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9第九章-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与保存
第二节 美国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与保存
(三)设计结合自然—科学时代的到来 19世纪60年代,自然主义者、保护主义者又活跃起来,生 态学成为环境问题的时髦词语,由卡尔逊写著的《寂静的春 天》一书,关注了二战后被滥用的化学药品、杀虫剂等对环 境的危害,它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这对当时美国活跃的环 境立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二)文化资源的概念 文化资源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与成就,包括物 质性的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性的文化资源。 物质性的文化资源:如人类 史迹遗址,历史建筑与街区, 历史园林,各类文物、资料, 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农地、水 利工程等;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非物质性的文化资源如民风、民俗、歌舞、曲艺等。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一)IUCN早期的分类系统
1.绝对保护区
6.保护性景观
2.自然保护风或受控自然保护 区
3.生物圈保护区 4.国家公园或省立公园 5.自然纪念物保护区
7.世界自然历史遗产保护地 8.自然资源保护区 9.人类学保护区 10.多种经营管理区或资源经营 管理区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第二节 美国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与保存
这一争论也导致负责资源保护的2个美国联邦机构即林业局 与国家公园局之间的分歧,前者被限定为“保存 (Reserves)” ,而后者则是在保护的同时提供游憩,正如F.L. 奥姆斯特德所说的:“保存美景是为了欣赏(Enjoyment), 为了使生活在那里的野生动物不减少,这也可给下一代提 供欣赏。”由此。可见当时国家公园局在保持与利用之间 找出平衡点是多么的困难。
科学合理地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和利用土地,为地球及 子孙留下一部分有独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的,并满足当代人 欣赏、了解自然文化资源的需要的地区。是风景园林工作者 责无旁贷的职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ppt
二、环境的范围与分类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和人类活动的关系不 同,分为天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要素的不同,分为大 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物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范围不同,分为区域环境、 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按照环境功能不同,分为生态环境与生活 环境
第二节 环境问题
1、不同于环境社会关系。(意志性的社会 关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的结果而 不是对象。)
2、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事实(行为和事件)
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 概念:参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享 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工业革命时期: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主要 表现为工业三废污染。
三、环境问题的新发展
1、大气污染:酸雨、臭氧层的破坏、温室 效应及全球气候变暖。
2、水污染 3、土地、森林遭受严重破坏。 4、物种灭绝。 5、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四、人类环境观
人类环境观的概念:又称人类环境价值观, 是人们对自然界的看法、观点、观念的总 和,是人类的环境社会意识。
种因素的总体。它是一个相对概念。 2、生态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整个生物界并构
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 它是生物的生存环境。 3、在环境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人群的空间, 及其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 自然因素的总称。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物质环境。
环境学上的“环境”的特点:
环境立法技术
法律的内部结构:
1、法律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后果
2、法律规范的分类:命令、禁止、授权和任 意性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区域特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确保环境的优良状态,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控制
设立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排放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
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恶化。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评估环境影响,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恢
复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许可和审批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其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章法律责任
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九章监督与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
第十章附则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与本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简要内容概述。
注:本文档为根据个人理解提供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空气质量监测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对大气环境 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空气质量达到标 准。
处罚与执法
对违反空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行为进行 处罚,保证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
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源控制
加强对工业、农业、生活等水污染源的控制 ,减少污水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
要点一
总结词
环境影响评价是预防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重要措施 ,通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环境污染 和资源浪费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
要点二
详细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科学的制度,旨在确保人类活动 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该制度通 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环境污染和资 源浪费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环境 影响评价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 政府和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社会监督
为了保障公众的监督权,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 举报和监督。同时,应当加强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03
CATALOGUE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空气污染防治
空气污染源控制
限制和控制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 领域的空气污染源,减少大气污染物 排放。
排放标准制定
排污收费制度
总结词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向排放污染物者征收 一定数额的排污费用,用于环境保护和 治理的制度。
VS
详描述
排污收费制度是一种经济手段,旨在通过 向排放污染物者征收一定数额的排污费用 ,鼓励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 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该制度不仅可以 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通过经 济激励手段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到环 境保护中来。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精品文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2、人类环境的概念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4、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
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目前,生态学的范围已超出了生物学,扩大到其他领域。
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5、生物放大的定义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6、生态系统的的定义和功能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是指物质在生态系统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的现象。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环境保护的范围、对象、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所采取的法律措施也具有综合性。
