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
刑法案例的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甲,男,30岁,某公司销售经理。
乙,女,28岁,甲的同事。
甲与乙因工作矛盾产生纠纷,甲心生报复之意。
一日,甲在下班途中,故意将乙推倒在地,致乙腿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甲见乙受伤,心生恐惧,遂逃离现场。
事后,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问题:1.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一、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甲在下班途中故意将乙推倒在地,致乙腿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甲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1. 甲有伤害乙的故意,即甲在实施推倒乙的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乙受伤。
2. 甲实施了推倒乙的行为,即甲有伤害乙的行为。
3. 甲的行为导致了乙的重伤,即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如果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1. 确定甲的犯罪情节。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致人重伤”,且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故意逃离现场,具有恶劣的社会影响。
2. 根据甲的犯罪情节,确定甲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甲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考虑甲的悔罪表现。
在本案中,甲在案发后,未主动投案自首,但可以认定其具有悔罪表现。
因此,在量刑时,可适当从轻处罚。
4. 综合考虑甲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确定甲的最终刑罚。
在本案中,考虑到甲的犯罪情节较重,但具有悔罪表现,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综上所述,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结论:甲在下班途中故意将乙推倒在地,致乙腿部骨折,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30岁,无业人员。
2019年5月,张三因生活所迫,萌生了盗窃邻居李四家财物的念头。
一日,张三趁李四外出,翻墙进入李四家中,窃取了现金人民币5000元、金项链一条以及价值2000元的电子产品。
在盗窃过程中,李四突然回家,发现了张三的行踪。
张三为了逃离现场,与李四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李四受伤。
二、争议焦点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3. 若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首先,张三具有盗窃的故意,且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
其次,张三窃取的财物价值共计7500元,属于数额较大。
因此,张三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李四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首先,李四在回家过程中,遭遇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张三的盗窃行为。
刑法疑难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件背景:某市A区居民李某,男,35岁,无业。
一日,李某因琐事与邻居王某发生争执,双方互不相让,情绪激动。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从家中拿出了一把水果刀,威胁王某。
王某为了自卫,拿起身边的一根木棍反击。
在推搡过程中,李某不慎摔倒,手中的水果刀刺入王某的腹部。
王某立即倒地,李某见状慌乱逃离现场。
王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重伤二级。
问题: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如何定性?2.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如构成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是否过当?3. 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对李某的量刑有何影响?分析: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定性1. 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李某明知持刀威胁他人可能会造成对方伤害,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持刀威胁王某,并在争执过程中不慎将王某刺伤,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二、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1. 构成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王某在李某持刀威胁的情况下,为了自卫,拿起木棍反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 防卫过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王某的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李某的轻伤,但考虑到王某是为了自卫而采取行动,且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王某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
三、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及对李某量刑的影响1. 构成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刑法学案例分析45题及答案
刑法学案例分析45题及答案1. 案例背景:小明因为盗窃一辆汽车被捕,被控犯有盗窃罪。
小明辩称自己只是想开一下汽车,没故意图占为己有。
请分析小明的辩护是否成立,并解释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盗窃行为,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二是主观要件,即具有故意。
小明辩称只是想开一下汽车,没故意图占为己有,但是从事实来看,小明窃取了他人的汽车,属于盗窃行为。
而主观上的故意指的是明知是他人财物,却仍然故意窃取。
因此,小明的辩护不成立,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 案例背景:小红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控犯有故意伤害罪。
小红辩称自己只是想吓唬对方,并没有实际打伤对方。
请分析小红的辩护是否成立,并解释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伤害行为,即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疾病或者死亡;二是主观要件,即具有故意。
小红辩称只是想吓唬对方,并没有实际打伤对方,但是从事实来看,小红的行为已经对对方造成为了身体伤害。
而主观上的故意指的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却仍然故意进行伤害行为。
