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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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救援指挥中心规章制度

综合救援指挥中心规章制度

综合救援指挥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救援指挥中心管理,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综合救援指挥中心内部管理工作,是指挥中心规范运行、保障协调指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综合救援指挥中心遵循“快速、准确、高效”的原则,统一协调、调派和指挥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及时有效救助受灾群众。

第二章综合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架构第四条综合救援指挥中心设立指挥部、联络部、信息部、通讯部、装备部和后勤部。

第五条指挥部负责指挥决策、协调指挥、信息搜集和发布。

第六条联络部负责与外界协调、联系沟通,并收集外界信息。

第七条信息部负责信息采集、处理、储备和发布工作。

第八条通讯部负责通讯保障工作,确保指挥中心与各救援力量畅通无阻的通讯。

第九条装备部负责装备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的完好性。

第十条后勤部负责指挥中心后勤支持工作,包括饮食、住宿、卫生等保障。

第三章综合救援指挥中心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指挥部主要职责包括指挥决策、协调指挥、信息发布。

指挥部设立总指挥、副总指挥、各类救援力量指挥员等职务。

第十二条联络部主要职责包括与外界协调、联系沟通,负责与其他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信息部主要职责包括信息采集、处理、储备和发布。

信息部设立信息采集员、信息处理员、信息发布员等职务。

第十四条通讯部主要职责包括通讯保障工作,确保与各救援力量的畅通无阻的通讯,通讯部设立通讯员、通信技术员等职务。

第十五条装备部主要职责包括装备管理和维护,确保救援装备的完好性。

装备部设立装备管理员、装备维护员等职务。

第十六条后勤部主要职责包括后勤支持工作,确保指挥中心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后勤部设立后勤管理员、后勤保障员等职务。

第四章综合救援指挥流程第十七条综合救援指挥流程分为接警、立案、指挥决策、调派救援力量、救援落实等环节。

第十八条接警环节,应急热线接到报警电话或信息后,立即开展信息采集、核实。

公安局规章制度

公安局规章制度

公安局规章制度篇一:公安局执法工作制度XX市公安局执法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一、XX市公安局接处警规定为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止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有警不接、接警不处等不作为行为的发生,根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公安机关通过110指挥中心和设立的接处警值班室,实行24小时接处警制度,接到命令或报警后应立即出警。

遇有重大警情应及时逐级汇报。

110指挥中心接到警情举报,应立即下达出警命令。

接到命令的单位或巡逻民警,应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处警后及时将结果反馈110指挥中心。

二、对接受的报警,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当日值班民警为首问责任人。

值班民警要认真听取报警人的陈述并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填写报警信息。

能处置的即时进行处置;不能即时进行处置的,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应根据警情立即组织民警处警。

对需进一步调查并有控告人或被害人的案件,办案民警应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制作《接受报警案件回执单》交控告人或被害人,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控告人或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接警记录》、《询问笔录》和《接受报警案件回执单》应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平台。

严禁指派辅警、非警务人员出警或者制作法律文书。

三、对通过邮寄等方式报警或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走访接待群众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案情重大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公安机关领导。

四、对举报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接警民警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纪检督察部门。

五、对现场有勘验必要的案件,值班民警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要立即安排警力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六、各级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接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出警、不出警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局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制度

公安局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制度

公安局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制度一、责任单位XX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二、责任人XX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担负XX县公安局总值班职能,总值班工作实行指挥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带班主任责任制。

分管接警调度副主任主持IlO接处警指挥中心台工作,并对110接处警指挥工作负全面责任。

110接处警指挥值班长负责当班期间的总值班工作。

直接指挥责任人为值班(分管)主任、110接处警指挥值班长。

三、权力行使依据1、《公安部关于加强指挥中心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9]67号)2、《省级公安指挥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公办[2007]86号)四、直接指挥的范围全局的警力五、直接指挥程序1、向局属单位调度正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各类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重大突发紧急案(事)件警情;2、直接指挥相关警种、部门调派警力进行先期处置。