(2)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取了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最新自然资源保护法
其一,可更新资源,主要指土地资源、生物资源 和水资源。 其二,不可更新资源,主要指矿藏资源,例如, 铁、铝、煤、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 其三,恒定性资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尚未被充分 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辐射能、空气、海潮、风 力等。
二、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一)概念 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过 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 一般是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 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水法和渔业法、海洋法、 空间法等法律、法规组成。 自然资源保护法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自然规 律的法律。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调节人类在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国家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调整自 然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3.科学技术性。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十分广泛和 深远。人们对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自 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出许多新 的课题,采取更科学、更先进的措施,保护管理各 种自然资源。 4.国际共同性。 人类共同生活的地球表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 系统。环境问题的解决是超越国家界线的。有些资 源的开发利用也不是一国所能完成的。因此,对自 然资源的保护,人类负有共同的国际义务。
(三)对耕地实行的特殊保护制度 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 耕地实行特殊的保护。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 1.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使用。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耕地总量 不因非利用计划的原因而减少。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基本农田保 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 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 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与解读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与解读自然资源保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它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家层面,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出台和执行,都需要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解读。
本文将对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和解读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自然资源保护法中国自然资源保护法是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依据,它于1988年颁布,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
该法律明确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保护责任和义务,规定了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原则,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自然资源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
自然资源保护法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制度,包括划定保护区范围、限制开发行为、加强管理等。
2.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保护法明确了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则,要求合理利用、节约利用,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
对于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法律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处罚。
3. 生态保护修复。
自然资源保护法提出了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强调对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恢复。
对于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污染,相关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是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它于2002年颁布,并在2018年进行了修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开展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等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的过程。
环境影响评价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哪些项目和计划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环境问题,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核、公众参与、监督检查等。
自然资源保护法知识点(全)
自然资源保护法知识点(全)自然资源保护法是指保护和管理国家自然资源的法律体系。
其目的是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
下面是一些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重要知识点:1. 自然资源的定义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人类可以利用的各种物质和能量,包括土地、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
2. 自然资源保护的原则自然资源保护法遵循以下原则:- 可持续利用原则: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考虑保持资源的可持续性,确保资源能够长期满足人类的需求。
- 生态优先原则: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 综合治理原则:采取综合管理措施,协调不同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 公众参与原则:依靠公众的广泛参与,促进自然资源保护的合作与共担。
3. 自然资源保护的措施自然资源保护法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包括:- 制定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和政策,限制资源开发的总量和速度,防止过度开发。
- 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等保护区划,划定保护区的边界和管理规定,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 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
- 设立资源税、资源费和排污费等经济手段,调节资源利用的行为,促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4. 自然资源的权属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权属是指对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自然资源保护法明确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并规定了资源的合法获取和使用方式。
该法律还对非法侵占、破坏和污染自然资源的行为进行了惩罚和保护。
5. 自然资源保护的责任自然资源保护法界定了不同主体的责任,包括国家、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国家有责任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计划。
地方政府需负责对本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然资源,防止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总结:自然资源保护法是保护和管理国家自然资源的法律体系。
自然资源的定义、保护原则、保护措施、权属和保护的责任是该法律的重要知识点。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一部中国的法律,它的宗旨是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法律规定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包括优先保护、综合利用、科学开发、节约使用等。
2. 生态环境的保护:法律规定了国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
3. 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法律规定了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措施,包括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4. 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补偿:法律规定了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补偿的原则和措施,包括对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经济补偿。
5. 奖惩措施:法律规定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对环境保护的奖励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
通过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并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年级上册环境教育计划及教案
