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

合集下载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
★ “五到位”: 2010年
以“五到位”建设为重点,推进乡级群测群防工作落实。 一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的地质灾害简易评估到位; 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到位; 三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到位;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到位; 五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员落实到位。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十项制度”:2013年
云南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 主讲:袁忠玉
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
• 为了巩固多年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的工作 成果,2013年1月28日,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 〔2013〕20号),对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 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以县(市、区)为基本行政单元,以辖区内列入监测预警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监测点,按照县(市、区)、乡(镇、街 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民小组(自然村)四个层次分 级落实责任,对每一个监测点逐一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形 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运行 体系。
• (7)组织实施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紧急 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3 群测群防体系应具备的要素
构建一个能良好运行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必须具备六个要素:
• (4)确定群众监测员,开展监测员业务指导、技能培 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 (5)通过实时监测和动态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 患点(区)的变形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 预报和预警。
• (6)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 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壳运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在工作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第七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如下表所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病害防治工作,应当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责任分担。

第六条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自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第七条的民间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职责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其他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四至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鼓励第五条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防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群测群防

群测群防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中心
水利部山洪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二、组织指挥机构 三、责任制度落实 四、防灾预案编制 五、宣传培训演练 六、简易监测预警 七、宣传标志实例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 群测群防:概括起来就是“群体预测、群体预防”,发动广 大群众共同预防与监测、预警,主要用于地震灾害、地 质灾害、山洪灾害等监测、预警防御方面,形成较为严 密的群体监测预警体系。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江西省开展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现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胁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有组织 、有计划地探索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模式 ,制定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 ,并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密切结合。之后,逐渐在全国地质 灾害防御中得到广泛应用与推进。
• 一般有“群测群防、土洋结合”、“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等 具体方针政策。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 群测群防这个概念在上世纪60、70年代提出、发展,是针 对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地震工作方针和只有中央、省级地 震工作队伍提出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多路 探索解决地震测报问题。在80年代被认为“不切实际地夸 大土仪器、土手段和群测群防的作用,其结果造成了地震 队伍思想的混乱,既不能通过实践提高群众队伍的积极性 ,又影响了专业队伍作用的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群 测群防”地震预报工作已趋于减弱、消失。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是指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 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企、 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水利、防汛主管部门和相关专 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防御组织建立、责任制落实、防 灾预案编制、防灾知识宣传、避险技能培训、避灾措施演练 等手段,对由降雨引发的洪水等突发灾害进行监测预警的防 御措施,实现对山洪灾害的提前预防、及时监测、快速预警 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防灾减灾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为此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下⾯是⼩编特地为⼤家整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欢迎⼤家阅读与收藏。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第⼀章总则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经2003年11⽉19⽇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3⽉1⽇起施⾏。

它的制定,进⼀步完善了我国关于灾害防治、应急以及救助的法律制度,标志着地质灾害防治⼯作进⼊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轨道。

它的施⾏,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最⼤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章共九条,是整个条例的纲领性规定,明确了为什么⽴法、⽴法要管什么以及由谁管理等重⼤问题。

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法⽬的、地质灾害的概念和范围、地质灾害防治⼯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划分及其划分标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承担责任的划分、县级以上⼈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以及救助能⼒等⽅⾯的领导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作监督管理职责的划分、对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的⿎励、对地质灾害防治⼯作中违法⾏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作中做出贡献者的奖励等。

第⼀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民⽣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法⽬的的规定。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活动频繁、危害重,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每年因崩塌、滑坡和泥⽯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数占⾃然灾害死亡⼈数⽐例较⼤,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达数百亿元。

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防灾减灾⼯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和下达⽂件强调防治地质灾害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事,并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作为⼀项重要⼯作来抓,从1988年起地质环境监测评价、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作已被列为地质灾害⾏政管理部门的⼀项重要职责。

