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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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200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标题为: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河道疏浚工程涉及到防洪、保通、治淤等多项工作,具有较高的安全和环境风险。

为确保河道疏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河道疏浚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

## 二、疏浚工程前期准备### 2.1 监理准备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施工前,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服务标准,明确监理责任和监理工作安排。

同时,应为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完善的工具和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 2.2 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按照河道疏浚工程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 三、监理实施细则### 3.1 监理人员管理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施工期间,派遣专业的监理人员驻场监理,对施工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并及时记录和汇报施工、质量、安全等各项问题。

监理人员还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 3.2 施工质量监控监理人员应对疏浚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等。

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跟踪整改情况。

### 3.3 安全监测监理人员应对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安全预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 3.4 现场巡检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全面了解施工进度和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期间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 四、总结河道疏浚工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环境风险,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对于河道疏浚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合同,细致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河道疏浚工程的顺利实施。

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的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控制。

本细则适用于湖泊疏浚清淤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工程资料的审核在施工前,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核施工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2 施工方的资质审查对施工方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具备进行湖泊疏浚清淤工程的资格和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以及过往施工项目的经验和成果。

2.3 施工现场的准备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共同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和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合理性。

包括了解现场环境、疏浚清淤的具体要求和施工流程等。

3. 施工监理的实施要点3.1 施工进度的监控监理人员应监控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难点。

3.2 施工质量的把控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包括施工工艺的合理性、使用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3.3 安全生产的监督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施工方的人员安全措施、施工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周边环境的保护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4. 施工监理的报告与验收4.1 施工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施工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措施和建议,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以便建设单位进行决策。

4.2 工程验收在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认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可以移交给建设单位使用。

5. 附则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并应与施工合同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以上为《湖泊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请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 编制依据本《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依据《水利工程监理规范》(SL 288-2003)、《疏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8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编制。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疏浚工程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验收等环节。

1.3 目的为确保疏浚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效率,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组织与职责2.1 监理组织监理组织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2.2 监理职责2.2.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监理工作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等负责。

2.2.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工作,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等负责。

2.2.3 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对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等负责。

三、监理工作程序3.1 施工准备阶段3.1.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文件。

3.1.2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

3.1.3 检查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施工环境等。

3.1.4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3.2 施工过程阶段3.2.1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3.2.2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3.2.3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督促整改。

3.2.4 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3 施工验收阶段3.3.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

3.3.2 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评价。

3.3.3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3.4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评价。

四、监理工作内容4.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4.1.1 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工程名称:疏浚工程(CH2)工程地点:佛山市陈村镇和北滘镇辖区内工程范围:濠滘口至山三口22公里及濠滘口至火烧头4公里合计26公里.1.2.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交通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疏浚工程测量技术规范》(JTJ283-88)、《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321—96)、《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等文件编制.1.3.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合同工期:8个月质量目标:达优良工程标准1.4.本细则适用于内河航道水下基建性疏浚工程。

1.5.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一般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二级划分和进行.(1).单位工程系指合同中挖槽全部,能形成设计通航能力的工程。

(2).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中的各开挖部分,每部分完建后也能形成一定的通航能力.2.施工准备期监理2.1.业主通过监理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测量控制点成果和施工设计图纸。

承包商收到上述控制点成果资料后应进行检查复核,并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密。

将施工区域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检测成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内容包括(1)检测成果图表;(2)检测成果与业主单位提供的控制网成果误差分析资料与结论。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报送的成果进行审核和认证。

如果检测成果误差较大,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商重测。

如承包商对提供的控制点有异议,应在收到资料后的28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办,共同进行查核,并将查核误差转报业主处理.2.2.根据工程规模,必要时承包商应于施工前21天将施工放样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办审查。

内容包括:(1)施测范围与项目概述.(2)施工放样实施方案(施测方法、操作规程等)。

(3)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检验及校正资料.(4)测量人员配备.(5)施测进度计划.(6)测点保护措施。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一、河道疏浚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1.负责对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和完善意见。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对施工单位的动用设备和机械进行审查和检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6.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说明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1.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整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防止行人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作业区域的照明、通风、通道等设施完善,并保持畅通。

