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法律形式
企业的法律形态特点
企业的法律形态特点首先,企业具有法人主体性。
法人主体性指的是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在法律上被赋予了独立的主体地位。
企业作为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享有自治管理权利和自主经营权利。
这使得企业可以与其他法人主体进行合法交易和合作,具备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其次,企业具有法人地位。
法人地位是指企业作为法人主体享有的权益和义务。
企业的法人地位意味着企业可以独立享有财产权利,例如拥有独立的资产和负债,可以对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
此外,企业还享有合同权益,可以与其他主体订立经济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企业的法人地位有助于保护企业利益,规范企业行为,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企业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作为法人主体,不仅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还具备经济实体的特殊权益和义务。
企业有权自主经营和开展经营活动,包括生产、销售、购买、投资等。
与此同时,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纳税、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等。
企业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是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第四,企业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企业可以独立决策、独立运营和自主支配财产等方面的特点。
企业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个体,有自己的经营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进行独立的决策和运营。
同时,企业还拥有自主支配财产的权利,可以合法支配和处分自己的财产。
最后,企业具有责任。
责任是指企业对外界和其内部相关主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企业的责任主要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公司责任等。
合同责任是指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造成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责任是指企业依法设立的组织形式,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仅以其出资额度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作为一种法律主体,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主体性和法人地位,享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相应的责任。
《企业的法律形式》课件
合作民主管理
总结词
详细描述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实行民主决策,股东参与企业的 管理和决策。
05 其他企业法律形式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的定义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拥有所有权的企 业,其经营和管理由国家授权的机构 或个人负责。
国有企业的特点
国有企业通常在国家重要领域和行业 发挥主导作用,具有规模大、资本雄 厚、技术先进等优势。
特点
合伙企业具有灵活性高、成立门槛低 、责任无限等特征,但同时也存在决 策效率低、稳定性差等不足。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
所有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责任,同时享有企业的所有收益和控制权,决策权也高 度集中。
有限合伙企业
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享有相应 的收益权和控制权,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
不同法律形式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相对较小的股东责任风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风险相 对较大,但公司治理结构更加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而合伙企业则是由多个合伙人共同出 资、共同经营。
选择合适法律形式的重要性
降低经营风险
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可以降低企 业的经营风险,保护股东的利益
。
便于融资和上市
不同的法律形式对于企业的融资和 上市具有不同的影响,选择合适的 法律形式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融 资和上市。
便于管理和规范
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可以规范企业 的管理和行为,提高企业的治理水 平。
02 个人独资企业
定义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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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分类
新企业的法律形式选择
第二节新企业的法律形式选择创业者或者创业团队在把握时机选准创业项目的前提下,首先应该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完成企业的注册工作。
因此,作为创业者,应该了解企业的法律形式和组织形式,以便根据自身条件和项目特点做出正确的企业类型选择,为企业良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创业企业的类型根据企业主创成员构成或创业资金来源的不同,创业企业一般可分为五种基本类型,即:独立创业、合伙创业、团队创业、家族创业和增员创业。
(一)独立创业1.个体工商户。
是指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员工在8人以下,劳动主体主要是创业者本身的创业。
主要应用于修理、服务、餐饮、商业等行业。
2.私营企业。
是指资产属私人所有、员工在8人以上的营利性组织,劳动主体是雇佣劳动者,追逐私人利润最大化。
3.自由职业。
主要是指艺术家、律师、翻译等有特殊专长的人所从事的职业。
独立创业的优势是利益驱动力强、工作效率高、营运成本低、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劣势是经营规模小、经营方式单一、决策随意性大、创业者处于孤军奋战的境地。
(二)合伙创业合伙创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创业者,通过订立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创业模式。
该形式适合有协作意识、信用度高和有宽容精神的创业者。
合伙创业可以根据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和承担的责任,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也可根据合伙人身份特点,分为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
合伙创业的优势是资金较为充足、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容易形成内部的监督机制、利于承担市场压力和风险;劣势是由于每个合伙人承担风险的能力和心态不同,容易影响企业的发展决策,导致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等。
对于经济实力薄弱的创业者来说,选择合伙创业的方式筹集资金和人力是创业的必由之路。
但是,创业者若对合作伙伴缺乏足够的了解和信任,将存在较大的隐患。
因此,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新企业生存的基础。
(三)团队创业团队创业,也称集团创业或法人创业,通常组建一支创业团队进行创业。
第四章企业法律形态
符合规定者,可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按其规定申请《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可凭它开立银行 帐户,申请贷款。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设立,特别强调两点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公民)。不 是法人,则是联营;全体合伙人不 能是一家人,否则是个体工商户。 2.有书面合伙协议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 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 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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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设 立 的 条 件 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 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分配利润,并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有 限 1、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 责任公司 任。
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设计
一 企业名称 /repast e/84015452_3235693790.html?ui d=371921&urpid=3239816531
选择企业法律形态
一、企业的法律形态
何谓企业的法律形态? 我们可以选择什么样的投资方式, 组建什么形式的企业。
适合微小型企业的法律形态有: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形态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恰 当与不恰当之分,必须根据实际 情况慎重选择!!
