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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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资料《行政法》行政行为概述

司法考试资料《行政法》行政行为概述

司法考试⾏政法 第⼗⼀章⾏政⾏为概述 ⼀节⾏政⾏为的概政法英杰念和特征 ⼀、⾏政⾏为的概念 (⼀)⾏为主体说 (⼆)⾏政权说 (三)公法⾏为说 笔者认为,⾏政⾏为是享有⾏政权能的组织(⾏政主体)运⽤⾏政权对⾏政相对⼈所作的法律⾏为。

这⾥所界定的⾏政⾏为主要是指外部、单⽅⾏政⾏为。

⼆、⾏政⾏为的特征 (⼀)⾏政⾏为的时代特征 1、⾏政⾏为的服务性 2、⾏政⾏为的从属法律性 (⼆)⾏政⾏为的法律特征 1、⾏政⾏为的单⽅性 2、⾏政⾏为的强制性 3、⾏政⾏为的⽆偿性 第⼆节⾏政⾏为的分类 ⼀、抽象⾏政⾏为和具体⾏政⾏为 分类标准:⾏政相对⼈是否特定。

(⼀)抽象⾏政⾏为 抽象⾏政⾏为是指⾏政主体针对不特定⾏政相对⼈所作的⾏政⾏为。

它在法国⾏政法学上称为规则⾏为,在我国,也有学者称之为“其他⾏政规范性⽂件创制⾏为”。

(⼆)具体⾏政⾏为 具体⾏政⾏为是指⾏政主体针对特定⾏政相对⼈所作的⾏政⾏为。

它在我国台湾地区⾏政法学上称为“⾏政处分”。

⼆、羁束⾏政⾏为和⾃由裁量⾏政⾏为 分类标准:⾏政主体对⾏政法规范的适⽤有⽆灵活性。

(⼀)羁束⾏政⾏为 羁束⾏政⾏为是指⾏政主体对⾏政法规范的适⽤没有灵活性的⾏政⾏为。

(⼆)⾃由裁量⾏政⾏为 ⾃由裁量⾏政⾏为是指⾏政主体对⾏政法规范的适⽤具有灵活性的⾏政⾏为。

三、依职权⾏政⾏为和应申请⾏政⾏为 分类标准:⾏政⾏为是否可由⾏政主体主动实施。

(⼀)依职权⾏政⾏为 依职权⾏政⾏为是指⾏政主体根据其职权⽽⽆需⾏政相对⼈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政⾏为,也称主动⾏政⾏为和积极⾏政⾏为。

(⼆)应申请⾏政⾏为 应申请⾏政⾏为是指⾏政主体只有在⾏政相对⼈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不能主动采取的⾏政⾏为,⼜称为被动⾏政⾏为、需参与的⾏政⾏为和消极⾏政⾏为。

