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概述
电子废弃物处理的技术和政策
电子废弃物处理的技术和政策电子废弃物的数量急剧增长,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消费电子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人们对电子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也导致了该领域的废弃物问题的日益严重化。
本文将探讨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技术和政策,以期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电子废弃物的分类和特点电子废弃物可以分为家用电器、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设备等不同类别。
这些设备中含有大量的金属、塑料、玻璃等材料,同时还存在着有害物质,如铅、汞、镉等。
这些特点使得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变得复杂和困难。
二、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1. 物理处理技术物理处理技术包括拆解、分解和分选。
首先,对电子废弃物进行拆解,将各个部件和材料分离出来。
然后,针对不同的材料进行分解和分选,以便进行二次利用或者安全的处置。
2. 化学处理技术化学处理技术主要包括材料回收和有害物质处理。
通过对电子废弃物中的金属、塑料等材料进行回收利用,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同时,对有害物质进行安全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3. 生物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是一种新兴的电子废弃物处理方法。
通过利用微生物等生物体对电子废弃物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和分解,达到减少废弃物量和减缓环境负荷的目的。
三、电子废弃物处理政策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电子废弃物,各国都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
1. 产品责任延伸制度该制度要求生产者在生产电子产品时就要考虑到废弃物的处理问题,并为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负责。
这可以激励生产者开发更加环保的产品,减少废弃物的数量和对环境的影响。
2. 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废弃物回收体系是解决电子废弃物问题的关键。
政府应该加大对废弃物回收企业的支持力度,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回收活动,提高废弃物回收的覆盖率和回收效率。
3. 推动环保科技创新通过鼓励和支持环保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可以提升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效率和环境友好性。
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奖励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促进环保科技的创新和推广。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废旧家电及电子设备处理基本概况
废旧家电及电子设备处理基本概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废旧家电、手机、电视机、电脑、空调等电子产品的广泛普及和快速更新,正在使电子垃圾成为越来越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表明,从2003年开始,我国进入电子产品淘汰的高峰期,而它们带来的隐患已逐渐为人们所认识,电子垃圾回收加工无害化处理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之一。
电子垃圾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被誉为未来的主要“矿产资源”。
如铜、铝、铁及各种稀贵金属、玻璃和塑料等,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而且节约能源。
“电子垃圾”全身是宝,含有许多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可供回收的再生资源,一些废旧电子产品还含有金、银、铜、锡、铬、铂、钯等贵金属。
以拆解手机为例,一部手机就可以拆解出多种构件,若把手机电池回收积攒到一吨,就可以提炼出200克黄金,而每吨普通金矿石只能提炼2克黄金。
而且,“电子垃圾”中又含有大量有害有毒的物质,如果随意丢弃、焚烧、掩埋,则会产生大量的废液、废气、废渣,严重污染环境。
据有关部门分析,每年需要处理的废旧电子产品达500万吨。
此外,随着电脑、手机、VCD、DVD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加快,报废数量也将急剧上升。
如何更好地将这些被称作“电子垃圾”的废旧产品回收循环利用,值得引起重视。
我国“电子垃圾”的循环利用起步较晚,发展较快。
这几年,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推动了电子信息产业逐步转变为最环保、最节约资源的绿色产业。
形成了一种名副其实的循环经济,一方面解决了就业问题,节约了国家投资,另一方面减少了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
这一“廉价再生资源+廉价二手设备+廉价劳动力=廉价产品”的“电子垃圾”循环利用模式,突出了资源的高效利用,突出了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追求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子产品的使用量呈现亿万级的增长。
然而,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污染也日益严重,成为环境和健康问题的重要来源。
为了防止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环境污染,政府应出台有效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加强收集和处理环节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处理的关键在于收集。
政府应当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另外,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1. 给用户提供方便的回收方式,如免费回收、物流配送、大型超市等。
2. 加强与电子厂商的合作,使消费者可以通过厂商的网络进行回收。
3. 改善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收集售后市场的管理,增强市场监管。
4. 鼓励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减少废弃电子产品的数量。
在废弃电子产品收集环节,政府应将污染防治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成立废弃电子产品专项基金,对企业和消费者进行补贴,大力推广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
二、推广环保节能产品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绿色环保和节能产品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许多环保政策来推广这些产品的使用。
考虑到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本身具有污染风险,政府应当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绿色环保和节能的产品,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防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
三、建立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处理体系为了使污染防治政策有效实施,政府应该制定严格的法规来规范废弃电子产品的处理标准。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考虑建立相应的处理体系,从环保问题、资源回收、物流运输到处理质量都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处理能够真正落实。
四、降低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处理成本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处理成本一直存在极大的问题。
如果处理成本过高,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利润,造成环境问题。
政府应鼓励公众与电子厂商合作,共同为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污染防治做出贡献。
同时,还应提高环保行业的税收和环保信用,促进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率的提高。
废弃家电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废弃家电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六、处理处置(四)处置1、为了提高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再利用率,节约资源,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再使用和再利用,其次再考虑焚烧或填埋处置。
2、禁止含阴极射线管的计算机显示器和电视机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
