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采购及安装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木门制作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木门制作及安装合同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的木门发包给乙方承包制作、安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工程内容:木门制作,包括木门的木饰面、木线条、门套、门扇的加工制作、喷刷油漆、安装,油漆按甲方认可颜色;木门安装,包括门套、门扇、木饰面、木线条、合页、磁吸的安装;所有门锁由甲方自行采购。
二、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1.甲方所定木门品牌、品名、规格、单价、数量等,详见下表;
2.所定木门品牌、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颜色等如有变动或修改,应以变更后双方签字的变更清单为准。
3.以上木门的单价为不含门税价,包括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保管费、装卸搬运费及五金件等费用(不含门锁费用)。
4.在合同有效期内上述单价不因市场、政策变化而变动。
5.以上木门的单价为常规尺寸门价格,如尺寸修改则以修改后双方协商并确认签字的价格计算。
三、运输、质量验收及保管
1.乙方负责运输,门扇及有关材料到现场后,由乙方自备卸车设备卸于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卸车费和卸车时产生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验收直至安装验收完毕前发生的丢失,由乙方负责。
3.门扇及有关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验收,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负责免费及时更换,最迟在3日内处理完成,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材料、设备验收后并未解除乙方的质量责任,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长度与合同文件规定不符、货物有缺陷或损坏,乙方必须无偿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换货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
四、工期
1.乙方自 2017 年 01 月 20 日进场安装,春节前完成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完成安装工程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凭据,确认乙方工程进度情况。
4.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工期顺延。
5.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0%给乙方作备料款,门板进场3天内付至80%,全部完成验收后10天内,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留作保修金,至保修期满时15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
2.甲方提供图纸、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
3.对乙方的施工工序、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纠正或补救。
4.配合乙方做好木门及相关材料的管护工作,如出现失窃和损坏现象,应协助乙方调查。
5.甲方有权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木门限期无偿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以适时调整乙方的供货数量。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原材采购、加工制作、包装、运输、保管、装卸(包括现场卸车)、安装等一系列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2.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木门质量及外型符合安装要求。
3.制作好的门扇和有关材料到场后,应向甲方申报,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
4.货到工地时,乙方必须提交货物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材质单、质保书及成品的合格证等。
5.施工安装人员进驻工地后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6.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供货与安装,保证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
7.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8.乙方应服从和配合对工程所用材料及设计图纸的调整。
七、违约责任
1.如发现如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①乙方供应的货物因质量问题,不能达到本工程的要求的;
②乙方不能实现自己的承诺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的;
③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供货和工期的要求,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④甲方和建设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能满足需要时,甲方有权另选其他单位供货及安装。
2.除上述情况外,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八、质量验收及保修期条款
1.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制作、安装、验收。
2.竣工验收后,根据国家法规或行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保修期为二年。
3.产品质保期内如因产品、施工、工艺、材料等原因产生问题,乙方应免费给予解决。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4.非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可以进行有偿维修或甲方可另外请人进行修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