四、附款⾏政⾏为和⽆附款⾏政⾏为 分类标准:⾏政⾏为是否有附款。

(⼀)附款⾏政⾏为 附款⾏政⾏为是指除⾏政法规范明确规定外,⾏政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在主内容基础上附加从属性内容的⾏政⾏为,⼜称条件政法英杰⾏政⾏为。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一讲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 最广义说 • 广义说 • 狭义说 • 最狭义说 行政事实行为、私法行为、内部(行政)行为
•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 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针对行政相 对人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1、主体特征:行政主体
2、职能特征: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
3、法律特征:具有法律意义(产生行政法律 效果)
4、范围特征:外部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 时代特征: 1、服务性 2、从属法律性 • 法律特征: 1、单方性 2、强制性 3、裁量性 4、无偿性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
•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 3、变更法律地位 • 4、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
• 到了2002年,某市交警支队作出了复议 决定,某县交警大队据此又作出了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案号仍为4070158号,认定孙某 负主要责任,矿务局负次要责任。
六、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合法要件
• (一)成立要件 • 1、主体要件——行政主体 • 2、主观要件——意思表示 • 3、客观要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 • 4、功能要件——法律效果 • 行政行为的成立只是表明行政行为存在,
1、现代立法内容的复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 2、根据情况变化灵活地改废条款的必要性 3、根据地方实际能动地立法的必要性
• (3)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 为无效;
• (4)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行政行为改变的 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 • 1、撤销的条件 •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 (2)行政行为不适当
• 2、撤销的法律结果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通常具有单方性、强制性、具体性、 程序性和可诉性等特点。
行政行为的特点
单方性
行政行为通常是行政主体单方面作出 的,不需要与行政相对人协商或达成 一致意见。
01
02
强制性
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执行力,对行政相 对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遵守和执 行。
03
具体性
行政行为是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具 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和实施条件。
行政许可
总结词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提出 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其从事某种 特定活动的行为。
详细描述
行政许可是行政管理活动中常见的行政行为 之一,其目的是为了控制特定行业的准入门 槛,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行政许可的 范围和标准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被许可者 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才能获得许可。 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要求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 规范,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原则,避免滥用职权和不正当行使权力。同 时,行政机关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司法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05
行政行为的监督与救济
行政行为的监督
立法监督
司法监督
立法机关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行 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 公正。
行政行为可能影响经济发 展,如行政许可、行政征 收等。
公共利益
行政行为应当维护公共利 益,确保国家和社会的发 展方向。
04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
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事实依据
事实依据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 行为时必须基于充分的事实依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避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三章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含义•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具体分析:•首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

•其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

•再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依法所实施的职权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方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最后,行政行为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目标。

行政行为与违法行为、侵权行为(思考)•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但是这并意味着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行为。

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方实施的违法侵权行为同样产生行政法律效果¡ª¡ª侵犯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行政违法侵权行为同样是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也并不意味着都是行政主体在职权范围内做出的行为。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时会做出超其职权范围的行为。

行政主体的越权行为同样是行政行为,此种行为只有经过法定监督途径由法定监督主体撤销之后才失去法律效力。

在此之前该行为不仅仍应视之为¡°行政行为¡±,而且还应该视之为有效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性•4.效力先定性•5.无偿性•6.以强制力为后盾•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分类标准: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如针对某一个公民作出的处罚决定,裁决一个行政复议案件等。

•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区分的困境:•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在一般情况下是清楚的,人们对二者的区分并不困难,例如:人们很容易认定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也很容易认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总务-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述 精品

行政总务-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述 精品

•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的目 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 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主体 自行选择、决定的行为。行政主体在实施这类 行政行为时,可以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选择 适当的标准和方式进行。
• A、消防部门在灭火时,有权根据火情决定是 否拆除与失火房屋相邻的房屋及拆除几间房屋 等。
• 例如,行政许可必须颁发许可证; • 行政立法必须形成立法文件; • 行政处罚必须制作处罚决定书; • 例如罚款收据单,须出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开具的发票。 • 不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
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 例如,在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行政活动中,如遇到紧急、危急
•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涵义
• 请问: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 1、假冒执法人员没收路边小摊贩的财物 • 2、城管人员对占道经营者的殴打行为 • 3、行政机关为建新办公楼,要求原租用
其门面经营的商家迁出
• 4、工商局领导班子经讨论后,在会议上 决定免征当地一企业的部分所得税
• 5、某公安局以具有犯罪嫌疑为名,将公 民甲非法羁押长达三个月。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 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辆 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下列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 某市卫生局购买办公物品 B. 某乡政府起诉建筑公司违反合同的行
为 C. 县民政局越权处罚某企业消防设施不
达标 D. 某县工商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
•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 于法律,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
• 2.裁量性 • 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是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社会成员进行治理、管理、服务等活动的行为。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和行政裁决等。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表现。

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着直接的、具体的影响。

行政行为的实施需要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发出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证明文件或决定。

例如,公民需要申请驾驶执照、办理护照等都需要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具有明确的合法性,许可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被许可人有权依法进行相应的活动。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公平、公正、公开,遵循法定原则,不得滥用权力。

二、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是国家机关在法律授权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拆除等。