群测群防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群测群防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群测群防绩效考核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群测群防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群测群防绩效考核,是指对群测群防组织、群测群防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三条群测群防绩效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分类评价、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群测群防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对象与内容第五条考核对象:(一)群测群防组织;(二)群测群防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一)群测群防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工作落实等方面;(二)群测群防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责任落实、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方法与程序第七条考核方法:(一)现场查看;(二)查阅资料;(三)访谈调查;(四)群众满意度调查;(五)其他必要的方法。

第八条考核程序:(一)制定考核方案: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年度群测群防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二)自评与申报:群测群防组织进行自我评估,并向上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提交绩效考核申报材料;(三)现场考核:上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组织考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核;(四)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现场考核、查阅资料、访谈调查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五)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反馈与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考核对象,并提出整改要求;(七)复查与总结: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第四章考核结果与运用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群测群防组织及群测群防员评价、使用、培训、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群测群防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培训、调整岗位等处理。

地质灾害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防治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国际合作和交流。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律、危害程度、发展趋势、防治目标、防治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每五年修订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的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预防第十五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提高地质灾害监测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群专结合篇】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群专结合篇】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群专结合篇】作者:来源:《大众科学》2022年第05期什么是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群众性预测预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称。

什么是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体系是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调查、巡查和简易监测,实现对灾害的及時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

群测群防是如何实现网格化管理?以自然村寨为单元,成立地质灾害安全风险群测群防工作队,建立“包村、包组、包户、包人”的联防联包制度,形成“安全大家管、防控全员上”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建立群测群防员、村级、乡级、县级、市级“五级全覆盖”抽查调度制度,全面压实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形成网格化管理。

贵州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十大制度”?结合贵州省实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应落实分级负责、应急预案、监测员管理、“两卡”发放、巡查监测、汛期值班、灾(险)情速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经费保障十项制度。

什么是分级负责制度?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自然村、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监测员应当分级、分类签订责任书。

人为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落实防灾责任。

各类矿山企业要重点做好矿区及其周边地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要求,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负全责。

什么是应急预案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列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中的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编制单项应急预案,预案主要载明监测人员、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全避灾场所等事项,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前兆或出现险情,要立即启动单项预案,即时报警,快速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带。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名词解释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名词解释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名词解释
地质灾害:指由地壳活动引发的、对人类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的灾害,包括地震、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泥石流等。

群测:指借助群众的力量,通过系统的组织和实施,对某一区域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进行调查和测量的一种方法。

群测可以通过实地勘察、野外测量、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丰富的地理数据。

群防:指通过社会群众的参与和共同努力,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减轻灾害的危害、避免灾害事故发生或减少灾害损失的行动。

群防强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合作和协作,通过预警、应急救援、防护设施建设等手段来提高抗灾能力和减轻灾害风险。

名词解释:
1. 群测群防体系:指建立在群测和群防基础上的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包括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等,用于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并协调各方面资源,提高地质灾害的应对能力。

2. 群测群防志愿者:指参与群测群防工作的自愿者,他们通过培训和指导,具备了一定的测量和防灾知识,能够主动参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3. 群测群防站点:指在地理位置重要或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设置的监测和防护基地。

这些站点配备了必要的测量设备和防护措施,可以实时监测地质灾害的动态,并在发生灾害时提供应急救援。

4. 群测群防手机应用:指通过手机App等移动应用技术,方
便群众参与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护工作。

这些应用程序提供了地震预警、灾害信息发布、应急求救等功能,使群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参与到群测群防活动中。

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

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

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一、监测队伍建设1. 组建专业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队伍,负责全市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2. 监测队伍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和认证。

3. 监测队伍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监测装备配备1. 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需要,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

2. 建立监测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更新。

3. 加强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准确性。

三、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1.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采集地质灾害监测数据。

2. 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评估和上报。

3. 建立监测数据传输系统,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相关部门。

四、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1. 根据监测数据和实际情况,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2.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群众。

3. 制定预警响应预案,对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处置和救援。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1.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

2. 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3. 加强与其他应急救援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提高救援效率。

