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慈善是否应高调而行辩论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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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辩

《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对一个慈善家来说,“诈捐”的罪名足以终结一切。因此,中国“首善”陈光标捐赠“注水”的传闻,无论对媒体、公众还是陈光标本人,都攸关重大。往小了说,事关一个人的名誉;往大了说,关系到慈善事业的成长。

这两天,一些慈善机构已公开为陈光标证明“真捐”,不过,仍有媒体还在逐笔求证质疑。事实上,这两年,陈光标在慈善的道路上不断成为舆论焦点,其高调的行善方式,也曾引来一些争议,甚至被视为“暴力慈善”。但围绕一些争议,还是有几分疑惑。

疑惑一,行善者是否必须是道德完人?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应该成为“楷模”。而民营企业家陈光标恐怕并非完人,特别是对传统上以低调、清高、做好事不留名为美德的中国人而言,“高调”、“好名”、“作秀”是一种非常惹眼、易招反感的“缺点”。那么,非楷模人物甚至是有明显缺点的人,行善就该一律否定吗?如果是这样,还有几人有资格行善?水至清则无鱼,在严苛的道德标准下,慈善的“池”中还能幸存几条“鱼”?

疑惑二,“高调行善”,是否比“低调不行善”更该受到质疑?在中国,靠税收来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一直在完善之中,一些富豪大款可以在全球奢侈品市场出手豪阔,可以把几乎所有财富留在手里、留给子孙,慈善的理念在这一人群中显未普及。相对那些吝拔一毛的富豪,“高调”捐款的陈光标,就该承受更多的批判和冷嘲热讽吗?当盖茨、巴菲特携手来华劝捐,陈光标大声回应死后裸捐,曾让不少退避三舍的中国企业家被动而尴尬。两者相比,谁更该受到质疑?

疑惑三,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是否应该由个人“买单”?毫无疑问,中国慈善的收支制度、监管制度有诸多不够科学、不够透明之处。救灾时大张旗鼓募得大笔善款,捐后如何使用却一直鲜有公开。陈光标陷入“诈捐门”,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一些慈善机构对捐赠信息披露不够。我们在要求陈光标“自证清白”的同时,是否更应要求相关慈善机构对“诈捐”争议及时评判?

陈光标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捐或不捐、捐多捐少,是否有以募捐换取广告效应,是否借此与政府搞好关系以争取项目……这种种被质疑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算作不足,那也是个人选择,只要其中不涉违法,他的捐款行为就应该和其他好心人一样,受到肯定。这和有的地方、专业慈善机构的“挪用”、“滥用”善款,性质判然有别。

作为一个立志用自己的“高调”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家,陈光标的慈善方式确有可以改进之处。但于起步较晚、阻力很大的中国慈善事业而言,公众特别是企业,还远未形成乐捐善助的社会习惯。当此之际,在严格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

1、高调慈善更好促进慈善事业的倡导与鼓励

陈光标的高调慈善,扩大了影响力,感化更多人来帮助他人。

2、高调xx使得xx事业更加透明化

高调慈善让我们知道所捐善款去了那里,帮助了那些人,更多的愿意投身慈善事业了

3、高调慈善有利于慈善事业制度体系的完善

媒体或者其他形式的曝光使得人们更加关注慈善事业,暴露出的问题的能得以解决

xx主席、评委:

感谢各位辩友带来的精彩辩论,在我进行我方最后的总结陈词之前我想纠正对方几个错误观点

其一对方一直在情调我们高调做慈善借助媒体等宣传方式带来弊端,可是无论做什么事媒体这种利弊都会存在,那按对方的逻辑就因该取消媒体这种传播方式,回到最远古的生活状态下,全凭行为者自身去传播讯息岂不是更好呢?不知您是真有这么高的思想境界,还是道貌岸然的纸上谈!

其二对方辩友一直在说低调做慈善也能扩大影响力,我们不否认其能做到感染身边之人,但高调做慈善能达到一声呼众生应的效果,却是其难以媲美的。两利相权取其重,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其三对方一直在受助者自尊心受伤的问题上纠缠不放,自尊心是个人主观感受,帮助者在高调做慈善的时候是持着平等地心对待帮助者,如果受助者不能摆正心态,那么无论高调还是低调做慈善都会受伤害。对方辩友为何要强行将其罪过强行扣在高调的身上呢?其四对方一直在说高调做慈善会造成劳民伤财,但是做慈善本就是在改善民生、有利社会的事情,再此又说做慈善浪费,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做慈善就是做公益事业,就是社会的事情,社会效果就是衡量慈善事业效果的标准,做慈善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人家都不知道,你怎么说社会受益了呢?不仅要让人家知道,还要让社会来参与、监督,共同提高慈善的效益。人之出、性本善,做慈善高调而行,高调之于恶者,在于踊跃揭穿恶者的丑恶行径,给以监督和惩罚;高调之于善者,在于一种对善意的彰显和一种善的社会心里的营造让慈善之光能够传递

。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本质上的促进。就现实来看,行事“高调”就得受到批判和嘲讽。究其原因,无非就是我们习惯了“低调”,继承了“韬光养晦”式的“守弱文化”。坏人因为我们的“犬儒主义”而更加肆无忌惮,好人因为做善事太过“高调”而被冠以“沽名钓誉”之名,因此我们在行为后果上造成了对行恶者的“助纣为虐”和对行善者的“吹毛求疵”。

无名英雄诚然可敬,而那些因高调而行而被质疑指责的人却更加伟大,试图以自己独特的高调慈善之举来激发更多人的善心、爱心,带动更多的企业来尽社会责任的人,正是我们目前慈善事业所亟需的,更应受到社会的尊敬,得到认可。想要得到人人可慈善,处处皆公益的效果,就要让慈善更加普及化,遍布各地的慈善火种将会霎时燃成熊熊之火,为那些困境中的人们送去温暖和光明!

做慈善低调而行固然可贵,但敢于登高一呼将善心发扬光大的人才是真的勇士,让无知之人的闲言碎语来的更猛烈些吧,而慈善事业也必将在高调而行的灿烂阳光下得到永生,谢谢

企业投资公益事业可能获得如下潜在的收益:

第一,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为开拓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造就公司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三,获得媒体宣传、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等增值效应

第四,是公益投资给投资人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对公益事业多做贡献能为投资公益的企业和企业家带来心灵上和精神上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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