行政强制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机关在行使强制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表现,对其给予肯定、奖励和荣誉的行为。

行政奖励既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名誉奖励。

行政奖励可以激发公民和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其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奖励时,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法定原则,确保奖励的公正和合理。

四、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纠纷或争议进行裁断的行为。

行政裁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一般情况下不可再审。

行政裁决的实施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裁决结果应当公正、合理、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行政行为概述(ppt 29页)

行政行为概述(ppt 29页)

❖ 本案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表现以“ 同样情况不同对待”。所谓“同样情况不同对待 ”,是指两个违法行为人同时实施了同样的违 法行为,具有同样的行为、情节和后果,且 没有主次之分,而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却对其中的某个人实施明显过重的处罚,而 给另一些人的处罚又明显过轻。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 镇政府的行为是内部行为还是可诉行政行为?
分析要点:
❖ 《宪法》第107条规定,镇一级政府是我国最基层 的行政机构,其职责可概括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决定、命令,处理本行 政区内的行政工作。
❖ 《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农村群众性 自治组织,因而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不存在上下级 行政机关关系。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和应申请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案例6
❖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 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 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 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 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 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 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 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 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 问:张某应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 对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审 理,现行立法尚无明确规定。行政行为与民 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最高人 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决定了这类案件可以适用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
❖ 《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
案例4

行政行为具体知识(1)

行政行为具体知识(1)

第⼀节⾏政⾏为的概述 ⼀、概念及分类 ⾏政⾏为是指⾏政主体在实施⾏政管理活动、⾏使⾏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为。

⾏政⾏为具有服务性、从属法律性、单⽅性、强制性和⽆偿性的特征。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政⾏为作如下分类: (⼀)抽象⾏政⾏为与具体⾏政⾏为 这是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抽象⾏政⾏为,是具体⾏政⾏为的对称,其对象具有普遍性。

从动态意义上讲,它是指国家⾏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的⾏为规范的活动。

从静态意义上讲,它是指国家⾏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的⾏为规则,包括⾏政法律,⾏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的决定、命令等。

它具有对象的普遍性、效⼒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准⽴法性、不可诉性。

具体⾏政⾏为,是指在⾏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为,其⾏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个⼈或组织的权益。

(⼆)内部⾏政⾏为与外部⾏政⾏为 这是以其适⽤与效⼒作⽤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三)羁束⾏政⾏为与⾃由裁量⾏政⾏为 这是以⾏政⾏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所进⾏的分类。

(四)依职权的⾏政⾏为与依申请的⾏政⾏为 这是以是否可以主动作出⾏政⾏为为标准所进⾏的分类。

(五)单⽅⾏政⾏为与双⽅⾏政⾏为 这是以⾏政⾏为成⽴时参与意思表⽰的当事⼈的数⽬为标准所进⾏的分类。

单⽅⾏政⾏为指依⾏政机关单⽅意思表⽰,⽆须征得相对⽅同意即可成⽴的⾏政⾏为。

双⽅⾏政⾏为指⾏政机关为实现公务⽬的,与相对⽅协商达成⼀致⽽成⽴的⾏政⾏为。

(六)要式⾏政⾏为与⾮要式⾏政⾏为 以⾏政⾏为是否应当具备⼀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政⾏为可分为要式⾏政⾏为与⾮要式⾏政⾏为。

(七)作为⾏政⾏为与不作为⾏政⾏为 这是以⾏政⾏为是否以作为⽅式来表现为标准所进⾏的分类。

(⼋)⾏政⽴法⾏为、⾏政执法⾏为与⾏政司法⾏为 这是以⾏政权作⽤的表现⽅式和实施⾏政⾏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所作的划分。

名词解释行政行为

名词解释行政行为

名词解释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发布、执行的具有一定强制力的公共事务决定或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行政行为通常包括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

其中,行政命令是指行政机关发出的具有一定强制力、针对公众对某一事项作出规定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个人或组织进行的行为许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者作出的处罚决定和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效率性等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不合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异议或申诉,并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是国家机关或其他法定机构为执行、履行或保护公共利益而采取的具有相对明确法律效果的行动。

