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初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青岛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全体干部必须遵照执行。
总则
第一章考核原则
第一条公平客观原则。
第二条民主公开原则。
第三条德才并重和注重实际原则。
第四条分职分类和人事结合原则。
细则
第二章操作程序及办法
第五条考核对象为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六条学生会各部门委员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负责,组织部做统计工作。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
第七条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与学期考核两部分。
第八条日常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的日常考核工作,每周向组织部上交本周考核记录。组织部负责记录,将平时的考核结果及时记录(每月3日~7日总结、整理记录),作为学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包括会议、值班考勤、奖励、惩罚、工作业绩(自愿性活动除外)等方面。
第九条学期考核。成绩由自评与组织部相应项目两部分组成。
第十条学期考核自评部分分为干部考核和委员考核。考核程序为:干部考核,委员考核,上交主席团审核并备案。
第十一条学期考核分数由学习成绩、工作业绩,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并附个人总结。
第十二条干部学期考核总评180—220分者为优秀,150—180分者为良好,125—150分者为合格,低于125分为差;委员学期考核总评170—200分者为优秀,140—170分者为良好,120—140分者为合格,低于120分为差。
第十三条每学期末由主席团根据干部本学期工作表现及本人述职报告进行考核,各部部长对本部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差,被评为差的干部经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作自动辞退处理。被评为差的委员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报主席团,经批准做自动辞退处理。
第十四条干部考核。总分220分,起评分125分。
一、学习成绩(由自律部负责执行,组织部监督执行)。(满分为60分,起评分50分)
1、自律部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校考成绩进行考核,报主席团。
2、成绩由所在学院出示证明,经班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生效。
3、成绩不合格者以下办法同样生效。
4、专业、公共课学习情况:一学期一门专业课不合格减20分,一门公共课不合格减30分。
5、荣获奖学金情况:一等加10分;二等加6分;三等加3分。
二、工作业绩。(满分60分,起评分30分)
1、工作业绩由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三部分组成。
2、工作业绩,满分60分,起评分30。工作态度满分15分,起评分15分;工作能力满分25分,起评分10分;工作效果满分20分,起评分5分。
3、工作态度(评分由自律部完成)依据各次例会、活动、值班出勤和日常考核相应内容记录为依据。
(1)例会、活动或值班请假(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主席团批准,自律部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一次减2分,,缺勤或空岗一次减5分,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2)
4、工作能力
(1)活动主办部门每次加5分。
(2)活动协助部门每参与一次加2分,其中实践部每支持一次活动的赞助加2分。有突出成绩者(由主席团评定)时加5
分,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3)按时上交活动计划和总结,要求写明主办和协办部门。逾期一周以内减4分,逾期一周以上视为缺交减7分。
①工作计划的考核: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校团委审批,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②工作总结的考核: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5、工作效果。由主席团对部门评定。满分20分,起评分5分。
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起评分为45分加分项:55分扣分项:45分)
(一)加分项:满分45分
1、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10分。
2、积极向团委、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或积极参与活动者,每人次加10分。
3、对于一学期全勤(包括学生会内部及学校活动,例会全部全勤者)的成员,每人次加10分。
4、此项由所考核人员上级综合评判(例如考核部员此项应由副部打分,考核副部时应由部长打分,以此类推),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对部门的贡献,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几方面,满分10分。
5、提出对学生会很有借鉴意义的计策并被采用者或为学生会建设作出重大贡献者,每人次加15分。
(二)扣分项:起始分45分
1、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例如拉帮结伙,行为不正以至于学生会形象受损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并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
2、顶撞上级或部员发生严重冲突者每人次扣5分。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点名批评,扣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大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30分。
第十五条委员考核
一、委员考核由各部部长负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其中工作态度部分以自律部统计的分数为唯一结果。考核过程由组织部派人全程监督。
二、委员考核,满分200,起评分120分。
三、考核办法:
(1)工作态度的分数由自律部根据记录给出分数。
(2)工作能力:由自评和打分两部分组成。自评满分15分,起评分5分;打分满分10分,起评分5分。自评:每完成一项任务加1分,非本部门工作加0.5分。
(3)除以上各项有所不同以外,取消工作效果一项,其余各项标准与干部考核相同,以本部内部和秘书处记录为依据。第三章说明
第十六条各职能干部根据本制度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最终结果交主席团批准交组织部备案。
第十七条考核制度由学生会所有成员共同监督,由组织部执行。考核分每月公布于主席团办公室内,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第十八条主席团将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和各成员的个人实际情况决定学生会干部及委员的职位安排。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青岛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青岛大学学生会
201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