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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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购销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灯具购销合同。

一、灯具购销明细清单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灯具供货产品必须经国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

规范,并与标的及设计要求相一致;

2、每批主要部件应配有适当数量的标志,其内容可含有: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等;

3、产品包装标志应清晰及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同时应能反映产品基本信

息;

4、随包装的产品必备品、配件、附件、工具数量应齐全,保证所供产品能正常安装

与使用;

5、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相片)以及甲方签字确认的样品供货,产品质保期

为一年。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

1、甲方将河源新丰江(市区段)治理工程的灯具由乙方供货;

2、乙方应对所售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功能负责,在设计要求及合理的使用期限内(质保期

为一年,自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对非甲方原因而产生的问题产品进行保修与退换;

3、对于灯具的规格、品牌与约定不符及有破损,甲方应在乙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并

且甲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乙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有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一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若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一年内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无条件换、退货;

4、供应数量少于甲方约定的数量时,由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内补齐,不能因此影响工程

进度,若现场实际需求大于清单量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增量,并保持货物单价不变。

5、所有进场货物必须在现场由双方点验合格方可接受,数量以实际收受数量为准,并应

形成相关记录与凭证,由指定的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6、施工现场交货,甲方要求供货时应提前七天告知乙方,同时供货前两天乙方也应有义

务通知甲方,使其能有时间进行现场检验并为其安排堆放场地。

第四条甲方责任

提供产品堆放场地,保持堆放场地能通车。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本合同项下货物投运后出现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维护人员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

场排除故障;

2、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设计及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技术服务,不发生任何费用;

3、乙方应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保证货物能按要求时间到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包

括装卸费用);

4、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由乙方承担所有价差;

5、到货时间迟于约定的供应时间,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6、部分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产品乙方除提供必要的生产证明、产品合格证、自检证书外

还需按要求报送当地权威检测部门进行复检。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天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甲方三天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1%违约金。

(3)、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1)、不能按时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1%的违约金。

(2)、若发生供方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的,供货未达到要求的性能、参数预期的,技术及隐患无法修正的,运输途中发生重大损伤的,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除支付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

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

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供货单位:中山市横栏镇燕宇户外照明灯具厂

联系电话: 6

单位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益辉一路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古镇支行

户名: 刘芹玉

帐号:帐号:4846 0200 0018 1710 1041 7

签订时间: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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