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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与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与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与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8【案件字号】(2020)苏行终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建功赵黎臧静【审理法官】刘建功赵黎臧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王广枫【当事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王广枫【当事人-个人】王绪海王广枫【当事人-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王广枫【被告】王绪海;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本案王绪海原审诉请确认二原审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宿迁市经开区管委会、三棵树乡政府原审均辩称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王绪海名下,但早已抵债转让于王广枫,王广枫才是涉案房屋的真正权利人,王广枫作为本案原审第三人在原审中亦提出与上述意见一致的主张。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违法共同诉讼共同被告第三人证明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王绪海原审诉请确认二原审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宿迁市经开区管委会、三棵树乡政府原审均辩称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王绪海名下,但早已抵债转让于王广枫,王广枫才是涉案房屋的真正权利人,王广枫作为本案原审第三人在原审中亦提出与上述意见一致的主张。

一审判决后,王广枫提起与王绪海之间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现已有生效裁判认定王广枫与王绪海就涉案房屋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并作出了确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朱庄居委会被征房屋编号为48号的房屋拆迁款735900元归王广枫所有的判决。

故王广枫是涉案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也是应受补偿主体。

三棵树乡政府成立的工作组在王广枫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就涉案房屋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相关款项后,拆除涉案房屋并不违法。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宿政发〔2021〕56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和创新发展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建设,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服务业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培育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和壮大科技服务业平台载体为抓手,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优化科技服务业布局,着力推动科技服务业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构建特色突出、布局合理、投入多元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宿迁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科技服务资源潜力充分释放,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符合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全市累计建成科技服务业集聚区8-10个,创成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3-5个,全市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达到200家,服务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企业不少于30家,全市科技服务业收入占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强化科技服务业发展定位按照“市场导向、集约集聚、错位发展”的原则,到“十四五”末,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形成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业发展定位。

沭阳县以沭阳软件园、沭阳高创园为平台,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和创业孵化服务。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宿政办发〔2011〕58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资产配置第四章资产使用第五章资产处置第六章资产收益第七章产权登记和产权纠纷调处第八章资产评估和清查第九章资产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第十章资产绩效管理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绩效管理和资产监督检查等。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5•【字号】宿政办发〔2017〕91号•【施行日期】201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家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主力军,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加快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现代企业家队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加快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现就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1.指导原则——紧扣服务发展原则。

紧紧围绕“4+4”主导产业发展,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动创新创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企业家队伍规模、结构、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坚持重点突破原则。

在普遍加强企业经营者培训、储备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优秀人才,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加快培养一批行业性、区域性企业领军人物。

——突出问题导向原则。

针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聚焦“短板”、持续用力,着力破解企业家健康成长、素质提升、环境建设等难题,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2.主要目标到“十三五”末,实现新型企业家总量较大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努力促进我市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和发展,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创新创业创优的发展能力、守法守信守德的职业品德、思源思进思报的责任意识、经营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

全社会尊重、宽容、爱护企业家和关心支持、激励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家培养、激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企业家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20•【字号】宿政发〔2022〕104号•【施行日期】2022.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构建数据资源体系为核心,以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方式重塑、能力提升为根本路径,充分激发数字技术的创新活力、要素潜能、发展空间,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权责清晰、协调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紧扣一体化布局,坚持整体谋划、联动集成,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体系,推动以部门为中心的建设模式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方向转变,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2.需求导向、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民生“难点”“痛点”,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1•【字号】宿政发〔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十八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21日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运作机制第三章无偿奖补资金的项目管理第四章有偿使用资金的项目管理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扩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市政府在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资金来源于整合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新兴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基金、酒业发展引导资金、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引导资金、其他服务业引导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水运和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创业发展资金。

其他扶持对象特定、用途相对独立、不宜统筹安排使用的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引导资金、金融业引导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暂不纳入整合范围。

第三条根据纳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主要用途和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将引导资金划分为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全民创业以及标准化建设等子项引导资金,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13•【字号】宿政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赋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的通知宿政发〔20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结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经开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需要及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承接能力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赋予市经开区管委会部分审批职权。