因此,小红的辩护不成立,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3. 案例背景:小华因为故意杀人被控犯有故意杀人罪。
小华辩称自己只是想吓唬对方,并没有真的杀人。
请分析小华的辩护是否成立,并解释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杀人行为,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二是主观要件,即具有故意。
小华辩称只是想吓唬对方,并没有真的杀人,但是从事实来看,小华的行为已经导致对方死亡,属于杀人行为。
而主观上的故意指的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却仍然故意进行杀人行为。
因此,小华的辩护不成立,他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4. 案例背景:小明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控犯有故意伤害罪。
小明辩称自己只是出于自卫而伤害对方,没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
请分析小明的辩护是否成立,并解释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_刑法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1. 案例一:故意伤害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
事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应当如何量刑?2. 案例二:盗窃罪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万元。
王某作案后,将赃款挥霍一空。
问题:(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3. 案例三:强奸罪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小芳(化名)年仅16岁。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2)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4. 案例四:故意杀人罪案情简介:被告人赵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遂产生杀害妻子的念头。
一天深夜,赵某趁妻子熟睡之际,用刀将其杀害。
问题:(1)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根据赵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5. 案例五:诈骗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孙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元。
被害人张某(化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将钱款汇给孙某。
问题:(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2)根据孙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6. 案例六:交通肇事罪案情简介:被告人陈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超速行驶,与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刘某死亡。
经鉴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问题:(1)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7. 案例七:职务侵占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周某系某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问题:(1)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根据周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8. 案例八: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情简介:被告人魏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遂故意将邻居的房屋门窗损坏,造成损失人民币1万元。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被告人甲某,男,25岁,系 A 国公民。
被害人乙某, 系 B 国公民。
被告人甲某与被害人乙某均为我国某大学 1998 级留学生,两人同住一室。
1999 年 10月15 日晚,两人因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吵以致斗殴。
在扭打中, 被告人甲某随手操起一把水果刀朝被害人乙某腹部刺了一刀,刺破肝脏。
被害人乙某经抢救无效, 于当晚死亡。
[问题]本案的被告人甲某系 A 国人,被害人乙某系 B 国人,而犯罪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本案应适用哪国刑法?【案例-2】大学生甲某 ,在校园里用鸟枪打鸟 ,事先没有验枪 ,自认为枪膛里没有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扳机 ,结果将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题]对此, 甲某实施行为时所持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负何种刑事责 ?【案例-3】某搬运站板车工人江某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从未出过事故。
有一次换了一辆新板车,未加刹车装置,他就用新板车运铁块去货场。
当下坡时,同行拉车的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
他说了声“没问题”, 就单独驾车下坡。
终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行人撞倒,扎断双腿。
[问题]对于这个被扎断双腿的伤害行为,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案例-4】甲某在一天深夜, 到离村 5 里外的松林中砍伐松树。
他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过路的人听到, 此人因月色昏暗, 看不到砍树的人, 便寻声走去。
当他走到离树两丈多远时, 松树刚刚被砍断, 此人被倒下的松树砸中头部, 当即死亡。
[问题]对于此人的死亡, 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案例5-6-7“正当防卫”案例【案例-5】一天,范某抓住曾经在其承包的果园内偷拖拉机用汽油的邓某,范某伙同其所雇的工人刘某,将邓某反绑在果园内的一棵树上,用皮带连续抽打将近3个小时,致使邓某多次昏迷不醒。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案例一】被告人甲某,男岁,系国公民。
被害人乙某, 系国公民。
被告人甲某与被害人乙某均为我国某大学级留学生,两人同住一室。
年月日晚,两人因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吵以致斗殴。
在扭打中, 被告人甲某随手操起一把水果刀朝被害人乙某腹部刺了一刀,刺破肝脏。
被害人乙某经抢救无效, 于当晚死亡。
[问题]本案的被告人甲某系国人,被害人乙某系国人,而犯罪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本案应适用哪国刑法?【案例-】大学生甲某 ,在校园里用鸟枪打鸟 ,事先没有验枪 ,自认为枪膛里没有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扳机 ,结果将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题]对此, 甲某实施行为时所持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负何种刑事责 ?【案例-】某搬运站板车工人江某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从未出过事故。
