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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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等级制度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范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这些设备在生产、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对这些设备实行使用登记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这些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表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主要文件,应当包括特种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性质、登记编号、登记日期等内容。

2. 证明文件:使用单位应当提交特种设备的证明文件,包括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能效证明文件等。

3. 安全技术档案: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情况的记录。

4. 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程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提交使用登记表和相关的证明文件。

2. 审核: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使用登记证书。

3. 登记: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书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4. 变更和注销: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变更或者停用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5篇)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5篇)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及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2、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锅炉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____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六、锅炉拟停用____年以上的,应当封存锅炉,在封存后____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

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

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

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____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锅炉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八、锅炉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九、锅炉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____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范本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范本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锅炉的使用管理,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登记制度。

本制度依据《锅炉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登记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锅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登记要求1. 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确保锅炉与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

2. 锅炉的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完成后,及时向本单位提供安装质量评估报告,并办理相应手续。

3. 所有使用锅炉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试,确保具备安全操作锅炉的能力。

四、登记内容1. 锅炉的基本信息登记表格,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的品牌、型号、制造厂商、出厂日期、安装日期等。

2. 锅炉的安装验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单位的名称、验收日期、验收结果等。

3. 锅炉的维护保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维护保养日期、维护保养内容等。

4. 锅炉的定期检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单位的名称、检测日期、检测结果等。

5. 锅炉的事故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处理措施等。

六、登记责任1. 锅炉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登记制度,并负责登记资料的及时更新和保存。

2. 锅炉管理员应当负责执行本登记制度,确保登记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七、监督检查1.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对锅炉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如实填写,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的日期、检查的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八、附则1. 锅炉登记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并按程序作出相应的通知。

2. 本登记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应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各相关人员理解并遵守。

3. 本登记制度由本单位锅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3 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开展的今天,不少场合都离不了,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者行动准那末。

那末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的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者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历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发展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赋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

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发展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路线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赋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前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彻底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

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防止了由于互相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者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络机械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赋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

锅炉等级使用登记制度范本

锅炉等级使用登记制度范本

锅炉等级使用登记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登记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特种设备。

第三条登记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登记内容锅炉使用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锅炉基本信息,包括锅炉型号、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地点、使用状况等;(二)锅炉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信息,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三)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四)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五)锅炉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六)其他应当登记的内容。

第五条登记程序(一)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质监部门提交锅炉使用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二)质监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三)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醒目位置;(四)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将检验报告提交质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登记变更和注销(一)锅炉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使用状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质监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二)锅炉报废、拆除的,使用单位应当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三)质监部门应当在收到变更或注销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变更或注销证明。

第七条监督管理(一)质监部门应当加强对锅炉使用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二)质监部门应当定期对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整改;(三)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锅炉的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八条法律责任(一)使用单位未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未悬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由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使用单位提供的登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由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三)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锅炉定期检验的,由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特种设备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和安全风险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注册管理1. 特种设备注册范围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2. 特种设备注册程序(1)申请: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需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提供申请表、设备清单、有关证明文件等材料。

(2)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特种设备注册证,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特种设备注册管理系统。

(3)注册证有效期:特种设备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 特种设备变更管理(1)设备更换:单位和个人对特种设备进行更换或报废时,需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备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

(2)工作场所变更: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如有工作场所变更,需及时办理工作场所变更手续,将变更后的场所信息更新至特种设备注册管理系统。

4.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1)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操作特种设备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2)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运行。

(3)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使用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故障维修情况等进行记录并保留备查。

5. 特种设备报废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于不能正常运行或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备报废手续,将设备信息从特种设备注册管理系统中注销。

6.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登记程序1. 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登记。

2. 申请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明;- 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登记管理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2. 审核通过后,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并在特种设备上设置统一的登记标志。

3. 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书保存在设备使用地点,并在设备显著位置公示登记标志。

五、变更登记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变更、设备迁移或者设备报废时,应当及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 变更登记需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六、监督检查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单位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七、违规处理1. 对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将依法采取停止使用、查封等措施。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特种设备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使用登记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二、特种设备定义特种设备指需特殊安全措施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1. 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检查、维护和培训。

2.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安全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

四、登记制度1. 新购置或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管理小组进行登记。

2. 登记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使用地点、操作人员等。

3. 所有特种设备应有唯一识别编号,并在设备显眼位置标示。

五、使用规定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2. 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 严禁违章操作或超负荷使用特种设备。

六、检查与维护1. 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和年检。

2. 检查结果应记录在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中。

3. 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

七、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2. 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九、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记录在案。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安全资料】.doc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安全资料】.doc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及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2、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锅炉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六、锅炉拟停用 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锅炉,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

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

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

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锅炉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八、锅炉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九、锅炉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实施管理制度一、申报前需注意的事项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

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

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内到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二、申报应提交的材料1.新增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检验机构出具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和监督检验证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4)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

2.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过户或停用一年以上的,在30天内持《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报表》和以下有关资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过户:携带《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结束后将全部资料移交接受单位。

(2)停用和重新启用:拟停用一年以上的,本单位应封存设备,30日内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

重新启用时需持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

7.及时到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部门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2.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对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及电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2、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需要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

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3、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1)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使用管理的相应规定,对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管理。

(2)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的冷箱内的压力容器。

(3)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4)超高压管式反应器(5)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6)水利自动补气气压给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压力罐。

(7)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8)储能器承压壳体(9)简单压力容器(10)呼吸器用气瓶,非重量充装气瓶(11)D级锅炉4、按台办理使用登记的申请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的分气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一千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气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操作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机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机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具体名称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中心”。