现就授权项目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授权项目1. 城市园林(道路)挖掘、损坏、占用许可;2. 建筑(含市政)工程施工许可(限工业项目、市政项目、建筑装饰装修、拆除工程);3. 燃气经营许可(停、歇业许可);4. 排污许可及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验收;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危险废物省内转移交换审批;7.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国省干道除外);8. 市级权限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9. 在市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10. 全区性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以及基金会以外的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明晰行使主体市经开区管委会系市政府派出机构,依据《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可行使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等职权,相关授权职能可相对集中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审批、区事区办”。

以上权限涉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的10项职权,自2016年1月15日起由市经开区管委会行使。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项目承接工作,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便民服务机构和其他职能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各乡(街道),区各部门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各集团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做好业务支持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重点项目建设直接责任,积极主动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各乡(街道)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和属地维稳责任。

各单位要增强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要各负其责、担当作为,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切实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二、强化协作,夯实保障。

一是项目责任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了解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作出决策和提出意见;二是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要努力拓宽市场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各单位要用足用好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三是要严格工程监管。

建设局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执行建设规范标准,健全施工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使工程在安全、优质的前提下快速推进。

三、强化督促,严格考核。

区重点办依据各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倒排计划,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和协调事项落实情况, 每月通报项目督查情况,督查结果将和单位年终综合考评挂钩。

四、优化作风,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以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工程建设进度,该拍板时就要敢于拍板,敢于做事,不推诿、不扯皮,在全区上下形成勇奋进、敢担当的工作氛围。

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2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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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以来的首次“软件”整体“打包”对外输出,
最大特色就是把苏州工业园区10多年来借鉴新加坡经验形成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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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园区开发公司等三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和开发主体,实行“封闭运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商与经济发展局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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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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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是我国首家代表广大旅游广告主利益的专业性服务组织,以“引领中国旅游广告主走向世界,推动世界旅游广告主走进中国!”为口号,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业和广告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旅游广告主利益为核心,服务维护旅游广告主会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世界各地旅游广告主、旅游广告、旅游目的地的整合营销传播,促进旅游广告主事业和产业的科学发展。
元化的招商服务体系;勤政、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
超强规范建设,完善配套服务项目快速发展。园区行政辖区13.6
平方公里,工业用地资源充足,可供总量大。一般性工业生产性企业
用地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最低限土地价格标准实行挂牌出让。对投资
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工业项目,用地
价格实行“一事一议”。目前,园区全部按苏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
一、招聘会举办时间、地点
(一)举办时间:xx-xx年xx月xx日(周xx)8:30-12:00

宿迁市宿城区三农法律服务部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宿迁市宿城区三农法律服务部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宿迁市宿城区三农法律服务部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5【案件字号】(2020)苏行终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昕苗青朱慧珺【审理法官】李昕苗青朱慧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宿迁市宿城区三农法律服务部;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街道办事处【当事人】宿迁市宿城区三农法律服务部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街道办事处【当事人-公司】宿迁市宿城区三农法律服务部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吴良辉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良辉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良辉【代理律所】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宿迁市宿城区三农法律服务部【被告】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物权公示制度是物权法的基本制度之一。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给付合法违法冻结拒绝履行(不履行)共同被告复议机关证明行政复议书面审理驳回起诉改判财产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物权公示制度是物权法的基本制度之一。

物权变动的公示规则,主要意义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保护交易的安全与交易秩序,提高交易的效率。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一般采用登记公示方式,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协商搬迁过程中,原三棵树乡政府与三棵树教学设备公司签订了《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上诉人三农法律服务部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从案外人处受让了“拆迁补偿款的债权”,并基于该受让债权向经开区管委会、原三棵树乡政府主张履行给付拆迁补偿的法定职责。

宿迁市盛阳投资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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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宿迁市盛阳投资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宿迁市盛阳投资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宿迁市盛阳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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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宿迁市政府关于张先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宿迁市政府关于张先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宿迁市政府关于张先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3.31
•【字号】宿政发〔2017〕40号
•【施行日期】2017.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宿迁市政府关于张先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研究决定:
张先彦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王永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朱伟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朱颖同志任市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刘后举同志任宿迁技师学院院长;
王瑞同志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胡捷同志任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勇同志任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飞同志任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汤钧同志任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朱浩同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薛东风同志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职务;
免去光华同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宿迁市支会会长、中国国际商会宿迁商会会长职务;
免去高玉华同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占武同志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胡元东同志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3•【字号】宿政办发[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发〔2008〕119号2008年5月23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宿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8〕37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宿发〔2007〕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组织机构1.成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