六、责任与奖惩机制1. 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责任主体。

2. 对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对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中存在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和处理。

七、培训与演练制度1. 制定培训与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与演练活动。

2. 培训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基础知识、监测技术、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群测群防

群测群防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水利部山洪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何秉顺
一、群测群防背景 二、组织指挥机构 三、责任制度落实 四、防灾预案编制 五、宣传培训演练 六、简易监测预警 七、宣传标志实例
一、群测群防背景
一、群测群防背景
• 群测群防:概括起来就是“群体预测、群体预防”,发动 广大群众共同预防与监测、预警,主要用于地震灾害、 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监测、预警防御方面,形成较为 严密的群体监测预警体系。
三、责任制度落实
三、责任制度落实
• 每年汛前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测预报趋势,普查核实山洪灾 害危险区,检查落实监测预警设备与人员,修订防灾预案, 核发“明白卡”,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县(市、区、 旗)、镇(乡)、村层层签订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书,明确行 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监测人、预警人的具体职责,并建 立各项制度加以保障,有效指导当地政府和组织受威胁区群 众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起源于陕西省平利县八仙镇,群众自发 组织、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预警方式,开创 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先河。
一、群测群防背景
•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江西省开展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 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胁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有 组织、有计划地探索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运 行模式,制定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建立地质灾害预警 预报体系,并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密切结合。之后,逐渐 在全国地质灾害防御中得到广泛应用与推进。
三、责任制度落实
• 行政村委会、组(自然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 政村内山洪灾害简易雨量和水位观测、预警并做好记录、 上 报,组织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等工作。参与本村地域内危 险区的日常巡查, 一旦遇到危险情况, 提前预警,及时报 告, 并组织受威胁区群众撤离转移,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 自救、互救、安置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山洪灾 害防御年度工作总结。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施方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施方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施方案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生产、生活和环境造成危害的自然现象。

地质灾害的发生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概述。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指通过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综合调查、监测和评价,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综合性防灾减灾措施。

其核心是实施群测群防,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全面了解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施方案。

1.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包括地质灾害监测站网、监测技术手段、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等,实现对地质灾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

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工作,全面了解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

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为制定防灾减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 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固治理、搬迁转移、人工干预等。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其有效性和持久性。

4.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包括应急预案制定、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

提高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准备和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5.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引导公众科学防灾、合理避险,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施方案的意义。

群测群防在预防地质灾害中的应用

群测群防在预防地质灾害中的应用
隐患 点失 稳破坏 发生前 是有 先兆 的 , 只要 普及 地质 灾 害防范基 本 常识 , 时发 现问题 , 及 迅速 采取措 施 , 就可
己 不同部位的建( 筑物 , 构) 选择有代表性 以成 功避 免人员 伤亡 。 戈 布设 变形监 测点 , 并与 地面裂 缝监 测组
目 ( ) 建 构 筑物 上 的裂缝分 布位 置 , 缝走 裂







◆ k i u n di e j a ◆
『 据应 量 取至 l m, 数 m 监测 数 据按 统一 的
并定 期将 记录报 送专业 监测 单位 进行 数 缝宽 度变 化与 时间关 系 曲线 图 。
窆 监测 形
3 地质 灾 害发 生 的预 判及应 对措 施
锣、 击鼓 、 吹号等事先约定好的撤离信号 , 及时有序
地 组 织群 众按 预 定 的转 移路 线疏 散撤 离 , 移路线 转 要 尽 量少 穿越 危 险 区 。当灾 害发 生后 , 专业 技术 在 人 员 到来 确 定安 全之 前 ,不 得进 入 灾 区搜 索 财物 ,
以免再 次发 生 险情 。
地 面 下座 、 陷 等现 象 ; 沉 四是 变形 体 坡 面排 水 孔 流量 出