它是法制国家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执行活动的特点和法律约束的特点。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基本研究对象之一,在行政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单向性和结果性。

行政行为作为强制性的行为,是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具有明确的目的和意义。

行政行为还是单向的,即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来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产生具体的效力,被行政行为的对象无权对其进行回避。

行政行为还具有结果性,即行政行为以产生具体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具有明确的效果和影响。

行政行为包括授权行政行为和非授权行政行为。

授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法律授权而进行的行政行为,行使特定的行政权力。

非授权行政行为则是指行政主体基于法律规定或行政主体自身的职权所进行的行政行为。

授权行政行为一般由上位行政机关对下位行政机关进行授权,以便于实现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而非授权行政行为则是在法律的限制和规范下由行政机关自行进行的行为。

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包括很多具体的内容,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执法、行政命令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某种活动或行为进行许可或批准。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争议的权益纠纷进行裁决,具有审判性质。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的行为。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发布的具有强制性的命令,要求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行为。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要求。

合法性包括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内容、合法的程序和合法的手段。

合法的目的是指行政行为的目的应当是符合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要求。

合法的内容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和规定的要求,不能超出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

合法的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应当符合法律和规定的程序,保障行政行为的公开、公正、公正和合法。

第七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七章 行政行为概述

3、法律要素(影响) 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 对他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有些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如气象预 报、发布统计数字、地震局发布地震预报 等行为。这类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一)从属性(合法性)
1、行政行为的实施要有法律依据。(服从法律、 接受法律监督) 2、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实施。(如,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处罚)


外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 强制等。
针对外部行政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内部行政争议有特 殊途径解决(申诉、控告、仲裁),不能起诉, 不能复议。


(三)羁束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针对具体行 政行为的分类,以作出行政行为时行政规范约束的程度的 不同为标准) 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对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 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能作出选择的具体行政 行为。
BD 例:下列哪些是抽象行政行为的成果? A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 国务院《电信条例》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 D 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二)内部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 (是否与行 政主体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主体对其公务员的奖惩、 任免、调动等
第七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七章 行政行为概述

本章节将讲述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 类、内容、形式,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合法要件,以及效力规则、瑕疵行为的效 力后果等。

下列哪些行为是行政行为: 1、公务员进超市购物

《行政行为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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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者的区别 1.调整的范围不同 不特定的对象Vs.特定的对象 2.适用的次数不同 反复使用Vs.适用一次 3.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 间接影响Vs.直接影响 4.行为程序不同 准立法程序Vs.不同具体的行政行为有不同的程序要求
[案例]
2005年我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电信、 中国网通部分下属分支机构擅自经450MHzCDMA 无线市话行为的通报》明确规定,未获得电信 主管部门的业务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 450MHz频段,经营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及无线接 入业务。有关单位受到本通知1个月内,应自 行关闭未获得入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至于现 有已发展的用户,应给予妥善处理。 信息产业部公布《通报》这一行为是抽象行政 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 尹某原是某市第二中学在聘语文高级教师, 在他撰写的《人世老枪》一书中,曾提到“读 书为挣大钱娶美女”的观点,曾向学生推销其 作品。该市教育局发现尹某的上述问题后,即 组织专人对有关情况进行查处,并于2006年8 月31日下发了教通字[2006]60号《关于查处向 学生推销〈人世老枪〉问题的情况通报》,该 文件作出了“该市(含五县市区)内所有学校 不聘用尹某当教师”的处理意见。 教育局作出的该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 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约束的程度为标准 (一)羁束行政行为 严格受法律约束 (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可 以自主作出
三、应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以能否在没有相对人申请时主动实施为标准
(一)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被动实施 (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主动实施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1. 行政行为的定义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依法对具体对象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的过程。