六、监督检查1、按照层级报告原则,实行“谁指挥,谁负责”,责任分工明确;2、坚持备案登记,有据可查;3、不断完善直接指挥制度;4、接受市局指挥中心的监督。

七、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1、值班长没有及时准确报告情况的;2、接到报告后,IlO接处警指挥值班(分管)主任、接处警指挥值班长没有及时明确作出指挥决策的;3、值班长没有及时准确传达决策指令的;4、其他过错情形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故意违规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值班长没有及时准确报告情况的,或者没有及时准确传达决策指令的,由值班长承担责任;2、110接处警指挥值班(分管)主任、没有及时明确作出指挥决策,贻误处置工作的,由作出指挥决策的承办人承担责任;3、指挥中心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策出现过错的,主要领导为责任人;4、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责形式对处置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要求规范

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要求规范

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地级(含)以上城市(包括州)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手段先进、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指挥有力的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关于加强指挥中心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实施接警处警、信息研判、决策参谋、指挥调度、社会联合行动工作的执法勤务部门和综合职能部门,是实现快速反应、整体作战的警务指挥枢纽,是本级公安机关领导行使指挥权的重要依托和参谋助手,代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行使指挥权。

第三条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在本级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接受上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业务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负责辖区11 0接处警工作、协调本市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和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业务指导、协调、考核与监督。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职责任务:(一)负责本市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接受、处理群众电话(短信、互联网等方式)报警、紧急求助、举报和对人民警察的举报、投诉;(二)负责处理下级公安机关、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报告的重大紧急警情;(三)负责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党委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重大紧急警情;(四)协助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指挥各警种、各部门处置重大紧急警情,视情派员跟随领导赴现场处置;(五) 指挥协调涉及各警种、各部门的重大警务活动;(六)负责本市要害部位、交通要道监控(含视频监控、全球卫星定位、金融机构报警系统、旅馆业报警系统等),组织部署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布控查缉工作;(七)负责本级公安机关日常值班;(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归口管理,收集下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对外发布社会治安预警信息;(九) 负责收集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报送辖区重大警情、敌社情信息,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情报信息工作;(十) 负责汇编每日动态》,上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党委政府;(十一)负责收集、汇总全市社会面治安情况,并以快报、要事摘报刑事上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十二)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值班室的业务工作,对本级公安机关110处警情况进行督察;(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应用;(十四)负责本市出入市境道口公安检查站,市内高架道路、环线道路等交通要道的出入匝道以及其他重要卡口、岗点的布警规划,组织指挥布控查缉实战演练和布控查缉工作;(十五)参与制定、修订本市处置社会安全类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预案,收集、整理各类专项预案,建立健全预案库。

110应急指挥调度预案

110应急指挥调度预案

110应急指挥调度预案110应急指挥调度预案1. 引言1.1 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110应急指挥调度预案,以保障公安机关能够高效、迅速地响应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2 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安机关应急指挥调度部门,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的组织和工作流程。

1.3 定义- 110:指中国公安部统一的紧急报警电话号码。

- 应急指挥调度: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进行指挥和调度的工作。

2. 应急指挥调度组织体系应急指挥调度组织体系主要包括指挥中心、调度中心和指挥部等组成部分。

2.1 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突发事件报警接收、情况研判、指令下达等。

指挥中心的组织结构如下:- 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和决策工作。

- 值班员:负责接听、记录和研判报警信息,并及时向上报。

- 指挥专家:根据事件性质和需求,提供专业意见和指导。

2.2 调度中心调度中心负责实施指挥中心的指令,协调各资源的调度和处置工作。

调度中心的组织结构如下:- 调度长:负责全面协调和指挥调度工作。

- 调度员: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置人员和装备的调度工作。

2.3 指挥部指挥部由事故处置指挥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协调处置工作等。

3. 应急指挥调度流程3.1 接警与研判1. 接警:指挥中心接听报警电话,记录报警信息,并及时向上报。

2. 报警信息审核:值班员对报警信息进行审核,判断事件性质和紧急程度。

3. 信息研判:指挥长和指挥专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情况研判,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指令。

