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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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规范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适用于企业内各巷道贯穿和盲巷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巷道贯穿和盲巷的管理,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地下通道等。

第二章巷道贯穿管理第三条巷道贯穿的概念巷道贯穿是指通过不同地区或部门的巷道进行联通,以便人员、物资、信息等流通和传递。

第四条巷道贯穿的条件1.巷道贯穿需要确保贯穿巷道的稳定性和强度,保证通行的安全性。

2.巷道贯穿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完备。

3.巷道贯穿需要考虑通风和环境清洁要求,保证人员舒适度。

4.巷道贯穿需要合理规划通行路线,确保流通效率。

第五条巷道贯穿审批程序1.申请人提出巷道贯穿申请,向企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的设计图纸和资料。

2.企业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包含巷道稳定性、消防安全、通风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3.审核通过后,企业管理部门颁发巷道贯穿许可证,并通知相关部门搭配贯穿工程的实施。

4.巷道贯穿工程依照许可证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

5.巷道贯穿通过验收后,由企业管理部门办理巷道贯穿手续,开始正式使用。

第六条巷道贯穿管理责任1.巷道贯穿管理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包含巡查、检修、维护等工作。

2.巷道贯穿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巷道贯穿管理责任人应订立巡查计划,定期检查巷道的稳定性、通风情形、消防设施等情况,并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巷道贯穿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巷道贯穿档案,记录巷道贯穿的资料、巡查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等信息。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七条盲巷的概念盲巷是指无法通行的巷道,通常被封堵或限制通行,存在肯定的安全风险。

第八条盲巷管理原则1.盲巷应尽量避开存在,企业应在设计和规划阶段尽量考虑通行需求,避开形成盲巷。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旨在确保城市道路网络的畅通和居民的安全。

具体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1. 巷道贯通:为了方便交通和避免盲巷,规定城市中的巷道应当贯通,通向主要道路或其他巷道,不得设计成死胡同。

巷道的设计应合理,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顺畅。

2. 盲巷定义:盲巷是指一个封闭的、无通道的巷道,只有一个出口或进口。

盲巷的存在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安全隐患和问题。

3. 禁止建设盲巷:在城市规划中,严禁新建或者改造现有街道、巷道成为盲巷。

对于已存在的盲巷,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扩建或调整道路,增加道路出口和入口,使之贯通。

4. 盲巷安全管理:对于已经存在的盲巷,应采取措施确保居民和车辆的安全。

例如,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巷道监控、增加照明设施等,以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

5. 盲巷整治:城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盲巷整治,对于已存在的盲巷进行调查和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

整治措施可以包括道路改建、道路疏通、拆除障碍物等。

总之,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的畅通和居民的安全,对于新建的巷道应当贯通,严禁建设盲巷,对已存在的盲巷需要进行安全管理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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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一)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地测部门提前书面将贯通点距离及巷道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向有关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

(二)生产、通风技术管理部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由生产部门负责编制巷道贯通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风措施。

(三)巷道贯通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必须包括防治瓦斯突出、瓦斯放炮管理、巷道施工及支护质量、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

(四)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风措施编制内容,必须绘制巷道贯通区域的通风系统图。

图上应分别标明巷道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浓度,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系统控风设施的布置和安全要求。

(五)巷道贯通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风系统调风措施,必须坚持会审制度,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所有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六)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至少3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七)巷道贯通采用放炮掘进时,每次装药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通风、瓦斯情况。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装药放炮。

(八)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每次放炮后,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必须巡视检查,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处理完毕无异常后,才允许进行掘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九)凡与贯通区域平行作业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十)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o贯通前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并保持正常通风。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城市街巷建设和管理,确保城市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出台了许多规定,其中包括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这方面的规定进行介绍。

一、巷道贯通规定巷道贯通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的封闭小巷通过开凿道路相互连接起来,以便实现沿街面的交通通行。

主要是为了方便车辆、行人出行,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等情况。

针对这一点,相关规定提出了以下要求:1. 建设需经区划管理职能部门批准在建设巷道贯通的过程中,必须经过区划管理职能部门的批准。

在批准时,需要考虑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巷道贯通对整个区域的影响是正向的。

2. 满足相关标准在巷道贯通的施工和管理过程中,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巷道贯通深度、宽度、坡度等方面的规定都需要满足相应要求。