二、各类企业法律形态的特点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
的自然人或家庭。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
企业的法律形式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公司成立初期,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乙、丙分别持有公司50%、30%、20%的股权。
2018年,甲因个人原因希望退出公司,经协商,甲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乙。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将股权转让款50万元支付给乙,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XX科技因经营不善,乙提议对公司进行重组。
在重组过程中,乙与丙就股权比例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丙认为甲的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仍持有公司50%的股权。
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甲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乙的行为是否有效?2. 甲的股权转让是否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 XX科技股权比例如何分配?三、法院审理过程1. 甲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乙的行为是否有效?法院认为,甲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乙的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已支付股权转让款,故甲的股权转让行为有效。
2. 甲的股权转让是否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院认为,虽然甲与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但甲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甲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股权转让行为在形式上存在瑕疵,但并未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3. XX科技股权比例如何分配?法院认为,甲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乙后,乙持有公司80%的股权,丙持有公司20%的股权。
甲虽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其股权转让行为有效,甲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故甲不再持有XX科技的股权。
因此,XX科技股权比例为乙80%、丙20%。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1. 甲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乙的行为有效;2. XX科技股权比例为乙80%、丙20%。
现代企业的法律形式与组织结构x
特点
合伙企业具有相对较高的灵活性,合伙人之间可以共同决策,共享收益 和风险。但同时,由于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平等,因此需要协商解 决管理、财务、营销等各方面的问题。
适用范围
合伙企业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大,需要多个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的业务。
公司制企业
定义
公司制企业是指由股东出资,以公司形式组织经营的企业 。
强化监事会职能,加强对企业财务和重大决策的监督, 提高监事会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建立科学合理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权利与责任制度,形成明晰的法定权责关系。
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增强董 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控制、审 计控制、风险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等。
企业在收集、使用和保护 客户个人信息时,需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侵犯 客户隐私权。
财产权侵权风险
企业应尊重他人财产权, 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避 免因侵权导致经济赔偿和 声誉损失。
行政处罚风险
环保违规风险
01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法规,采取必要的环保措
施,避免因环保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安全违规风险
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经营权和所有 权高度统一的优势,决策和经营 相对灵活。但同时,由于缺乏股 东的制约,企业的风险也完全由
个人承担。
适用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通常适用于规模较 小,经营风险较低,个人拥有丰
富经验和技能的业务。
合伙企业
01
定义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
02 03
优点
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各部门具有明确的职 责和权力范围,专业分工明显。
企业的法律形式
.
业主数量:投资人至少包含一个中方投资者和一个外方投资者 注册资本:无特殊的注册资本限制。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注 册资本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成立条件: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 同、章程等文件报请国务院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 部门和地方政府审查批准;无具体人数和注册资本限制 经营特征: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 者章程规定决定企业中的重大问题。合作的一方担任董事长或者 主任,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或者副主任 利润所有:按照合作合同分配利润 债务责任:以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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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法律形态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等
.