有一次换了一辆新板车,未加刹车装置,他就用新板车运铁块去货场。
当下坡时,同行拉车的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
他说了声“没问题”, 就单独驾车下坡。
终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行人撞倒,扎断双腿。
[问题]对于这个被扎断双腿的伤害行为,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案例-】甲某在一天深夜, 到离村里外的松林中砍伐松树。
他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过路的人听到, 此人因月色昏暗, 看不到砍树的人, 便寻声走去。
当他走到离树两丈多远时, 松树刚刚被砍断, 此人被倒下的松树砸中头部, 当即死亡。
[问题]对于此人的死亡, 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案例--“正当防卫”案例【案例-】一天,范某抓住曾经在其承包的果园内偷拖拉机用汽油的邓某,范某伙同其所雇的工人刘某,将邓某反绑在果园内的一棵树上,用皮带连续抽打将近个小时,致使邓某多次昏迷不醒。
后来经法医鉴定,邓某为重伤。
问:范某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案例-】被告人王强,男,岁,某县在校中学生。
某年月日课间休息时,王强与同班同学陈锋、赵忠强、张海兵等人在球场打闹玩耍。
刑法学总论案例解析
刑法学总论案例解析第一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案例1尤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基本案情]被告人尤某在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后,个人开业行医。
多次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和摘取宫内节育环手术。
有23名妇女在他这里作完手术后怀孕,并生了第二胎或第三胎。
司法机关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将尤某提起公诉。
[法律问题]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讨论问题]尤某是否构成犯罪?[法理评析]罪刑法定的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即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和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
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犯罪分子定罪和处刑,都必须严格遵守刑法的规定。
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处刑的唯一法律依据。
2.禁止制定违宪的或违背刑法基本原则的刑事法律。
3.对法律中没有明确加以规定的内容,不能用扩张确释的方法.定罪判刑。
4.刑法不得类推解释和类推是用。
5.刑法不得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
6.禁止不定期刑。
7.刑法的用语及关于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当力求明确具体。
被告人尤某虽然破坏计划生育,非法进行了破坏节育的手术,而且情节严重,但由于刑法规定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尤某已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抽以不构成犯罪,应有判无罪。
[问题结论]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为犯罪文明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所以对尤某的行为不能定罪处罚。
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案例2 成克杰受贿案[基本案情]成克杰,男,壮族,1933年出生,捕前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会国人大代表。
1993年底,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与李平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记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
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
刑法案例的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男,25岁,无业。
2019年5月,李某因生活所迫,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一天晚上,李某潜入某公司仓库,窃取了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电脑设备。
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律分析】一、犯罪构成1. 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已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犯罪主体要求。
2. 犯罪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盗窃了某公司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电脑设备,侵犯了公司财产所有权,符合犯罪客体要求。
3. 犯罪主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本案中,李某盗窃公司电脑设备,主观上明知其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仍然故意实施,符合犯罪主观方面要求。
4. 犯罪客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李某潜入公司仓库,窃取了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电脑设备,符合犯罪客观方面要求。
二、量刑情节1. 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李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退赔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于被告人退赔全部赃款,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学案例分析
刑法学案例分析在刑法学案例分析中,我们通常关注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判决结果。
以下是一个案例分析的示例:案例背景:张三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三于2023年4月15日晚,潜入李四家中,盗取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李四发现失窃后立即报警,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张三,并在其家中搜出了被盗的笔记本电脑。
事实认定:1. 张三在案发当晚确实出现在李四家附近,这一点有监控录像为证。
2. 李四家中的笔记本电脑确实失窃,且在张三家中被警方查获。
3. 张三在警方审讯中承认了盗窃行为,并表示愿意赔偿李四的损失。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三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秘密窃取的行为。
