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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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9•【字号】德办函〔2016〕87号•【施行日期】201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已经七届市委第191次常委会议、市政府七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分解表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9日2016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着力搞好“六大统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五项改革”,激发统筹城乡发展活力;抓好以镇级层面为主的试点示范建设,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一、着力搞好“六大统筹”(一)统筹城乡规划1.牢固树立“大德阳”理念,积极构建以成都国际化大都市北部新城为核心、卫星县城为骨干、卫星镇为重要节点、一批幸福美丽新村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城镇体系。

加快推进德阳市、广汉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推进德阳市丹江街道路工程、德阳市市区背街小巷风貌整治工程——庐山路(凯江路至岷江路标准段)项目等旧城改造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中心城区提档升级专项规划》、《旌湖两岸修建性详细规划》。

加快推进什邡市、中江县、罗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启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修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2.加快推进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5•【字号】德办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德办发〔2016〕14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七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5日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工业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德阳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

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支持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对在年内按期竣工投产且新建企业当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现有企业当年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补助80万元。

(二)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能效提升等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按节能量给予10-50万元补助;支持工业用水循环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水量2万立方米及以上项目按节水量给予10-50万元补助。

(三)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管理信息化、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物联网产品开发及应用等具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深入开展“互联网+智能制造”,企业加入德阳工业云平台,与技术支持单位进行深度合作的企业按项目投资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30•【字号】德府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府发〔2010〕17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全市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立足以质取胜,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品牌”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强化投资拉动和产业支撑,实行工业提速增效,加快构建区域经济高地。

立足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人才推动、法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我市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力争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新培育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新争创省政府质量管理奖2个,四川名牌8-10个,四川省著名商标8-10个。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面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通过3C认证,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95%以上,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居全省前列,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2•【字号】德办发〔2018〕36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8〕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2日德阳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实现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事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只需要跑一次或零跑路。

2018年6月底前,4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群众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观;2018年8月底前,6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政府服务水平有根本性改变;2018年10月底前,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年内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二、工作原则(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现就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二)基本原则。

1.稳步推进。

按照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动的要求,充分考虑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制定城乡人口规划和改革措施,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其城乡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

3.合理引导。

从长沙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引导农民就近落户城镇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

4.完善配套。

及时制定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同步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 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9•【字号】德府函[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水户通工程的实施意见(德府函〔2011〕90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全市农村户户通自来水,让农村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洁净的自来水,不断提高和改善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农水户通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水户通工程是改善农民生存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多年来,全市上下对农村饮水工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农村饮水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但是,目前全市仍有40多万农村人口没有吃上洁净、方便的自来水,还存在饮用水水质超标及局部严重缺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实施农水户通工程,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水户通工程作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大事来抓,周密组织,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工程建设。

二、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农水户通工程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规划解决约10万人,到2015年之前彻底解决剩余的45.7355万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到2015年底,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实现"村村通上自来水,人人喝上干净水"。

其中,平坝区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户户用上自来水;丘陵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家家用水有保障;山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5%以上,人人喝上干净水。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德办函〔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21〕1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9日附件德阳市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根据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川农改组办〔2020〕1号)、《关于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意见》(川农改组办〔2019〕2号)精神,为整市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建设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乡村振兴,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

按照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建设一支扎根农业农村的职业农民队伍,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立足产业。

把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作为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布局、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瞄准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

(二)坚持市场导向。

遵循职业农民发展规律,发挥市场在推动职业农民和产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建立各类主体参与的有效机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德办发〔2016〕51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德办发〔2016〕51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德办发〔2016〕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切实推进全市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16〕49号)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6〕13号)要求,经市政府七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改革范围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德阳市人民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底,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德阳市口腔医院、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德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及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全部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取消药品加成前一年度的药品加成额核定。

对核定的收入减少额,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

除德阳市人民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8:1:1比例建立补偿机制(即: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调整服务收费占80%、政府补助10%和医院自身消化10%的比例进行补偿)外,其他城市公立医院补偿比例按照7:2:1比例建立补偿机制(即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调整服务收费占70%、政府补助20%和医院自身消化10%的比例进行补偿),政府补偿额每年按前一年具体药品销售情况核定补助金额,并纳入财政预算。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3.01.20施行日期2003.01.20文号川办发[2003]4号主题类别户籍、身份证管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已经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四川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

各地要加强领导,按照统一规定,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一月二十日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省公安厅二00二年十一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现就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户籍管理各项法律规定,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为原则,在城乡全面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7项户口登记制度。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

对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要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予以落户。

门(楼)牌的编制管理在国家没有新的统一的管理规定出台前,仍维持管理现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04•【字号】德办函〔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8〕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4日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按照《德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7-2022年)》《德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7-2022年)实施方案》及《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城镇化办〔2018〕1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以科学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一)加快重点规划编制进度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战略性区域规划及市域统筹规划。

推进成德一体规划协同工作,全面完成《成德同城化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加强与绵阳协调发展,强化德阳-绵阳高等级交通对接,促进成德绵合作发展;开展市区规划统筹研究,启动“一市三区”(大德阳)概念规划;优化主城区与各县(市、区)的城镇空间发展模式,全面完成德阳全域工业空间统筹研究。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形成“三带七片区”组团化发展的空间结构。

加快推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年底前完成德阳经开区三个片区以及黄河片区、天元片区、双东片区、寿丰组团的控规编制,做好高铁组团等已批控规的动态维护;开展专项规划梳理,调整完善《德阳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德阳市中心城区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德阳市中心城区排水及防涝专项规划》《德阳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德阳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2014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2014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2014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2014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努力把我市建成四川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35号)精神,现就2013-2014年我市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统筹城乡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抓紧编制和完善《德阳市统筹城乡全域规划》。

