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审理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审理程序

来源:日期:2008-6-19 14:44:42

页面功能: [ 字体:大中小 ] [ 打印 ] [点击评论(0)] [ 点击:402 ] [ 关闭 ]

--------------------------------------------------------------------------------

参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理程序,主要有国内程序:包括贷款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阶段;国外程序:包括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评估、贷款谈判等阶段。

申请列入贷款规划的程序为:

1. 改委商有关部门后,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备选项目报国家发改委。

2. 国家发改委经过研究和筛选并商有关部门后,与世行、亚行

等国际金融组织进行贷款规划磋商,并根据项目准备情况调整贷款谈判的年度计划。

3. 在中外方就备选项目基本达成共识后,国家发改委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4. 贷款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发改委转发省级发改委及有关部门执行。

与贷款机构的衔接程序为:

1. 省级发改委在收到国务院批准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后,即可组织项目与世、亚行正式接触和沟通,开始项目准备。此时世、亚行也正式进入项目准备阶段,中外双方分别开展工作(也可以双方联合开展项目准备,如在咨询与评估中互派专家等)。

2. 项目准备成熟后,省级发改委即可批复项目建议书,以及进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准备工作,如环评大纲、移民计划、水土保持计划、配套资金安排和土地使用等。

3. 在项目建议书完成审批后,应着手准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世、亚行完成项目预评估后,中外双方就项目建设内容、规模、

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规模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经投资咨询机构评估后,可审批可研报告,并抄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可研报告的内容,原则上不应再有更改。如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等可研报告的内容一时难以确定,也可待国外贷款机构完成正式评估后再行审批。

4. 可研报告批复后,应立即准备项目的资金申报报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上报在贷款协定谈判前30个工作日,内容包括:

(1)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资本金、国外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业主、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建设期。

(2) 国外贷款来源及条件,包括国外贷款机构或贷款国别、还款期、宽限期、利率、承诺费等。

(3) 项目对外进展情况。

(4) 贷款使用范围,包括贷款用于土建、设备、材料、咨询和培训等的资金安排。

(5) 设备和材料采购清单及采购方式,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规格、数量、单价。

(6) 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

(7) 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

5. 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1) 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需要提供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评估报告。

(3) 申请使用限制性采购的国外贷款项目,需出具对国外贷款条件、国内外采购比例、设备价格等的比选结果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