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信息核对表
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方案(范本)
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方案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不断社会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根据省、襄樊市的统一安置,市人民政府决定,201X年4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
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重点和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思路,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依托社区(村)和基层组织,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规范地址命名和房屋编号,实现街、路、巷命名率达到100%,门、楼牌编制、安装率达到100%;开展人口信息入户调查采集,实现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做到查房知人、查人知房;加强对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及时更新人口、房屋动态信息,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加强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此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市公安局政委李声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许云平、姚勇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公安、民政、统计、城管、建设、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司法等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职责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统一在市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如下职责开展工作:㈠公安部门。
负责门、楼牌的编号和制作;确定社会治安管理类信息采集标准,印制采集表格;完成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加强和改进治安、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只知道使用面积的,可用下面的公式换算:
使用面积(包括扩建的使用面积)÷ 0.7 = 建筑面积
填写此项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在旅馆或租借的房屋居住的户,一律按现住所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住房面积。
2.居住在工作场所的户,住房面积应该填写其居住房间的建筑面积。
7.孙子女。指户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媳婿、外孙媳婿、重孙子女、重孙媳婿、重外孙子女、重外孙媳婿。
8.兄弟姐妹。指户主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
9.其他。指本户除以上九种人以外的成员。
家庭户的户主登记为第一人,圈填“0”;如果户主的配偶也在本户登记,应登记为第二人,圈填“1”;然后再登记该户的其他成员。如果户主没有配偶,或户主配偶不在本户登记,第二人也可登记本户其他成员。
三、普查对象
(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和境外人员普查表的普查对象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八)条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第(九)条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3.合住在同一所住房里的住户,其建筑面积为各户所独立使用的房间面积加上公共使用面积(包括厨房、厕所、门厅、阳台等)的一部分:两户合住的,各按二分之一计算;三户合用的各按三分之一计算;四户及以上合用的依此类推。
4.建筑面积应填写整数,不为整数时四舍五入获得。
H6.本户住房间数-指除厨房、厕所、过道和厅以外的所有自然间数(包括扩建的房间)。填写本项目时应注意: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一、填表范围流动人员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市的市区,在其它地区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
湖北省范围内所有的流动人员都应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一人一表。
二、填表要求1、照片:收取采集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本省范围内十六周岁以上、未办二代证的人员以及外省流入本省、十六周岁以上人员必采。
现场采集应符合JPG 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黑体加粗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对照字典填写。
6、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包括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诨名和绰号。
3、政治面貌、专长、身份、文化程度、监护关系、信息级别、职业类别属字典选项,在基础信息字典表中查询填写。
4、管理类别:A类指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合法身份且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登记管理的人员;B类指暂住时间不到半年,职业不稳定,经济来源不稳定或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C类指按规定应当列为重点人员的;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无正当理由逃避公安机关登记办证的;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单独或结伙居住有可疑情况的;昼伏夜出、形迹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状况良好、收支明显不符的;有摩托车又行踪诡秘或房屋内存放有来历不明物品、摩托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可能用于作案工具的;可能藏有危险物品的人员。
5、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6、信息级别应由民警填写。
7、“居住处所”若为“租赁房屋”则“入住时间”、“与房东关系”为必填项。
8、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9、居住地址:按流动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填写至室号,并与实有房屋信息表上地址一致。
全员人口信息核查当前存在问题
全员人口信息核查当前存在问题总人口方面全员人口数据库存在个案信息重复录入的问题。
社区内部、社区之间、乡镇与城镇之间的重复。
统计局没有可供我们参考对照的个案信息资料,无法完善我们计生部门的数据。
所以要完善全县总人口信息,减小相关部门人口数的差距,就需要与公安部门联系,入户核对完善全县总人口的信息。
