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6.0防止强迫劳工及禁用工管理程序
RBA社会责任管理手册(6.0版)
版本 / 版次页次变 更 内 容 制表 审核 核准日期02 40 EICC 变更为 RBA XXX XXX 2017.12.25总 页 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确保符合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及道德规范相关要求,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根据RBA- 《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手册。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保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
公司及全体员工应做到:1 )积极参与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在自己的工作中贯彻RBA 社会责任、环境、健康与安全方针,为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目标,持续改进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过程能力而努力;2)遵守相关劳工、道德、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3)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确保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4)不断加强相关劳工、道德、环境、健康与安全政策的宣传,不断加强环境健康与安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健康安全意识,通过对社会责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避免或减少社会责任违规事件的发生,预防环境健康安全事故,降低企业风险。
5)《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是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不断提高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绩效。
《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从2018 年01 月01 日起正式实施。
:第1 章 21.1 前言第1 章 1.2 目录 3 第2 章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4 第3 章RBA 标准概述 4 第4 章公司概况 5 第5 章术语与定义5-6 第6 章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总要求7 第7 章组织结构与职责7-10 第8 章劳工标准11-18 第9 章健康安全标准19-32 第10 章环境标准24-26 第11 章道德规范26-28 第12 章体系管理要求28-32 附件A 劳工、环境、健康与安全及道德政策33 附件B 社会责任、环境、健康与安全目标附件C RBA 管理代表任命书附件D 安全管理员\体系维护管理员任命书附件E 道德委员会主任任命书附件F 法律法规收集人任命书附件G 环境健康安全事务统筹员任命书附件H 急救组长任命书附件管理方与员工代表组织架构附件环境健康安全(EHS)委员会架构附件道德委员会组织架构附件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2.1.1 手册的编制、审核和批准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由行政部根据《RBA 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进行编制,总经理负责批准。
RBA6.0惩戒性措施管理程序
5.0 相关文件 5.1 奖励与惩处管理制度 5.2 员工投诉管理程序
6.0 相关记录 6.1 惩戒记录
4.0 工作程序 4.1 行政人事部制定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 实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和语言上的凌辱。 4.2 行政人事部根据劳动法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奖励与惩处管理制度》。 4.3 行政人事部按照《奖励与惩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以精神上的 鼓励和批评教育为主,辅之以纪律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4.4 各部门不准因员工工作或生活上的失误或差错而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惩罚或当众语言 上的凌辱。 4.5 各部门严禁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也不得侮辱、体罚、 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员工。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罚款 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应使用保安人员向员工采取纪律措 施,保安人员只能维持工厂里的正常秩序,不能使用武力威胁员工。 4.6 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或者蓄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送交上级 劳动行政人事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4.7 公司不应反对或压制员工对管理层的不满,员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行政人事 部、或向直属主管以外的更高管理者或总经理投诉,或将投诉书投递到意见箱。公司 行政人事部将在 5 日内对员工意见或投诉进行调查,做出答复。 4.8 如受罚员工对公司惩戒措施及处理方法不满,可参照《员工投诉管理程序》提出上诉。
文件名称
惩戒性措施管理程序
编号:P-RBA-007 版本:A/0 生效时间: 页码:1/1
1.0 目的 为了说明本公司在执行惩戒性措施时,不可因员工犯错而对其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 的压力,和言语上的凌辱等规定。
RBA重体力劳动作业管理程序
重体力劳动作业管理程序(EICC/RBA6.0)1.0目的规范公司体力劳动作业,防止和减少因重体力劳动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重体力劳动的管理。
3.0定义3.1.重体力劳动:按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标准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
3.2.第三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大于20小于25的体力劳动,即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的劳动。
3.3.第四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25,即指8小时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的劳动。
4.0职责4.1各单位4.1.1依规定对重体力劳动做好现场作业管制。
4.1.2定期对重体力劳动者进行统计。
4.1.3其他管理事项之配合。
4.2行政部4.2.1负责重体力劳动者相关的培训。
4.2.2督导有关部门按程序执行。
4.3.3定期/不定期进行各厂安全稽查与督导重体力劳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0内容5.1重体力作业安全管理5.1.1公司针对体力工作,每年须至少评估一次,由行政部和各相关部门承担,评估结果记录在《体力劳动风险识别和控制标准》中。