该机构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申报、核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使用前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中心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及操作人员的相关证件和资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试验,并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评估,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并进行归档保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核准后发放特种设备使用证明。

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术和知识,并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维修检修,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人员的资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并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特种设备使用事故处理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使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一、概述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特殊性和专属性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等。

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登记的目的、范围、程序和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登记的目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特种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防止过度使用或滥用;2. 提高特种设备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3. 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4. 便于事故发生时的责任追究和调查。

三、登记的范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范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特种设备的种类和型号;2. 特种设备的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3. 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和资质证书;4. 特种设备的维修和检验情况。

四、登记的程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登记: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包括特种设备清单、使用计划和使用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2. 审核登记:相关管理部门应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特种设备的合法性和使用人员的资质等;3. 发放登记证书:审核通过后,相关管理部门应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4. 更新登记信息: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定期更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备变更情况。

五、责任的界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责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并确保特种设备的维修和检验工作的落实;2. 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确保特种设备的合法性和使用人员的资质;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发放和更新工作应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建议为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1. 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理效率;2. 强化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的特种设备或使用单位进行切实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维修和检验机制,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5. 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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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及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锅炉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锅炉拟停用 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锅炉,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

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是指对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等)的使用进行登记管理的制度。

通过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可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义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登记。

2. 登记资料: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设备的型号、厂家、出厂日期、使用地点等。

3. 登记流程: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交登记申请的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等。

4. 登记审核: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审核,确认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 登记证书发放:审核通过后,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特种设备使用证书,证明设备的合法使用。

6. 登记期限: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需要定期更新,一般为一年或三年。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对于不具备合法登记的设备,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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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规范使用登记流程,防止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定义特种设备指用于生产和生活,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三、登记管理机构1. 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2. 管理委员会下设登记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登记事务。

四、登记流程1. 申请:设备使用单位应向登记办公室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

2. 审核:登记办公室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 检验:审核通过后,由专业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验。

4. 登记:检验合格后,登记办公室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5. 建档: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检验记录、维护保养等情况。

五、登记资料要求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技术文件。

3. 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记录。

4. 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5.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使用与维护1. 使用单位必须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 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3.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登记办公室。

七、监督检查1. 登记办公室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制度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记录与存档1. 所有登记、检验、维护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特种设备报废后的五年。

2. 所有记录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二、特种设备定义1. 特种设备指用于生产、生活且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使用单位责任1. 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熟悉并遵守。

四、登记管理1.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需提交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质量合格证明、安装调试记录、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五、定期检验1. 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2. 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设备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六、操作人员管理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使用单位应建立操作人员档案,记录培训和考核情况。

七、事故处理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配合调查,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和整改。

八、监督检查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单位应配合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附则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是指对于锅炉的安装、维护、检测等过程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锅炉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提高锅炉的使用效率和节能减排。

锅炉作为常见的能源转换设备,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供暖和电力等领域。

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温压力的特点,一旦发生问题或事故往往会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于锅炉的管理和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锅炉使用登记制度应包括对锅炉的安装、验收和维护的登记。

在锅炉安装前,需要进行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颁发安装许可证。

安装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

这一过程需要进行登记,包括安装的时间、地点、安装单位的信息等内容。

另外,在锅炉的维护保养过程中,也需要对维护的时间、内容和维护单位进行登记。

这样可以确保锅炉的安装和维护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其次,锅炉使用登记制度还应包括对锅炉的定期检测和维修的登记。

锅炉作为特种设备,需要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

对于定检和维修的登记可以包括定检的时间、单位和结果,维修的时间、内容和维修单位等信息。

这样可以对锅炉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此外,锅炉使用登记制度还应包括对锅炉使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事故的登记。

在锅炉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异常情况,如温度过高、压力异常等。

这些情况可能是锅炉本身的问题,也可能是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所导致的。

对于这些异常情况,应该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在锅炉事故发生后,也需要进行事故调查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处理措施等。

在建立锅炉使用登记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锅炉的使用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如建设、安全、环保等,需要各个部门的协同配合。

责任人要负责对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测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相关问题。

最后,建立锅炉使用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提高锅炉的使用效率和节能减排。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是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防
止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在社会生产活动中,涉及到
大量的特种设备的使用,例如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等,这些设备如果使用不当,存在潜在的危险隐患,必
须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首先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使用特种
设备前都必须到当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登记时要提交特种设
备的基本信息和保养维修记录等材料,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排查
隐患。

如有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同时,设备的操作人员也
要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证明自己掌握操作技能,确保特种设备
的使用安全。

其次,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还要进行检验验收,由有关部
门出具安装验收合格证书,并作相应的记录,以便日后的跟踪检查。

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已登记的特种设备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最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还要求设备在正常使用期间需要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将详细记录设备的状况和维修情况,并
备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和联络人信息,以应对突发事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是一个集防患于未然、监控于日常经营
运营、反应到事故处理的全方位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尊重法律法规,保护使用者和公众安全利益。

引入这一制度,对于减少特种设备相
关事故的发生,提高特种设备的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领域的改进与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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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及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锅炉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锅炉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锅炉,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

☑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

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

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锅炉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八、锅炉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九、锅炉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原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和新使用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在登记机关进行。

☑十、锅炉过户并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一、锅炉过户并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二、使用锅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1、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2、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3、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4、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5、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6、存在事故隐患的;
☑十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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