
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下工程:总长100米以下工程
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以下的给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