5.1.2基于本公司体力劳动的状况,公司将致力于作业方法的改善、作业频率的减低、搬运距离的缩短、搬运物体重量的减少及适当搬运速度的调整,并尽量以机械代替人力。
5.1.2女工和未成年工严禁参加第四级体力劳动的作业和单人连续负重量(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超过20公斤、间接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工在经期、怀孕期、哺乳严禁参加第三级体力以上劳动作业。
5.1.3从事重体力劳动作业时,应考虑员工的体能负荷情形,减少工作时间给予充分休息。
5.1.4在危险工作区域,应尽量避免进行重体力处理操作;若不能避免时,要作进一步评估减少因体力的处理操作对雇员造成的伤害。
RBA(6.0.0)各个条款审核范围-20190716-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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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2 实施一个充分且有效的机器安全防护计划,而且工人安全地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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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 所有必需的、与食品、公共卫生和住宿有关的健康与安全执照、许可证、注册登记和证书均已齐备,并制定了一个充分且有 效的流程,以确保始终及时更新许可证和执照。
A1.4 在录用时,雇主/劳工代理商或承包商(如果适用)不扣留工人持有的、由政府签发的身份证和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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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对工人的活动及基本的自由活动范围无任何不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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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工人年龄不低于最小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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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制定一个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不直接亦不通过劳工代理商/承包商雇佣未达法定最小工作年龄的工人。
RBA6.0.0 各个条款审核范围
RBA6.0.0 条款号及条款简述
现场 记录 管理 员工 备注
察看 审核 访问 访问
A1.1 不使用任何类型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契约约束或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拐卖或奴役的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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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不使用任何形式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拐卖或奴役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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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已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怀孕妇女/哺乳母亲从事高危害的工作条件,尽量减少孕妇对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并为哺乳 母亲提供合理便利的一些设施。(新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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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消防安全响应设备(包括灭火设备)和应急准备必需的所有许可证、执照和检查/测试报告均已齐备,并且已实施一个流程,以 确保始终及时更新执照和许可证。
RBA(原EICC)社会责任程序文件.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管理程序1、目的为保障公司所有员工人身自由,确保本公司所雇用之员工均属自愿受雇,禁止非法的招聘、运输、移送、暴力威胁人口而获利的行为,避免奴役人口、贩卖人口等事件的发生。
2、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与权限3.1公司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3.2公司各部门配合行政部落实本程序及公司有关规定。
4、定义4.1强迫劳动即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5、工作程序5.1招聘员工时,行政部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程序,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信息。
5.2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监禁、体罚、暴力威胁。
5.3所有员工都需自愿被雇用,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不得使用囚工、监狱工、抵债工、被拐卖工等。
5.4员工入厂及离职不须缴纳任何押金或培训费用。
5.5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向进厂员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它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所有证件交行政部复印留底即可,原件返还给员工。
5.6公司为到场的应聘者提供面试后回程交通方式及工具。
5.7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对员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限制员工人身自由。
5.8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
5.8.1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培训,须详细地了解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
5.8.2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
5.8.3员工因身体不适应时需请假就医,凭医生出具的证明可以请假休息。
5.8.4确实因生产需要而加班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RBA6.0纠正和预防管理程序
纠正和预防管理程序版本:A0版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文件编号: COP-041生效日期:1. 目的为了对违反标准或体系文件规定的事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或补偿措施,更好地进行持续改进,使体系保持与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体系覆盖的所有职能部门。