各乡镇有必要与派出所联系进行对照,找出差距,及时录入、尽快完善,省计生委基础信息核查通报会上,明确提出,人口管理,侧重于户籍地的管理,这一块抓好了,以往的底子也就实了,省市检查心里也就有数了。
所以各乡镇、县直抓住这次的机会把总人口数核实准确。
根据目前存在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核对录入:1、岁数大的核实录入不到位。
各村、社区年龄大的没有全部录入网络版。
因为在入户调查时,了解到,有些计生管理员的理解,就是把育龄人群认真登记,岁数大的不管。
2、前几年因为工作、上学等原因,离开户籍地好几年了,从来不回,将来也不回来,当时建库时我们人为地进行了迁出处理,但是这些人员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户籍地,这次,需要把这部分人员录入网络版,以“空挂户”进行处理。
3、离退休人员年龄大了,回到村里居住,也就常住村里了,好多乡镇未进行登记。
这些非农业户口有的是本县,有的是县外,我们都应该以常住人口进行登记。
即以“户不在人常住本地”的类型对待。
4、下岗、原来上学后来又回到村里等各种原因常住村里的非农业人口,大人小孩均应以常住人口进行登记,管理属性为“户不在人场住本地”。
5、出嫁到县外,户口未迁走,有的还将小孩上到嫁妇出女的名下,当时单机版进行的是新婚分户注销,但公安部门还有户口,各乡镇、县直应该以“空挂户”的情况进行录入。
6、对于双户口的,明知在本村之外有户口,人在其他地方上班或居住生活,但本村还有户口,乡镇应该以空挂户进行登记录入。
7、原来的流出人员现在返回了,正确修改管理属性。
8、各乡镇、县直把移出人员的情况和人数统计清楚,因为这部分人员在网络版上无法查找、也会汇总不出来。
计生局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7期)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运行情况[2011]第7期壶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1年7月23日目录▲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运行情况通报(2011.6.16-2011.7.15)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运行情况通报(2011年第7期)截止2011年7月15日,壶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全县13个乡镇区基础信息核查、村级反馈执行及信息回录、省内流动人口信息处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处理、身份证号码审核、数据审核、重复人口信息、流向不明人员处理情况、直报系统信息直报、孕前优生咨询指导系统使用、证件打印系统使用等网络版运行情况做了全面汇总,现将各乡镇(区)运行情况通报如下:一、2011年6月16日至7月15日基础信息核查及操作人员上线操作情况汇总全县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7月15日基本信息核查情况如下:本期新增总人口573人;本期新增2000年以来出生人口98人,累计新增出生人口数6150人。
本月新增2000年以来出生人口较多的乡镇为店上镇(30人)。
附表1.目前全县13个乡镇区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7月15日,全县上线率为100%。
基础信息核查情况表1 单位:人2000年以来出生人口数名称新增总人口2011.6.16—7.15新增核查以来累计新增全市13738 3658 78731全县573 98 6150龙泉镇8261520百尺镇365311店上镇16030550晋庄镇283556树掌镇141346集店乡9711601黄山乡314457东井岭140423石坡乡143323五龙山207211鹅屋乡4013414桥上乡156317开发区229121二、村级反馈执行及信息回录情况2011年6月16日—2011年7月15日全县村级反馈执行率(“每月执行条件”汇总)为100%。
13个乡镇区反馈执行率全部达到100%。
汇总2011年6月16日—2011年7月15日应服务信息回录情况,全县回录率98.15%,比上期(97.01%)提高了1.14个百分点。
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表格填写要求说明
户口整顿工作表格填写要求说明表一:《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核查表》。
此表入户时由普查员填写,在入户走访统一结束后由派出所作为户籍档案存档。
填写要求:1、调查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由调查员结合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资料。
以户为单位当场填写。
每张可填写10人,超过10人的户,可按人数需要增加调查表。
3、如被调查的户中有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等,先填写本户地址,再按本户居住的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暂住人口顺序填写。
4、普查员每填完一户,要将调查表中内容向户主或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普查员在表格下方签字并填写入户登记的日期。
表格项目说明:公共项目: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指被调查人户口登记地址在的县、乡镇、村和调查小区的名称。
2、房屋详址:以人口信息库二代证标准地址填写。
3、该房是否登记常住人口。
此项对房而言,如此房屋地址与户口登记的地址一致(户房一致),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能查找到此地址的此项前“□”里填写“是”;如果此户的房屋有几间或居住一院落有几处出租的,在此项登记是的同时还要在是否为出租房屋项“□”登记是,如此房为商店、工地、工棚等在常住人口信库里没有此地址,没有户主,在此项□填写否,如为出租房屋的,在是否为出租房屋中填写是。
4、户类型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5、户序号:指的是划分的普查小区为单位,由负责该小区的普查员按走访的顺序进行编号,家庭户从001开始,集体户从201开始。
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屋为一户,即一个地址的所有人(包括户籍人口和其他类居住人口)登记为同一户。
如一房地址有两户(指一个地址打印两个户口本例如居住一处的父子或其它亲属)的,分别编号分两户填写,如在各户里有暂住或有寄住人口,或各户另有承租人并实际居住的,应统计在同户里,使用一个编号,关系为其它。
6、房主姓名:按实际情况填写7、是否为出租房屋:此房是出租房屋的在“□”里填写“是”,没有承租人的填写为否。
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
.目录1、系统概述 (1)2、系统需求分析 (1)2.1数据描述 (1)2.2系统接口说明 (9)2.3功能需求分析 (10)2.4运行需求 (11)2.5系统开发可行性分析 (11)3、系统数据模型分析与设计 (12)4、数据库详细分析 (15)4.1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15)5、系统功能模块分析与设计 (18)5.1系统总体结构图 (18)5.2各子系统功能分析 (18)6、参考文献 (26)附录、系统主要程序源代码 (27)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1、系统概述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和公安部门对城市及农村人口管理工作规范性的逐渐增强,户籍管理工作的业务量急剧增大。
传统的手工方法,存在效率低、易出错等缺点,已经难以满足当前户籍管理工作的要求。
因此,结合当前日益成熟的计算机相关技术,开发一个专门针对户籍管理的系统已经非常必要了。
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安部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适应现代户籍制度并推动户籍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自动化的必要条件。
