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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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摘录)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1.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关设施。

2. 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

3.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

三、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学校卫生室标准总结范文

学校卫生室标准总结范文

一、前言学校卫生室是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确保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我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

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二、卫生室设置1. 我校卫生室建筑面积大于40平方米,功能分区合理,分为诊断区、治疗区、观察区、处置区等,满足学校卫生工作需要。

2. 卫生室配备有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等基本设备,能够满足日常医疗需求。

3. 卫生室设有独立卫生间,确保患者隐私。

三、人员配备1. 我校卫生室配备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过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设施与设备1. 卫生室设施齐全,满足学校卫生工作需求。

2. 卫生室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 卫生室设有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夜间和紧急情况下的照明需求。

五、工作内容1. 学校卫生室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等工作。

2. 卫生室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普及,提高师生健康意识。

3. 卫生室定期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学校环境卫生达标。

4. 卫生室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六、总结通过本次整改,我校卫生室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卫生室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为创建健康、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总结标准

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总结标准

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总结标准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学校环境卫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创造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需要建立和完善卫生单位,保障每位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本文总结了学校创建卫生单位的标准,以期为学校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参考。

二、标准内容1.卫生单位的设置(1)学校应根据规模大小、教学楼栋、住宿楼栋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设置卫生单位。

一般来说,每个教学楼栋应设置至少一个卫生室,每个住宿楼栋应设置至少一个卫生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2)卫生单位应位于学校重要场所的附近,便于师生就医和接受卫生保健服务。

2.卫生室的硬件设施和设备(1)卫生室应具备通风良好、光线充足的条件,保证医疗、护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卫生室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如医护器械、常用药物、急救设备、医疗床位等,以满足常见疾病和急救情况的处理需求。

(3)卫生室应配备专业医生和护士,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

3.卫生室的管理和服务(1)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护理、药品管理等各方面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2)卫生室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疾病的防控工作。

(3)卫生室应定期组织健康宣教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4)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师生的隐私权和医疗记录的安全性。

4.学校环境的卫生管理(1)学校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

(2)学校应做好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

5.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学校应制定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在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2)学校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三、总结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是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编号名 称规格、型号参考图片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视力表灯箱1. 供中小学卫生室测试学生的视力。

2. 产品规格:5.0M标准对数视力表,应符合GB11533的规定。

3.箱体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整体成型,刚性好,重量轻,不易变型。

箱体内外采用静电喷涂,美观耐用。

4. 视力表的面框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四个连接角采用优质钢板连接,表面采用ABS塑料装饰。

6. 选用荧光灯作为光源、配置电子镇流器,电压在150-260V时能正常工作,发光稳定、亮度均匀。

个1420.21420.212杠杆式体重秤最大秤量:140kg;身长器测量范围:80-210cm;最小分度值:100g;净重:26.5kg;毛重:30kg;承重板面积:37.5×27.5cm;外形尺寸:57×43.7×131.7cm台1641.7641.73身高坐高计身高测量范围为60-200cm,坐高测量范围为40-120cm,分度值是0.1cm,铝质标杆。

套1447.12447.12卫生室基本设备:4课桌椅测量尺个方向360度完全测量;多用途测量工具,量角器、倾角仪和水平尺三合一;量 程:4×90°(0~360°);显示分辨率: 0.1°;精 度: 0°和90°≤0.1°;其余≤0.2°把151.7551.755血压计由刻度盛水银的玻璃管、气球等组成,符合国标的质产量规定,取得计量器具生许可证。

橡普通医用汞柱式血压计,皮管、橡皮囊袖带、个11351356听诊器普通医用听诊器; 听诊器传音应清晰;耳环弹片应用弹簧钢制成;耳环的弹力应适宜,弹性良好。

符合YY 91035-1999要求。

个128.9828.987体温计玻璃水银个2 4.148.288急救箱镊子,剪刀,创口贴8片,皮汞溴红溶液,甲紫溶液,林可霉素,灭菌结晶磺胺,棉花,纱布,碘酒,橡膏等个2167.67335.349外伤处理器械26×17×16cm铝合金箱.脱脂纱布.胶带.药棉.棚带.创口贴.剪刀.镊子.止血带.弯盘.酒精.红贡.蓝贡.碘酊等。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

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

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共9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平方米,中学不低于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米,中学为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 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 1.15 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 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 2 米以上距离。