3.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擅自改变工作岗位等违规操作,违者将严肃处理。

6.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有效性。

7.严禁乱堆乱放材料和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三、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2.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安全绳和安全网,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3.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合理的使用培训。

4.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特别是对于污水处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

5.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演练,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置要求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2.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5.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水系疏浚工程监理执行规定

水系疏浚工程监理执行规定

水系疏浚工程监理执行规定一、总则1.1 制定目的为确保水系疏浚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规范水系疏浚工程监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系疏浚工程监理活动。

1.3 术语定义- 水系疏浚工程:指对河流、湖泊、港湾等水域进行清淤、拓宽、挖深等作业,以改善水域航运、防洪、排涝、环保等功能的工程。

- 监理:指对水系疏浚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

二、监理组织机构2.1 监理单位的设立水系疏浚工程监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设立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

2.2 监理人员配置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程经验。

三、监理工作内容3.1 工程质量监理监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对水系疏浚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3.2 安全生产监理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3 工程进度监理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水系疏浚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4 投资控制监理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进度,对水系疏浚工程的投资进行控制,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监理工作程序4.1 监理规划监理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4.2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规划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理人员进行日常工作。

4.3 监理工作记录监理单位应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各项情况。

4.4 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反映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河道疏浚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监理实施细则

枫泾镇地园新村河等五条段黑臭河道整治工程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概况枫泾镇地园新村河等五条短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分布在五条河道疏浚施工。

本工程河道疏浚施工时间大部分处于汛期且施工工期为三个月,进行河道疏浚须考虑夏季雷雨等强对流天气影响,有效作业时间短,强度大,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难度大。

施工范围:(1)、枫泾镇地园新村河本次整治范围北起枫泾立交,东至浜底,总长533.2m,以1:2.5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5m;(2)、枫泾镇黄泥浜本次整治范围北起新金山公路,南至亭枫公路,总长 151.3m,以1:2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0m;(3)、朱泾镇黄家湾本次整治范围南起亭枫公路,北至新幸河,总长772.3m,以1:2~1:2.5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0m;(4)、朱泾镇陆家头河本次整治范围西起五人港,东至良种路,总长427.2m 以1:2~1:2.5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0m;(5)、吕巷镇糟坊河本次整治范围西起干巷小学,东至新张泾河,总长373.8m以1:2的边坡疏浚到河底高程1.5m。

二、监理工作依据1、监理规划 ,监理委托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合同。

2、依据相关工程规范、规章要求:(1)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DBJ08-90-2000)(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4) 《疏浚工程技术规范》SL17-90(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三、监理工作流程四、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本工程是否有分包单位。

如有则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组成、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审查,本工程无分包单位。

2、在接到设计图纸后要仔细研读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进行图纸会审。

3、认真阅读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对照设计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对持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进行核对,对进场的大型设备要检查其安检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械运转情况是否良好。

疏浚施工监理细则

疏浚施工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报呈表(监理【2011】细则004号)合同名称:说明:本表一试三份,由监理机构填写,发包人签收后,监理机构、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新津片区水利工程新津河改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二O一一年八月目录1总则 (1)2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1)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2)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5施工安全控制 (4)6质量检查与验收 (6)7其它 (6)新津河改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其他有关规范和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龙津闸站临时围堰工程施工监理。

2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1)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分部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承包人填写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承包〔〕分开工号)申请分部工程开工,监理机构对承包人的开工申请和附件进行审查,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符合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后予以签认并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2)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内容。

①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②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填报施工设备和试验设备进场报验。

③施工材料、构配件进场到位情况及质量检验、试验情况。

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

④施工技术方案申报,施工单位应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工程测量施测计划和方案、施工工作方法、工程放样计划、专项试验计划和方案。

填报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⑤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情况。

⑥场地、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

⑦施工进度计划。

填报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

⑧施工测量成果报验。

填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和施工放样报验单。

苏州市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苏州市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苏州市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确保疏浚清淤成效,根据有关建设管理规范、规章、规程等要求,结合苏州河道实际,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河道疏浚清淤工程应当坚持绿色环保发展理念,遵循“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减量压缩、无害化处理”原则,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施工管理标准化、程序化、定量化、信息化。