判决结果: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考虑到张三的认罪态度较好,且有赔偿意愿,最终判决张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例分析: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法院在判决时,不仅考虑了张三的犯罪事实,还考虑了他的认罪态度和赔偿意愿。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处罚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决定。
在本案中,张三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因此法院给予了较轻的刑罚,并适用了缓刑。
此外,本案也提醒我们,对于盗窃等犯罪行为,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处罚。
公民应当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避免因一时的贪念而触犯法律。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刑法学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以及法院在判决时对事实、法律和犯罪情节的综合考量。
这对于我们理解和学习刑法学有着重要的意义。
法律中的刑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被告人张三,男,25岁,汉族,大学文化,无业。
2019年3月,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因琐事发生纠纷,怀恨在心。
同年4月,张三购买一把匕首,准备伺机报复。
2019年5月,张三在李四家中,趁李四不备,持匕首猛刺李四胸部,致李四心脏破裂,当场死亡。
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于2020年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争议焦点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 张三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 对张三如何量刑?三、案例分析(一)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张三因与李四发生纠纷,怀恨在心,购买匕首准备报复。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张三持匕首猛刺李四胸部,致李四心脏破裂,当场死亡。
张三的行为符合以下要件:1. 张三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张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了他人生命权,违反了刑法的规定。
2. 张三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张三的行为造成了李四死亡的严重后果,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3. 张三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张三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4. 张三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
张三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仍然决意为之,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综上所述,张三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张三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张三在犯罪后逃至外地,于2020年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相关规定,张三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三)对张三如何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罚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28岁,某市某区居民。
2020年10月,张某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持械将李某某打成重伤,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其犯罪情节如何?3. 针对张某某的犯罪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处罚?三、案例分析(一)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张某某持械将李某某打成重伤,导致李某某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犯罪情节分析1.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却仍然持械攻击,最终导致李某某死亡。
这表明张某某具有明显的故意,且犯罪后果严重。
2. 自首情节: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张某某的自首情节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3. 悔罪表现:张某某在案发后表示悔过,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表明张某某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三)法律适用根据以上分析,针对张某某的犯罪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适用法律: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根据张某某的犯罪情节,特别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其从重处罚。
3. 考虑张某某的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结合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
四、总结张某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案例分析题法律刑法(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小王,男,25岁,某市某区居民。
2021年6月,小王因与他人发生纠纷,持刀将对方打成重伤。
案发后,小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害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事实2021年6月某日,小王与同村村民李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小王情绪激动,持刀将李某刺伤。
李某被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小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问题1. 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若构成故意伤害罪,小王应受到何种处罚?四、案例分析(一)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小王持刀将李某刺伤,致其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分析如下:1. 小王的行为具有故意。