宿豫区、宿城区和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推进工作。

2.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职能:统筹协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并督促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投资设立、资格认定、专项资金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载体建设、政策兑现、人才建设、舆论宣传、招商推介等工作。

第二条载体建设1.由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制订软件园、服务外包产业园发展和建设规划。

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会同市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推进载体建设。

2.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会同市科技、发改(信息产业局)等部门整合现有资源,在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选择一些有实力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加以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形成示范效应。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3.14•【字号】宿政办发〔2005〕30号•【施行日期】2005.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五年三月十四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04〕6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办发〔2005〕5号),宿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市信息产业局”牌子。

一、职能调整(一)增加和划入的职责1.增加经济协作的职责。

2.划入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3.划入市信息产业局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1.强化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

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研究并实施产业政策,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战略储备工作。

加强日常经济运行中突出和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

2.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

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

搞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要产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制订。

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宿迁市2019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宿迁市2019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宿迁市2019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备考Q交流群:125281502 事业单位微信号: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序号属地主管部门部门代码招聘单位选聘岗位职位代码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人数1市直中共宿迁市委政法委员会130101宿迁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综合管理人员01网络与新媒体2019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12宿迁市委网信办130102宿迁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管理人员02计算机(大类)类1 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103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综合管理人员03法律类、中文文秘类1 4宿迁市水利局130104宿迁市河长制协调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人员04水利工程类1 5中共宿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宿迁市监察委员会130105宿迁市委巡察办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05法律类、中文文秘类1 6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30106宿迁市美术馆综合管理人员06艺术类1 7宿迁市财政局130107宿迁市会计核算中心专业技术人员07财务财会类1 8宿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130108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专业技术人员08建筑工程类1 9宿迁市科技局130109宿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09计算机(大类)类1 10宿迁市商务局130110宿迁市投资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0财务财会类1 11宿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30111宿迁市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1财务财会类1 12宿迁市工商业联合会130112宿迁市宿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2经济类11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130113宿迁市医疗卫生事业投资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3财务财会类114宿迁市健康教育所综合管理人员14医学类1 15宿迁市行政审批局130114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5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116宿豫区宿豫区人民政府132101宿豫区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16中文文秘类117中共宿豫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32102宿豫区纪委派驻机构综合保障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7法律类218宿豫区纪委派驻机构综合保障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8审计类、财务财会类2 19中共宿豫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32103宿豫区委巡察办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9审计类、财务财会类2 20中共宿豫区委宣传部132104宿豫区新闻中心综合管理人员20社会政治类1 21中共宿豫区委政法委员会132105宿豫区社会治理联动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21法律类1。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宿政发[2012]76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2〕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开发区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现就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境内资金与境外资金并重、扩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致力于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全市开发区由相对单纯的工业集中区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的建设发展要求,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集聚为保障,全面推进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为推进宿迁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市开发区基本建成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多功能综合性现代产业区。

力争经济总量翻两番,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00亿元,年均递增3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75亿元,年均递增38%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5%;实际到账外资突破1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在调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快速增长,达到50亿美元,使开发区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增长极、新兴产业集聚区、外商投资密集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迅速崛起的新城区。

具体目标为:1.固定资产投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宿政办发〔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基础和重要体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相关工作要求,更好服务“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和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主攻方向,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满足农业生产对机械化需要的总体目标,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为发力点,推动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相融合、农机推广应用与农艺综合配套相结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实现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提升转型。

到2025年,农机装备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农机作业条件和基础配套设施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大宗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精准化生产、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50万千瓦左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三县两区全部创成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农机装备产业引育力度。

针对我市农机装备制造业较为薄弱的现状,结合“四化”同步集成改革,依托产业链建设,着力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协同发展。

1. 推动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

整合资源、集成政策,支持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壮大本土中小企业,结合工业重点产业链培育政策实施,支持存量中小型农机装备生产企业由配装改造向自主制造转型,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方向,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逐步积淀产业基础。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30•【字号】宿政办发〔2014〕132号•【施行日期】201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30日宿迁市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公开、公平、规范和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近两年深化改革的若干要点》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用户工程,是指用户单位为满足水、电、气、热使用需求而实施的接受与分配水、电、气、热装置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包括接入设施工程和接受设施工程。