包括行政机关采取的命令、决定、通知、批准、认可、登记、许可、奖励、处罚等一系列具体行为。

行政行为常常具有强制性、对外具有直接的约束力的特点。

2. 行政行为的特点2.1 法定性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的,行政行为的依法性,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2 善意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于公共利益的合理追求的反映,它是为了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福利而实施的。

因此,行政行为具有善意性,旨在促进社会进步。

2.3 强制性行政行为是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做出行政行为,被执行人必须按照行政行为的要求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单向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具体对象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的过程,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施加行政措施的结果。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具体对象。

3. 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和作用,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以下几类:3.1 命令行政行为命令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以明确的、强制性的措辞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政行为。

例如,公安机关发布的命令、政府颁布的法律文件等。

3.2 决定行政行为决定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案件或特定行为的处理做出决定的行政行为,具有明确的约束力。

例如,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的批准或驳回决定等。

3.3 通知行政行为通知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向特定对象告知某种事实或行政行为的行为,例如,通知公告、告知书等。

3.4 许可行政行为许可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从事某项活动的行为,通常需要事先申请并经行政机关批准。

例如,建筑行政部门对建筑工程承包商的批准许可等。

3.5 处罚行政行为处罚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做出的限制、制裁或惩罚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对具体事务作出的一种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 行为主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具体包括中央、地方以及各类政府部门、行政组织等。

2. 法律依据:行政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地行使行政权力。

3. 特定对象:行政行为需要有具体的对象,即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个人、组织或事物做出具体的处理。

4. 具体内容:行政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处分、行政准许、行政奖励等,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行政处理。

5. 具有强制性:行政行为具备一定的强制性,被行政机关采取的行为具有强制性执行力,即受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和追究。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遵守法律程序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行政行为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复议和诉讼等救济。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具体行动或决策。

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活动之一,行政行为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行为的定义、性质、分类、特点、程序等方面对行政行为进行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定义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作出的具体行动或决策。

它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具体行动或决策,具有强制性、单方面性、特殊性、公共性等特点。

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对行为主体具有拘束力。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为主体采取的行动或决策,行为主体无权选择是否接受,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具有单方面性,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行动具有单方向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无需征得行为主体的同意,行使行政权力的决策和执行皆由行政机关单独完成。

行政行为具有特殊性,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行动或决策。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对象主要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特定的主体,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

行政行为具有公共性,即行政机关的行为或决策具有公共利益性质。

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等,具有公共性质。

二、行政行为的性质行政行为具有四个基本性质,即权利性、强制性、单纯性和相对性。

行政行为的权利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行为主体产生权利和义务,行政行为是行为主体享有或承担特定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行政行为的强制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对行为主体具有强制力,行为主体无权选择是否接受,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的单纯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仅对具体行动或决策进行处理,不涉及其他利益。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为主体的某项行动或决策。

行政行为的相对性是指行政行为是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行动或决策,不同行为主体在同一行政行为中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处置行政行为、决策行政行为、管理行政行为和政策行政行为等。

行政行为概述(ppt 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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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 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
答案 D
(三)、效力问题
包括行政立法在内的各种立法文件,其效力 等级如下: (一)宪法与法律 宪法>法律 (二)行政法规 <宪法、法律。 注意 国务院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效力>其他行政法 规。体现在:当此类行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时,并 不当然适用法律,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 即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在效力上被认为是与 法律同等的。
级 人大的话,应当将其删去。 如上述成都市政府规章的备案机关可能是:全 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政府、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共5个。
3、批准当备案 如果某个立法文件事先已获上级机关批准, 无须再向这一级机关备案。而是向比批准机 关级别更高的机关备案了。
如云南省大理自治州制定的单行条例,由于已 经获得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此时就只需 要向比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更高的机关(全国人 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了。
第三编 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定义及时代特征 本书采用行政权说,即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 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实现行政目的的一切活 动。 1、服务性 2、从属法律性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体系如下:

行政立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征收
政 法
行政征用



行政给付



具体行政行为
Ⅱ、备案
规律总结: 1、备案找上级 一个立法文件制定出来以后,如存在着某些 国家机关制定的立法文件在效力上比它更 高,那么这一法律文件就应当向这些“上级” 机关备案。 “找上级”是一条总的规律,通过这一规 律很容易为每一个立法文件找到其可能的备案机关。 下文所述几点均为这一规律的例外,运用这些例 外,又可以从已经找到的机关里面剔除一部分,剩 余的机关就是这个立法文件的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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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行政行为与行政法学
行政行为主要是一个理论概念,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实现。

行政行为理论是全部行政法学理论的精髓和柱石。

(二)行政行为的定义
行政行为的4层含义
1、主体要素
2、职权要素
3、法律要素
4、外部要素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一)行政行为的执行性
(二)行政行为的单方性
(三)行政行为的裁量性
(四)行政行为职权和职责的统一性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形式与内容
一、行政行为的形式
行政行为的形式是指行政活动实施过程中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具有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颁发书面证照的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二)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对杯管理者是否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所进行的检视、调查、查验。

(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对违法者的惩戒制裁,它是在行政监督检查后的一种行为方式。

(四)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便于日后作出行政决定或实现行政目的,而采取的暂时性控制措施。

(五)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

特点
1.行政征收的主体是依法负有行政征收职能的行政机关或其它组织。

2.行政征收的对象是负有法律所规定的有缴纳义务的相对人。

3.行政征收的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4.行政征收是无偿取得相对人的财产。

5.行政征收具有突出的羁束性与强制性。

行政征收主要有以下几类
1.税收征收
2.建设资金费的征收。

3.资源使用费的征收
4.管理费的征收。

(六)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主持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特点的民事纠纷的活动。

行政裁决有以下特点: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居间解决有关民事纠纷的活动。

3.行政裁决职权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

4.行政裁决的程序是一种准司法程序。

行政裁决解决的民事纠纷由法律明确规定,归纳主要一下几种
第一,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第二,权属纠纷裁决。

第三,侵权纠纷裁决。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
(一)赋予权利或者免除义务
(二)设定义务或者剥夺权益
(三)确认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地位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行政行为的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一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

一是静态的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动态意义上的抽象意义上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二)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1.调整范围不同
2.能否反复适用不同
3.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

4.行为程序不同
(四)区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意义
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
(一)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

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做出的行政行为。

(三)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划分的意义
三、应申请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一)因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政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应申请的行政行为与依职权行政行为划分的意义
四、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一)要是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和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二)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各种形式的行政行为。

(三)要式行是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划分的意义
第四节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有效条件
一、行政行为的成立
(一)行政行为成立的意义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一项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要件才能构成行政行为和具备行政行为的效力。

(二)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主体要条件
行政行为需具备,指意思表示须具有可确定的主题。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2.实质条件
行为本身具有行政管理的内容,且须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

行政行为必须必然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
3.形式条件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总要通过
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
(一)行政行为生效的意义
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能对相对人发生的效力产生确定力、约束力或者执行力。

行政行为成立只是对行政机关产生约束力,但对相对人还不能产生效力
(三)行政行为生效的方式
1.即时生效
2.公告生效
3.送达生效
4.附条件生效
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一)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基本要求,才能设合法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与合法要件是不同的。

(二)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三)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四)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五)行政行为没有滥用职权或明显不当
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一)行政行为的无效
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因明显、重大违法所致,行为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国外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理论,行政行为如具备下述情形,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无效的行政行为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行政相对人可不受该行政行为拘束,不履行该行为所确定的任何义务。

2.行政相对人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3.国家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相应行为具有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的决定,而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2.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的撤销,因引起撤销的原因不同,其法律后果也有不同:
1.行政行为撤销通常使行为自始失去法律效力。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的过错引起,而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行政行为的撤销
效率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起,那么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或者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
政行为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

(四)行政行为的废止
指因形势或法律、政策的变化,原合法、适当的行政行为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政策或者行政行为与完成其原定的目标、任务,故行政主体终止其继续发生效力。

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通常有下述诸项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后和撤销。

2.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碍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
的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为此,行政主体必须废止原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其历史使命,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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