3.2 指令下达与调度1. 指令下达:指挥中心根据研判结果,向调度中心下达应急指令。

2. 调度资源:调度中心根据指令,调度相关资源,包括警力、装备和其他辅助力量。

3. 任务分配:调度员根据指令和资源情况,分派任务给各处置单位,并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调度。

3.3 事件处置与评估1. 事件处置:各处置单位按照任务要求,迅速展开处置工作,并随时向调度中心汇报工作进展。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平安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依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

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插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篇一:110接处警规则通渭县公安局110接处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110报警服务台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110报警服务台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九条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1接处警工作规则

1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

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110指挥中心系统

110指挥中心系统

110指挥中心系统110指挥中心系统是应急指挥的中枢,是网络中心、信息中心、信息发布中心、通迅中心、调度中心、监控中心的功能汇集。

充分集成已经建成的应急指挥应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有无线通迅系统、主机系统、公安GPS、GIS系统、政府视频会议等,实现中心与119、120、区呼叫中心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在语言、图像、数据和应和等方面的互联互通,使应急指挥的决策指挥层面有一个先进的煤体工作平台,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能够“看得见、听得清、呼得出、信息准、反应快”,确保“指令下得去,情报上得来”。

总体设计及系统组成:指挥中心图像监控传输、可视指挥、音响、综合控制及显示系统是基础业务系统之一,必须满足指挥、信息、监控、调度、会议等功能需求。

该系统的设计、施工应采用符合国际及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并尽可能结合指挥中心的业务特点,从实际使用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提出的功能需求,做到“设备一统、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性能稳定、可扩展、安全保密”。

系统由以下子系统组成:1、指挥大厅智能显示系统;2、辅助显示系统;3、决策会商室显示系统;4、信息处理系统。

110指挥中心系统-110指挥系统解决方案110系统:110电话数字接警、主叫电话号码提取、智能调度、无线指挥、110公安地理信息GIS自动调用、计算机辅助指挥、计算机专家辨识与预定方案编制、电视监控与大屏幕投影、中心与公安分局、派出所计算机终端联网等。

按照总体设计要求,形成一个快速反应、准确指挥的公安110指挥中心系统。

计算机接警部分包括110电话接警、主叫电话提取、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网络、110公安地理信息(GI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专家辨识与出动方案编制系统、计算机二级终端等组成。

110指挥中心系统110指挥中心实现110电话数字接警、主叫电话号码提取、智能调度、无线指挥、110公安地理信息GIS自动调用、预定出动方案编制、电视监控与大屏幕投影、指挥中心与公安分局、派出所联网等。

“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整合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类应急力量资源,加强和深化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应急联动体系快速启动和高效运转的方法,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救助,加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提升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及群众的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通过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搭建突发事件联动处置的应急平台,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推进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依托应急联动指挥中心“12345”和公安“110”指挥平台形成社会参与的综合性应急联动处置体系,确保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与群众紧急救助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

“12345”和“110”双向并轨运行,做到“12345”保民生,“110”保平安,形成全市“一呼百应”的联动格局。

二、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市政府应急办为牵头部门,以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应急处置职能为基础,以规范建设综合应急队伍和联勤联动单位为依托,以搭建上下畅通、左右互通、运作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为目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着力将X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应对突发事件、服务民生需求的一线平台。

(一)组织领导。

成立X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沈晓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蔡仕权,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蒲晓波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城管局、市教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民宗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局、武警X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国电信X 分公司、中国移动X分公司、中国联通X分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

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

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地级(含)以上城市(包括州)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手段先进、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指挥有力的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关于加强指挥中心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实施接警处警、信息研判、决策参谋、指挥调度、社会联合行动工作的执法勤务部门和综合职能部门,是实现快速反应、整体作战的警务指挥枢纽,是本级公安机关领导行使指挥权的重要依托和参谋助手,代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行使指挥权。