3. 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巷道贯通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同时,在施工现场需要设置标志和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施工。

二、盲巷管理规定盲巷是指只有一条道路通往盲巷内的小巷,通道仅有一头可以通行。

由于通道狭窄,交通相对较为不便。

针对盲巷这一制度,相关规定提出了以下要求:1. 盲巷建设需谨慎在建设盲巷之前,需要综合考虑周边的交通情况、流量、救援只能等方面,确保在建设盲巷时不会对整个区域的交通安全带来负面影响。

2. 盲巷出入口需标明盲巷出入口需显著标明,确保行人和车辆可以找到出入口。

同时,出入口需要保持通畅,不得堆放垃圾等物品。

3. 盲巷管理需加强在盲巷管理方面,需要加强管理,防止私搭乱建、堆放垃圾等行为导致盲巷出现安全问题。

市政部门需要加强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盲巷进行整改。

三、结语通过对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巷道贯通和盲巷建设都需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施工、管理和巡查等方面的管理。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及与其它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时,应将贯通巷道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及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向矿长或矿井技术负责人报告。

2、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通风,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经常检查瓦斯。

4、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对方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必须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5、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2)巷道贯通是指将巷道之间互相连通,使整个巷道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盲巷是指巷道的一段封闭的部分,无法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1. 巷道贯通规划: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中,应考虑巷道贯通的需求,合理规划巷道的线路和连接方式,确保整个巷道网络的流畅性和通行效率。

2. 巷道贯通建设:建设巷道贯通需要拆除盲巷,重新布置道路和交叉口,增设标识和标线等设施,以确保贯通后的巷道安全、便利和适应交通流量需求。

3. 盲巷管理:对于已有的盲巷,需要进行管理和维护。

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盲巷的用途和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和堆放物,确保盲巷的使用安全和环境卫生。

4. 盲巷改造: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盲巷,可以考虑进行改造,将其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一、贯通巷道两头相距(一般巷道相距20米、突出煤层及综掘巷道相距50米)时,即进入贯通管理。

二、进入贯通管理前,由矿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写出贯通施工安全措施,方可按贯通措施在贯通区间进行施工,否则停止作业。

三、贯通头若被封闭,进入贯通期间提前排放瓦斯,并进行正常通风,不能排放的必须编制特殊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贯通工作。

四、贯通期间,每放一炮,必须对贯通迎头的瓦斯、通风、煤尘、支护、积水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五、贯通期间矿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施工班长每班要向矿值班汇报当班爆破进尺,再由矿值班把记录填好,严禁出现假记录、假汇报。

六、贯通期间矿要作好调风的准备工作,提前构筑好通风设施,贯通后立即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待通风系统稳定及调风影响区域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七、严禁出现误贯通,否则按重大未遂事故进行处理。

八、超过5米又未进行通风的巷道视为盲巷,凡盲巷必须进行封闭。

停风的掘头超过24小时都必须进行封闭。

九、封闭的盲巷及掘进头前设正规栅栏,并挂“严禁入内”警示牌及说明排板,瓦检员每班对闭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进行检查。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有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二、职责分工1. 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技术措施,并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生产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贯通计划、组织实施贯通工作、监督检查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4. 安全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盲巷进行定期检查等。

5. 通风队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通风管理工作,包括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等。

三、巷道贯通管理1. 贯通前准备工作(1)编制贯通计划,明确贯通时间、地点、路线等。

(2)对贯通地点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情况、顶底板岩性等。

(3)对贯通地点的通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等。

(4)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瓦斯防治措施、顶板管理措施等。

2. 贯通过程中的管理(1)在贯通前,由生产科地测部门填制贯通通知单,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送达掘进、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分管掘进及通风专业的副总工程师组织调度、掘进、地质、测量、机电、通风部门对贯通措施进行联合会审,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正式)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071-42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贯通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通风部门下达透窝通知单。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临近透窝时,相向或垂直贯通的巷道相距20m 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工撤人,保持通风。