结合四川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积极构建德阳“三环五廊”空间布局和“1+5+21”的科学城镇体系,逐步形成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综合规划体系。

逐步推进县级统筹城乡全域规划,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扎实推进新村建设,完善新农村综合体、新型农村社区、农民聚居点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

坚持产村相融发展,做好旌阳区、广汉市等第二批新农村示范县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按照“验收一批、打造一批、规划一批”的思路,积极推进示范镇、村建设。

(二)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经济共融。

加快推进重工、化工、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培养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物五大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

有序推进工业空间布局集中,支持广汉经开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设立德阳高新区(省级)等工作。

促进产业与城镇发展高度融合,推动农业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

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优质稻、双低油菜、烟叶、中药材等八大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抓好什邡市、绵竹市沿成绵复线规划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打造西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策研究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策研究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户籍制度的改革对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问题分析1.户籍制度的不合理性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度主要是分为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两种。

这种分割造成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在社会权益、资源分配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对待。

城镇户籍的人口享有更多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而农村户籍的人口则受到限制。

这种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积极性,也阻碍了城镇化进程的顺利推进。

2.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城乡一体化,要求城镇和农村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融合。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农村人口迁入城镇的难度加大,提高了城镇人口迁出农村的成本,也制约了城镇对农村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3.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面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我国的户籍制度亟待改革。

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意愿和便利性,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对策和建议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

对于户籍制度的改革,需要从政策、法律、制度等多方面进行设计和完善。

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的统一化和一体化,打破农村和城镇户籍的划分,使得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社会权益和资源分配。

2.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要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要加强城市对农村的引导和帮扶,支持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为农村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也要促进城市资源向农村流动,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3.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要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权力。

4.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7•【字号】德府发[2010]22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德府发〔2010〕22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已经六届市委129次常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六届七十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该意见及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德府发〔2009〕27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大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服务业领域,全面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积极推进服务业重大建设,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物流配送、特色街区、市场园区、旅游产业、服务外包、科技商务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优先安排服务业集中发展区内市政工程、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二、加大财政投入。

从2011年起,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本意见涉及的优惠政策和奖励。

三、为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建立规划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纳入《德阳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由政府打造的商务区、商业街区建设,涉及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实行一事一议,由政府给予专项支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内生动力的引擎;是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多点多极支撑、“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和深入推进我市“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

为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引擎作用,促进我市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现就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和要求,努力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坚持加速与提质并重,坚持统筹城乡和区域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产业为依托,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根本,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围绕重点发展区域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引导,狠抓工作重点,加快构建“三环五廊”城镇化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6.59%,新增城镇人口6.8万人。

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新增二、三产业就业岗位4.06万个。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为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2.7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万人。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赣府发[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赣府发〔2011〕9号2011年4月27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赣发〔2010〕7号)精神,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深化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城乡结构、推进城镇化的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城镇建设规模与人口规模相适应,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二、基本原则(二)统筹兼顾,服务大局。

正确处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的关系。

通过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管理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城乡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三)遵循规律,有序推进。

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和人口流动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分类指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口有序向城镇集聚的政策环境。

(四)因地制宜,创新管理。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特别是容纳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结合江西实际创新人口管理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不断适应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唐琼;吴静
【期刊名称】《科学发展》
【年(卷),期】2022()9
【摘要】当前户籍制度改革带有城市户籍导向,其举措更多的是想方设法让农民获得城市户籍。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应是实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一直以来,城市户籍对于农民的吸引力也是源于城市户籍背后的福利与政策。

因此,有必要剥离附着于户籍上的额外权益,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乃至消除城乡户籍之间的权益和福利差异。

给予不同户籍人群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才是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

【总页数】9页(P104-112)
【作者】唐琼;吴静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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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名成立德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名成立德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名成立德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德府办字〔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名成立德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2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名成立四川省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20〕6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将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调整组成人员。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罗文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姚曙光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一级调研员王锐市发改委主任兼市区域协同发展局党组书记成员:董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申绪祥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邓明峰市委编办副主任万一市发改委副主任曾骥市国防科工办专职副主任吴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跃林市科技局副局长肖秀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江市民政局副局长曾勇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勇市人社局副局长杨顺虎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曾雯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周光述市住建局副局长刘超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明市交通局副局长杨廷友市水利局总工程师杨春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蔡吉勇市商务局副局长涂升珂市文旅局副局长廖珊市卫健委副主任陈凡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梁萍市统计局副局长彭杰市扶贫局副局长邓昌荣市医保局副局长李澍市金融局副局长卢芬市协同发展局副局长刘克学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李睿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副行长肖仕德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赵忠市工商联副主席刘文凤农发行德阳市分行副行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锐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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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
程的意见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08
【实施日期】2013.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推进“两化互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七届市委第69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七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
了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制度。

但由于我市的户籍制度改革目前还停留在户口登记制度改革的层面,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社会福利制度没有改变,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没有跟进出台和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的城镇化进程。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调动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积极性,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加快我市的城镇化进程。

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打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彻底放开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的限制条件,加强相关政策配套衔接,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发展新机制和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服务全局的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群众需求,打破城乡户籍制度壁垒,全面放开人口流动限制,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2.自愿迁移、综合配套的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3.促进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

充分兼顾社会发展实际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出台具体的配套改革措施,积极稳妥、有条不紊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确保全市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8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15年,全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立起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支撑保障的机制、体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市区常住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广汉、什邡、绵竹、中江城区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罗江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

四、改革措施
(一)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条件
1.推行经商人员入户。

在我市城镇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有房屋产权的经商处办理城镇居民落户手续;无房屋产权的,可在本人经常居住的亲朋好友处或辖区公安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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