第三条《细则》适用于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河道疏浚清淤工程,各县级市参照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执行。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四条河道疏浚清淤应优先采用干河方式,却因周围临河建筑物安全风险大的河段可采用带水(水下)疏浚、挖泥等其它方式施工。

工程招投标应当严格实行综合单价、工程清单计价承包方式。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前,应当完成弃土区(含淤泥干化处理点)调查,明确弃土区解决方案,确定弃土地点和规模。

如需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施工单位选择弃土地点和规模,并需附相应的弃土区使用意向协议和承诺书,必须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同意。

一经中标即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用地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第六条监理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监理单位需根据工程规模确定相应的水深测量仪、车、船等设备要求,以及施工区、弃土区现场旁监人员配备要求,以满足对施工全程监管需要。

第七条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需根据工程规模确定相应的水深测量仪、车、船等设备要求,以及施工区、弃土场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以满足对施工全过程管理需要。

第八条建设单位可采用直接采购或租用的方式负责施工作业区和弃土区视频监控安装和运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运输工具(船舶、装载车)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条运泥船舶(或装载车)都必须安装监控和GPS定位设备,费用列入投标综合报价,单独计列。

第三章开工准备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对河道断面进行复测校核(每10米一个断面),计算疏浚清淤土方量,进一步编制完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完整word版)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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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 2015 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杨巷项目区河道疏浚监理实施细则宜兴市 2015 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杨巷项目区监理实施细则(河道疏浚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南京中锦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 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杨巷项目区监理组二○一五年十二月目录一、总则 (2)1、适用范围 (2)2、工程概况 (2)3、施工工艺流程: (2)4、编制的主要依据 (2)二、监理主要工作流程 (3)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9)1、对清淤工程作业设备准入条件的控制: (9)2、测量控制: (9)3、清淤工程量计量控制: (10)4、测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5、河道清淤质量控制 (11)6、工程资料的控制 (11)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2)1、监理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12)2、监理控制的措施: (12)六、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14)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宜兴市2015 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杨巷项目区工程的河道清淤工程的施工。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宜兴市西部。

本项目区河道(塘)清淤疏浚共涉及24 条河流,累计清淤长度 6505 米。

3、施工工艺流程:包括河道淤泥的清淤、运输。

施工设备主要有抓斗式挖泥船、水力冲挖设备、运泥船。

4、编制的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SL52-93);《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17-90);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建设监理规范、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88—200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二、监理主要工作流程1、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合同质量控制目标编制质量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图纸和参加设计交底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和编制分部单元工程作业措施及施工工艺计划有问施工单位题项目划分和作业措施、施工工艺审查监理工程师没问题材料设备检验及施工准备有施工单位问题材料设备及施工准备等检查核查监理工程师没问题单元、分部单位工程实施施工实施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1、编制监理质量组织体系;2、分析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条件;3、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和预控措施;4、编制工程质量管理点、见证点、待检点5、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及流程。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河道疏浚清淤施工是保障河道畅通和防洪措施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工程复杂度较高的任务。

疏浚清淤施工监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为加强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

监理要求1.设立监理机构,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监理人员。

2.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并且不能兼职。

3.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专业知识。

4.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规范进行监理。

5.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现场情况,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映问题。

6.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和反馈施工单位逾期未解决的问题。

7.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现场开会,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8.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工作规范和安全培训。

9.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

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向监理人员报告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

3.施工期间,应以保障安全为前提,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施工单位应在疏浚清淤施工时按照规范对浮游生物进行保护。

5.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采取措施。

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环境保护。

验收要求1.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2.施工质量应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规范,未达到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的,依据合同约定签署相关文件。

4.施工完成后,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

总结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工作是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监理工作,并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同时,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对环境负责,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最终,通过严格的验收和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实现河道畅通和防洪目标。

围堰、疏浚及吹填工程疏浚及吹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定稿)