3、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或残余物应采用焚烧、填埋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置,废水、废气的排放应满足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八条建设电子废物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的,应当严格规划,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措施验收的要求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日常定期监测。
《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
各省级地方政府依据本条例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
第六条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实行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
国家对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第七条国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
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八条国家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家电生产企业或多元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处理企业;鼓励和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鼓励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技术政策和污染防治政策,制定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标识办法、废家电拆解技术规范,加强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规范和指导。
优缺点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这里主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在电子垃圾污染控制方面的专项立法还比较滞后。
废弃电器电子污染防治及环境许可政策要求有哪些?
废弃电器电子污染防治及环境许可政策要求有哪些?
(1)《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2号):规定了处理企业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要求;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90号公告):针对列入《目录(第一批)》的产品,即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指导和规范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的审查和许可工作;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控制内容及技术要求,旨在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工作;
(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介绍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介绍概述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已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这些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果不得当处理,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政策来防治废弃家电与电子产品的污染,本文将介绍其中一些重要的技术政策。
污染来源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有害物质含量高:废弃产品中包含诸如重金属、卤素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直接丢弃或不当处理,有可能导致这些物质渗漏污染土壤和水源。
2. 电子废物回收利用不当:在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过程中,如果没有采取正确的技术处理措施,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技术政策介绍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 规范回收处理各国政府制定了诸如“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法”等相关法规,规范回收处理流程,明确了废弃产品的回收、拆解和处理要求。
2. 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要求对废弃产品进行有效的资源回收利用,通过科学的拆解和处理,实现有用材料的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3. 有害物质处理对于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旧产品,要求采用专业的处理技术将有害物质有效去除或固化,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
4. 推动绿色设计技术政策鼓励家电和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推动绿色设计理念,减少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产品的可循环利用率。
5. 加强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结语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关键举措。
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通过合作与创新,有效防治废弃产品造成的环境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
以上是关于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共同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一、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中的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九类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九类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其他类别产品(具有类似拆解产物和处理工艺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提出申请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开展材料审查或现场核查中,本指南可提供技术参考。
三、基本要求处理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基本要求:(一)厂区处理企业具有集中和独立的一整块厂区,并拥有该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或签订该厂区不少于五年的土地租赁合同。
厂区面积满足拆解处理生产活动和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所需,鼓励规模化企业生产加工区面积(或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厂区总占地面积的1/2,且不低于5000 平方米。
(二)贮存场地贮存场地应具有硬化地面,容量原则上不低于设计日处理能力的10 倍。
周边具有围墙或者设置围栏,以利于监控货物和人员进出。
可能产生废液或废油等液体积存、泄漏的贮存场地,具有防渗措施和液体收集系统。
位于室外的贮存场地应安装防雨棚。
具有九类产品的独立仓储区域,不同类别的九类产品和不同类别的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应当分区贮存,自动化仓储系统除外。
各分区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贮存物名称。
(三)处理场地拆解、利用、处置九类产品的专门处理场地为具有硬化地面的室内场地,并具备处理场地冲洗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或废油等液体物质的防渗、截流、收集设施。
处理场地分区设置,各处理区域之间界限明显,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标志和操作流程图。
(四)设备拆解、利用和处置九类产品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要求。
