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职工在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作业时的人身安全,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前准备1. 安全培训所有进入生产装置作业的职工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且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各种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2. 安全防护用品所有进入生产装置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防护眼镜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须设置全天候的防护设备。
3. 安全检查所有进入生产装置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完好可用,本人身体状况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二、作业时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作业规定所有进入生产装置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开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定,尤其是涉及到高温、高压、高渗、高噪等安全作业,必须按要求使用设备和工具,不能随意更改作业规定。
2. 支援及救援当在生产装置作业时遇到问题难以解决,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报警处理,队员之间要相互帮助和支援,确保安全度过困境。
3. 小心细致,避免事故作业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细心观察和分析,做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事故。
三、作业后安全管理1. 做好安全防范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及时恢复被操作的设备和工具,检查设备和工具的运行状况,保证作业之前的原貌,并且做好设备的防护和安全固定。
2. 集中报告分析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所有异常事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并且进行细致的分析,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经过不断总结和改进,提高作业安全水平。
3. 完善管理制度作业后期,管理部门要根据现场情况,不断完善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更新工作技术规范,提高现场管理水平,逐步实达到全面防范,预防事故发生。
四、作业过程中常见危险生产装置作业是固定危险装置,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此要认真了解和掌握,常见危险包括:•高温、高压等物理因素的危害。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装置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准入管理:只有经过培训和合格评估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作业。
必须持有效的进入许可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并在进入前进行身体检查。
2. 作业许可: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事先取得作业许可。
只有经过专门培训、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安全操作流程的人员才能获得许可。
3. 个人防护:进入生产装置的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眼部防护等。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和风险等级,还可能需要佩戴呼吸器、耳塞等。
4. 安全交底:进入生产装置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了解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紧急处理措施,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5. 禁止行为:进入生产装置的人员必须严禁酗酒、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尖锐物品等危险品,禁止使用手机、吃东西等妨碍安全的行为。
6. 临时工作许可:如果需要进行临时的、非常规的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评估和临时工作许可程序。
在临时工作许可期间,必须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督作业。
7. 紧急情况应对:进入生产装置的人员必须了解相关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逃生路线,并掌握紧急报警装置的使用方法。
8. 安全监督:进入生产装置的人员应受到专人的安全监督。
监督人员必须定期巡视作业区域,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以上是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管理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同时,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在生产装置区、罐区内管理机动车辆是一项重要任务,维护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是企业管理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对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管理规定不仅是保证生产质量安全的条件之一,也是企业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必要手段。
本文将从人员安全技术措施与制度管理两方面,对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述。
一、人员安全技术措施1.1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装置区、罐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道口设立车辆限高、限宽栏杆等防护措施,安全隔离带设置告警系统等。
1.2车辆入区前技术检查驾驶员将车辆开进生产装置区、罐区前,保护工程师或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其车辆进行技术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轮胎是否磨损、刹车是否正常、照明设备是否清洁和正常等,如有缺陷则禁止车辆进入。
1.3开车进出管理车辆出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必须由专人押运,要求速度不得超过限制速度,不得超载且应开启前两个车辆灯光。
1.4驾驶员安全操作驾驶员进出生产装置区、罐区时,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聊天或与他人交流。
禁止在车辆行驶中打电话或使用其他通讯设备,遵守生产现场规定速度,遵循生产车辆行驶路线,禁止拼装堆垛,并严格按照行驶指导标识执行。
二、制度管理2.1车辆入区认证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应进行车辆认证。
员工进出口应进行身份认证。
2.2驾驶员管理对于进入内部作业区的驾驶员应检查身份证、准驾证、面部相似度等。
其准驾车型应符合本次工作要求且有效期内。
不符合规定的禁止上岗。
2.3培训教育生产装置区、罐区内的驾驶员职业培训必须进行。
新驾驶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对驾驶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范、保证车辆安全、现场环境整洁等职业技能进行培训。
2.4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行驶超速、违章用手机等行为的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行业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行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应追究其相应责任,甚至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者将被终止入职资格。
以上是关于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的详细阐述。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规定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生产装置的作业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装置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设备操作、维护修理等。
3. 作业前准备3.1. 所有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3.2. 确保作业区域清洁、整齐,排除任何杂物和障碍物;3.3. 准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3.4. 检查作业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作业操作4.1. 在进行作业之前,必须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4.2. 严禁在疲劳、生病或饮酒后进行作业;4.3. 遵守操作顺序和方法,不得盲目操作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4.4. 在操作中要专注、认真,严禁与他人交谈或分心;4.5. 不得随意更改或拆卸设备,如需修改作业程序,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
5. 安全防护5.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并正确使用相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5.2.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其他安全防护设备;5.3. 对于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备灭火器等器材;5.4. 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警示语言清晰明了。