3. 职责3.1管理者代表、管理部分别通过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的手段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组织整改效果验证。
3.2工会、行政部就员工反映或公司发现的违反标准的问题,采取调查处理的手段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监督该措施的实施。
3.3各职能部门在管理者代表、行政部、工会组织下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予以实施。
4. 程序内容4.1 制定措施的需求来源:处理员工疑虑、员工反映、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审核。
4.2 制定措施的操作步骤。
1)弄清楚事项的关键内容,分析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2)查找标准及体系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采取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后应达到的目标。
3)责任部门在涉及此类问题的范围进行排查,将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全部甄别出来。
4)根据排查检索反映出来的现状与应该达到的目标之间的距离,组织责任部门制定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并确定所需的整改期限,需要予以补偿的,要确定补偿方式及合法的补偿额度。
5)纠正和/或补偿措施的实施结果以记录的形式体现“不符合项报告”的实施结果栏中,整改期满时,由管理者代表、行政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巡查验证。
6)采取的任何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应考虑法律法规、问题的严重程度、实施客观条件三个方面。
4.3 各要素纠正和/或补偿措施列示1)当发现公司存在童工现象时,按《童工补救措施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2)当发现或员工反映公司存在强迫劳动现象时,管理者代表要求行政部协。
RBA6.0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1 of 4 版本:A0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版本:A0版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文件编号: COP-005生效日期:2 of 4 版本:A0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修订记录版本改版者日期改版原因改版内容说明3 of4 版本:A0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1 .目的1.1防止在聘用、培训、晋级、工资报酬、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对员工歧视;1.2防止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保安及其他人员对员工进行骚扰及虐待。
1.3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非法或不人道的惩戒性措施,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范围公司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 .权责3.1 公司及外界人员,社会团体均有权对公司行为进行监督或投诉.3.2 人事行政部作为公司内部职能机构对歧视、惩罚、性骚扰及虐待行为进行监督及受理投诉.4 .程序4.1 反歧视1)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2)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3)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人员),一经查实,均将受到公司处分。
4)公司在女工任用、晋级不得歧视;5)公司不得对工会人员、员工代表或投诉的员工歧视或打击报复。
6)公司不得强迫工人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如乙肝等)4.2反惩罚、体罚及虐待制定本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虐待和语言上的凌辱。
RBA责任商业联盟(EICC)6.0管理手册与全套程序文件与表单(含68个程序文件共427页)
66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RBA-SP-65
32
食堂卫生管理程序
RBA-SP-31
67
RBA文件管理程序
RBA-SP-66
33
宿舍管理程序
RBA-SP-32
68
RBA记录管理程序
RBA-SP-67
34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RBA-SP-33
69
供应商/分包商实施RBA管理程序
RBA责任商业联盟6.0(原EICC电子行业公民联盟)全套文件
【管理手册47页+全套程序文件及其表单378页+清单2页=427页】
文件清单
No.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No.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RBA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RBA-01
36
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管理程序
RBA-SP-35
2
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RBA-SP-01
RBA的作用:
——制定标准以确保电子行业及信息通信技术产业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工人得到尊重,同时确保在制造过程履行必要的环保责任。
——为提高供应商在道德、劳工标准、环保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表现,RBA提供了和谐的解决方案。
——酝酿于2004年6月至10月期间,由HP、IBM、Dell、Celestica,、Flextronics,、Jabil,、Sanmina SCI和Solectron共同发起。
62
RBA绩效监测和测量管理程序
RBA-SP-61
28
上锁挂牌管理程序
RBA-SP-27
63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RBA-SP-62
29
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RBA6.0(EICC)全套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RBA6.0(EICC)全套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第 1 章 : 前言1 .1 颁布和实施令为健全和完善公司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确保符合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及道德规范相关要求,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根据RBA-《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手册。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保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