第三条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是供水、供电和供热、供气用户工程建设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做好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工作。

市物价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用户工程建设市场化改革的价格指导、公开竞标等工作,促进用户工程建设市场公开、规范、透明。

第四条用户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单位还需具备相应的用户工程建设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属于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用户工程,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方式确定用户工程施工单位;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
培训方式选择
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如在线培训、集中培训、师徒制等。
培训效果评估
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 计划和内容。
06
政策支持与保障措施设计
政策支持体系构建
财政政策
金融政策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减免税费、给予补贴 等方式,支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 。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 、上市等方式筹措资金。
创新能力提升
开发区内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济发展目标设定
经济增长目标
到2025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GDP实现年均增长 10%以上,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左右。
产业升级目标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提高开发区产业层次和竞争力。
本规划旨在明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开 发区未来发展提供科学指导,推动宿迁市乃至江苏省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02
经济发展现状与目标
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经济增长迅速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经济 增长迅速,主要得益于招商引资 和产业集聚效应。
产业结构优化
开发区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高 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 产业占比逐渐提高。
供电系统
建设稳定的供电系统,保障城市用电需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教育设施
建设足够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满足居民子女教育需求。
医疗设施
建设完善的医疗设施,提高居民医疗服务水平。
文化设施
建设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04
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71号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71号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市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五届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日加快市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完成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淘汰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的工作要求,加快淘汰市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动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0(不含)—20蒸吨/时燃煤锅炉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区20(不含)—35蒸吨/时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2017年底前,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各类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停止使用,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淘汰市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对列入2017年整治任务的燃煤锅炉,各区要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宿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加快落实;对尚未完成整治的燃煤锅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依法严肃查处整治后又使用燃煤等现象,同时做好政策和技术支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燃煤锅炉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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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一)负责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工业项目投产前协调推进工作,包括进区项目的审核、核准、备案及在建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负责全区目标管理及考评工作,包括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市发改委相关工作及产业集聚考核、各部门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牵头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四)全区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及考核工作。

(五)对企业实际投资情况情况认定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机构:设立6个处室,分别为综合服务处、目标管理处、招商管理处、“零地”招商处、项目推进处、产业信息处。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投资促进局在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下,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市发改系统综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在三县七区发改系统中连续三年综合考评一等奖),在全区综合目标考评中获得目标综合管理一等奖(已连续两年)。

现简要汇报如下:(一)发改方面:一是做好权限内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按季度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分析,项目节能评估达100%。

二是组织编制经开区循环化改造自评报告,顺利通过了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验收工作,获得省级循环化园区称号,并获批专项补助资金750万元。

三是组织编制全区“十三五”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全市生态园区、物流、能源等专项领域的规划编制研讨及修订工作。

(二)目标管理方面:一是创新考评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按照乡、社区,招商服务局、产业园,区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实行四类独立的考评体系,实现同平台评比,同时完善考核办法,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做到重点突出。

按照略高(快)于市下达的任务进行分解,考核内容由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事项、重点指标”工作、业务工作、共性指标四部分组成,重点突出招商引资和“四重”项目。

三是加强督查,推进完成进度。

对落后序时进度的部门,由党工委、管委会下达交办单。

经过全区共同努力,获得市目标管理二等奖。

(三)产业集聚方面:一是全面梳理区内符合考核条件的企业,主动对接,建立产业集聚项目库,动态更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全年完成新开工项目9个,新竣工项目8个,2016年在市本级四园区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获得市产业集聚先进单位。

二是细化产业发展规划。

在2015年出台的“2+1”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增强对产业形势、发展方向的分析研究。

三是认真落实政策兑现。

会同会计事务所对区内已投产符合条件的家电企业2015年度项目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共补贴资金874.64万元。

目前,正在对2016年度家电企业审核认定,预计补贴金额1277万元。

四是积极组织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和宿迁食品饮料产业江苏省“十三五”首批先进制造业基地申报工作;配合做好中国家电产业基地申报工作,并成功获批。

(四)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方面:一是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精选人员,梳理在手信息,成功引进嘉兴铭度户外用品项目(与建设局联合引进)和盛丰家居项目。