6. 紧急事故处理6.1. 在发生紧急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6.2. 遵循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寻求援助;6.3. 在紧急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专业指导,不得擅自行动。
7. 作业结束7.1. 在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整理,恢复原状;7.2. 检查作业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状况,及时报修和维护;7.3. 将相关的作业记录和数据保存完好,以备后续审查和检查使用。
8. 安全意识培养8.1.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8.2.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并及时采纳;8.3. 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8.4.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等。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罐区内进入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原料、成品、废料等运输车辆。
第三条生产装置、罐区内机动车辆的进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本制度执行,不得随意进入或停放,必须遵守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动车辆进入管理第四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前,必须经过管理部门审核,并取得相关证明。
未经审核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应按照规定入口进入,不得越级闯入,一车一证,一车一人。
第六条进入罐区内的机动车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和其他应急通道。
第七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疲劳驾驶。
第八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器具、安全带等。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应当遵守环保要求,不得泄露废料、排放有害气体,保护环境安全。
第十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应当经过安全人员检查,确认车辆无危险品隐患后方可入内。
第三章罐区内作业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罐区内作业时,必须遵守管理部门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在罐区内作业时,必须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在罐区内作业时,必须佩戴工作服装,戴好安全帽,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在罐区内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设备,避免引发意外。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在罐区内作业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规定,禁止吸烟、明火,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在罐区内作业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七条生产装置、罐区应设置安全防范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栏杆、警示标志、安全警示灯等。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2篇)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要害部位(以下简称生产区)一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术语或定义3.1生产区一般作业:非本装置人员或施工队伍进入生产区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高处、起重、进入设备、临时用电、破土)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
在其它场所和部位施工作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2作业单位:实施一般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承包商。
3.3属管单位:生产区一般作业所在车间或其它基层单位。
4职责4.1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一般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一般作业安全监护人。
4.3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一般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5.1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作业,必须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样式附后)。
5.2《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5.2.1《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装置所属车间或基层单位(下同)提出作业申请。
5.2.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状况,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领导审批。
5.2.3福炼公司钳、电、仪车间及工程公司等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可由该装置技术管理人员或当班班长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值班干部审批或签发《装置一般作业票》。
5.2.4《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3份,分别由审批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点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岗位监护人员持有。
5.2.5《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天。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生产区域的安全,制定以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准入许可:只有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经过培训和准入许可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域进行工作。
2. 安全标志:在生产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包括警示标识、禁止标识和指示标识等,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3. 个人防护装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风险,要求工作人员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耳塞、防护手套等。
4. 岗前培训:在进入生产区域之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紧急救援措施。
5. 机械设备安全: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操作,要求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6. 危险品管理:对于生产区域内的危险品,要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并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如密封、隔离和警示等。
7. 火灾防护: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和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工作人员要熟悉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逃生路线。
8. 紧急救护措施:为了应对突发事故,必须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并设立紧急救护设备和医疗急救点。
9. 工作记录和检查:对于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要进行记录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10. 安全意识培养: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各种事故和风险。
以上是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旨在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并预防事故的发生。
补充的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删。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生产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产区域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区域内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三条生产区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章作业许可第四条生产区域内的所有作业必须经过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取得作业许可。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安全运作,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利益,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进入企业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机动车辆。
全部相关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安全和秩序。