5、临近透窝时,每次放炮,都必须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

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

6、贯通老塘老巷时,在距贯通点5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放炮。

7、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进行贯通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贯通前系统内所有设施必须提前到位。

确保贯通后能立即投入使用。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与被贯通巷道相距20m前,必须停止被贯通巷道所有作业,并下达掘进巷道贯通通知书,编写安全措施。

2、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在掘和停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停止工作面所有工作,然后汇报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在掘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3、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派专人进行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线内。

4、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的一切工作,通风部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5、凡有不通风的巷道和采空区必须进行密闭或设置栅栏,栅栏规格为0.15米0.15米。

6、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沼气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及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要24小时内封闭完毕。

7、密闭、栅栏要定期检查,并立台帐记录清楚。

8、凡拆开密闭,栅栏时必在制定安全措施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拆开。

9、恢复封闭的盲巷或采区巷道,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如果瓦斯超限,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人员排放瓦斯。

10、对破坏密闭,栅栏的按情节轻重处罚,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责任。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前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巷道的数量和长度也日益增长,很多巷道因为历史原因、规划疏漏等原因,成为了盲巷,给城市管理和市民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市政府制定了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来管理城市的巷道。

巷道贯通的意义和必要性巷道贯通指的是将既有的盲巷与其他道路相连,使其具有交通运输功能。

巷道贯通的意义在于:1.优化城市交通布局。

巷道贯通可以增加市民的出行选择,使其在行车和步行上更加便利,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

2.提高城市的安全性。

巷道贯通可以缩短救援部门的到达时间,提高救援效率,增加市民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增加城市的经济发展。

巷道贯通可以对周边商圈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的购物和出行环境,同时也可对地产市场和居住环境产生正向影响。

盲巷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盲巷的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盲巷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盲巷台账市政府建立盲巷管理的台账,将盲巷的位置、面积、是否畅通和管理单位等信息记录在册,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盲巷的使用情况。

针对盲巷进行整治针对盲巷的使用情况进行整治,例如清理垃圾、拆除违建、维修道路等,保证盲巷安全通畅。

开展盲巷使用规范宣传市政府积极开展盲巷使用规范宣传工作,例如发布标志、制定交通规则、培训市民等,倡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在盲巷中进行不文明行为。

组织盲巷贯通的实施市政府组织盲巷贯通的实施,通过采用科技手段实现智慧巷道的建设,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巷道更加安全、便利和高效的运行。

结语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通过各项管理措施达到城市交通优化、安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目标,以及提供市民更加便利的服务。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市民出行权益,促进城市发展,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指对城市巷道进行贯通改造,提高通行条件,以及对盲巷进行管理,防止盲巷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城市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工作。

第四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统一标准、便民利民的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宣传教育,保障民众出行安全和利益。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第五条城市巷道必须满足通行条件,并与周边交通网络相衔接。

第六条巷道贯通工程必须按照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巷道贯通工程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交通需求和公共利益,在尽量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拆迁和补偿。

第八条巷道贯通改造工程应当优先改造那些通行条件差、交通压力大、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巷道。

第九条巷道贯通工程应当根据交通需求合理设定车道数量、道路宽度和交通设施,并且应当配备合理的交通信号设备,确保交通运行的安全和顺畅。

第十条巷道贯通工程的建设主体应当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期间交通通行的安全和畅顺。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工程建成后,应当及时进行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设施的设置,并保持良好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巷道贯通工程建成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交通组织和运行调整,确保交通安全有序。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十三条盲巷是指没有出口或出口非常有限的巷道。

第十四条有条件的盲巷应当进行改造,提供合适的出入口,改善通行条件。

第十五条盲巷改造工程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和设计,满足通行、安全和生态环境的要求。

第十六条盲巷改造工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盲巷改造工程应当合理划定出入口位置,并设置明确的标志和标线,引导人员正确使用。

盲巷管理制度(3篇)

盲巷管理制度(3篇)

