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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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意见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意见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意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深刻变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凸显出其重要性。

在此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以满足社会经济的需求,提高就业质量和效益。

本文将提出一些相关的参考内容。

首先,应当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

通过对产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岗位需求的分析,及时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注重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技能。

同时,与产业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其次,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引进高素质教师,提高职业教育师资的水平和质量。

同时,加大对职业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鼓励职业教师参与行业实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三,应当加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旨在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

不仅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还要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同时,评价体系也要注重用人单位的需求,提供给企业更多有效的人才评估参考。

第四,应当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

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之间的衔接和转学制度的建设。

同时,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学生的招生政策倾斜力度,提高职业学校的录取率,减少学生对普通高校录取的竞争压力。

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补充的教育体系,实现各类教育的有机衔接。

第五,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提高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水平。

鼓励职业教育机构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提供更多的国际实习和就业机会,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只有通过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优化师资队伍、完善评价体系、加强教育衔接、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措施,才能实现职业教育体系向现代化的转型升级。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京教基二〔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京教基二〔2019〕17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北京市从2019年秋季高一年级起,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程),使用按照新课程标准编写修订后的各学科教材(以下简称新教材)。

为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统筹做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一)育人为本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落实新课程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科学的质量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二)分类指导坚持加强市级统筹、强化区级保障、学校具体实施,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实际,尊重学生发展需求,指导各区各校找准深化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机衔接路径,保障每一所普通高中都顺利推进改革并取得实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1•【字号】京政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意见(京政发[2010]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更好地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本市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一)切实增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特别是北京教育大会召开以来,首都基础教育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但同时也要看到,首都基础教育仍存在一些不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学生课业负担较重倾向尚未根本扭转,均衡发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办学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需进一步营造。

因此,必须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的束缚,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特别是首都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首都基础教育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基本构建起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首都基础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表现为: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和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权责更加明确;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现代化水平;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招生考试和质量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导向机制;基本形成公办为主体、多种办学体制并存的格局,充分激发学校和教师发展的活力。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等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课程建设,注重实践教学中等职业教育要紧跟时代发展需求,注重课程建设,确保学生学到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学校和企业要加强合作,开设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同时,要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实际工作中,提升他们的实战能力。

二、加强创新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也是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重要目标之一。

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开设相关创新教育课程,鼓励学生提出新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同时,要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创新实践的平台,引导学生进行创新项目的实践。

三、推进产教融合,加强实习实训中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与企业的密切结合,要加强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

学校要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企业资源进行实习实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同时,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学校和企业要加强沟通,形成良好的教学和培养体系。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水平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是培养学生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水平。

学校要加强教师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要加大对教师的激励和支持力度,提高他们的教学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评价体系建设,科学评估教学质量为了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我们要加强评价体系建设,科学评估教学质量。

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体系,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对教师进行激励和奖励。

同时,要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发展优势、改正不足。

六、加强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得到政策的支持和保障,政府要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施支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06•【字号】京教职成[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2〕3号)各区县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更多行业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我委决定从2012年起,选择一批教育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中高等职业院校,确定一批社会需求量较大、重点建设发展的专业,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开展以“3+2”为主体的中高职衔接办学试验及相关招生考试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高职衔接办学实践的意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方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服务首都优化经济结构的需求,按照集约型、精品化、内涵式的发展思路,构建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

为探索高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要求各地“适应区域产业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改革正确导向作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引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打牢终身发展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合理控制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统筹兼顾,从教育综合改革全局出发,强化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

(三)改革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健全促进公平、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11•【字号】京教研[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京教研〔2008〕2号)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首都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和推广,强化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速网络学习环境的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信息惠民”;统筹规划今后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方向、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整体推进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8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1.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服务为本、和谐发展”原则,以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资源整合与共享为核心,以构建统一的基础保障环境为基础,以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运行机制为保障,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整体优化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初步构建支撑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础信息环境。

2.北京市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市、区县、学校相互连通,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电子政务(校务)体系;建成资源丰富、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网络学习环境;建成高速、稳定、安全、满足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服务需要的网络基础设施;面向首都全体师生与公民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服务,为逐步实现学习型、创新型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及《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赣教基字〔2010〕66号)》文件精神,结合《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要求,在总结反思我省近十年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突破口,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为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及人才保障。