公司及全体员工应做到:1)积极参与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在自己的工作中贯彻RBA 社会责任、环境、健康与安全方针,为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目标,持续改进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过程能力而努力;2)遵守相关劳工、道德、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3)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确保RBA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4)不断加强相关劳工、道德、环境、健康与安全政策的宣传,不断加强环境健康与安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健康安全意识,通过对社会责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避免或减少社会责任违规事件的发生,预防环境健康安全事故,降低企业风险。
5)《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是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不断提高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绩效。
《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从2018年01月01日起正式实施。
总经理:日期:2017-12-251.2 目录第 2 章 : 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2.1 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2.1.1 手册的编制、审核和批准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由行政部根据《RBA 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进行编制,总经理负责批准。
2.1.2 手册的分发和使用A)经审核和批准后的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由总经理予以发布和实施。
文控中心负责手册的编号和分发,接收人须于分发记录上签名。
B)公司RBA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RBA社会责任管理规范(6
RBA社会责任管理规范(61. 引言RBA(电子行业公民联盟)旨在推进社会责任管理的标准和实践,以确保供应链中的劳动力和环境得到妥善保护。
本文档旨在介绍RBA社会责任管理规范的最新版本6.0,以帮助组织确保其业务符合这些标准。
2. 目标和原则RBA社会责任管理规范的目标是确保组织在供应链中的社会责任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原则:- 合规性: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包括劳动和环境法规。
- 禁止劳工虐待:禁止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并保护员工的权益,如和组织自由。
- 健康与安全: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保健。
- 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责任与管理组织应当确保在其内部建立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系统,以监督和管理其供应链。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措施:- 高层承诺:组织高层应对社会责任管理的重要性给予承诺,并确保资源的充分支持。
- 供应商审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以确保他们符合规范要求。
- 内部培训: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提升他们对社会责任管理的认识。
- 监测与报告:建立有效的监测和报告机制,追踪供应链中的社会责任问题。
4. 风险评估与管理组织应当识别和评估供应链中的潜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管理。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 供应商调查: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评估其劳工和环境管理情况。
-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供应链风险评估,并识别潜在的社会责任风险。
- 建立联络: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共同应对社会责任挑战。
5. 持续改进组织应致力于持续改进其社会责任管理实践。
以下是一些推动持续改进的建议措施:- 字段验证:定期进行现场验证,确保供应商符合规范要求。
- 性能衡量:建立有效的性能指标,评估社会责任管理实践的有效性。
- 利益相关者参与:积极促进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馈。
结论RBA社会责任管理规范(6.0版)为组织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以确保他们在供应链中履行社会责任。
RBA重体力劳动评估与控制程序
重体力劳动评估与控制程序(EICC/RBA6.0)1.0目的为规范公司体力劳动作业,防止和减少因重体力劳动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特制定此操作程序。
2.0范围此文件适用于本公司货物搬运,机器搬运,打包工,清洁工长期站立等的操作管理。
3.0定义3.1 重体力劳动:按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标准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
3.2 第三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大于20小于25的体力劳动,即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的劳动。
3.3 第四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25,即指8小时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的劳动。
3.4工具/设备:推车,叉车,防护设施。
4.0责任4.1各部门主管:按照规定对体力劳动做好现在管理,定期对体力劳动者进行统计4.2人事部和安全部门负责体力劳动者相关培训,监督体力劳动相关部门是否按照文件执行。
对体力劳动者现场安全检查。
5.0作业内容5.1 体力劳动的安全管理5.1.1本公司将致力于作业方法的改善、作业频率的减低、搬运距离的缩短、搬运物体重量的减少及适当搬运速度的调整,并尽量以机械代替人力。
公司针对重体力工作评估须每年至少一次。
5.1.2 女工和未成年工严禁参加第四级体力劳动的作业和单人连续负重量(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超过20公斤,间接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工在经期、怀孕期、哺乳严禁参加第三级体力以上劳动作业。
5.1.3从事重体力劳动作业时,应考虑员工的体能负荷情形,减少工作时间给予充分休息。
5.1.4在危险工作区域,应尽量避免进行重体力处理操作;若不能避免时,要作进一步评估减少因体力的处理操作对雇员造成的伤害。
5.1.5明确重体力劳动作业要求,并向员工提供有关体力的处理操作的风险和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及健康。
RBA6.0(EICC)全套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RBA6.0程序文件目录RBA6.0管理手册00.前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特别是近二十年来,欧美跨国公司已经并继续将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基地转移到劳动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建立起“全球采购,全球销售”的经营模式,大大地降低了成本,获得巨大的发展。