盲巷管理制度1、生产科把好设计、计划安排关和施工程序关,杜绝任何形式的盲巷出现。

2、出现盲巷,通防队按规定设置栅栏,对不用巷道进行永久封闭时,必须作好清理回收工作,撤出所有设备,临时封闭的盲巷必须揭示警标、切断电源,安检员每天在警标处检查一次有害气体情况,因没及时汇报和未及时封闭处理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恢复施工时应制定专门的恢复通风措施。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停止工作,停电、撤人,并在回风口处断开风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当停工后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或达到____%时,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浓度,不能立即处理的应立即在____小时内用木板予以封闭。

4、只打栅栏的盲巷,栅栏位置设在距巷道口____米处,并全断面封闭,栅栏孔规格不大于200____200㎜,要钉的牢靠,警标要醒目。

5、凡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必须编号建立台帐,通风科填入通风系统图,封闭的盲巷,每次安全检查都要安排有关人员检查封闭情况,只打栅栏的盲巷设置检查点,每班至少在栅栏处检查一次瓦斯,填写瓦斯牌板,并记入台帐。

6、通风科对盲巷管理实施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7、当掘进巷道接近或与盲巷贯通时,地测科要提前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盲巷管理制度(2)是指在城市或小区内针对盲巷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制度和措施。

盲巷指的是因设计不合理、规划缺失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盲区、死胡同或无出口的道路。

盲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盲巷的安全、畅通和合理利用,并减少因盲巷造成的交通混乱、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

该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盲巷规划:在城市或小区规划过程中,要合理规划盲巷的位置、长度和宽度,确保盲巷与周边道路的连接顺畅,避免形成无效的死胡同。

2. 盲巷标识:在盲巷入口处设置清晰可见的标志和标识,提醒行人和车辆不要进入盲巷,避免误入和发生事故。

3. 盲巷照明:盲巷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概述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一直是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方面,城市中的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小巷等。

其中,小巷又分为贯通巷和盲巷。

巷道贯通指的是小巷有两个及以上出口通往其他道路,盲巷则只有一个出口通往其他道路,另一个通路则被堵塞或是直接被封闭了。

盲巷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城市规划的复杂度,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形成安全隐患和交通堵塞的问题。

为了有效的管理巷道贯通及盲巷,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建立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确保城市安全盲巷的出口仅为一个,当出现火情、气体泄漏、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逃生和救援通道将受到影响,增加了城市安全的风险。

2.提高城市通达性贯通巷道可增加城市道路的通达性,提高城市的便利度。

3.促进居民生活品质巷道贯通可以缩短市民到达目的地的时间,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交通服务,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建立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建立合理的路网规划合理的道路规划可以有效地减少盲巷的数量,将盲巷改造成巷道贯通,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利于城市道路的通达性。

2. 加强巷道巡查管理建立专业的巡查队伍,通过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盲巷和未按规定通行的巷道贯通,保证道路的畅通。

3. 确定巷道通行管理原则严格规定巷道通行管理原则,例如禁止非机动车行驶、规定货车或客车准许在什么时候通行等,保障巷道的安全正常通行。

4. 建立巷道通行管理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巷道通行管理实行随机检查,制定相应的执法处罚规则,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效率和监督力度。

5. 建立双方责任制建立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应当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市政管理部门、开发商和居民等相关方面,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各方参与巷道通行管理的积极性。

结论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城市的安全和便利,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对于城市道路管理及规划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通风科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区、老窑和不明情况的巷道贯通措施,必须由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辅助救护队现场协助(特殊情况下申请兴文县矿山救护队支援)。

加强贯通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要加强巷道维护和警戒,防止巷道冒顶和放炮崩人。

2、巷道贯通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其内容包括掘进巷道名称,贯通巷道名称,预计贯通时间,警戒位置,贯通施工方法,施工单位及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负责人及注意事项,并附贯通示意图。

3、巷道贯通措施必须事前向有关人员贯彻,贯通时,矿井生产、安监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参与现场指挥。

4、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测量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风科必须事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

5、贯通巷道必须汇报矿调度,矿调度要及时掌握贯通距离及贯通两巷的瓦斯动态,并及时报告当日通风科值班人员及值班矿级领导。

6、与老巷、盲巷、积水巷道贯通时,必须先探后掘,对掘的巷道贯通,达到规定距离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必须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切断电源,正常检查瓦斯。

