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制”检查验收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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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三检制”检查验收制度—正式版—

文件编号:GC-10-001

编制部门:工程管理中心

“三检制”检查验收制度

1.02.03.03.13.2《3.3.4.04.1施工班组:负责对所施工的各项工序、隐蔽工程进行自行检查与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对在“三检制”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整改。

4.2建筑项目部:负责组织并主导“三检制”检查验收工作,对班组自检合格的工序、隐蔽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班组限期整改,并监督指导班组的整改工作。

4.3项目工程部:负责“三检制”的最终检查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评价。

5.0作业指引

5.1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5.2

1)

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验收合格的,由责任工长完善《“三检制”检查验收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工作,并要求班组长在“班组自检意见栏”签署意见及签名,同时知会项目质检人员和技术总工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工作。

2)技术总工接到责任工长的报验申请后,组织责任工长、质检人员、班组长共同对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责任工长落实班组进行整改,质检人员监督整改情况直至达到合格标准;验收合格的,共同在《“三检制”检查验收表》上签署意见及签名,并由技术总工通知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进行最终检查

验收。

5.2.3三级检查验收: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后,对分项工程进行最终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建筑项目部落实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验收合格的,在《“三检制”检查验收表》上签署意见及签名,“三检制”检查验收工作终止,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2.4检查验收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合同约定。

6.0

6.1

6.2

6.3建筑项目部因“三检制”检查验收工作不到位被连续通报三次以上的,将严厉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6.4项目工程部不认真履行“三检制”检查验收手续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当月的绩效考核做降级或不合格处理。

7.0附件

7.1《“三检制”检查验收表》

7.2《混凝土浇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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