个人独资企业
业主数量:业主是一个人 注册资本:无资本数量限制 成立条件: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 名称;由投资人的申报投资;有固定的经营生产 场合和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经营特征: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业主既是所 有者,也是经营管理者。 利润所有:归个人所有 债务责任: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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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数量: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组成 注册资本:因不同的经营内容立出法定下限 成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 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经营特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聘请职业精 英管理公司、经营业务 利润所有: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债务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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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
业主数量:外方投资者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注册资本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 规定执行 成立条件: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 同、章程等文件报请国务院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 部门和地方政府审查批准;并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经营特征: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 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 自负盈亏 利润所有:外商 债务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
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什么是企业法律形态?在选定一种企业法律形态之前,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企业法律形态。
企业法律形态是指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包括分析企业所属的法律体系、法律规范和经济政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并规范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形态的种类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一种简单易行的企业法律形态,通常是由一个人独资经营的,也可以是由夫妻或其他指定的合伙人组成。
个体工商户通常具有以下优点:•开办成本较低;•纳税简便易行;•业务灵活性较高。
然而,个体工商户也存在一些缺点。
例如,它的财务和法律责任与个人责任密切相关,而且企业的生命期受制于个体工商户的生命期。
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一种成本较低的企业法律形式。
它与个体工商户类似,但可以由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经营。
合伙制企业通常具有以下优点:•成本和财务风险分担;•社会信任度高;•纳税简便易行。
合伙制企业的缺点包括财务风险分担不均,不同成员的利益可能存在冲突,而且它缺乏一种自动保障机制来保护其合作成员。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法律责任有限的企业形式。
作为一种较为正式的企业法律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具有以下优点:•法律责任受限;•投资者投入资本,但只承担有限风险;•经营持续性比较长。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需要较高的资本投入,而且其管理和运营也需要更多的规章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资本支付的企业法律形式,通常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优点:•资金来源多样化;•投资者只承担有限风险;•理论上可以无限扩展。
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和管理也需要注重资本组织和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如何选择适合的企业法律形态选择适合自己公司的企业法律形态需要考虑到一系列的因素和条件。
公司的大小、结构和行业类型既然企业的规模、结构和行业类型都不同,那么适合的企业法律形态自然也不尽相同。
因此,企业的经营历程、人力、财力和服务范围等都是选择企业法律形态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商法入门为你的企业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
商法入门为你的企业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商法入门为您的企业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在创办一家企业时,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是至关重要的。
不同的法律形式将会影响企业的责任、税收、所有权和运营方式等诸多方面。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法律形式,并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帮助您为自己的企业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
一、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最简单的企业形式之一,也是创业者常见的选择。
在独资企业中,一个人独自享有所有权并承担全部责任。
这意味着您将承担个人全部的债务和风险。
优点:独资企业的设立相对简单,决策灵活,财务独立,且享有所有权和所有收益。
缺点:个人承担所有债务和风险,可能难以承受较大的商业风险。
适用人群:创业者初次尝试创业,风险可承受范围较小。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创办的企业形式。
合伙人共享所有权、责任和利润。
合伙企业通常需要通过合伙协议来规定各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
优点:设立相对简单,合作方式灵活,有多个合伙人共同分担风险和责任。
缺点: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合作纷争。
适用人群:多个创业者共同创办企业,有信任和合作的基础。
三、有限责任公司(LLC)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混合型企业形式,具有公司和合伙企业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创业者享有有限责任,即其个人财产不承担公司债务。
优点:个人只承担出资额,享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更加专业化。
缺点:设立和管理相对复杂,成立后的运营需要遵守相关法规。
适用人群:初创企业追求有限责任,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前景。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来吸引投资者,股东通过持有股份来享有利润分配和决策权。
优点:公司和股东相互独立,只承担出资额,运作机制较为成熟。
缺点:设立和管理相对复杂,需要遵循相关的证券法规。
适用人群:希望吸引投资者、保护个人财产的成熟企业。
五、公司组织关系的变更企业的法律形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和需要,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组织关系进行调整和变更。
企业的法律形态名词解释
企业的法律形态名词解释引言企业是现代经济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而企业的法律形态又涉及到许多重要概念。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企业法律形态中的名词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对企业法律形态有更深入的理解。
一、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自经营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承担债务风险和享有经营收益的责任主体。
个体工商户采用简单的个体经营方式,无需设立独立法人实体,其经营活动主要受经营者个人意志支配。