现就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1.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需要。

课堂教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要把各门课程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资源充分开发出来,把各门课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育人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使学生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引导学生学习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逐步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组织教学,创设有利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教学环境,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实现课堂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

3.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变革教学方式的需要。

要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改革,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鼓励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主动发展。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需要。

要建立相互交往、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设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课堂氛围,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使教师成为课堂教学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7.02•【字号】京教基[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教基〔2007〕16号)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7年第13次书记主任办公会、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局际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市定于2007年9月1日起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

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实际抓紧制订全面的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组织好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的学习和培训,精心组织好实验工作。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要及时报市教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自200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北京市普通高中全部进行课程改革实验。

为做好实验工作,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北京市实际,借鉴国际和国内有益经验,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形成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首都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师素质的整体优化,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现首都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现对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1.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事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改革不断深化,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新的形势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广大人民群众渴望让子女“上好学”,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有了更高期盼。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手抓规模扩大,一手抓质量提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实现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2.教育教学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是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环节。

200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从总体上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等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3.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京教函〔2022〕408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2〕408号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为做好职业教育法实施工作,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教职成〔2020〕1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强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现就开展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探索适应中职学生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机制、方法,培育建设一批班主任工作室,推动各中职学校进一步提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优秀的班主任工作队伍。

二、建设任务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高校中专部)要对照《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加强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

1.完善建设机制。

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室建设的主管校领导、责任部门、建设主体和负责人,德育、教务、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团委、后勤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制订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建工作团队。

根据班级建设管理实际需要,组建规模适宜,年龄、教龄、班主任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及任教课程专业、研究领域、学缘等结构合理的工作室团队。

校级工作室以本校班主任教师和作为班主任培育对象的教师为主体,校内外其他方面专家和教师为补充,学校要选好配强班主任工作室负责人或牵头人,班主任工作室负责人或牵头人原则上应获得过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班主任能力比赛一等奖、北京市“紫禁杯”优秀班主任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工作实绩。

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在培养人才、推动经济发展以及提高国民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改革,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意见和措施,以确保职业教育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推动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一、职业教育定位和目标职业教育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定位是立足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学生的就业和创业提供支持。

教育部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明确为:培养高素质、技能过硬、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深化课程改革教育部将深化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推进方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施:1. 联合产学研,强化实践教学: 加强职业教育与企业、研究机构的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和实训中心,提供实践岗位和实际项目,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2. 拓宽课程设置,增强综合素质: 积极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拓宽课程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未来工作的挑战。

3. 强化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部将重点加强教材编写和出版工作,推动教材的研发和更新,提高教材的适应性和实用性。

同时,鼓励教师参与教材编写和教学资源的开发,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三、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

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 加强师资培训和专业发展: 开展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项目,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同时,鼓励教师参与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2. 提高职业教育师资待遇和福利: 加大对职业教育师资的激励力度,提高其待遇和福利,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四、加强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教育部将加大对职业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力度,确保职业教育质量得到有效保障:1. 建立质量评估体系: 制定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和标准,建立全面、科学、客观的质量评估体系,对职业教育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

课程体系改革管理办法

课程体系改革管理办法

课程改革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事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改革不断深化,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学习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职业成长过程,促进学生综合的职业能力的提升,促进学生适应产业发展需求能力的提升。

提升我校吸引力、竞争力和对首都经济发展建设的贡献力。

第三条探索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模式,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以行动导向课程为主体,具有我校特点符合职教规律的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探索改革培养模式,校企结合,合力构建人才培养模式。

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第四条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一)科学性原则。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新的职业教育课程理念,探索适合职业人才成长的培养方案,满足行业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人本性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的职业成长过程,从学生即将从事的职业要求和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出发,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为学生顺利就业,并能适应职业岗位技术进步与发展的新需要提供基础保障。

(三)情境性原则。

坚持专业课程发展与完善实训基地建设同步和共同发展,充分考虑学生在职业场景中完成专业课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和结合.(四)实效性原则。

要紧密联系专业实际和企业实际,能满足学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符合职业标准与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五)发展性原则。