3. 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 米。

(二)课桌椅1. 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个桌子。

2. 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 2 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 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 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 ~0.9 米,中学为 1 ~1.1 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 1.2 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 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 1 :6。

(五)教室照明1. 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 和200LX ,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 教室照明应配备40 瓦荧光灯9 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 1.7 -1.9 米。

3. 黑板照明应设 2 盏40 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 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 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校集体食堂1.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食堂应距污染源25 米以上。

3. 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

4. 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 平方米;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标准

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标准

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例外凹凸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统统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大凡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平均。

自然采光不够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合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凉爽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4.宿舍应保证通风优良,凉爽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附件1: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站)”建设标准一、卫生室面积及人员配备1、面积。

寄宿制学校60—80平方米,其它学校40—50平方米。

至少设有诊断室、处置室、治疗室。

2、专业人员配备。

按在校学生人数的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卫生室宣传布置1、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

内容包括:(1)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2)校医、保健教师职责及任务;(3)校医室制度;(4)卫生检查制度;(5)常见病防治措施;(6)禁止在校生吸烟、打电子游戏措施等。

2、大宣传板面上墙。

宣传内容包括:有关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常见病防治常识等。

三、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建设1、基础档案。

包括每学期的在校生数,班级人数,各班男女生数,住宿生数等。

卫生经费及医疗药品,卫生设施登记,各项卫生工作制度和有关文件,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及总结,卫生大事记,校医日志等。

2、学生健康档案。

包括学生健康卡片,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有关的登记、统计资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与门诊登记的统计资料,学生运动伤害登记,高危和体残学生登记。

女生月经情况,生长发育调查和预防接种资料等。

3、卫生监督档案。

如有关教学、体育卫生,教室采光,照明及课桌椅符合率,饮食和饮水卫生,环境,厕所卫生,劳动卫生以及眼镜、学习用品的卫生监测资料等。

4、健康教育档案。

包括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记录图片和资料手稿,学生红十字卫生员培训记录,学生卫生知识测试情况以及卫生习惯检查等。

5、调查研究及学术档案。

包括学校卫生工作,专题调查记录,学术论文与交流材料,学习笔记,文摘及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工作总结等。

6、药品器材档案。

包括药品、器材的分项建帐,并注明完好程度等。

四、卫生室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附后。

五、医疗常规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

2、药物管理制度及处方的审查管理。

3、病情观察及随访。

4、输液操作制度。

5、过敏试验操作及抢救方法。

六、校医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校医平均每人每学年应接受120小时以上培训。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本合同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由以下各方达成一致:甲方:(学校名称)乙方:(卫生保健所名称)为了保障幼儿园和学校的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对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进行要求与设置。

一、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基本要求1.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面积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根据学校或幼儿园的规模适当调整。

2.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具备充足的自然光照和通风条件,保持空气流通。

3.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保持设备和药品的有效性。

4.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设置舒适的床位或休息区域,以供需要休息的师生员工使用。

5.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特别是在高发疾病季节或疫情期间。

6.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设有一名具备相关医疗资质的医务人员,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服务要求1.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并记录相应的医疗档案。

2.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并提供相应的救护措施。

3.医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常见的突发疾病和伤害。

4.医务人员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医务人员应与学校或幼儿园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健康信息和疫情动态,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疗。

三、保密要求1.双方应对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医疗档案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

2.双方共同负责保护医务人员和学生、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四、合作期限与终止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责任或未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争议解决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设置要求机构类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用房设施设备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室(医务室)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保健室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不得提供医疗服务。

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任务是:(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xx]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xx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小学教育]校医务室设置标准

[小学教育]校医务室设置标准

[小学教育]校医务室设置标准中小学校卫生室、卫生站基本标准卫生室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二,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四、设备:,一,基本设备:诊察床、药品柜、诊察凳、血压计、高压灭菌设备、体温计、诊察桌、听诊器、注射器、紫外线灯、出诊箱、纱布罐、污物桶、方盘、处置台。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实。

卫生站:一、人员: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二、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

三、设备:,一,基本设备:诊察床、药品柜、诊察凳、血压计、高压灭菌设备、体温计、诊察桌、听诊器、注射器、接种包、出诊箱、纱布罐、污物桶、方盘、处置台。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实。

附: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的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5、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种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

学校医务室标准

学校医务室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
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
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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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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