尽管个体工商户无需成立法人实体,但个体经营者与企业不分开,个体工商户的债务风险将会直接影响到经营者本人及其个人财产。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法人实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只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可以以货币、实物或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
与个体工商户相比,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股东的责任限于其投资本金,个人财产相对独立。
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合伙协议,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合作经营,共同承担风险与获得利益的经营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每个合伙人都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向无限度承担,且合伙人之间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标和利益分配机制。
四、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指以发行股份的形式从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在股份公司法人机构内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机构决策管理的企业形式。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可以通过购买、持有股份来享有权益,并分享企业的利润分配。
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和总经理等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同时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五、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指由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的经济实体集合,也称为跨国公司、综合性公司等。
集团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于其组成公司的法人实体,其母子公司之间通过持有股权或控制权实现经济上的一体化,以实现规模经济、资源统一配置和行业控制等战略目标。
集团公司一般具有复杂的治理结构和各级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我国企业法律形式及其优缺点
根据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
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优势:(1)企业在经营上的制约因素少。
(2)投资人独资经营,经营方式灵活,能迅速反映市场的变化。
(3)利润归个人所有,不用和其他人再分配(4)技术和经营方面易于保密,有利于保持自己在市场的竞争地位。
(5)对投资者而言,他们在经营企业中获得了个人满足感。
劣势:(1)个人承担无限财产责任。
(2)当企业资产资不抵债时,法律规定企业主不是以投资企业的财产为限,而是要用企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来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
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优势:(1)投资人可以为多人,使资金来源、竞争能力、信用程度等普遍提高。
(2)投资合伙人具有不同的技术专长和经验,能够发挥创业团队的作用,集思广益,提升了管理企业的能力。
(3)由于综合实力的提升,使企业的规模扩大有了可能。
劣势:(1)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使其家庭财产具有经营风险。
(2)如果合伙业主产生意见分歧,互不信任,就会影响企业的有效经营。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2-50人),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写出一种法律形态和特点
写出一种法律形态和特点
最常见的法律形态有三种:民事法律形态、刑事法律形态、行政法律形态。
1、民事法律形态:个人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都属于这一类。
2、刑事法律形态:专门就是指的关于对刑事犯罪行为的处罚。
3、行政法律形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的相关法律问题。
小微企业常见的法律形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这些企业的特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个人名义成立的企业形式,具有一人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等特点。
这种企业的优点是手续简单、成本低廉,缺点是经营风险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也由个人承担。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合伙经营形式,具有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等特点。
这种企业的优点是资金更加充足,经验更加丰富,但是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需要谨慎处理。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投资组成的企业形式,具有股东责任有限、公司经营独立、融资能力强等特点。
这种
企业的优点是股东的风险有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公司制度相对复杂,需要满足注册资本要求。
总之,不同的法律形态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小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企业形式,以便更好地发展和经营。
【精品】新企业法律形式
【精品】新企业法律形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法律规制的逐步健全,我国新企业法律形式的不断涌现和完善,为企业家的创业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
当前,我国的新企业法律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少于50名的股东共同组成的,以全体股东的资本额为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相对自由,市场化的流通度也比较高,便于投资人进行投资和撤资。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实行合伙制经营,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组建,在合同上约定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承担公司债务。
其中,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特殊合伙人的责任限制在其出资额度之内。
合伙企业的管理较为灵活,可以根据特定的经济活动设计合伙人的利益分配方式,成本费用也相对较低。
三、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某一个自然人独资经营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资本主要来自于自然人自身的资金,所有权和经营权均由个人所有。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成立资金较少,管理机制简单,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尤其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
四、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一般由多名股东组成,股份制企业可以发行股票,允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以及在股东大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允许的股东人数更多,对于融资方面的需求也更大。
五、集体企业集体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以上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企业,所期望的经营效益通常是集体所有。
其股份分配以权益分配制度,主要由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相负责的合伙人担任。
集体企业一般主要从事大型商业和工业生产,资本实力比较雄厚。
六、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依法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其最显著的优势在于可以引进国外技术和资金,促进进一步的经济发展。
在选择合适的企业法律形式时,需要考虑企业的规模、业务特性、投资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并进行全面考虑和综合评估。
现代企业的法律形式与组织结构课件
2.组织规模日益扩大、日益复杂化,组织将需要采用主动 适应性战略,进展动态自动调整以寻求新的状态;
3.科学家和专业人员的数量将增多,职工队伍素质不断进 步,他们对组织的影响将不断扩大;
4.企业管理将重点放在说服而不是强迫职工参与组织。
考虑?