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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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单位二 OO 八年三月1目次1.任务来源......2 2.编制的目的及意义......2 3.国内外电子废物管理现状......4 4.国内废家用电器处理现状......7 5 编制依据......9 6 编制原则......9 7 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的技术路线......10 8 工作思路......11 9 本技术规范涉及的定义......11 10 与本技术规范有关的法规、管理办法及标准......13 11 专家评审意见......13 12 对专家意见的处理 (14)13 专家问题明细及处理意见 (15)1《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废家用电器的资源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减少和控制废家用电器回收和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11月23 日发布了《200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正式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下达制定《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计划。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同清华大学共同承担了此项工作,在认真听取多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废家用电器处理厂家的废家用电器处理实际情况,特制订了《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2.编制的目的及意义废家用电器中含有大量有毒重金属与化学物质,是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很大威胁的危险废物。
随着国内家用电器产品淘汰高峰的到来,废旧家用电器经营利润逐渐明显,一大批不法商贩利用法律的漏洞与居民环保意识的缺乏,在大城市收购大量废弃家用电器,运到偏僻地域(如贵屿等地)进行不法拆解,回收电子废物中的金属与价值较高的部件,而对废家用电器中的危险物质不做处理,致使大量毒害物质泄漏,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危害了工人及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2023年中国及部分省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贯彻自力更生、因陋就简原则
政策背景
1.政府引导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多重因素驱动
政策背景:
中国政府对于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从多个方面进行引导和支持。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因素:
2. 环境因素: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国已成 为全球最大的家电生产和消费市场。大量的废旧家电 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对人民的健康产生了威胁。 因此,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成为当务之急。 3. 经济因素: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不仅可 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拆解、冶炼、材料再生等, 还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同时,废旧家电中有许 多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资源,可以降低资源的消耗,提 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1.中国及部分省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相关政策,探讨政策制 定与效果评估
在探讨《关于其他主题,中国及部分省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相关政策》这一主题时,我们将关注两个主要方面:政策制定和 政策效果评估。
2. 政府角色:政策制定是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的重要驱动 力。政策的实施,例如强制回收、奖励计划等,推动了行业的创 新和技术进步。 3. 法规框架:中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各省市的《电子产 品污染控制管理条例》等法规,构成了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基础 法规框架。这些法规旨在鼓励企业研发回收技术、降低废弃物影 响并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4. 跨部门合作:政策制定过程中,多个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如工 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这种跨部门合作有利于 推动政策的协调和执行。
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
(3)《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16年实施,旨在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设。该通知规 定,国家将选择一些地区进行试点,探索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有效模式。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及拆解情况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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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企业是否有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计划等,以确 保企业持续符合环保要求。
拆解产物去向审核
01
核实企业拆解产物的去向,如是否销售给下游企业进行再利用或处置, 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02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拆解产物销售和处置台账,以确保拆解产物的流向 可追溯。
03
审查企业与下游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以确认下游企业对拆解产物 的处理方式和能力。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 及拆解情况审核要点
目录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概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政策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情况审核
要点
目录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及拆 解行业发展趋势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及拆 解案例分析
0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已经报废或者 不再使用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如 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等 。
分类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以根据其来源、 用途、处理方式等进行分类,如家庭 废弃物、商业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等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现状
回收率
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较低, 很多产品被随意丢弃或非法处理,对 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国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制定绿色制造标准,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地方环境管理政策
各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地方环保法规和规章
针对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特点,制定具体的环保法规和规章,加强环境监管。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1.09.07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施行日期】2021.09.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39号
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
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现予以发布,供有关单位参照使用。
附件: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7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10
HJ527-201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和处理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投产后的运营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废弃电池及照明器具等产品的拆解和处理污染控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 5085.1~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3015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HJ/T 364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产品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等),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及清单见附件A。