第二章进入许可第一条进入许可申请1.全部机动车辆必需提前向企业职能部门递交进入许可申请,包含以下内容:–车牌号码–进入时间和日期–进入目的及工作内容–驾驶员信息2.申请人必需履行以下义务:–供应真实、准确的申请信息–遵守企业安全制度–遵守现场主管人员的指示第二条进入许可审批1.企业职能部门将对全部进入许可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申请的紧急程度和紧要性–车辆及驾驶员的合法资质–工作任务对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影响2.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未获得许可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第三条进入许可有效期1.进入许可的有效期为一次性。
每次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必需重新申请许可。
2.如因特殊原因需续延进入许可有效期,必需提前48小时向企业职能部门申请,并供应认真的延期理由。
第三章进入程序第一条进入手续1.获得进入许可后,驾驶员必需携带有效的许可证件,包含:–进入许可证明–驾驶证–相关工作证明文件2.驾驶员必需依照指定的进入时间和路线前往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并注意交通安全。
第二条进入检查1.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前,驾驶员和车辆将接受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车辆的外观和技术情形–车辆携带的料子和设备的合规性和安全性2.如发现驾驶员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将立刻禁止其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并通知企业职能部门。
第三条进入指引1.驾驶员必需依照规定的路线和标识指引,缓慢、谨慎地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2.进入过程中,驾驶员必需遵守交通规定,注意行车安全,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通行。
第四条进入记录1.每次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企业职能部门将对进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记录,包含以下信息:–车牌号码–进入时间和日期–进入目的及工作内容–驾驶员信息2.记录将作为考核和管理的依据,用于追溯和事故分析。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随着工业化的加快和高科技的进展,生产装置区、罐区成为了大型工厂核心的集中地,这也意味着这些区域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紧要。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是一个紧要的环节,也是一个安全风险较大的环节。
因此,为了保证生产装置区、罐区的安全,我们必需建立严格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
实在要求如下:1、机动车辆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底盘、发动机、制动器、轮胎、轮轴、行驶轮对等。
2、驾驶员必需在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检查车辆的驾驶室、托架、排放系统等,以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性。
3、要进行不安全品运输车辆的特别检查,包括车辆装载是否规范、不安全品的运输次序是否规范等。
4、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需符合安全操作规定、具有相关驾驶证明文件,并进行相关培训,以确保操作安全。
二、机动车辆的进出道路和停车位置必需标示清楚、醒目机动车辆的进出道路和停车位置必需标示清楚、醒目。
实在要求如下:1、全部机动车辆进降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道路必需标示清楚、醒目。
2、特别是不安全品运输车辆进降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道路,必需标示清楚、醒目,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标识。
3、机动车辆的停车位置必需清楚标示,并且必需停放到规定的位置上。
三、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必需进行通行许可审批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必需进行通行许可审批。
实在要求如下:1、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必需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通行许可审批。
2、驾驶员在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必需细心布置,确保机动车辆无任何不安全性。
3、如有不安全品运输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必需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通行许可审批,并在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前进行特别检查。
四、机动车辆在生产装置区、罐区内行驶必需遵守有关规定机动车辆在生产装置区、罐区内行驶必需遵守有关规定。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 生产区域 指公司各生产装置、中试装置以及罐区、加油站、装卸栈台、码头、污水处理场、库房、化验室和
实验室、生活区液化气调压站、液化气站、外管网区域等危险场所。 2.2 一般作业
除特殊作业(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开挖作业、起重作业、放 射探伤作业等)及日常工艺操作、设备维护保养、日常电气仪表运行操作、常规采样分析作业以外的作 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置检维修、设备及管线的防腐与保温、场地清理、非常规采样厂区绿化 等。
负责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确认,对作业过程的管理提供技术支 持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4 二级单位 3.4.1 HSE 部门
a) 组织开展与一般作业相关的安全技术与制度培训; b) 对本单位相关职能科室、基层单位执行《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 督、考核,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过程和现场进行抽查、监督。 3.4.2 设备管理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a) 对检维修项目、工程项目中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b) 基层单位需要时,协助委派项目现场主管人,见 5.2。 3.4.3 基层单位(车间、作业区、运行和技术分部(含装置、工区)等) 3.4.3.1 基层单位主任或分管副主任 a) 组织落实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所需的工艺、设备安全措施; b) 指定项目现场主管人; c) 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并审批签发《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 d) 指派经危害辨识分析为风险较大的一般作业监护人。 3.4.3.2 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a) 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YZG09-09-2011 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 5.6.2 一般作业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现场主管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由属地主管单位重新 指定,授权其接替原项目现场主管人工作,承担项目现场主管人职责。被授权人接受授权后与原项目现 场主管人交接,交接作业内容及安全要求,并在许可证的所有三联的被授权人一栏签字。 5.6.3 一般作业过程中因作业需要,要求终止某项安全措施时,应由项目现场主管人经现场检查、确认 可行后,在《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全部三联上签名同意,方可终止。 5.7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完工验收
入厂安全管理规定(4篇)
入厂安全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准入控制:制定严格的准入制度,明确进入工厂的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审查要求,确保只有合格的人员和物品才能进入工厂。
2. 人员管理:要求工厂内的员工进行身份证、工作证等身份验证,并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设备。
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操作危险设备。
3. 车辆管理:要求车辆实行登记制度,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安全检查合格的车辆才能进入工厂,并严格限制危险品车辆进入。
4. 安全设施管理:要求工厂内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紧急报警装置等,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或危险情况时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 物品管理:要求员工和访客携带的物品通过安检,并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
6. 安全培训和演练:要求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其他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7. 安全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与检查机构或职位,定期对工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
8. 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员工在发生事故或危险情况时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调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入厂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可能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不同。