目前,欧美市场95%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是由发展中国家生产的。
近十几年来,在欧美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劳工标准和贸易之间的紧密联系。
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关注劳工问题,他们对产品的生产条件提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他们想知道他们所购买的产品是否是童工或强迫劳动生产的,生产这些产品的公司是否遵守基本的劳工标准。
他们还要求跨国公司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监督海外的合约公司的劳动条件。
在这一运动中,一些非政府组织,如工会组织、劳工组织、消费者协会,人权组织、宗教组织和大学生组织起了关键的推动作用,他们要求跨国公司,特别是消费品行业的跨国公司采取实际的行动,确保他们在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公司)遵守当地劳动法规,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
有一些非政府组织还会派出代表访问这些公司,调查公司的劳工问题,然后将调查结果提交给有关的跨国公司总裁,要求他们作出回答,有些重大事件报告甚至会在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形成巨大的压力。
十年以前,大部分跨国公司往往借口这些公司不属于他们或并不由他们管理,因而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随着广大公众的社会觉悟日益提高,抗议行动日益强烈,一些非政府组织经常举行大型的游行示威活动,联合抵制某些使用童工或者血汗公司的跨国公司的产品,阻挠公司的商业活动,冲击公司的办公楼,甚至损坏或捣毁其商店,造成经济方面的巨大损失和品牌形象的严重损害,一些公司因此股票价格下跌,甚至高层经理被迫辞职。
目前,几乎所有跨国公司都已经意识到他们对全球合作伙伴的社会责任,一些公司制定自己的公司政策,将公认的劳工标准作为采购合同条款,要求全球合作伙伴(特别是那些为他们生产产品的公司)遵守国际劳工标准和当地劳动法规,很多大型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或者委托专业公司监督公司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有严重违反的情况,他们会要求立即纠正,严重的可能会立即取消订单。
2019最新RBA禁止强迫劳动和囚工管理程序
1、目的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确保公司所有员工,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受雇的所有员工。
3、定义3.1强迫劳动:任何人在受到任何惩罚的威胁下被强迫从事的,并且该人并非自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
这包括为偿还债务而需要的任何劳动或服务。
3.2债务质役:是指债务人对其个人服务或在其控制下的人的服务作为债务担保所作的质押所产生的地位或条件,条件是,对这些服务的合理评估的价值未用于债务的清算,或这些服务的期限和性质未分别加以限制和界定。
3.3人口贩卖: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诱拐、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弱势地位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或为剥削目的给予或接受金钱或利益以征得对另一人有控制权的人的同意。
人口贩卖可导致强迫劳动。
贩卖人口也被称为“现代奴役”。
3.4反贩卖人口:《世界人权宣言》(1948)第4 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联合国大会1956 年9 月通过的《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进一步界定了奴隶贩卖的概念、范围、强调该犯罪的严重性,要求公约签约国的法律将奴隶贩卖规定为犯罪,并处以严厉的刑罚。
补充公约还规定,某些类似奴隶制的惯例,如债务奴役、农奴制、买卖新娘和童工等均为违法行为。
4、职责4.1员工代表负责收集及整理公司员工的意见,代表劳动者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4.2行政部负责了解强迫劳动的发生情况,并即时采取制止措施,同时在公司内部宣传禁止强迫劳动的规定。
5、程序内容5.1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行为。
5.2行政部将公司禁止强迫劳动的管理原则写入招聘信息或其它文件,以供应聘者及本公司员工了解。
原创精品RBA(EICC)行为准则6.0版
原创精品RBA(EICC)行为准则6.0版社会责任商业联盟(RBA),前身是电子行业行为标准(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EICC),旨在为工人创造新的和额外的第三方权利制定标准守则,要求参与者必须将本准则应用于整个供应链。
参与者还应至少要求其下一级供应商认同并执行本准则。
采用本准则的基础是理解企业的所有活动必须完全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则和法规。
本准则鼓励参与者除了遵守法律,更要积极了解国际公认的标准,从而承担更多的社会和环境责任并遵守商业道德。
新标准version6.0由五个部分组成:A、劳工;B、健康和安全;C、环境;D、道德;E、管理系统。
A、劳工会员承诺维护工人的人权,尊严待人,并尊重国际社会的准则。
这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临时,移民,学生,合同,直接雇员和其他类型的工人。
劳工标准是:1)自由择业不得雇佣被强迫、抵押(包括债役)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非自愿的狱中劳工、奴隶或贩卖人口。
包括不得通过威胁、强迫、强制、诱拐或欺骗方式运送、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此类劳工或服务。
除了禁止对进出办公场所进行不合理限制以外,还不得对员工在工作场所中的行动自由设置不合理限制。
作为招聘流程的一部分,在员工离开其所在国家/地区之前,必须为其提供以其母语书写的书面雇佣协议,其中应包含对雇佣条款与条件的说明。
所有工作必须是自愿的,且员工应有自由随时离开工作岗位或终止雇佣。
雇主及代理不得保留或以其他方式损毁、隐匿、没收或拒绝员工查看本人的身份或移民文件,例如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护照或工作许可,除非依据法律要求必须保留上述文件。
不得要求员工向雇主或代理支付招聘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若发现员工支付该等费用,费用必须返还给员工。
2)青年员工在制造的任何阶段均不得使用童工。
“儿童”指未满15 岁、低于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或低于国家/地区的最低就业年龄(以最高者为准)的任何人。
RBA防止不人道待遇控制程序
1、目的制订政策和程序,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
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
2、范围公司管理、实务以及可能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管理程序3.1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体罚、监禁、暴力威胁。
3.2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3.2.1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2.2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
3.2.3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他理由收取费用。