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要反映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及时吸纳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新方法等。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教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教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教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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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2.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教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清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委已完成市教委2012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清理结果如下:清理文件数359项,保留282项(包含拟修改的5项),废止77项。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2月6日附件1:
(带*的文件是指拟修改的文件目录)附件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京教职成[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3〕3号)各有关区县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教育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高技能人才,我委决定在2012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3+2”为主体的中高职衔接办学试验及相关招生考试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拟在17所中高等职业院校、10个专业试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控制在1360人左右,一般每个试点专业两个教学班(人数控制在70至80人)。

三、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2〕3号)和《关于“3+2” 中高职衔接办学试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相关问题的通知》(京教函〔2012〕379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管理力量、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组织开展试验工作,做好中高职衔接办学试验招生、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确保试验工作顺利、健康进行。

联系人:张富宇张兰联系电话:51994842 51994985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3月7日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后学生留级、转学(借读)等学业管理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后学生留级、转学(借读)等学业管理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后学生留级、转学
(借读)等学业管理问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8(000)009
【摘要】京教基[2008]7号各区县教委:自2007年起本市高中一年级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以下简称课改),为解决好课改与非课改年级之间因休学、留级、转学(借读)等原因所带来的学生学分及会考成绩衔接等问题,现将有关过渡办法通知如下:一、凡本市现高二(含留级或休学)、高三年级在校生。

【总页数】1页(P63-6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2.3
【相关文献】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J], ;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J], ;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J], ;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二〔2020〕2号 [J],
5.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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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0日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本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重视程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职业学校举办单位要加强管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保障力度。

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更好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紧密围绕首都高精尖产业发展、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品质民生需求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持续优化职业学校的专业布局,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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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
意见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职成[2009]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3.12
【实施日期】2009.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
(京教职成[2009]2号)
各区县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京政发〔2006〕11号),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整体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出意见。

一、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一)课程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
职业教育担负着为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重任。

北京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了职业的分化和综合,对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变化迫切需要学校转变教育观念,以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为指导,加大课程建设力度,构建体现职业教育规律、具有职业特色、能够满足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劳动者。

(二)课程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密切相关的一种教育类型,在人才观、课程观和教学观上与普通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各方面也应该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职业教育工作者应当树立多元智能的人才观、工作过程的课程观和行动导向的教学观。

职业教育应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具有真正职业特色的课程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业教育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课程改革是学校特色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使职业学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职业学校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以特色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特色不仅体现在学校的管理、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育人环境上,更应体现在课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学校吸引生源要靠硬件设施、与市场紧密结合的专业,更要靠优秀的师资队伍和适应性、针对性强的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课程。

(四)课程改革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课程改革是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

课程开发、实施和评价过程也是教师把行业企业专家关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工作任务分析以及人才培养方面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以课程的形式转化为教学和评价的过程,是教师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的过程。

课程改革给学校和教师提供了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同时也对学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课程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首都经济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新的需求为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方针,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理念和方法,结合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际,校企合作,探索工作过程导向的专业课程改革,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课程改革的目标
探索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开发模式,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具有首都特色、职教特点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实施、管理及评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优质服务。

(三)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
.人本性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的职业成长过程,从学生即将从事的职业要求和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出发,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为学生顺利就业并能适应职业岗位技术进步与发展的新需要提供基础保障。

.科学性原则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按照职业教育课程新理念,探索适合职业人才成长的培养模式,满足行业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先进性原则
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要反映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时吸纳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等。

.实效性原则
要紧密联系专业实际和企业实际,满足学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符合职业标准与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情境性原则
坚持专业课程发展与实训基地建设同步发展,充分满足学生在职业场景中完成专业课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教学。

.开放性原则
课程改革坚持校企合作,专业骨干教师、课程专家、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参与。

教学指导方案给学校留有二次开发的空间,引导学校根据专业核心课程标准、针对就业岗位制定课程实施方案,鼓励学校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校本课程。

(四)课程改革的组织
采取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结合,学校与企业结合,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和课程专家结合,以实验项目的形式开展。

此次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改革包括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的改革。

2008年启动17个专业的课程开发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方案和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2009年开始进行新课程实施改革实验,当年重点进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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