该管理系统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以帮助用户了解户籍工作的情况。
它大大改善了公安部门管理、查询户籍的基础工作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户籍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因此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迫在眉睫。
2、系统需求分析2.1数据描述2.1.1数据流图2.1.2数据字典(1)数据流的描述数据流编号:D—01数据流名称:户口登记简述:工作人员对常住人员的资料进行登记数据流来源:工作人员登记数据流去向:迁入管理模块、迁出管理模块、注销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户号+登记日期+户别+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性别+籍贯+出生日期+出生地+工作单位+民族+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数据流量:约3人/天高峰流量:约5人/天数据流编号:D—02数据流名称:户口迁入管理简述:工作人员对迁入本区的户口资料进行登记数据流来源:工作人员登记数据流去向:迁入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户号+登记日期+户别+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婚姻状况+籍贯+出生日期+出生地+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数据流量:约10户/日高峰流量:约15户/日数据流编号:D—03数据流名称:人口迁入管理简述:工作人员对迁入本区的人口资料进行登记数据流来源:工作人员登记数据流去向:迁入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此人所属户的户号+添加一个新人到所属户+迁入一个新人到所属+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籍贯+出生日期+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数据流量:约30人/天高峰流量:约50人/天数据流编号:D—04数据流名称:户口迁出管理简述:工作人员对本区的户口迁出工作进行操作数据流来源:工作人员登记数据流去向:迁出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户号+登记日期+户别+户主姓名+家庭住址+迁入日期+自何地迁入+迁出日期+迁出到何地数据流量:约5户/天高峰流量:约10户/天数据流编号:D—05数据流名称:人口迁出管理简述:工作人员对本区的人口迁出工作进行操作数据流来源:工作人员登记数据流去向:迁出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所属户号+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籍贯+出生日期+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迁入日期+自何地迁入+迁出日期+迁出到何地数据流量:约10人/天高峰流量:约15人/天数据流编号:D—06数据流名称:户口注销管理简述:工作人员对本区户口的注销工作进行操作数据流来源:工作人员登记数据流去向:注销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户号+登记日期+户别+户主姓名+家庭住址+迁入日期+自何地迁入数据流量:约1户/天高峰流量:约3户/天数据流编号:D—07数据流名称:人口注销管理简述:工作人员对本区人口的注销工作进行操作数据流来源:工作人员登记数据流去向:注销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所属户号+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籍贯+出生日期+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迁入日期+自何地迁入数据流量:约3人/天高峰流量:约5人/天数据流编号:D—08数据流名称:密码管理简述:系统管理员或用户本人可对使用本系统的用户的密码进行管理数据流来源:系统用户登记注册数据流去向:系统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用户名+旧密码+新密码+密码确认数据流编号:D—09数据流名称:用户管理简述:管理员对可以获得本系统使用权限的用户的管理数据流来源:用户登记数据流去向:系统管理模块数据项组成:新增用户名+用户密码+密码确认(2)数据逻辑的描述处理逻辑编号:P—01处理逻辑名称:户口登记审核简述:审查常住户报告的人员资料是否填写正确输入的数据流:户口登记处理描述:常住户报告的家庭人数、年龄及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是否属实。
农村普查区住户摸底表
★注意:
1.全家外出的本地户,普查时居住在城镇地域,但在本普查区还经营农业,既要作为全家外出户进行调查,填写到《全家外出情况过录表》中,又要登记住户普查表(户1表和户2表)。
一些有特殊情况的住户应在备注栏进行说明,如本户在本普查区的其他某个普查小区有住宅、本户已将土地出租给其他户等等,以便与其他普查小区协调,防止重登和漏登。
每完成一个户的摸底调查,应将该户与户籍名录进行对照,将已完成摸底的本地户在户籍名录中做好记录,表明这些户已列入摸底表,方便找到全家外出的户。
摸底完成离开住户前,普查员还应尽量与住户约定访问登记时间。
第二、检查是否有住户在不同的普查小区被重复记录在摸底表中,如单独居住的父母可能在一个普查小区记录为一个住户,而在另一个普查小区被记录为其子女的住户成员;在同一普查区的不同普查小区内有住宅的住户可能被重复记录;住在集体宿舍区内、但在本普查区还有其他住处的人可能会记录在集体户中。有上述情况出现时,普查指导员必须指定一个普查小区对相关住户进行摸底。
第三、检查普查员识别的登记对象是否准确。
第四、将农村地域普查小区住户摸底表中发现的全家外出户的人口情况过录到《本地户全家外出情况手工过录表》中。
第五、统计住户数和人口数,在此基础上确定需要的住户类普查表数量。要注意超过7个人的住户需要2张以上的户1表。
(7)填报《普查小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对《住户摸底表》进行汇总,将结果填入《普查小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居民信息登记表 编号
居民信息登记表编号:
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自2013年5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居民户口属地化管理工作,即将您的户口调整到现住地派出所,户籍地址为您现居住的房屋地址,达到人户一致;请您准确填写、核对家庭成员的户籍信息、实际居住地址、提交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原户口单位取回已落户家庭成员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新落户子女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申请。
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并签字确认。
派出所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核对,谢谢您的支持、配合。
居民签字:核对人(社区户口协管员):
备注:(注明不迁移户口的原因)
年月日。
人口信息采集表范本
人口信息采集表范本1.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怎样填写填表要求:1、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2、表中黑体加粗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3、凡有“O”的项目,只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对号。