入厂安全管理规定(2)1. 所有进入工厂区域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2. 所有进入工厂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并了解工厂内的安全规定和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3. 进入工厂区域的人员必须经过有效身份验证,如刷卡、扫码等方式,确保人员身份合法。
4.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厂区域。
5. 禁止酗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
6. 在工厂区域内应遵守相关设施和设备的使用规范,不得私自操作或损坏设备。
7. 所有进入工厂区域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和路径行进,不得随意进入限制区域。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生产装置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相关的作业安全规程,包括操作程序、操作指导书、安全操作规定等。
2. 装置操作人员资质要求: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才能够进入生产装置作业区域进行工作。
3.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进入生产装置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配备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4. 禁止酒后作业:严禁酒后进入生产装置作业区域,以避免因醉酒而引发的意外事故。
5. 使用检修工具的规定:进入生产装置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使用专业的检修工具,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流程进行操作。
6. 安全隐患报告和修复:发现任何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修复,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7. 安全通道和逃生通道的保留:必须保留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通道和逃生通道,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安全撤离。
8. 火源和易燃物品的管理:生产装置作业区域内禁止携带和使用明火,同时禁止携带易燃和易爆物品。
9. 作业区域的清洁和整理:生产装置作业区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并及时清理、整理危险物品和垃圾。
10. 安全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11. 安全监督和检查: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对生产装置作业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以上是一般生产装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的规定还会根据不同的生产装置和作业场所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施工人员进入装置一般要求
安全管理/行业安全
施工人员进入装置一般要求
1.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给带个人照片的安全教育合格证和临时入厂证及安全承诺书,进厂随时携带。
考试卷不得代答,安全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
2.进厂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
3.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5.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6.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性的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和衣物。
7.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除。
8.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
9. 在厂区进行用火作业、进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破土施工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办理相关许可证,其他作业必须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装置装有催化剂、氮气(如果有)及有危险性、有特殊要求的塔类、封闭设备作业;以及凡在生产区域内或试车期间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
第三条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
第四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员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第五条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设备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装置提出申请。
2、装置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安排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
在以上各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存根上,同时签字。
3、装置领导和HSE管理部门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
4、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装置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5、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作业时,应将安全措施报本单位领导审批,本单位HSE管理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派一名监护人;(3)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4)作业监护人应清楚进入设备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作业监护人员要随时携带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第七条进入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2)进入设备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得作业;(3)作业监护人员不在监护场所不得作业;(4)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5)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6)进入设备作业应控制进入作业人员人数和连续作业时间;第八条作业许可证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引言:机动车辆的进入对于生产装置和罐区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有效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通过对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和罐区安全管理的原则、程序、措施等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管理原则1.1 安全第一原则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管理必须以安全为第一原则,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与稳定。
1.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防范措施,主动预防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安全教育与培训原则加强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其具备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操作能力。
1.4 管理职责原则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管理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健全管理体系,确保管理的科学、规范和持续进行。
二、管理程序2.1 申请审批程序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进入时间以及进入目的等。
审批部门需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签发进入许可证。
2.2 进入登记程序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时,必须在进入口处进行登记,包括登记车牌号码和驾驶员信息等。
2.3 安全检查程序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状态、驾驶员证照、车辆载物等,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2.4 交通管制程序为了保证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应对交通进行严格管制,划定通行区域、车辆通行路线,并设置标志牌和警示标识。
三、管理措施3.1 安全设施建设生产装置、罐区应设置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围栏、警示标识等,防止机动车辆越界进入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2 人员安全培训针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应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授相关的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定