3.2.4总务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
3.2.5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3.3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训练,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
3.3.1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
3.3.2确实因生产需要而需加班加点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3.3.3工厂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
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
3.3.4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强迫员工实行具有显著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违章作业。
3.3.5员工上班工作期间允许有合理理由时离位(如上卫生间、饮水等)。
3.4下班休息时间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宿舍和厂门。
3.4.1出于管理和安全考虑,工厂深夜零时到凌晨6时关闭,此间一般情况下禁止出入,特殊。
RBA防止强迫劳工管理程序
防止强迫劳工管理程序(EICC/RBA6.0)1.0目的为保障本公司员工能够在一个健康、安全、和平、稳定、愉快、自愿的环境中工作,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气氛。
2.0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以及公司供应商、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管理3.0定义无4.0权责人事负责制定、修改、审查、宣导此程序。
用人部门负责执行本程序。
5.0程序5.1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在职员工,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抵债、或非自愿性监狱劳工,不奴役和贩卖劳工;包括以剥削为目的通过威胁、强迫、压制、诱拐、或欺诈的手段来运输、窝藏、招聘、转让、或接受非自愿性人士。
所有的工作必须是自愿的,工人拥有随时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权利。
不得以上缴有效证件或资格证、不得收押金、介绍费用等方式限制员工非自由选择工作。
5.2公司在招聘时,招聘人员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尤其是有关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
并了解应聘人员是否是自愿应聘。
涉及到派遣公司用工,公司需与派遣公司签订协议要求其遵守公司的用工制度,并实施考核。
5.3 员工录用时,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是自愿原则,具体参照《员工手册》。
员工需参加必要的培训,管理人员必须为职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福利制度等。
5. 4 为确保公司履行承诺,公司向员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以及相应的福利待遇等,具体参照《劳动合同管理程序》。
5.4.1公司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
自愿加班者,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
工作中造成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不人道惩罚。
5.4.2上班工作期间,允许有合理理由时离开工作岗位(如上卫生间、饮水身体不适等),但需要告知负责人。
下班休息时间,职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厂门。
5.4.3员工请假具体参照《员工手册》5.4.4员工身体不适时需请假就医,凭医生出具的证明可以请假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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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强迫劳工及禁用工管理程序
版本:A0版
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
文件编号: COP-001
生效日期:
修订记录
版本改版者日期改版原因
改版内容说明
1.目的
制订政策和程序,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及囚工,包括发外给监狱工劳工。
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
2.范围
公司管理、实务以及可能对供应商/承包商及其它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3.程序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方,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强迫、劳役或契约式劳工及体罚、监禁、暴力威胁。
3.2 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3.2.1 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2.2 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
3.2.3 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他理由收取费用。
3.2.4 人事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
定,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
3.2.5 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3.3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训练,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
3.3.1 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
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
3.3.2 确实因生产需要而需加班加点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经当地
劳动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3.3.3 工厂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
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
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
3.3.4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强迫员工实行具有显著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
违章作业,员工有权利拒绝操作任何有风险工序或机械设备。
3.3.5 员工上班工作期间允许有合理理由时离位(如上卫生间、饮水等)
3.4 下班休息时间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宿舍和厂门。
3.4.1 出于管理和安全考虑,工厂深夜零时到凌晨6时关闭,此间一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