4、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1、房屋编码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城区按“街(路、巷)号栋单元楼室”模式填写,农村地区按“村组号”模式填写。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地址。
5、建筑物名称:填写独立建筑物的称谓,如XX大厦、XX商业大楼等;无明确称谓的建筑物,以其用途或楼栋地址为名称,如XX单位办公楼、XX学校宿舍、XX商店、XX小区X栋等;农村住宅房屋填私人住宅。
6、建筑物管理业主信息中“物业管理单位名称”项,物业管理单位为公司的,填写公司名称;代表人/业主姓名项,填写建筑物物业管理单位法人;本人居住使用的,填写业主姓名。
7、联系电话:指常住人口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使用数字字符填写。
固定电话前须填写区号.8、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X室X厅”等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9、房屋有房产证的,“房产证登记座落”、“房屋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0、“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1、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
12、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且为必填项。
是“单位”的,填写单位信息;是“个人”的,填写个人信息,13、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4、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5、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
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籍,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注: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3.“户籍城乡地域属性”一栏,地方考生应填写“乡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兵团考生应填写“团场户口”或“非团场户口”;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附件4普通高考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说明]在普通高考考生学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报名规定中所要求的条件对考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对学籍是否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进行认定,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基本情况登记表[说明]各地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应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严格审查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情况,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注: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本表后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学校证明、考生及父母户籍复印件;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学籍情况审查表报名序号:附件7中等职业学校及社会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查登记表[说明]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对普通高考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在我区连续实质性就读的“三校生”,在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报名时,不需审核户籍信息;各地州市招生部门对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真伪进行审查认定,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名审查工作。
卫统2表(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
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表号:卫统2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11号有效期至:2009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1.1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1.2身份证号码□□□□□□□□□□□□□□□□□1。
3 出生日期□□□□年□□月□□日1。
4 性别代码(1男,2女)□1.5 民族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1.6 参加工作日期□□□□年□□月1.7 办公室电话号码□□□□□□□□1。
8手机号码(政府办县及县以上卫生机构负责人及应急救治专家填写) □□□□□□□□□□□2.1 所在科室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代码□□□□2.2 从事专业类别代码□□11 执业医师 12执业助理医师 13见习医师 21注册护士 22助产士31西药师(士) 32中药师(士) 41检验技师(士) 42影像技师(士) 50卫生监督员69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70其他技术人员 80管理人员 90工勤及技能人员2。
3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证书编码□□□□□□□□□□□□□□□□□□2.4医师执业类别代码(1临床2口腔3公共卫生4中医) □2.5 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代码(可多选)①□□,②□□,③□□2。
6 行政/业务管理职务代码(要求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人员填写)□1党委(副)书记 2院(所.站)长 3副院(所。
站)长 4科室主任 5科室副主任3。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名称___________,代码□□□3.2 专业技术职务(聘)代码(1正高 2副高 3中级 4师级/助理 5士级 9待聘)□3。
3 学历代码(1研究生 2大学本科 3大专 4中专及中技 5技校 6高中 7初中及以下)□3。
