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十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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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草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优化配置文化广电体育资源,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普陀实际,现制定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按照“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原则,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整合文化广电体育产业经营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理顺体制,转变机制,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带动全区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努力实现文化繁荣发展的新突破,舆论引导水平的新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拓展。

二、公司组建的必要性

组建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是有利于对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经营性资产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发挥经营性资产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二是有利于参及市场竞争,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三是有利于提高干部适应市场经济竞争能力,打造一支有市场经济意识、市场开拓精神、经营管理能力的领导干部队伍,更好适应新区发展需求。

三、公司组建内容

1.组建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区政府授权委托区财政局作为出资

人,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将普陀体育馆、沈院资产划入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待普陀大剧院、普陀全民健身中心竣工取得产权后,将资产划入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经营管理。

3.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收购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保持经营模式不变。

4.普陀区广播电视台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及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企业化管理。将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成机制并入普陀区广播电视台。

四、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办公地点

1.公司名称: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评估净值。

3.公司办公地点:普陀区东港海印路426号普陀区文化广电大楼。

五、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和业务

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现代文化传媒和体育企业,其主要经营范围和业务是:

1.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文化演艺、娱乐健身、体育赛事、节庆会展等。

2.对区本级国有文化广电体育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运营,从事对外重大文化项目的投资和运作。

3.承担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责。

4.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壮大,公司既可自主投资开发,也可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商,围绕开发项目组建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现普陀大文化、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目标。

六、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人员安置

(一)管理模式

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视作正科级单位管理。公司建立精干高效的党委领导及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宣传业务及经营业务相对独立的组织结构,适应市场需求、调控有力的经营管理模式。

(二)组织机构

1.法人治理机构

⑴董事会。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区财政局担任,1名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担任,1名由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担任。董事长由区政府在公司董事中指定。

⑵监事会。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3名监事由政府委派,另外2名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2.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3名。

3.建立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党委,党委书记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设副书记1名,兼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设党委委员3名。党委委员和党员副总经理可交叉兼职。

4.内设机构

⑴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战略投资科、市场开发科、资产经营管理科等5个部门。

⑵普陀区广播电视台设总编室、电视中心、广播中心、新闻传媒中心、技术保障中心等5个部门。

今后公司和广播电视台可根据发展需要调整增设相关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及安置

1.普陀区广播电视台保留原有事业编制103人,余编用于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招录。将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和从普陀区体育中心分离出来的普陀体育馆的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人随事转”原则,均划转到普陀区广播电视台。

2.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推行全员聘用制,事业编制人事关系进档案,实行企业化工资管理体制。

3.所有非事业编制人员及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继续有效,合同期满后重新及新组建的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事关系不变。

4.其他员工根据企业发展和岗位职责需要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运营保障

鉴于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刚成立,市场运营经验不足,且承担大量公共文化和宣传职能,区财政要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予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体育馆、沈院和建成后的普陀大剧院、普陀全民健身中心每年专项或定额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组建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制定组建方案。根据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从我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实际出发,制定公司组建方案,提交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张禾波为组长,刘旭军、邱一虹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国资)、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组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3.召开动员大会。召开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动员大会,统一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提高对公司组建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1.调整机构。按照组建目标和任务,具体办理机构审批、公司注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等手续。

2.清产核资。明确资产整合范围,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托中介机构,对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普陀体育馆、沈院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3.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托中介机构对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的所有经营性资产和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待财政核准后,将净资产进入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的事业性资产保持不变。

4.制定章程。制定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明确授权经营范围,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批准。

5.人事划转。根据人员安置政策,由区编办、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人员人事关系手续。非事业人员重新及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挂牌运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和成立大会,公司正式挂牌运行。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本次公司组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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