3.2有毒有害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对人、动植物和环境等产生危害的物质或元素,包括铅(Pb)、汞(Hg)、镉(C 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多氯联苯(PCB s)、含有消耗臭氧层的物质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3.3 收集 collection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聚集、分类和整理活动。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与处置规定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与处置规定概述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是指已经损坏或者被淘汰的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计算机等电器电子设备。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与处置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旨在将废旧电子产品进行环保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回收废旧电子产品中的有价值材料,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为了加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置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定,旨在推动电子废弃物的规范回收与环境友好处理。
1.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机制1.1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责任人根据国家要求,生产者应当负责其生产的电子产品的废弃物的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生产者可以直接开展回收业务,也可以委托合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回收。
生产者需成立回收网络,设置回收点,提供回收服务,接受消费者的废旧电子产品。
1.2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建设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建设是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与处置的关键环节。
各地政府鼓励生产者建立回收网络,包括回收站、回收点等,方便消费者将废旧电子产品交付回收。
同时,鼓励建立便捷的线上回收平台,提供上门回收服务。
1.3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标志为了方便消费者识别回收的可信度,回收的电子产品应标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标志,以示认可,并配备相应的回收凭证。
2.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置机制2.1 分类处置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需进行分类处置,将可再利用和有害物质有效分离。
一般将废旧电子产品分为有害物质和可回收物质两类,分别进行专项处理,确保环境和人民的安全。
2.2 有害物质处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及多种有害物质。
有害物质应当采用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2.3 可回收物质处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可回收物质包括贵金属、稀土元素、塑料等。
可回收物质应进行再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同时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3.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安全与环保3.1 环保处理技术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应采用环保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方式,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技术与政策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技术与政策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使用电子产品的频率以及更换速度也大大提高。
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使得大量的旧电子产品被淘汰,它们占据着地球上巨大的垃圾堆,不仅占据着宝贵的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如何处理这些废旧电子产品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利用技术和政策来回收和利用废旧电子产品,对于减少环境污染和节约资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废旧电子产品处理技术废旧电子产品默认机内存在大量纯净金属可以再利用,它们分别是铝、铁、铜、锡及军火等材料,且还存在非常昂贵的钯和稀土等基质。
因此,废旧电子产品的处理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1. 分离提取技术这是废旧电子产品利用最常用的方法。
首先,需要对电子产品切割、研磨、拆解,使电子杂质氧化、还原成金属水相,然后通过物理或化学处理手段分离各类金属及非金属杂质物坐标化、固液分离和综合利用等。
这个技术相比其他方法,它可以产生纯净的金属材料,而且也有较大的经济价值。
2. 再利用技术废旧电子产品处理机则通过技术手段,对废旧电子产品进行分类,被分类为满足再利用条件的废弃电子产品,库存,或不可再利用的废物,后者将进一步处理为骨架材料或粉状材料。
二、废旧电子产品处理政策1. 国际管理体系响应《巴塞尔公约》和《加工手册》对废电子设备又称电子垃圾管理的国际规定,2011年6月中国环保部发布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产生了管理要求。
2. 国内政策在政策规定的管理体系下,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检测步骤也逐渐增加。
自《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施行以来,各级检测服务机构开展必要的检验流程,负责导向和管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流程,落实相应的义务和管理职责。
而在回收方面,国家明确了“边缘一线工作面的废弃电子产品应统一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政策规定。
所谓边缘一线工作面即在该领域内发现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情况,要删除对环境造成的隐患,在此前景下依靠对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的力量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环保产业》
【年(卷),期】2006(000)009
【摘要】为了从源头控制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刻度量,控制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全文如下:【总页数】4页(P4-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5
【相关文献】
1.关于发布《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J],
2.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J],
3.《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出台 [J],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关于发布《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J],
5.关于发布《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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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依据和目的 为了减少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使用废弃后的废物产生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控制其在综合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定义 1、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 家用电器是指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吸尘器等;电子产品是指信息技术(IT)和通讯产品、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