围堰、疏浚及吹填工程疏浚及吹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定稿)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围堰、疏浚及吹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工程概况 -------------------------------------- ------------11)专业工程简介 ------------------------------------------------1 2)参建单位 -----------------------------------------------------1 3)专业特点及难点 ----------------------------------------------1 4)主要工程量 -------------------------------------------------2二、编制依据 ---------------------------------------------------2三、监理工作目标值 ---------------------------------------------31)质量控制目标值 ----------------------------------------------3 2)进度控制目标值 ---------------------------------------------3 3)投资控制目标值 ---------------------------------------------3 4)HSE目标值 --------------------------------------------------3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31)质量控制要点 ------------------------------------------------3 2)进度控制要点 ------------------------------------------------6 3)投资控制要点 -----------------------------------------------6 4)HSE控制要点 ------------------------------------------------7五、监理工作措施 -----------------------------------------------81)质量控制措施 -----------------------------------------------82)HSE控制措施 -----------------------------------------------10六、监理工作方法 ----------------------------------------------121)旁站实施方案 -----------------------------------------------12 2)见证取样实施方案 -------------------------------------------12 3)平行检验实施方案 -------------------------------------------12 4)巡视实施方案 -----------------------------------------------125)测量检验实验方案 -------------------------------------------136)监理文函制度 ----------------------------------------------13 7)工地会议制度 ----------------------------------------------13七、监理工作流程 ----------------------------------------------13八、常见及异常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 ----------------------------------15疏浚及吹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专业工程简介疏浚区域位于码头线往外50m至支航道及港池北边线。

2019-14疏浚工程监理细则

2019-14疏浚工程监理细则

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XCYH-SG-JL2标合同段)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总监理工程师):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锡澄运河江阴南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XCYH-SG-JL2标总监理办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一、单位工程概况二、质量控制目标三、施工工序的控制点及控制措施四、采用的质量控制标准五、单位工程的验收方法和程序六、文件处理程序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单位工程概况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XCYH-SG-JL2标合同段)HD3标、HD4、HD5均有疏浚工程施工内容。

1.分布情况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XCYH-SG-JL2标合同段)利用原锡澄运河、黄昌河和新夏港河部分航段,起自惠山区与江阴市交界处,终点为璜观桥,途经江阴青阳、月城、南闸三镇。

里程桩号为K12+750~K30+616,全长17.866km。

2.工程量疏浚土方281.1336万方,其中:HD3标68.5199万方、HD4标82.7132万方、HD5标129.9035万方。

3.施工图设计3.1航道纵断面设计本次整治航道纵断面根据各航段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及三级航道通航标准的设计水深3.2m确定相应航段的设计河底高程。

本航道船闸内侧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均为0.81m,故设计河底高程均为-2.39m,航道不设纵坡。

3.2航道横断面设计本段地处苏南水网地区,沿线地势平坦,水流平缓,水位变幅小,除局部航道面宽达到70m以上外,大部分航道面宽仅70m,属于限制性航道。

本段航道按三级通航标准实施,航道标准为:底宽为45m,面宽为70m,航道水深为3.20m,河底水下边坡为1:6,护岸前设2mm左右平台,横断面为复式梯形型式。

二、质量控制目标1.单位工程质量目标1.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1.2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1.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7-2008)的相应规定。

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已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2、《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3、《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 319—99;4、《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321-96;5、《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966、《质量控制—水运工程监理培训统编教材(第二版)》;7、《水运工程施工技术(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高等学校试用教材)》;8、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地质勘察报告;9、××承包商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二、叙述疏浚工程特点:例是属于航道还是港池、泊位、调头区或锚地等;还需叙述是基建性疏浚还是维护性疏浚。

三、控制要点与目标:(按不同的使用功能或不同的设计要求划分单位工程)四、事前控制表1注:1.对面积小于3×105㎡的小型工程,其比例尺宜采用1:500~1:1000。