小王在发生纠纷时,情绪激动,持刀将李某刺伤,表明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李某,但仍故意实施该行为。
2. 小王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李某因小王的行为而丧失生命,小王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3. 小王的行为造成了李某的死亡。
根据案件事实,李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王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小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小王应受到何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小王的行为导致李某死亡,且其行为具有故意,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综合考虑小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因此,对小王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刑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庭审理时的判决决定。
法律学硕刑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男,30岁,某市某区人。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某日,被告人李某与妻子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李某持水果刀将王某刺伤,致王某死亡。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争议焦点1.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 被告人李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案例分析(一)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1. 故意杀人罪的定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 本案分析根据本案案情,被告人李某与妻子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李某持水果刀将王某刺伤,致王某死亡。
从主观方面来看,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王某死亡的后果,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从客观方面来看,李某实施了非法剥夺王某生命的行为,并导致王某死亡。
因此,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被告人李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 自首的定义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本案分析根据本案案情,被告人李某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属于自首。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具有自首情节。
在量刑时,法院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判决结果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刑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2019年3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害人李某,男,20岁,系某公司员工。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系李某的前同事。
张某因与李某在工作中产生矛盾,怀恨在心。
2019年3月15日,张某携带一把匕首来到李某家中,趁李某不备,用匕首刺伤李某,致其重伤。
案发后,张某逃离现场,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案例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携带匕首,故意伤害李某,致其重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张某,男,25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犯罪客体:李某的人身权利。
(3)犯罪主观方面: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具有伤害的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张某携带匕首,刺伤李某,致其重伤。
2. 犯罪情节(1)犯罪手段:张某使用匕首刺伤李某,手段残忍。
(2)犯罪时间:2019年3月15日,正值白天,作案时间充分。
(3)犯罪地点:李某家中,作案地点隐蔽。
(4)犯罪对象:李某,系张某的前同事,双方在工作中存在矛盾。
(5)犯罪后果:李某被刺伤,致其重伤。
3. 犯罪性质本案中,张某故意伤害李某,致其重伤,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
4.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题假设你是一名检察官,以下是针对此案的分析题:(1)请根据我国刑法,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为什么?(2)请结合本案,谈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3)请从犯罪手段、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等方面,分析本案的犯罪情节。
(4)请结合我国刑法,谈谈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学犯罪论第七章故意犯罪形态案例
9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9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B.乙构成受贿罪中止, C.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D.乙不构成犯罪 14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5.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 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 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 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15
2003年全国司法考试试卷( 2003年全国司法考试试卷(二) 2.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 2.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 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 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 “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 对不起,认错人了。” 列哪一种情形?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1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 12.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 12.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 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 现金1 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 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 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 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 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 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8