2、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是指废弃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以及其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包括: (1)消费者(用户)废弃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其元(器)件、零(部)件; (3)维修、维护过程中废弃的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为电子废物的。
3、有毒有害物质:指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和聚溴二苯醚(PBDE)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4、生产者: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元(器)件、零(部)件等品牌(商标)的所有者,包括: (1)使用自己的品牌(商标),制造和销售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元(器)件、零(部)件; (2)使用自己的品牌(商标),转售由其他供应商生产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元(器)件、零(部)件。
5、再使用:指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其中的元(器)件、零(部)件直接或经简单维修后用于原来用途的任何行为。
本技术政策所指的再使用指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经简单维修或升级后再使用,以及经拆解处理后对其元(器)件、零(部)件的再使用,不包括废旧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转由其他人直接再使用的情况。
6、循环利用:指对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废弃材料的再加工,加工后材料的用途可与以前相同或不同,但不包括对废弃材料直接焚烧进行的热能回收。
2020版《固废法》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关内容的解读
202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关内容的解读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此次修改固废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固废法》中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方面也做了较大的改动,一是,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二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三是,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具体条款内容详见表1。
表1 2020年版《固废法》与2016年版《固废法》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对比解读: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快速发展,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资源环境效益日益显著。
但由于《条例》缺少上位法的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生产者责任落实方面、回收渠道建立方面仍存在欠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没有形成闭环,导致企业近些年存在废电器回收价格高、回收货源存在假货的现象。
新《固废法》恰恰指出了症结所在,并进行了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2020版《固废法》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上要求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体系建设大有裨益,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非法拆解处理。
②“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2020版《固废法》明文规定鼓励生产者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的生态设计工作,有助于从电器电子产品的源头上促进其生命周期末端的有效处置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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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概述-----------------------作者:-----------------------日期:>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6]115号 2006-04-27实施)2006-04-27一、总则(一)依据和目的为了减少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废弃量,提高资源再利用率,控制其在再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根据《中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政策所称的家用电器是指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吸尘器等;电子是指信息技术(IT)和通讯产品、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环境设计、废弃产品的收集、运输与贮存、再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治,为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利用和处置设施的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引导相关的发展。
(三)定义1、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是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因使用价值不能满足要求而被丢弃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包括:(1)消费者(用户)废弃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其元(器)件、零(部)件;(3)维修、维护过程中废弃的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为电子废物的。
2、有毒有害物质:指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生产者: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元(器)件、零(部)件等品牌(商标)的所有者,包括:(1)使用自己的品牌(商标),制造和销售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元(器)件、零(部)件;(2)使用自己的品牌(商标),转售由其他供应商生产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元(器)件、零(部)件;(3)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进口商。
4、再使用:指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其中的元(器)件、零(部)件,经简单维修后用于原来用途的任何行,但不包括废旧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转由他人的直接再使用。
5、再利用:指对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或废弃材料的再加工,加工后材料的用途可与以前相同或不同,但不包括弃材料直接焚烧进行的热能回收。
6、处理:指对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清除污染、拆解、破碎、再利用的活动。
7、处置: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经处理后,产生的无法进一步再使用、再利用的残余物,采用焚烧、填埋或其式,以达到减容、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性的活动。
(四)指导思想1、推行“三化”原则(1)减量化:通过对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环境友好设计,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材料的使用,延长产品的寿命,改善产品再利用特性,从而减少电子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2)资源化:通过对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零(部)件等的再使用和再利用,提高废弃家用电器子产品的再利用率。
(3)无害化:通过采用先进、适用的处理和处置工艺技术,控制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利用和处理处置过程环境污染。
2、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国家对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
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包括进口者)、销售者、消费者对其产生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依法承担污染的责任。