为了保证总公司对各事业部的控制,最高管 理层应保持什么权利?
模拟分权制
介于直线职能制与事业部制之间的构造形式。 模拟事业部制的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负有
“模拟性〞的盈亏责任。 本质是具有自己职能机构的“消费单位〞,没
有独立的外部市场。
模拟分权制
优点:调动各消费单位的积极性,解决企业 过大难以管理的问题。
组织变革的阻力及其管理
组织变革的阻力 个人对变革的阻力 组织对变革的阻力
消除组织变革阻力的对策
〔1〕客观分析变革的推力和阻力的强弱; 〔2〕创新组织文化; 〔3〕创新策略方法和手段;
组织变革的类型
分类标准
类型
变革的速度与程度
渐进式变革、激进式变革
工作的对象 所处的经营环境状况
以组织为重点的变革、以人为重点的变革、以技 术为重点的变革 主动性变革、被动性变革
出资,结合经营的企业。
根本特点
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营业亏损共同承担 责任;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属自然人企业。
优、缺点
信誉有所进步; 筹资才能有所进步。 灵敏性降低; 决策速度变缓; 合伙人风险加大。
三、合作制企业
概念: 以本企业或合作经济实体内的劳动者平均持股、
合作经营、股本和劳动共同分红的企业。是 劳动者自愿、自助、自治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法律形态
企业法律企业形式及其法律依据一、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三、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从2000年 1月1日起,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改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六、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七、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八、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法律形态是指企业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它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如根据所有制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法律形态分析大学生自主创立企业的成功率非常低,而大学生自主创业要成功首要的考虑因素就是选择合适的企业形态。
企业的法律形式
▪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个人合伙形式经营,即由两个 以上公民自愿组成,共同出资,共同劳动经营, 但从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个人独资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 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 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 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 在组织结构形式上,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 人创办的独资企业,其投资者是一个自然 人。
▪ 在责任形态上,投资者个人以其个人财产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若以家 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投资的,以家庭共有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 从性质上看,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资产,企业的财 产就是投资人的财产,企业的责任就是投 资人的责任。
(2)董事会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 会的执行机构,由3-13名董事组成。董 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 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人 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 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3)监事会
▪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可以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 推选1名召集人。
▪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 无限责任者。
▪ 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 有书面合伙协议。 ▪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
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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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从事的业务行 业
▪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个体工商 户和私营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业:军工业、 邮电通讯业、铁路运输业、金融保险业等, 个人独资企业也不可以从事这些行业。
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人的限制
▪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法官、检 察官、警察、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作为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 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 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 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主要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而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 以是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 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 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以家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投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予以说明;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 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
▪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会
▪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 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 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 会的执行机构,由3-13名董事组成。董 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 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人 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 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3)监事会
▪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可以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 推选1名召集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方式
▪ 是指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活动所采用的方式或方法。一般有: 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来样加 工、来件装配、零售、批发、批零兼营、 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装卸、 修理服务、咨询服务等。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从事的业务行 业
▪ 两个“凡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私营企业, 凡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从事的行 业,个人独资企业均可从事;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要素
▪ (1)股东会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 ▪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 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 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对 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对公司合并、 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修 改公司章程。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 在组织结构形式上,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 人创办的独资企业,其投资者是一个自然 人。
▪ 在责任形态上,投资者个人以其个人财产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若以家 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投资的,以家庭共有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 从性质上看,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资产,企业的财 产就是投资人的财产,企业的责任就是投 资人的责任。
▪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 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 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个人合伙形式经营,即由两个 以上公民自愿组成,共同出资,共同劳动经营, 但从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个人独资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 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 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 实体。
(4)经理
▪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 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 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企业的法律形式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法律上和经济 上独立的经济实体。任何一个企业都要依 法建立。投资人在创建一个企业时,都面 临企业的法律形式选择问题。
▪ 企业的法律形式分为3种: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司制企业
个体工商户
▪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 事工商业活动的为个体工商户。
▪ 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 ▪ 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 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 合伙制企业的数量不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
业多,一般在广告、商标、咨询、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事务所、股票经纪人、零售商业等行业较为 常见。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 无限责任者。
▪ 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 有书面合伙协议。 ▪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
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