法律中的刑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A区居民李某,男,30岁,无业。
因与邻居张某(男,28岁,工人)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
一天,李某酒后回家,在小区门口遇到张某,两人言语不和,进而发生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李某持刀将张某刺伤,致其重伤。
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争议焦点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应当如何量刑?三、案例分析(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1. 刑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分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酒后持刀将张某刺伤,致其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李某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李某在酒后将张某刺伤,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张某造成伤害,但仍然实施了伤害行为,表明其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
(2)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生命权。
张某在受到李某的伤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行为导致张某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3)李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李某在酒后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李某的刑罚适用1. 刑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分析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导致张某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致人死亡”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从犯罪情节来看,李某酒后持刀伤人,致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
(2)从犯罪动机来看,李某因邻里纠纷而持刀伤人,动机卑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刑法学一案例分析题(综合)第七章:刑法学一一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被告人甲某,男,25岁,系A国公民。
被害人乙某,系B国公民。
被告人甲某与被害人乙某均为我国某大学1998级留学生,两人同住一室。
1 999年1 0月1 5日晚,两人因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吵以致斗殴。
在扭打中,被告人甲某随手操起一把水果刀朝被害人乙某腹部刺了一刀,刺破肝脏。
被害人乙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问题]本案的被告人甲某系A国人,被害人乙某系B国人,而犯罪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本案应适用哪国刑法?【案例一2】大学生甲某,在校园里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里没有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扳机,结果将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题]对此,甲某实施行为时所持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负何种刑事责?【案例-3】某搬运站板车工人江某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从未出过事故。
有一次换了一辆新板车,未加刹车装置,他就用新板车运铁块去货场。
当下坡时,同行拉车的人怕他岀事故,要帮他拉车。
他说了声“没问题”,就单独驾车下坡。
终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行人撞倒,扎断双腿。
[问题]对于这个被扎断双腿的伤害行为,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案例-4 】甲某在一天深夜,到离村 5 里外的松林中砍伐松树。
他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过路的人听到,此人因月色昏暗,看不到砍树的人,便寻声走去。
当他走到离树两丈多远时,松树刚刚被砍断,此人被倒下的松树砸中头部,当即死亡。
问题]对于此人的死亡,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案例5— 6 —7 “正当防卫”案例【案例一5】一天,范某抓住曾经在其承包的果园内偷拖拉机用汽油的邓某,范某伙同其所雇的工人刘某,将邓某反绑在果园内的一棵树上,用皮带连续抽打将近3个小时,致使邓某多次昏迷不醒。
后来经法医鉴定,邓某为重伤。
问:范某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案例一6】被告人王强,男,19岁,某县在校中学生。
某年6月6日课间休息时,王强与同班同学陈锋、赵忠强、张海兵等人在球场打闹玩耍。
事后,陈锋发现上衣被撕破,怀疑是王强所为。
因此,在上课时便对坐在自己前一排的王强身上吐痰,并多次用脚踢其臀部。
当天放学后,陈锋、张海兵又为此事追赶殴打王。
6月15日,王外岀时又遭陈锋、张海兵、赵忠强殴打,脸被打肿,嘴被打破。
王强因连遭殴打,三天不敢上学,在家中自制刀刃6厘米长的尖刀一把。
6月19日下午,王携带刀子到学校上课,行至教室门前被赵忠强、张海兵、陈锋、周小武等人拉到校外进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行殴打。
正别在裤腰带上的刀子被打落在地,他拾起刀子逃跑。
赵忠强一伙见王身带刀子,便拾起砖头追打,将王的腰部、腿部和右臂打伤。
张海兵上前用左手揪住王的左臂,右手持砖头猛击王的头部等处,将王的头顶骨打破裂,背部打伤。
陈锋等三人手持砖头一拥上前,王见状不妙,左手捂住受伤的头部,右手拔岀刀子乱捅,致张海兵胸部、腹部6处受伤倒地,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医院结论为:岀血性休克死亡。
问:被告人王强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案例-7】一天深夜,某女工从工厂下班回家,路过一个偏僻小巷时遭抢劫。
抢劫犯手持匕首,声称不交出钱财就要杀人。
女工不得已交出了钱物。
当抢劫犯打幵钱包查看时,女工突然捡起一块砖头向抢劫犯头部砸去,此人应声倒地。
女工迅速脱身而去。
此抢劫犯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问题]此女工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案例-8】某仓库保管员因对工资低不满,打算放火烧掉仓库,以泄愤恨。