2.此表摘自疏浚工程技术规范p.71,5.3.1.2。

测深线间距和水深点间距表2五、事中控制1、疏浚工程的最大超宽、最大超深不应超过计算超宽、计算超深的2倍。

各类挖泥船的计算超宽、超深值可按下表3选用。

算超深可较本表适当增加;2)对端部有纵向端坡的基槽和挖槽,其计算超常值可与计算超宽值相同,端坡的坡比与横断面坡比相同;用耙吸挖泥船施工时,端坡的坡比可适当增加;3)基槽、泊位加深、码头前沿等工程的疏浚中,执行本表确有困难时,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制;4)开挖非岩石地基基槽时,每边计算超宽按1米,计算超深0.25~0.3米,岩石地基基槽每边计算按1米,计算超深0.4米。

-本表摘自疏浚工程技术规范p.27,4.4.3。

2、抛泥区应设置抛泥标志以指示位置和范围。

3、经常复核检查承包商的各种挖泥导标。

4、水位通报装置应达到及时准确,通报读数应准确到0.1米。

5、当疏浚区泥层很厚时应分层施工;当挖槽宽度超过挖泥船的最大挖宽或挖槽内泥层不均匀时,应采用分条挖泥;当挖槽长度大于挖泥船一次抛设主锚所能开挖的长度时,应按其所能开挖的长度对挖槽进行分段施工;并注意层与层、条与条、段与段之间的衔接。

疏浚实施细则

疏浚实施细则

疏浚实施细则疏浚实施细则1. 简介疏浚实施细则是指在进行港口、河道、航道等水域的疏浚工程时需要遵循的规范和步骤。

本细则旨在确保疏浚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促进水域交通的畅通和港口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疏浚实施的各个方面,包括疏浚前的准备工作、具体的疏浚工程操作、以及疏浚后的运维和维护等。

2.疏浚前的准备工作2.1 疏浚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在疏浚前,必须对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立项,包括项目的目标和范围、预算和资金来源等内容。

同时,还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2.2 疏浚设计和方案制定基于疏浚目标和范围,进行疏浚设计和方案制定。

疏浚设计需要考虑水域的特征、航道需求、环保要求等因素,并确定合适的疏浚方法和工程量。

2.3 疏浚项目的手续和审批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疏浚项目的手续和审批,包括环评报告、用地手续、水域使用许可等。

必要时,还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合法和顺利进行。

3. 疏浚工程操作3.1 疏浚设备和人员的准备在进行疏浚工程时,需要准备好所需的疏浚设备和人员。

疏浚设备根据疏浚设计确定,包括挖掘机、吸泥船等。

人员包括工程师、操作人员、监理人员等。

必要时,还需配备安全设备和保护装备。

3.2 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环保措施在疏浚工程操作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和环保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包括设置警示标识、建立安全通道、进行航道封闭等。

3.3 疏浚工程的具体操作和监测根据疏浚设计和方案,进行具体的疏浚工程操作。

包括定点挖泥、吸泥运输、渣土处理等。

同时,需要进行实时的监测,掌握工程发展和质量。

4. 疏浚后的运维和维护4.1 清理和处理疏浚渣土在疏浚完成后,需要对疏浚渣土进行清理和处理。

疏浚渣土一般分为可回用的和需处理的两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和处理。

4.2 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疏浚完成后,需要对疏浚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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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工程名称:疏浚工程(CH2)工程地点:佛山市陈村镇和北滘镇辖区内工程范围:濠滘口至山三口22公里及濠滘口至火烧头4公里合计26公里。

1.2.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交通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疏浚工程测量技术规范》(JTJ283-88)、《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321-96)、《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等文件编制。

1.3.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合同工期:8个月质量目标:达优良工程标准1.4.本细则适用于内河航道水下基建性疏浚工程。

1.5.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一般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二级划分和进行。

(1).单位工程系指合同中挖槽全部,能形成设计通航能力的工程。

(2).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中的各开挖部分,每部分完建后也能形成一定的通航能力。

2.施工准备期监理2.1.业主通过监理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测量控制点成果和施工设计图纸。

承包商收到上述控制点成果资料后应进行检查复核,并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密。

将施工区域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检测成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内容包括(1)检测成果图表;(2)检测成果与业主单位提供的控制网成果误差分析资料与结论。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报送的成果进行审核和认证。