二年级上册环境教育计划及教案第一章:认识环境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环境的概念和重要性。
2. 培养学生对环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教学内容:1. 讲解环境的概念和种类,如自然环境、城市环境等。
2. 引导学生思考环境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3. 介绍环境保护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教学活动:1. 图片展示不同种类的环境,让学生辨认。
2. 小组讨论:环境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3. 视频播放: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作业布置:1. 让学生画一幅自己喜欢的环境画面,并写上对环境的祝福。
第二章:自然资源保护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自然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2. 培养学生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
教学内容:1. 讲解自然资源的概念和分类,如水、土地、森林等。
2. 引导学生思考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
教学活动:1. 图片展示不同种类的自然资源,让学生辨认。
2. 小组讨论: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然资源?3. 制作手抄报:介绍一种自然资源的保护方法。
作业布置:1. 让学生写一篇关于节约用水的小短文。
第三章:生物多样性保护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和重要性。
2. 培养学生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
教学内容:1. 讲解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和重要性。
2. 引导学生思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方法。
教学活动:1. 图片展示不同种类的生物,让学生辨认。
2. 小组讨论:我们应该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3. 制作手抄报:介绍一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方法。
作业布置:1. 让学生画一幅自己喜欢的生物画面,并写上对生物多样性的祝福。
第四章:环境保护行动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环境保护的行动和方法。
2. 培养学生参与环境保护行动的意识。
教学内容:1. 讲解环境保护的行动和方法,如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等。
2.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教学活动:1. 图片展示不同的环境保护行动,让学生辨认。
2. 小组讨论:我们应该如何参与环境保护行动?3. 制作手抄报:介绍一种环境保护行动的方法。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自然资源是指人类所依赖或者利用的来自自然界的各种资产、元素、物质和能源,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来进行管理。
本文将对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该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86年首次颁布,曾经多次修订。
该法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
它包含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为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基本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措施,同时也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支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对水资源的合理管理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年颁布,明确了水资源的管理与利用原则,保护水资源的合法权益。
二、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解读1.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如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旨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土地利用政策土地是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之一,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政策来保护和管理土地资源。
例如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土地的保护和高效利用,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国对矿产资源的管理与开发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政策的目的是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开采和浪费。
4.水资源管理政策水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各国都制定了水资源管理政策。
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制度概述自然资源是指地球上存在并可以被利用的自然财富,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大气资源等。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面临着严重的损耗和破坏。
为了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各国制定了相应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本文将以中国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为例,介绍自然资源的意义、现状以及保护制度的内容和措施。
自然资源的意义自然资源的保护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水资源是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是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森林资源和大气资源对于环境的保护和生态平衡都起着重要作用。
其次,自然资源的保护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各种生物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在生态系统中存在着复杂的生态平衡关系。
最后,自然资源的保护可以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降低灾害对人类生命和财产的危害。
自然资源保护的现状当前,全球自然资源面临着增长速度慢、损耗加剧、破坏严重的问题。
首先,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导致资源供给不足。
其次,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使得自然资源面临着丧失、退化和破坏的危险。
矿产资源的开采、森林的砍伐和乱破坏、水资源的过度取用等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也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中国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为了保护自然资源,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首先,中国颁布了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原则和职责。
此外,还制定了《水资源管理办法》、《国土空间规划法》、《森林资源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进行了具体的保护和管理。
另外,中国还实行了自然保护区体系,划定了一批自然保护区,通过划定保护区范围、限制或禁止开发利用来保护自然资源。
同时,中国加强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控制,实行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审批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第一章绪论环境1、概念:(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太阳及其光和热不属于)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要素: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法采、最常见)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宪法)三、人类同环境的关系:1、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对人类有反作用2、环境的两种能力:为了维持人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四、(了解)某些自然物在它存在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时候,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但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
例如:马戏团里的驯兽,人工饲养的各种动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等,它们不再被看作环境要素,而视为一种财产,成为民法所有权保护的客体。
五、区别:土地、森林、草原、渔业、水、矿产,野生动物,几种资源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圈:1、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组成生态系统的有机统一体,并且沿着一定的途径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
2、生态系统的功能:(1)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A、1/10定律: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有1/10被上一级所利用。
B、生物放大: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
(2)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七、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自然保护法
(3)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第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 第一、 实行重点把偶野生动物名录制 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野生动物和
