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设计》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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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设计》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00721110
适用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
学时:72
学分:5
开课学期:第四学期
第一部分前言
1. 课程性质与地位
建筑装饰设计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综合性较强的专业课程。着重研究建筑装饰设计的一
般原则和空间、光影、色彩、陈设、界面等设计要素的组合关系,研究各类建筑装饰设计的
基本原则和方法,是高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主要专业课。其先修课程为《设计基础》、《建筑装饰制图与识图》、《手绘效果图快速表现》等课程。
2. 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针对高职高专培养应用性高技能设计人才的培养目标,通过对课程内容的精心筛选,突
出“理论必需、够用即可,强化实践应用和操作熟练”的教学思想,教学要求充分运用教
学资料,剖析案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建筑装饰设计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使学生具备一定的装饰设计构思创作和设计表达能力,具有从
事一般建筑装饰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与绘制以及效果图表现的基本职业能力,熟悉装饰设
计的基本程序,了解相关专业标准,达到本专业学生应获得的建筑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要求。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1 •知识目标
(1)掌握建筑装饰设计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熟悉装饰设计的基本程序。
(2)具备一定的装饰设计构思创作和设计表达能力。
(3)具有从事一般建筑装饰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与绘制以及效果图表现的基本职业能力。
(4)对相关行业标准做进一步了解。
2•能力目标
培养:
(1)具有居住、酒店、办公空间平面功能组织能力;
(2)具有居住、酒店、办公空间造型能力;
(3)根据方案合理应用装饰材料的能力;
(4)熟练准确地进行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的能力;
(5)具有设计方案投标的能力;
(6)团队协作能力。
3•素质目标
(1)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和创造能力;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良好是沟通交流能力。
第三部分内容标准
1.课时分配
2.课程单元描述
第四部分课程考核
1.过程性考核方式及说明
本课程过程性考核主要包括学习态度、学习质量,主要考核学生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具体考核标准和成绩分配如表一:
表一过程性考核标准
2.期末考核方式及说明
期末考核采用卷面限时绘画考试,重点考核学生建筑装饰制图知识、电脑效果图及手绘快速表现能力的掌握情况和掌握程度。具体考核标准和知识点如下表:
表二考核标准
4.课程成绩构成及说明
本课程成绩形成主要包括学习过程性考核和期末理论考核等。具体分配比例如表四:
表三课程成绩形成标准及比例
第五部分教材及其它教学资源
1.使用教材
《建筑装饰设计原理》,主编焦涛机械工业出版社第六部分编制说明
制定人:李文雅
审核人:张献梅
批准人:孙耀乾
编制系部:建筑工程系
编制日期: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