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定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施工现场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安全规定,供参考:一、必须遵守安全条例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条例,并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每个员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并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生产安全规程,防止工伤和事故的发生。
二、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任何人进入现场都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区域,如高温热力区、腐蚀区、高空作业区等,更应该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进行着装、现场限制、安全联动等措施。
三、携带相应工具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进入现场的人员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电筒、通讯设备、头灯、应急药品等,以便进行应急救援。
此外,每个工作区域都需要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特别要注意现场安防措施的设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和应对。
四、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现场任何人员进入现场,都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酒精类、石油类、毒性物质等,这些物品会影响到现场的安全生产。
五、进出现场要进行严格的人员管控任何未经现场工作人员允许,未接受现场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同时,入场人员还必须进行身份确认,手册和信息的交接,以确保不产生误操作和安全问题。
六、注意现场卫生清洁现场工作区域要保持卫生清洁,有垃圾、废料、杂物的要及时清扫。
有大量化学药品液体的地方要有防滑、抗腐蚀等功能。
七、遵守生产装置、管道等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装置、管道等区域,必须遵守特别的安全规定。
例如,禁止异物进入管道等,室内通风要良好,工作区域要保持稳定的温度和压力等。
八、严格操作规程任何人员都应当根据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停止、调整、拆卸生产设备及控制装置。
设备的负责人应能够监督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总之,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施工现场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人不能擅自违反规定。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的管理规定
山东清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动车加强机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消防车、救护车、气防车除外)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安全员办理。
第四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机动车辆通行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
第五条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登记,对阻火器不符合标准或无“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第六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第七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第八条在生产装置开停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
第九条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
第十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带车人或驾驶员持有,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时随身携带;
第二联为存根,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
编号:。
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进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职工一律凭工作证或上岗证进厂。
外来人员(施工、培训、实习、厂内临时工、参观人员等)持临时入境证件或有效证件到大门管理部门办理入境手续后,方准入厂。
第二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未通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的员工,不准进入操作岗位。
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教育手续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或施工区域。
第三条进入工厂的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严禁随便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地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
第四条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域、罐区。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岗。
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足、穿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衫、裙子和背心上岗。
第六条机动车应当持通行证进入: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确实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
第七条严禁用汽油等挥发性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严禁私自灌装各类油品和液化石油气。
第八条严禁将外来人员和与工作无关的儿童带入厂区。
第九条严禁占用、封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并在消防通道上方以低于5米的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
第十条未经公司批准,外来参观、学生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操作控制室,岗位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待。
第十一条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科)房间人员需要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情况、安排考试或提问有关问题时,应征得当班班长的同意,并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去食堂或回家吃饭,连续生产的岗位,公司要安排送饭到岗位。
在岗操作人员因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须经监督员批准,并安排合格人员更换该岗位,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
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上岗证”和“安全承诺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M-ZD-89180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
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生产装置指华胜公司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或试车期间,包括装置、罐区、成品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是指:非本生产装置人员(队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装置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
其它场所和部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作业,必须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向生产装置安全员提出作业申请。
2、装置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装置领导或安全员审批。
3、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分别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审批单位、施工点具体负责人和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存。
4、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天。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第六条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
进行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
持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装置区域或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1、施工作业前,持一般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负责人和作业区域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开工。
2、施工机具必须达到该装置区域或部位的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必须戴阻火器。
3、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该施工作业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
4、施工结束应清扫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九条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是进入生产装置区域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