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 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录及其调整, 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 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二)生态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域污染防治立法目的不同的是,生态保护立 域污染防治立法目的不同的是,
法是以保全一定地域的自然环境和物种为目 的,对需要保护的地域和物种通过法律确立 地域或者物种指定制, 地域或者物种指定制,对在指定地域范围内 的各种开发利用行为实行限制或者禁止,对 的各种开发利用行为实行限制或者禁止, 指定物种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所以, 指定物种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所以,生 态保护法的目标是保存既已形成的自然环境 地域以及珍惜的野生动物。 地域以及珍惜的野生动物。
(四)中国自然保护的对象和目标
自然保护的目的,是为了给当代和后代人类建立 自然保护的目的,
最适宜的生活、工作和生产条件, 最适宜的生活、工作和生产条件,以保证经济的 持续发展社会的繁荣进步, 持续发展社会的繁荣进步,它主要是通过对自然 资源和环境采取一系列的合理管理措施来实现的。 资源和环境采取一系列的合理管理措施来实现的。 目标 1、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过程和生命支 持系统, 持系统,使其免遭破环和污染 2、保证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 3、保存生物物种的遗传多样性 4、保留自然历史纪念物(瀑布、火山口、陨石、 保留自然历史纪念物(瀑布、火山口、陨石、 地层剖面、生物化石以及古树名木) 地层剖面、生物化石以及古树名木)
第三、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实行监视性保护措 第三、
施 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 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 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 成危害时, 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 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1) 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1) 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 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13) 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13)
第九章 生物资源保护法
▪ (三)监督管理体制
▪ 1.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 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
▪ 2.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 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 3.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第二节 野生植物保护法
▪ 一、野生植物 ▪ 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野生植物是指
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或原生地天然生长并 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 有植物。
▪ 二、我国野生植物保护的立法现状 ▪ 我国野生植物保护的主要法规是1997年1月1日
▪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 ,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 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 ,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 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 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 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 、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 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 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 二、森林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 我国森林保护立法主要有:《森林法》及其实施 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范。
▪ 三、我国森林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
▪ (一) 立法宗旨(第一条)
▪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 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 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 生活的需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章简答、论述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章简答、论述题1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10-12-08 16:40:06 阅读6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第一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总论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2)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3)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室内环境和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
4)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理环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环境科学中“环境”在范围上有哪些异同?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不能用环境科学中水圈、生物圈之类抽象、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看。
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份、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各种环境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完整体系,这就是地球表面的人类生命维持系统。
4、人类同环境的关系?1)揭示人类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是环境科学的基本任务。
人类是整个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把人类-环境系统看成是一个整体,再从相互关系上加以研究。
2)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可以作为两个方面的最基本的概括:a、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b、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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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法第一节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一、自然资源概述(一)自然资源的概念和特点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如土、水、气、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
所谓"对人类有用",是指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并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
自然资源的特征:1、自然资源的可利用性2、自然资源的自然性3、自然资源的整体性(二)我国自然资源的概况我国人均占有自然资源短缺。
我国土地面积接近150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只有13.1亩,是世界人均占有土地面积45亩的1/3。
从人均实际占有耕地面积来看,我国是世界人均耕地最少的国家之一。
12亿国民人均耕地只有1.4亩,是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1/3。
人均草场面积占有为世界人均占有的1/2。
我国水资源相当短缺。
全国年平均降雨总量为6.03万亿立方米,河川平均径流量约为2.59万立方米,居世界第88位,只相当于世界人口占有量的1/4。
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煤、铁、石油、铜、锡、锑、钨、锰、铅、锌、汞、钼、稀土等储量,均居世界前列,有些储量占世界第一。
但是,人均矿藏量则很少。
(三)自然资源的分类我国自然资源分布的范围广泛,种类繁多。
为有利于对自然资源依法调整,根据自然资源的不同属性,可将自然资源分为土地资源、草原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等类型。
按照不同的自然资源特点和要求,可分为:可更新资源,主要指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不可更新资源,主要指矿藏资源,例如,铁、铝、煤、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恒定性资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尚未被充分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辐射能、空气、海潮、风力等。
二、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一)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一般是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水法和渔业法、海洋法、空间法等法律、法规组成。
自然资源保护法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自然规律的法律。