个 设 在裂 缝 的最 大处 , 个设 在 裂 一

标 志 由裂 缝两 侧标 志组成 。
耋 测标 志 , 具有 明晰 的端 面 或 中心 供 监 应 测 时 间较 长 时 , 可采 用在墙 面钉 铁钉作
测 期短 或 要求 不 高 时 , 可采 用 贴 纸条 或 左 十字线 作为 观测标 志 。 行
4 结
简 易 监 测点

群测 群 防是 一种 简单 、易于 掌握 的监 测 手段 。 灾 害 隐患点 区域 的群众 , 只有在 当地政 府 的组织 实 统 一 的表格 记 录登 记 , 并定 期将 记 录报 施下 , 在专业监测单位的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下 , 才能 进 行数 据分 析 , 制裂缝 宽度 变化 与时 较好地掌握基本的监测手段 , 绘 并充分发挥他们对灾害隐

南雄市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制度

南雄市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制度

南雄市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制度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特制定我市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制度。

一、汛前排查(一)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二)责任单位:各镇国土资源所。

(三)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四)排查的主要内容:(1)对辖区范围内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进行排查;(2)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3)对人口集中的集镇、学校、居民集中居住点的安全进行重点排查;(4)对排查出来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并按轻重缓急上报,每个预防点要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

(五)各国土资源所于每年3月25日前将排查结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对新增地灾点和严重的地灾点进行现场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意见,各镇国土资源所必须按处理意见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布置落实,或地质灾害治理。

二、汛中巡查(一)时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二)责任单位:各股室、各镇国土资源所。

(三)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四)巡查对象:人口集中的集镇、学校及居民点;已登记造册的地灾隐患点;群众反映的地灾隐患点。

(五)巡查主要内容:(1)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2)检查群测群防责任的落实情况;(3)检查“两卡"(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六)各镇国土资源所每月巡查一次,于每月21日前报告一次巡查结果。

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重大险情要一事一报。

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巡查工作的监督,及时了解地灾预报信息,及时发布,并提出指导性的处置意见。

三、汛后核查(一)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

(二)责任单位:各国土资源所.(三)核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的地灾隐患点。

(四)核查的主要内容:(1)已登记造册的地灾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

将一个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上报(如地灾点的范围有无变化、裂隙有无增多、加大),视情况调整群测群防监测手段及密度。

地质灾害科普知识 第二章 群测群防体系 第一节 介绍

地质灾害科普知识 第二章 群测群防体系 第一节 介绍

第二章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一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介2.1 群测群防简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防,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

群测群防的主要做法是,汛期前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趋势,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落实监测点的防灾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同时,县、乡、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从县、乡政府的管理责任人一直落实到村(组)和具体监测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通过这种责任制形式,明确了隐患点的具体责任人和监测人,保证各隐患点的变形特征能及时被捕捉,有效地指导了当地政府和受威胁群众防灾避灾工作。

2.2 群测群防主要任务(一)查明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分布规律及危害程度,确定纳入监测巡查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编制监测巡查方案。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建立防灾责任制。

(三)确定群众监测员,开展监测知识及相关防灾知识培训。

(四)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区)防灾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各项防灾制度。

(五)通过实时监测和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变形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预报和预警。

(六)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七)组织实施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各镇、办事处应于每年5月20日以前完成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应急抢险的指挥机构、分工情况;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行动方案;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制度规定:每年5月1日至5月30日、6月1日至10月30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分别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

市局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对地灾点按危害程度、稳定状态划分等级,重新排序,指导调整群测群防措施。

三、健全完善“两卡”制度:
“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要做到每户一卡。

四、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的突发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

通过执行汛期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通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通过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该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的范围、发展趋势,有无继续发生灾害的可能,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等调查活动。

并根据调查情况,给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提供科学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七、认真落实灾情报告制度
1、速报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发生一般地质灾害、较大级地质灾害和重、特大地质灾害后,镇(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市局要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分别向上级及时报送灾害信息。

2、月报制度:
各国土资源所要将本辖区内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成功预报的地质灾害实例进行
统计汇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并于月底前将报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