第三条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在本级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接受上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业务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负责辖区11 0接处警工作、协调本市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和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业务指导、协调、考核与监督。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职责任务:(一)负责本市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接受、处理群众电话(短信、互联网等方式)报警、紧急求助、举报和对人民警察的举报、投诉;(二)负责处理下级公安机关、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报告的重大紧急警情;(三)负责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党委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重大紧急警情;(四)协助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指挥各警种、各部门处置重大紧急警情,视情派员跟随领导赴现场处置;(五) 指挥协调涉及各警种、各部门的重大警务活动;(六)负责本市要害部位、交通要道监控(含视频监控、全球卫星定位、金融机构报警系统、旅馆业报警系统等),组织部署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布控查缉工作;(七)负责本级公安机关日常值班;(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归口管理,收集下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对外发布社会治安预警信息;(九) 负责收集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报送辖区重大警情、敌社情信息,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情报信息工作;(十) 负责汇编每日动态》,上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党委政府;(十一)负责收集、汇总全市社会面治安情况,并以快报、要事摘报刑事上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十二)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值班室的业务工作,对本级公安机关110处警情况进行督察;(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应用;(十四)负责本市出入市境道口公安检查站,市内高架道路、环线道路等交通要道的出入匝道以及其他重要卡口、岗点的布警规划,组织指挥布控查缉实战演练和布控查缉工作;(十五)参与制定、修订本市处置社会安全类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预案,收集、整理各类专项预案,建立健全预案库。

北京110指挥中心方案

北京110指挥中心方案

背景:北京110指挥系统要求反应及时,判断准确,网络功能多,处理信息量大,如:档案查询,呼叫系统,加密传真,电话会议等等。

因此它要求的网络应是一个集数据,话音,传真,呼叫功能于一体的,先进的符合公安系统目前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多媒体网络。

北京110指挥系统网络是一个集语音、数据、传真等应用于一身的网络,要求在一个单一接入路由器上就能满足所有这些通信需要,因此对多业务服务的性能要求比较高。

这不仅要求这个路由器有丰富的端口和扩展模块以适应各种业务的接入,而且要求有丰富的协议簇和软件功能与之相对应,对路由器的整体硬件处理能力也将提出很高的要求。

只有满足了上述要求的路由器才能良好的运行这个多网合一的系统。

摩托罗拉的多媒体接入路由器Vanguard系列产品,对多媒体和多协议有良好的支持,如广域网协议:FR,X.25,ISDN,PPP等;局域网协议:IP,IPX等;多媒体:Voic e over FR,Voice over IP,远程视频监控和视频会议(Remote VU视频)。

Vang uard系列在功能设计上的独特的特征能够轻松实现多网合一,在多种媒体接入方面更有很强的优势。

在公安的指挥系统网络中应用Motorola多媒体路由器可以实现数字话音网、数据网、寻呼网的三网合一,因此而节约了由于三网分立而支出的大量费用。

Vanguard多媒体路由器采用优先权技术保证话音的优先传输,它是业界极少数能在同一硬件平台上支持VOI P和VOFR的产品之一,这对于语音业务占很大比重的公安系统尤其重要。

由于摩托罗拉的多媒体接入路由器Vanguard系列的出色的多媒体接入的优势,北京北京110指挥系统的网络建设采用了摩托罗拉的Vanguard路由器方案。

在中心总部采用Vanguard 6425路由器,分局或派出所采用Vanguard 320路由器,所有这些路由器都通过电信营运商的DDN专线联网起来,组成一个集语音、数据、传真于一体的网络。

2018-110指挥中心职责word版本 (8页)

2018-110指挥中心职责word版本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110指挥中心职责篇一:110监控指挥中心岗位职责篇二:新形势下110指挥中心工作面临的问新形势下110指挥中心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110指挥中心建设,在认真履行职责,兑现服务承诺,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树立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110”已成为公安机关的一面旗臶和品牌,成为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和动态环境下管控社会的有效机制。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110的期望越来越高,110指挥中心接警量不断攀升、任务不断增多,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笔者现就当前110指挥中心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当前110指挥中心工作面临的问题(一)骚扰电话和报假警影响接处警工作正常开展。