4 学位代码(1名誉博士 2博士 3硕士 4学士) □3.5 所学专业名称__________,代号□□□□101基础医学 102预防医学 1031临床医学 1032医学技术 104口腔医学105中医学 106法医学 107护理学 108药学 109卫生管理01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5文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3.6 年内接受培训情况(仅要求当年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可多选) ①□□,②□□,③□□11住院医师培训已合格 12正接受住院医师培训 13接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14接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 15全科医学培训 20护理知识培训30疾病预防知识培训40卫生监督知识培训50院前急救培训 60管理知识培训 70计算机培训80其他岗位培训 90进修半年以上3.7 出国留学学习时间(累计月数,出国留学人员填写) □□3.8 专科特长(仅要求医院主任、副主任医师填写):①______,②______,③______4.1本月人员流动情况□□流入: 11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12其他卫生机构调入 13非卫生机构调入 14军转人员 19其他流出: 21调往其他卫生机构 22考取研究生 23出国留学 24退休 25辞职(辞退) 26自然减员 29其他4。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办理⾝份证需要什么材料在全国全⾯实施居民⾝份证异地受理后,解决了⼤多数出门在外的⼈们办理⾝份证的困难。
本⼈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且要提供相关资料。
那么异地办理⾝份证需要什么材料,下⾯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家解答。
异地办理⾝份证需要什么材料异地办理⾝份证材料:1、申领⼈本⼈携带:①户⼝簿、②本⼈的学⽣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或贴有本⼈近期照⽚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
2、在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填写《⼈⼝信息核对表》,核对⼈⼝信息。
3、未满⼗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代为申请领取居民⾝份证。
4、⼈⼝信息有误、需要更正:①⾮审批项⽬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姓名、性别、民族、出⽣⽇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份证。
5、⼈⼝信息正确⽆误,受理窗⼝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在《居民⾝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本费,领取《居民⾝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注意两种情形不能进⾏异地办理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是因相貌特征发⽣较⼤变化,且居民⾝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份的;⼆是有不良信⽤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居民户⼝簿、⾝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假证的⼈员,以及国家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记录⼈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异地办理⾝份证,解决⼤部分⼈的需求。
申领⼈本⼈携带贴有本⼈近期照⽚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
注意有的情况是不能进⾏异地办理的。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请咨询店铺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申领居民身份证相关说明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换领居民身份证
1、换领申领居民身份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㈠、①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没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常住人口登记流程
常住人口登记流程常住人口登记是指对于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一年)在特定地区居住并具备一定要求的人口进行登记记录的过程。
常住人口登记是政府进行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社会治安、提供公共服务以及进行经济发展规划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将介绍常住人口登记的具体流程。
一、准备材料1. 身份证件:准备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户口本:如有,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原件。
3. 申请表格:前往当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中心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格,填写完整。
二、前往登记地点持齐以上所需材料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中心办理常住人口登记手续。
三、登记手续1. 填写表格:将申请表格上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 提供材料:递交身份证件原件及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案。
3. 录入信息:工作人员会将申请表上的信息录入系统中,并进行核对确认。
4. 验证信息:核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包括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
5. 照相:在现场进行照相,以便用于个人信息的确认和登记证件的制作。
6. 签字确认:确认个人信息录入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四、领取证件完成登记手续后,根据当地规定,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证件。
值得注意的是,常住人口登记是一项重要的个人权益保护措施,请务必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核对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常住人口登记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政府了解人口结构、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
市民应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常住人口登记工作,以便享受社会福利及公共服务,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总结:通过上述简要介绍,我们可以清楚了解到常住人口登记的流程。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表格、提供材料、录入信息、照相并签字确认,最后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证件。
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一、普查表的种类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共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以下简称普查表短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以下简称普查表长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以下简称境外人员普查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以下简称死亡人口调查表)四种表。