7、安监部门要在现场监督检查巷道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

(二)、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0.15m/s的巷道,均按盲巷处理。

采用扩散通风有效且深度小于6米,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

所有井下密闭(防火墙)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米的位置。

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时,应采用重复闭的形式且最后一道临时闭距巷口不超过5米。

密闭墙距离巷口超过2米还应在巷口全断面设置栅栏,其网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牢固可靠,并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标。

并由通风科设置点各级每班检查瓦斯。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定目的为了保障城市巷道的畅通和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二、运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巷道及盲巷的管理。

三、定义1. 巷道贯通:指巷道与其他街道或巷道的连接方式,使之能够互相通行。

2. 盲巷:指只有一条进出口的巷道,无法与其他巷道或街道连接。

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1. 巷道贯通的设立应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设计要求,确保通行安全和便利。

2. 巷道贯通设立前需进行勘察和评估,并征得相关居民和机构意见。

3. 巷道贯通设立后需定期进行巡视,确保通道畅通,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 巷道贯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盲巷管理要求1. 盲巷的设立需符合规划要求,避免出现盲巷数量过多、长度过长等问题。

2. 盲巷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行人和车辆能够准确找到出入口。

3. 盲巷的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随意设置障碍物或堆放物品。

4. 盲巷出入口的道路及其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安全和舒适的通行条件。

5. 盲巷的巡视应定期进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管理措施1. 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行使管理职责。

2. 巷道贯通和盲巷的设置、撤销、改建等事项需按程序办理,并记录相关资料。

3. 市民和居民应当遵守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保持巷道的畅通和整洁。

4. 发现巷道贯通和盲巷存在的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

5. 对违反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或纠正。

七、监督与评估1. 巷道贯通和盲巷的管理实施情况将定期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将予以整改。

2. 定期对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九、补充说明本制度中所提到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的畅通,防止盲巷的出现,以及规范巷道贯通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定义巷道贯通,是指将两条互相平行或相邻的街道或地块之间建立(开挖)一条通行巷道的行为。

贯通手续进行巷道贯通行为,必须经过顶板爆破前的现场勘察、设计及竣工验收等程序,并报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批准,获得规划、安全、绿化、照明、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施工规定进行巷道贯通施工时,必须采取严密防护措施,限制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振动,防止对周边建筑物、路面、地下设施等产生不良影响。

监督检查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进行巷道贯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巷道贯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关处罚。

盲巷管理规定定义盲巷,是指只有单向或双向出入口通道,而无且只在一个方向具有通行能力的道路。

管理办法1.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将盲巷列入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划定区域,进行合理完善的改造,消除盲巷;2.盲巷较多、改造难度大的地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对盲巷进行标识、围挡、标线、绿化等措施,强化安全管理;3.市、区政府将盲巷改造列为重点工程,加大财政投入。

盲巷规范化为了规范盲巷的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必须按照以下规定:1.盲巷不能作为车辆进出之路,增设严格管理措施,加强监管;2.盲巷不能设置住宅、工场、娱乐场所等,加强民生建设,改善居民生活水平;3.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对盲巷进行定期巡查、清理、维护,保证盲道畅通无阻。

结语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道路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建设进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上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利安全。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1. 引言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指对城市中的巷道进行合规、安全、有效管理和规范道路通行的一系列措施。

本文档旨在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的规定,以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

2. 贯通巷道的定义贯通巷道是指两个或多个巷道之间能够连通的道路。

贯通巷道的设置有助于缓解交通压力,减少城市交通拥堵。

根据不同的道路特点和交通需求,贯通巷道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确保道路安全和通行效率;•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需求;•合理分配道路资源,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3. 盲巷的定义及管理盲巷是指没有贯通其他道路的单向或双向行车道,只有一个进入口和一个出口。

盲巷管理旨在保证盲巷的出口清晰,避免道路末端发生车辆和行人的冲突。

以下是盲巷管理的几项规定:3.1 盲巷标识的设置在盲巷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识,包括标志和标线。