如果检测成果误差较大,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商重测。

如承包商对提供的控制点有异议,应在收到资料后的28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办,共同进行查核,并将查核误差转报业主处理。

2.2.根据工程规模,必要时承包商应于施工前21天将施工放样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办审查。

内容包括:(1)施测范围与项目概述。

(2)施工放样实施方案(施测方法、操作规程等)。

(3)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检验及校正资料。

(4)测量人员配备。

(5)施测进度计划。

(6)测点保护措施。

(7)监理办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3.施工放样工作结束后,承包商应将放样相关成果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办备查。

2.4.承包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应向监理办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目的,工程规模,工程位置和范围);(2)施工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施工组织条件);(3)施工管理体制及主要负责人;(4)挖泥船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备以及配备的依据;(5)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顺序和施工工艺以及弃土方式和抛泥区位置);(6)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7)工程进度及其依据;(8)安全环保措施。

(9)附图:a、施工总平面图,图上标出挖槽位置,挖泥标志、水位站、吹填区位置及吹填标高,排泥管和泄水口;b、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的工程进度表。

驻地监理办经审核后限期批复承包商。

如有异议,指令承包商限期修改后重新报审。

2.5.工程量复核2.5.1.工程开工前,业主和承包人认为有必要对计算工程量所依据的资料进行复测,则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复测,测量费由提出方承担,并按新测图计量。

复测工程量与计算工程量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计算工程量的5%时不调整工程量,超过计算工程量5%时,工程量确定为复测工程量。

2.6.当施工人员、挖泥船队全部抵达现场并报告监理办后,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了解主要技术领导和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挖泥船队是否与投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一致,并据之估价能否按期完成合同目标。

如确认不能胜任,应上报总监办在并取得业主同意后,通知承包商增添或更换挖泥船队。

由此引起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商负责。

2.7.开工前,承包商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申请发布航行通告。

2.8.施工前,承包商应设好施工标志、抛泥区标志和临时水尺。

如施工中需增设或移动航标,应事先与当地航道管理部门联系,并申请发布航道通告。

2.9.以上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承包商向监理办报送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经总监办审核后在24小时内签发。

3.施工过程监理3.1.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挖泥船的设备潜力,每艘挖泥船在开工初期应安排试挖。

通过试挖,确定在该种施工条件下的施工工艺,找出挖泥厚度,前移距和横移速度在该种工况下的最佳组合,做为实际操作和编制进度计划的依据。

3.2.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做好施工测量和设标工作。

主要包括:(1)每一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就近设立临时水尺并进行必要的测量放样,设立施工标志和抛泥标志。

施工期间应定期对挖泥船定位用的标志进行校核。

(2)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测绘水下地形图,其比尺应与施工详图相同,测深断面与测点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图上必须标明施测水位,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与分部工程完工边界线。

上述测量成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并进行检测。

3.3.承包商应按时编制年、季、月度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办。

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应将实际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影响进行的原因,并采用相应对策,对工程进度实行有效的控制。

3.4.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检查监督和协调,承包商应积极配合。

其主要内容:(1)完成工程量及工程形象进度。

(2)机具完好率和燃润料供应情况。

(3)施工组织与协调。

(4)停工现象及其原因。

(5)其它施工干扰因素。

3.5.由于承包商的责任或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滞后,致使工程进展危及合同目标的按期实现。

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发出加速赶工(如增添设备等)的指令,承包商应予以执行并作出调整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6.施工过程中发现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回淤严重或其他施工条件与设计不符而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工程进度时,承包商应及时向监理办报送有关资料。

监理办经查实后转报业主和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正设计的参考。

3.7.挖泥船从挖槽中挖取的泥土,必须弃入指定的抛泥区。

如设计文件指定的抛泥区容纳量不足,承包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反映,转报业主处理。