在110报警服务台每天接到的报警电话中,无效警情约占10~20%,其中绝大部分是骚扰电话和报假警。

打骚扰电话和报假警的主要是一些对社会现状不满人员和闲极无聊人员,利用公用电话、即将停机的手机和座机,骚扰甚至辱骂接警人员。

中午12时、下午5至6时、晚上10时左右时段是骚扰电话和报假警的高发期。

由于技术原因,目前对骚扰电话无法进行拦截。

大量无效警情,既占用了有限的通信信息资源,又浪费了处警单位的大量精力和警力,出警单位到达现场后发现没有警情是常事,出警民警苦不堪言,影响了正常执法执勤工作,甚至导致处警单位和110报警服务台之间产生误会和矛盾。

(二)非警务事件浪费了大量警力和精力。

由于前些年公安机关110“四有四必”的大力宣传和承诺,老百姓认为公安机关是“万事通”,无论大小事件都找110,以致非警务报警浪费了大量警务资源。

在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报警求助电话中,有20~40%的警情(有效警)是非警务事件,使得一线基层单位在完成日常工作之外,还要疲于应付大量的非警务工作,处理大量非警务事件。

110接处警要求规范

110接处警要求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 110 接处警工作规化建设,提高 110 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报警服务台实行 24 小时值班,受理公众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

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 110 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置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

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迟延或者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

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者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用时,必须无条件执行。

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者投诉。

指挥中心 110 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

对于普通警情处置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 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 件的管辖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三)对管辖权和案(事) 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暂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即将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 对有现实危(wei)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 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

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

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调度指挥中心所有上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着工装,穿戴整齐,持证上岗,佩戴胸卡,讲求礼仪,文明用语,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1、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上班工作、对调度室所有监控、电话、视频设备运行状况、对上班遗留问题进行了解,调度员还必须了解井下各工作面作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井下生产工作;工作完成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上班人员方可离岗下班。

2、接-班后调度员对大屏幕显示系统、广播系统、调度电话录音系统进行一次演练,熟悉运行程序,发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控值机人员对人员定位、产量监控、瓦斯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了解井下人员分布、生产情况、各作业点瓦斯浓度情况,并与调度员进行沟通,完成接-班工作。

3、接-班工作完成后,所有值班人员按照调度室卫生责任划分进行卫生打扫工作,保证值班区域干净整洁,不存在死角现象。

4、值班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值班矿长、分管领导,协调解决,保证井下的正常生产,坚守工作岗位。

5、值班期间遇副矿级领导到岗检查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在调度指挥台前起立、侧身轻声鼓掌欢迎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然后坐下坚守岗位;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领导要求进行各项操作演练。

6、在演练时要求演练人员声频同步,将演练项目切换至大屏幕显示系统或视频会议显示系统上,并同步做工作汇报。

①在演练瓦斯监控系统时:介绍井下工作面分布情况,并按照顺序对各作业工作面瓦斯浓度向领导汇报,包括当班各工作面瓦斯最大值及原因、地点,井下排水系统、压风系统、主、局扇风机运行情况等;②在演练人员定位系统时:介绍本班井下作业人员情况,包括入井人数,人员分布,跟班矿长姓名、职务及所在位置、运行路线等;③在演练产量监控系统时:介绍当天矿井产量情况,及现阶段井下各作业工作面生产运行情况。

④在演练广播系统时:介绍广播系统的功能及作用,井下广播的分布情况,并逐一演练井下全系统音乐播放、语音广播及区域性音乐播放、语音广播等;⑤在演练调度录音电话系统时:介绍井下电话分布及覆盖区域,介绍调度台功能系统,并能够熟练调取电话录音,能够熟练播放。