二、标准时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0时。
普查员在掌握普查标准时间时,应该注意以下两点:(一)2010年11月1日0时以后出生的人不登记;2010年11月1日0时以后死亡的人仍要登记普查表短表或普查表长表。
(二)2010年11月1日0时以后发生迁移的人,仍在原住地登记。
三、普查对象(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和境外人员普查表的普查对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八)条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九)条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
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对象具体是指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
即201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口和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1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人口。
分为两种情况:1.2010年10月31日晚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不管其户口登记在何处。
包括户口在本村(居)委会的人口,也包括户口在外村(居)委会的人口。
2.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1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无论其外出时间长短、外出原因如何,均普查登记。
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其居住地进行登记,填写境外人员普查表。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员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此表。
其中,常住户口人员,居住在本辖本址的仅填写“基本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基本信息”和“有户无人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本市6个月以上,到其他地方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人员,填写“基本信息”、“有户无人信息”和“流出信息”。
寄住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寄住信息”。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未落户信息”。
寄住人口中租赁房屋居住的,填写“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填写范围:常住户口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均应首先填写本栏信息。
1、“常住户口人员”由派出所民警先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由采集人对照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主要项目,与本人信息不一致或需要变更更正的,采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审批手续,不能在项目栏内直接变更。
其他副项信息有变化或错误、信息项不全的,按当事人实际情况填写。
“寄住人口”按照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主要登记项目,其他副项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的主要登记项目按当事人所持证件填写,其他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2、“别名绰号”是指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
不属必填项,普通公民可不填写,重点人口及关注对象如有就要填。
3、“出生地”,填写常住人口出生所在地国家、省、市、区(县)名称。
“出生地详址”,填写常住人口出生的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户籍地详址”,填写户籍登记地由社区民警编定的此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
“实际居住详址”,填写现居住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人户分离或空挂户人员,填写在武汉市内的现住地住址或流向地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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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核对表
受理单位(盖章):受理时间:年月日
莆田市公安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申请初领、申请换领和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专用表,是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基础资料,由派出所长期保存。
二、本表登记的内容,应当与公民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三、应使用钢笔书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并且不得涂改。
四、“常住户口地址”一栏中应当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应当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集体户口应当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不能填写单位名称。
五、“实际居住地址”是指本人除常住户口地址外日常生活居住的实际地址。
六、“申领原因”分为三种情形。
其中,申请“初领”是指未满16周岁、年满16周岁、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华侨回国定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等第一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是指原来已申领过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证件有效期满、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目错误以及其他原因(换发);申请“补领”是指原有证件丢失。
七、“服务处所”是指本人当前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标准名称。
八、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实际地点,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乡、镇,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南省邓州市”“辽宁省黑山县黑山镇”。
九、“户口核对情况”和“户口核对人签名”栏由派出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