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调节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国家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调整自然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二)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宏观性:这是自然资源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理论基础。
各种自然资源法规必须按照资源配置的宏观要求规定人们在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过程中的行为规则,这是自然资源管理法的重要特征。
2、综合性:自然资源法一般包括《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珍稀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等。
3、科学技术性: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十分广泛和深远。
人们对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出许多新的课题,采取更科学、更先进的措施,保护管理各种自然资源。
4、国际共同性:人类共同生活的地球表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环境问题的解决是超越国家界线的。
有些资源的开发利用也不是一国所能完成的。
因此,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人类负有共同的国际义务。
(三)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体系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就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部门资源法所组成的统一体。
例如,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植物、江河、海洋等生态系统之间客观地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的自然综合体。
即调整人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可划分为如下两类:1、部门性资源法:自然资源管理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如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作为部门资源法的《森林法》中的基本法,它与《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组成森林资源法群。
2、特性资源法:将各部门资源法中相互间所具有的共同自然特性的部分进行分类,一类是可再生和发展资源,它包括生物资源法(如有关森林、草原、渔业、自然保护区及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珍稀植物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和非生物资源法(如有关土地、水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类是不可更新但可再生的资源。
它包括诸如有关矿产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另外,可以从自然资源管理、利用、保护方面分为自然资源管理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等。
第二节生物资源保护法一、生物多样性保护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三、渔业资源保护法(一)、渔业资源的概念渔业资源,又称为水产资源,是指水域中可以作为渔业生产经营对象以及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水生生物的总称。
1渔业资源主要有鱼类、虾蟹类、贝类、海藻类、淡水食用水生植物类及其他类。
渔业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的生物资源,并且不同于陆地生物资源,一般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洄游性、隐蔽性和集群性。
在不同的生活阶段,渔业资源常常密集于不同的空间位置,因此在集群时往往容易遭到集中捕捞的破坏。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我国于1986年制定了《渔业法》,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
1987年国务院依法制定了《渔业法实施细则》,1988年农业部等部门还联合制定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到1993年,国务院制定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另外,中国还专门针对渔业水质制定了《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除此之外,在我国《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有关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的立法中,也对渔业资源生存环境的保护与管理作出了一些规定。
根据《渔业法》的规定,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
(二)、渔业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1、渔业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国家对渔业资源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海洋渔业,除国务院划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海域和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外,由毗邻海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外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2、发展养殖业制度发展渔业养殖是解决渔业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发展养殖业,《渔业法》第9条规定:“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面、滩涂,发展养殖业。
”主要措施有:一是实行养殖使用证制度,确定单位和个人对水面的养殖使用权;二是对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水面、滩涂,集体所有的水面、滩涂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全民所有的水面、滩涂,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从事养殖生产;三是对荒芜的水面、滩涂限期开发利用;四是建立水面、滩涂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制度。
3、捕捞作业规范制度1.鼓励和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
2.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
3.加强对捕捞工具的管理。
4、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为了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渔业法》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
一是禁止炸鱼、毒鱼;二是规定禁渔区、禁渔期、禁用渔具和禁用的捕捞方法;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也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三是除经过特别批准外,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四是禁止围湖造田;五是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六是对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严重影响渔业资源的,要求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
四、森林资源保护法(一)、森林资源的概念1、森林的概念及作用森林,是指存在于一定区域内的以树木或其他木本植物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或者称为群落生态系统。
森林包括林地、树木及其他林地植物。
森林是十分重要的环境要素,它对人类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改善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环境效能包括调节气候、净化大气、蓄水保土、防风固沙、降低噪音、保存生物物种、美化环境、提供各种林产品。
因此,保护森林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经济发展和科学研究都有着重要意义。
2、森林资源的概念森林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林地面积、树种及木材蓄积量等的总称。
它具有可再生性和易受人类开发利用的影响等特点。
森林资源由森林组成,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森林。
作为资源的森林,它不仅具有经济价值,亦具有生态价值。
我国森林总面积为1.34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3.92%,只有世界平均水平(22%)的59%,在世界各国中居第122位;人均森林面积0.11公顷,约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2%;人均木材蓄积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1.1%。
即使这点森林,在全国也分布不均衡,林种结构不合理,而且生长率低、生长量小。
过少的森林资源不仅使我国的木材和林副产品短缺,珍稀动植物减少甚至灭绝,而且还造成生态系统破坏,环境质量下降,水土流失,江、河、湖、库淤塞,旱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剧。
为了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自然环境,我国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森林保护法体系。
其中主要的法律、法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暂行规定》、《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等。
1998年4月29日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了《森林法》。
使《森林法》更能适应市场经济下森林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森林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制1、森林所有权根据《森林法》及其他森林法规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2、林业建设方针《林林法》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3、森林保护的政策措施《森林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林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1.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