敷设的排泥管浮管不能影响船舶航行,岸管不能影响陆上交通线和其他建筑物。

3.8.挖泥船作业时,应根据国家规定,悬挂灯号和信号。

挖泥船水上排泥管线在通航水域内应设置指示灯。

3.9.施工时,如挖泥船及其附属设施占据一定的航道水域而影响航行船舶正常航行,除航行通告规定在施工区单向控制减速航行外,必要时挖泥船应主动避让。

在施工季节,如挖泥船队占据的航道外有足够的水域可供航行船舶通过,承包商应与当地航道部门联系,及时布设航标。

3.10.台风季节,应做好防台准备工作,加强值班,收听台风警报,及时采取措施,以防不策。

3.11.在多雾季节应特别注意施工安全。

严格执行交通部《航务航道工程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有关雾中施工的规定,在能见度距离小于500m时不宜施工。

雾天施工应加强值班瞭望,确保安全。

3.12.高边坡开挖3.12.1.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高边坡地段(如裁弯工程)施工时,承包商应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报监理办审核。

措施中应根据土质条件规定分层开挖厚度,操作方法,监测方法,标志设置,塌方滑坡的时应变对策。

3.12.2.高边坡开挖时,挖泥船应慎重操作,不能定点挖得过深,每次宜少量前进;在潮差大的河段上开挖时,若水上方(岸方)过厚,最好乘潮多挖水上方,尽量减少塌方的可能机率。

施工时务必加强船头观察,一旦发现塌方或出现塌方迹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挖泥船立即提起放在水下的挖泥机具,随后撤至安全地带,以免设备受损;(2)承包商及时向监理办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的扩大和延伸;(3)承包商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办;(4)监理办接到报告后,应邀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并会同承包商及时提出处理措施;(5)如产生坍塌的原因是由承包商措施不力、操作不当或疏忽造成的,则一切修复的损失和费用由承包商负责;如非承包商引起的,修复的损失和费用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办理。

3.12.3.高边坡开挖结束后,承包商应对其稳定性组织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状况。

3.13.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若出现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实施;(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施工;(3)不按规定的抛泥区弃土;(4)因抛泥不当或泥驳漏泥造成航道淤浅而影响航运;(5)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6)不按时报送施工资料;(7)其它违反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办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甚至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商承担。

3.14.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做好监测和建立挖泥船原始记录制度,每天认真填写施工日志,逐日如实记录该工程全部实施情况。

承包商按时向监理办报送工程进度旬报(或周报)。

3.15.工程进度与计量支付承包商每月21日除向监理办报送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实际施工进度报表外,还应报送下列资料:(1)施工概况(包括施工进度报表,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2)月度支付工程量计算;(3)支付工程量结算签证单。

监理办经审查后签字,若有异议,与承包商协商解决或退回承包商重新报送。

如由此影响付款日期,由承包商负责。

4.质量控制4.1.承包商应严格遵循合同、招标文件、交通部《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疏浚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和《疏浚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定期率定和校正测量仪器,经常校测挖槽标志,定期校测水尺和挖泥船挖深指示标尺或指示器。

挖泥船在施工中应经常校正船位,确保挖泥船按挖槽尺度施工;并应根据水位变化,适时地调整挖泥深度,保证设计河底开挖的平整度,避免出现欠挖部分。

在开挖岸坡时,尤其在护岸建筑物前沿挖泥时,应严格控制超挖,防止出现滑坡。

使用浮标做为挖泥标志时,应考虑潮位和水流的影响。

4.2.为保证挖泥质量,避免返工或补挖,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

各挖泥船应建立对挖后水深班组自检,交接班互检和专业质检员复检的三检制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将检测结果填入施工日记中。

4.3.当泥层厚度大于一次挖泥厚度或土质较硬不得不分层施挖时,表层应多挖些,下层少挖些,而且逐级放坡,即挖成阶梯形,然后让其坍成自然边坡。

如遇不同土质,分层开挖时应考虑土质因素。

挖泥船挖泥机具在边坡换向时,也应根据土质软硬、挖泥难易,正确掌握横移速度和换边时间,从而保证边坡质量。

4.4.采用分条,分段施工时,应注意条与条之间、段与段之间的重叠,以避免遗留浅埂。

4.5.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1)指示挖泥船停止可能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造成损害的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2)指示挖泥船对不合格工程予以补挖或返工。

(3)拒绝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和违反招标文件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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