(五)目标1、国家适时发布、更新产品中禁止、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实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行环境友好产品府绿色采购政策,从源头减少和控制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2、建立相对完善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回收体系,采用有利于回收和再利用的方案,逐步提高废弃家用电器子产品的环境无害化回收率和再利用率;3、规范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利用过程的环境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纳入到废物处置体系,基本得到安全无害处置。
(六)公众参与开展公众环境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采取措施激励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和再利用各相关方参与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积极性。
二、环境友好设计(一)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1、鼓励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中不使用或减少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开发使用安全无毒害、低毒害的替代物质。
2、国家按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种类,分时段逐步限制和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二)延长产品使用寿命鼓励通过采用模块化设计,元(器)件和零(部)件的寿命趋同设计,易维修、易升级设计等,延长产品的使用寿。
(三)提高产品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特性生产者不应通过特殊设计或者加工工艺故意阻止产品废弃后的再使用,但若该设计或者加工工艺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全的要求时,则不在此限。
鼓励减少使用材料的种类,多使用易回收利用材料,采用国际通行的标识标准对零(部)件(材料)进行标识,采利于废弃产品拆解的设计和工艺,提高废弃产品的再利用率。
(四)提高产品零(部)件的互换性通过标准化使产品的通用零(部)件,在不同品牌或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之间实现互换。
(五)合理使用包装材料采取易于回收和再利用或易处理的包装材料,提高包装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废弃包装物的量。
三、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一)在有毒有害物质完全禁止使用之前,逐步推行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
生产者应在其产品的元(器)件、零(部)件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或国家有关的信息标识标准,标明产品中含有毒有质的名称或代码,由于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注明的,应在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二)生产者宜向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使用者和处理处置者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尤其是含有毒有害物质元(器名称和元(器)件装配部位等信息。
四、收集、运输及贮存(一)鼓励建立多方参与的、符合不同种类和来源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回收系统。
在建立回收体系时,应考自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来自居民家庭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回收的不同特点。
(二)国家鼓励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建立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信息系统,为废弃产品的回收提供信息服务。
(三)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回收可采用付费、互换、无偿交易等市场手段,鼓励消费者(用户)将废弃产品指定的回收站点或与回收者预约上门收集。
(四)回收者收集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应送往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专业化、无害化地集中处理处置。
(五)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一些易碎产品或零部件破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释出。
(六)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贮存应使用专门的存放场地,地面防渗漏处理,有防雨淋的遮盖物。
五、再使用国家鼓励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再使用,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从事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再使用的厂商应具备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在再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施。
2.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再使用不宜采用一些破坏性的操作,导致大量废元(器)件、零(部)件产生,或者一些有害物质的释出。
六、处理处置(一)处理处置厂的要求1、处理处置厂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划要求。
处理处置厂不应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源保护区和人口密集的居住区,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2、废弃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元(器)件、零(部)件的破碎、分选都应当在封闭设施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粉收集净化,达标后排放。
3、处理处置厂应设置废液收集设备与容器,作业场所的地面应采取防渗漏处理,清洗废水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排。
4、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危险特性鉴别。
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二)拆解1、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无法维修或升级再使用时,应以手工或机械的方式进行拆解,分别进行处理。
对于拆解下的有使用价值的元(器)件、零(部)件,应首先考虑再使用;对于那些无法继续再使用的(元)器件零)部件等,应送往专业的再利用厂,回收利用其中的金属、玻璃和塑料等材料。
2、含下述物质的元(器)件、零(部)件应单独拆除,分类收集:(1)显示器、电视机中的阴极射线管(CRT);(2)表面积大于100cm2的液晶显示屏(LCD)及气体放电灯泡;(3)表面积大于10cm2的印刷线路板;(4)含多溴联苯或多溴二苯醚阻燃剂的塑料电线电缆、机壳等;(5)多氯联苯电容器及含汞零(部)件;(6)镉镍充电电池、锂电池等;(7)废电冰箱、空调器及其他制冷器具压缩机中的制冷剂与润滑油。
(三)含危险物质的零(部)件的处理1、阴极射线管(CRT)(1)彩色阴极射线管含铅玻锥与无铅玻屏应分类收集。
含铅玻锥可作为阴极射线管玻壳制造厂的制造原料,或以的方式再利用和安全处置。
(2)玻屏上的含荧光粉涂层可采用干法或湿法两种工艺进行清除:①采用干法工艺清除玻屏上的荧光粉涂层时,应安装粉尘抽取和过滤装置,并妥善收集荧光粉;②采用湿法工艺洗涤玻屏上的荧光粉涂层时,产生的洗涤废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含荧光粉的污泥应进行无害化。
2、液晶显示器(LCD)(1)便携式电脑及其他表面积大于100cm2的液晶显示屏应以非破坏方式分离,将其中的液晶面板(其包覆的液得泄漏)、背光模组及驱动集成电路拆除。
(2)液晶物质的无害化处理可采用加热析出,催化分解技术。
(3)从背光模组中拆下的冷阴极荧光管可送往专业的汞回收厂回收汞,或者连同其他含汞荧光灯管一起按照危险处置。
3、线路板(1)加热熔化锡铅焊料拆除线路板上元(器)件、零(部)件时,应使用抽风罩抽取焊料熔化时产生的铅烟尘),处理达标后排放。
(2)线路板上拆下的芯片、含金连接器及其他含贵金属的废料可通过溶蚀、酸洗、电解及精炼等工艺方法回收其金、银、钯等贵金属,并且回收处理装置应有相配套的环保设施。
禁止采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酸浸工艺提取金、银、钯等贵重金属,禁止随意倾倒废酸液和残渣。
(3)线路板上拆下的多氯联苯电容器等危险废物须送危险废物处置厂处置。
(4)被拆除芯片、电容器及其它元(器)件的线路板,可采用破碎、分选的方法回收铜、玻璃纤维和树脂,破碎封闭的设施中进行,并配备相应的粉尘处理装置。
4、含多溴联苯或多溴二苯醚阻燃剂的电线电缆、塑料机壳(1)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的电线电缆、塑料机壳与其他普通的电线电缆和塑料分类收集(2)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电线电缆中铜、铝等金属的回收宜采用物理方法,且粉碎和分艺应在封闭的设施中进行,分离出的电线电缆覆层应进行无害化处置。
禁止露天或使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焚烧炉焚烧电线电缆,回收其中的铜、铝等金属。
(3)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的塑料机壳,应进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