执行110管理制度

执行110管理制度

执行110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110工作,提高警务综合管理水平,保证110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是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行为规范和标准,是对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是指公安机关为接报警、处警、辅助破案等服务的专门单位,负责接受来电,及时准确处理报警信息,协调指挥处警民警及各相关部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设立在公安局,向局领导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通信指挥室、情报科、报警接处警组和信息处理组。

第六条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文件、信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安排办公区域内的办公设备的维护,协调人员的值班安排,安排各种会议,协助局领导指挥工作。

第七条通信指挥室主要负责值班指挥工作、报警信息的接受、处警指挥以及通讯设备的维护。

第八条情报科主要负责,积极开展情报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第九条报警接处警组主要负责报警信息的接受、处警和处置。

第十条信息处理组主要负责报警信息的录入、存档和反馈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包括协调人员的值班安排,安排办公室区域内的办公设备的维护,安排各种会议等工作。

第十二条通信指挥室负责接受来电、及时准确处理报警信息,协调指挥处警民警及各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情报科负责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有效地掌握相关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四条报警接处警组负责报警信息的接受、处警和处置,及时有效地协调处警民警及各相关部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110接处警规则

110接处警规则

通渭县公安局110接处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110报警服务台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110报警服务台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九条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第十条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110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110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指挥中心银行联网报警接警员内部管理制度为加强指挥中心银行联网报警接警员的管理,确保指挥中心联网报警工作正常开展,按照顺和安防公司领导的指示,指挥中心联网报警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管理由王晓峰业务经理、贺逸轩同志负责;根据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指挥中心联网报警实行24小时3班倒全天候值班,每班1名接警员。

早班为上午9时至17时,中班为18时至00时,晚班为00时至8时。

2、准时上下班(包括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需要提前请假,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

3、当班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备勤工作制度,不得擅离岗位,短时间离开岗位的要按规定相互告知、请假;值班时不得睡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使用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4、交班的值班员要把下班需要继续跟进、掌握、办理的情况信息和待办事项向接班的值班员移交清楚。

5、值班员必须认真处理接到的所有警情,所有工作必须及时向值班队长报告请示,并按照值班队长的指示及时进行处置,不得擅作主张。

如因接警员擅自处理工作事项造成失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6、为避免扰乱正常值班工作秩序,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班,确实需要调班的必须提前协调好换班事宜,填写调班申请表经负责人批准,无特殊原因调班2次的,按请事假1天计,并在当月考评中进行扣分。

7、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必须提前请假,不得旷工。

8、每名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撰写工作日志,撰写日志的情况将纳入每月考勤。

9、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县公安局和县交警支队有关网络安全的保密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各类文件及电子文档。

10、工作中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举止言行库车顺和安防电子信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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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银行联网报警接警员
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指挥中心银行联网报警接警员的管理,确保指挥中心联网报警工作正常开展,按照顺和安防公司领导的指示,指挥中心联网报警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管理由王晓峰业务经理、贺逸轩同志负责;根据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指挥中心联网报警实行24小时3班倒全天候值班,每班1名接警员。

早班为上午9时至17时,中班为18时至00时,晚班为00时至8时。

2、准时上下班(包括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需要提前请假,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

3、当班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备勤工作制度,不得擅离岗位,短时间离开岗位的要按规定相互告知、请假;值班时不得睡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使用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4、交班的值班员要把下班需要继续跟进、掌握、办理的情况信息和待办事项向接班的值班员移交清楚。

5、值班员必须认真处理接到的所有警情,所有工作必须及时向值班队长报告请示,并按照值班队长的指示及时进行处置,不得擅作主张。

如因接警员擅自处理工作事项造成失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6、为避免扰乱正常值班工作秩序,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班,确实需要调班的必须提前协调好换班事宜,填写调班申请表经负责人批准,无特殊原因调班2次的,按请事假1天计,并在当月考评中进行扣分。

7、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必须提前请假,不得旷工。

8、每名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撰写工作日志,撰写日志的情况将纳入每月考勤。

9、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县公安局和县交警支队有关网络安全的保密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各类文件及电子文档。

10、工作中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举止言行
库车顺和安防电子信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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