标志应包含“盲巷”字样,并标明盲巷的道路属性(单向或双向)。

标线应清晰明确,以便驾驶员正确识别出盲巷的位置。

3.2 盲巷的路网设计盲巷的路网设计应考虑以下因素:•出口应直接通往主干道或者其他贯通巷道;•出口处设有明确的引导标志,引导驶出盲巷的车辆选择正确的行驶方向;•考虑盲巷内的停车场布局,确保停车场与行车道的分离。

3.3 盲巷的管理责任城市管理部门应负责对盲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具体管理责任包括:•定期检查盲巷标识和标线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及时修复和维护标识和标线;•加强盲巷周边的巡逻和执法力度,确保盲巷的安全和畅通。

4. 巷道贯通管理的要求为了确保巷道贯通的安全和畅通,以下是巷道贯通管理的要求:4.1 巷道贯通的审批程序巷道贯通需要经过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应包括对贯通巷道的可行性研究,交通影响评估以及贯通巷道设计方案的审查等。

4.2 巷道贯通设计标准巷道贯通的设计应符合交通工程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宽度、交通信号灯、车行道标线等。

设计方案应最大限度地保证道路通行的安全性、顺畅性和通行效率。

盲巷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盲巷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盲巷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向矿、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报批,经批准后,才能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封闭或设置栅栏。

栅栏或密闭内必须切断电源,撤除设备、设施和电缆,并揭示禁止入内的警标,栅栏或密闭位置距离全负压通风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

二、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处理和管理盲巷。

停工停风的巷道和报废的巷道必须及时封闭,封闭前必须将外部连接的钢轨、架线、管路切断,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

因停工需要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提出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及上级部门审批,并提前一天由矿调度室通知通风科进行处理。

三、设置的栅栏必须牢固可靠,四周用钉子钉牢,栅栏方格网规格200200mm。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四、盲巷打好栅栏或封闭后,必须建立瓦斯检查点,挂好瓦斯检查牌,揭示明显警标,按规定检查瓦斯。

下井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要加强对盲巷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五、停工地点的报废巷道、已采完的工作面必须及时进行回收,在45天之内,必须构筑永久密闭。

六、瓦检员必须按要求对井下所有栅栏和密闭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七、已处理的盲巷,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逐个编号、登记,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上。

八、加强对井下人员,特别是农协工等采掘队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进入盲巷,严禁随意拆除栅栏、密闭等安全设施。

要利用班前会、安全学习日加强教育,值班人员班前、班中、班后要及时清点人数,要掌握当班职工的去向。

九、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必须经通风科同意,制订措施报安监组审查,总工程师批准,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进入。

拆除栅栏、密闭只能由救护队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违章拆除栅栏。

十、生产技术科要合理工程布置,尽量减少盲巷、盲硐。

因设计或施工造成的盲巷和盲硐,由施工队组技术员编写盲巷处理技术措施和巷道掘进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2021年矿井盲巷管理制度

2021年矿井盲巷管理制度

2021年矿井盲巷管理制度盲巷管理制度的内容有:(1)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部署及现场施工关,做到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供电,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

(2)矿井生产过程中一经出现盲巷,掘进区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

(3)盲巷的处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人内。

2)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o%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密闭完毕。

3)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范围内都必须切断通向盲巷内的所有管线、铁道,抽放管不能切断时,必须进行绝缘处理,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

4)栅栏或密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2m的支护完好、四周煤岩坚固的地方,密闭的建筑标准和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

临时停风的盲巷由生产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设置临时栅栏,下一班由通风部门设置永久性栅栏,密闭前也必须设永久性栅栏。

永久性栅栏的设置:巷高小于或等于1.8m时,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高大于1.8m时,设置高度不低于1.8 m的栅栏。

栅栏孔的规格不大于200mm×200mm,并牢固可靠。

5)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必须按排放瓦斯制度的规定执行。

(4)盲巷必须设“禁止人内”牌和检查记录牌,同时建立台账,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方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等。

(5)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周至少检查1次密闭的质量情况及密闭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用栅栏处理的盲巷,每天至少检查1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1 m处至巷道口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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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2021
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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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2021年)
1、掘进巷道及与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应将贯通巷道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及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向矿长或矿井技术负责人报告。

2、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巷道贯通相距20米,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通风,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经常检查瓦斯。

4、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对方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5、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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