2016年度在同类部门中招商引资工作排名第一,获得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二等奖。

二是全局共帮办项目8个,其中投产项目7个,在建项目1个,投产企业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五)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一是精心开展项目编排,共排定项目103个,其中工业类项目40个,重点工程类44个,为民办实事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425亿元,当年投资130亿元。

二是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多次组织对停滞项目专题会办,加大对停滞项目的跟踪力度,随时对新签约项目纳入推进考核督查。

三是强化项目推进机制,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个性和重大问题,采取会办会和下发交办单形式,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场地回填平整、水、电、气、热以及道路搭接等工作。

全年共计下发各类问题交办单18份(今年已交办3份),组织召开会办会30余次,有效保证了重大项目早进场、快建设。

四是配合争取土地点供指标,会同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建设等部门及投资方、项目帮办人组成工作组,全力争取土地点供指标。

通过各部门配合,年度获批点供指标600亩。

五是加大督查考核,实行“月督查、季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总督查办、建设局、政社办等相关部门深入项目一线,严格对照进度目标计划找差距,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运用,并对未达序时进度项目首问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确保列市重大项目均达到序时进度,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额完成率达100%。

获得市委市政府项目推进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区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决算数按支出性质行次决算数栏次 1 栏次 2 栏次 3一、财政拨款收入1 268.6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 268.6 一、基本支出 55 108.56其中:政府 2 二、外交支出29 二、项目支出 56 160.04性基金二、上级补助收入3 三、国防支出30三、上缴上级支出57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31 四、经营支出 58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32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9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六、科学技术支出33六、其他收入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0 十、节能环保支出37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3812 十二、农林水支出39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0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16 十六、金融支出 43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4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6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21 二十一、其他支出48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49 二十三、债务付50息支出本年收入合计23 268.6 本年支出合计60 268.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 结余分配61年初结转和结余25 年末结转和结余6226 63总计27 268.6 总计64 268.6表二、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268.6 268.6合计合计合计268.6 268.6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268.6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三、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268.6 108.56 160.04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108.56 160.04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 商贸事务143.08 143.082011399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收入支出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决算数合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栏次 1 栏次 2 3 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 268.6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 268.6 268.6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 二、外交支出323 三、国防支出334 四、公共安全支出345 五、教育支出356 六、科学技术支出36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0 十、节能环保支出40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4112 十二、农林水支出42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3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16 十六、金融支出46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7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9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21 二十一、其他支出51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52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53本年收入合计24 268.6 本年支出合计54 268.6 268.625 55年初财政拨款结26 年末财政拨款56转和结余结转和结余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 基本支出结转57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8 29 59收入总计30 268.6 支出总计60 268.6 268.6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合计268.6 108.56 160.04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108.56 160.04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 商贸事务143.08 143.08 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 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经济分类编码经济分类名称计栏次 1 2 3 合计118.29 107.22 11.07 301 工资福利支出97.49 97.49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 11.07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3 9.73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06 赠与307 债务利息支出310其他资本性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 1 2 3合计268.6 108.56 160.04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 108.56 160.04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8.56 108.56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6 108.5620113 商贸事务143.08 143.08 2011399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3.08 143.08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6.96 16.96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6.96 16.96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经济分类编码经济分类名称栏次 1 2 3合计118.29 107.2211.07301 工资福利支出97.49 97.49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 11.07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3 9.73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6 赠与307 债务利息支出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合计小计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0.32 0 相关统计数:项目统计数项目统计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召开会议次数(个) 参加会议人次(人)组织培训次数(个) 参加培训人次(人)表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功能分类编码科目名称小计基本项目支出支出类款项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表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编码经济分类名称栏次 1合计11.07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 30201 办公费 3.3130202 印刷费 1.1730203 咨询费30204 手续费0.00530205 水费30206 电费30207 邮电费0.00530208 取暖费30209 物业管理费30211 差旅费 1.23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30213 维修(护)费30214 租赁费30215 会议费30216 培训费0.3130217 公务接待费30218 专用材料费30224 被装购置费30225 专用燃料费30226 劳务费0.1530227 委托业务费30228 工会经费30229 福利费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84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第三部分区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区投资促进局 2016 年度决算收入268.6万元,决算支出2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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