刚把火点燃后,看到有人正向仓库走来,他感到即将被人发现,事已难成,弄不好要坐牢,便把火弄熄了。
[问题]这个保管员放火烧仓库的行为,是属于放火罪的预备,还是放火罪的未遂,还是放火罪的既遂,还是放火罪的中止?【案例-9】劳改释放犯某甲、某乙、某丙在路上遇到了两个女青年,三人一齐上前拦截搂抱。
两个女青年大声呼喊:“抓流氓!”某甲恼羞成怒,抽岀随身携带匕首向一女青年刺去,刺中了其心脏,此女青年当场死亡。
[问题]甲、乙、丙三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案例一10】某甲实施了盗窃犯罪行为后,潜逃外地。
过了一段时间后,感到无处容身,于是返回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显然,某甲自首并不是岀于真诚悔罪[问题]某甲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刑法“犯罪构成”案例分析【案例一1】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一新生儿啼哭不止。
为止住其哭闹,甲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
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经死亡。
甲对该婴儿的死亡有何主观罪过()A. 间接故意B.直接故意C. 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案例分析-2】某药房临时负责人郭某,仅凭自己的印象,便把一瓶丢失标签的药品,断定为芒硝,将它发到中药房使用,导致五人中毒,三人死亡。
经检验该药品是毗霜。
【问】:郭某的行为是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案例一3】被告人甲在其承包的石坑里爆破采石。
因飞石落到刘某家的责任田里,双方争吵起来。
刘某说:“如果你再放炮,我就坐在炮口上,看你敢不敢点。
”被告人甲说:“你敢坐,我就敢点。
”于是被告人甲将约有3公斤的炸药包仍在地上说:“你有胆子就坐。
”刘某过去坐在炸药包旁边。
甲拿起一根约60厘米长的导火线,用剪刀剪去约20厘米,当着刘某的面接上,插入炸药包内,点燃导火线,被告人甲朝刘某喊了声:“点着了,快炮,”甲随即跑离了现场。
此时,刘某向外挪动了一下身体还未起身,炸药包就爆炸了,刘某被当场炸死。
【问】:被告人甲对刘某的死,其主观心理态度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为什么?第八章:民法学一一案例分析1. (1 —4关于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案例)【案例一1】甲去世,其妻已怀孕9个月。
遗产分割时,给胎儿保留了10万元人民币的继承份额。
一个月后,胎儿生下来,是死胎。
问-1 :给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是甲的遗产?还是胎儿的遗产?问-2 :如果胎儿出生后只活了一会儿,给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是谁的遗产?【案例一2】甲17岁,某塑料厂工人,其收入除可以维持一般生活外,略有节余。
一天下午,甲骑摩托车下班途中,将横过马路的乙撞倒。
经法医鉴定,乙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属终身残疾。
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的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费共计人民币8万元问:乙的损失究竟应该由甲还是甲的父母承担?为什么?【案例一3】甲(女,16岁,中学生)看上乙(女,16岁,中学生)的mp3,想买下来,两人商定价格为200元。
乙怕母亲知道后不高兴,便向母亲隐瞒了卖mp3的实情,要甲先付给她100元,两个月后再付100元。
两个月后,甲付完钱要乙交mp3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乙依然不给,甲便告诉乙的母亲。
乙母认为该mp3价值580元,不同意卖给甲。
问:乙是否要把mp3交付给甲?为什么?案例-4】甲,8 岁,擅长写作,参加作文比赛多次获奖。
一家出版社来信说准备出版全国少儿作文精品集,希望甲寄两篇作文。
甲寄出作品后,出版社再无回音。
一年后,甲在书店发现该出版社的书中收录了他的一篇作文。
甲要求该出版社支付稿酬。
出版社的答复是: 甲是不满IO 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享有著作权。
问:出版社的说法是否正确? 甲能否享有著作权?【案例- 5 】1983 年甲、乙结婚,夫妻感情不好。
1993 年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
2001 年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2001 年8 月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
2002 年乙和丙结婚,2002 年12 月丙去逝。
从此,乙的生活来源断绝。
2003 年甲回家后知得乙与丙再婚,甲遂与丁结婚。
2004 年甲接受戊赠得的人民币10 万元。
2005 年,甲去世,丁将甲受赠的10 万元捐给西北灾区某小学。
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丁的捐赠行为。
问:① 乙申请宣告甲死亡,是否合法?② 乙是否有权撤销丁的捐赠行为?【案例6】陈某系工程师,家居 A 市,丈夫张某早年去世,儿子张东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边远地区。
退休后陈某觉得十分孤单,就在退休的当年从 B 县农村收养了一名儿童,取名张兰,母女关系十分融洽。
陈某供张兰念完中学之后,又送她上了自己原工作单位所办的中专。
因为陈某十分疼爱张兰,张东很嫉妒,回家探亲时,他经常当着母亲和其他人的面骂张兰,说她是“外人”。
不幸的是,在张兰上中专的第一年,陈某突然患病逝世,未留下任何遗嘱。
在清理遗产时,发现了一张10 万元的存单。
由于张兰只有13 岁,必须给她找个监护人。
张东表示愿意充当张兰的监护人,张兰在 B 县农村有一胞兄刘兵,也表示愿意充任监护人。
但张东认为:刘兵家离 A 市远隔千里,而自己可以让妹妹转学到他所在的城市。
可以更好地照顾妹妹。
由于张兰就读的中专是陈某生前工作过的单位所办,在陈某一些老同事的支持下鼓动下,厂工会也站出来表示愿意充当监护人,理由是:张兰长期住校,有困难学校和厂里都可以帮助解决,而且她只有不到 3 年的时间就可以从学校毕业,就可以独立生活了。
此外,张东表示愿当监护人,纯粹是冲着妹妹所继承的遗产而来的。
而刘兵又离 A 市太远,不可能有效地保护张兰的合法权益,三方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问:应该由谁来当张兰的监护人?为什么?【案例—7 】甲乙丙三人交情一直不错,两年前三人各出资 1 万元合伙开了一家餐馆。
刚开始还行,但最近亏损严重,已欠下 6 万元的债务。
甲、乙二人见情况不妙,去外地躲债。
债权人王某找到了丙,要求丙承担全部债务。
丙不同意,说: “餐馆当时一共才投入 3 万元,怎么可能赔你 6 万,再说,甲、乙都不在,他们的事我不管,我现在最多还你 1 万元”王某表示不能接受。
问:丙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案例- 8 】 2007 年 3 月,张某承包了村办的木材加工厂,并请负责给本村装电线的刘师傅专门装了力电线。
张某按供电局的收费标准交费后,刘心中十分不快,认为没有给他家额外好处,决心整一月,刘师傅的儿子找到张某,要求给其加工5 立方米木材。
张某一见是电工的儿子,知 道得罪不起,提出只按正常价的 一半收费,刘师傅的儿子十分得意。
谁知到了 2007 年6 月刘师傅儿子又 拉来的 200 多立方米木材要求加工,并且说: “上次你给我那个价挺好的,这次不能比它高! ”张说:“上 次是一 种优惠是照顾措施,这次你拉来这么多,我还照那个价,就要亏本了。
”刘说:“亏本?你还不知道 赚了多少钱!要不是我爹给你装线,你这厂能开吗?”刘还威胁说: “全县缺电的地方多的是,你真要不 识好歹,我叫我爹把你的电给断了,让你的厂子从此关门! ”张某见状,只好忍气吞声,为他加工,而且 仍按正常价 的一半收了费。
刘走后,村委会干部得知此事, 鼓励他告到法院。
张某也担心刘自此欲壑难填, 会隔三差五来找事, 便起诉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