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实务必考知识点之消防设施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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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实务必考知识点之【消防设施篇】1
1.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考试热度:★★★★★)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2水泵的扬程应在满足消防流量的条件下,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要求。
3.消防水泵一般不应少于两台,一台工作,其余备用。单台泵的流量应按消防流量进行选择,同一建筑物尽量选用同型号水泵,以便于管理。
4消防泵的串联在流量不变时可增加扬程;消防泵的并联主要在于增加流量,在流量叠加时,系统的流量有所下降。在选泵时应考虑这种因素,也就是说并联工作的总流量增加了,但单台消防泵的流量有所下降,故应适当加大单台消防泵的流量。
5.下列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考试热度:★★★★★)
(1)向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供水时;
(2)向两种及以上灭火系统供水时;
(3)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4)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6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考试热度:★★★★)
(1)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枝状管网;向环状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少2条,其中一个故障其余满足用水总量供给要求;
(2)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3)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4)管道设计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7.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考试热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20L/s,且室内消火栓不超过10个时,除《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1.2条情况外,可布置成枝状;
(2)当由室外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系统直接供水时,合用系统除应满足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以及生产和生活最大小时设计流量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压力要求;
(3)室内消防管道管径应根据系统设计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应根据竖管最低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和自喷水灭火系统臂网分开,合用时供水管沿水流方向在报警阀前分开。给水管设计流速不大于25m/s,自喷水灭火系统符合国标,但任何消防管道流速不得大于7m/s
8.水泵接合器的给水流量宜按每个10L/s~15L/s计算。每种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的数量应按系统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当计算数量超过3个时,可根据供水可靠性适当减少
9.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考试热度:★★★★)
10.下列场所应设置消防水池:(考试热度:★★★★★)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
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11.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当消防水池的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水池进水管径不应小于DN100。
12.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超过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13.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一侧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时,宜在道路两边交叉错落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考试热度:★★★)
14.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考试热度:★★★)
15.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不宜小于0.5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m。(考试热度★★★★)
16.室外消火栓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考试热度:★★★★)
17.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考试热度:★★★★★)
18.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的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19.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其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20.室内消火栓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20度。(考试热度:★★★)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与泡沫联用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两大类。
22.湿式系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
23.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考试热度:★★★★)
24.雨淋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或室内净空高度超过一定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或属于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
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1、Ⅱ级)、严重危险级(I、Ⅱ级)和仓库危险级(I、Ⅱ、Ⅲ级)
26.水幕系统持续喷水时间:除特殊规定外,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0h确定27.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考试热度:★★★)
28.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间距不超过4x4(m)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其保护范围内的喷水强度应采取提高喷头工作压力或采用大流量喷头的方法予以保证。
29.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的距离宜为1.2m。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05MPa
30.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