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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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解读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解读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
3、锅炉定型测试可以在制造厂或者使用现场进行。 批量制造生产的工业锅炉,定型测试完成且测试结果达到能效 要求之前,制造数量不应当超过3台; 定型测试后,不发生影响能效的变更,不需要重新测试。 非批量制造的工业锅炉,应逐台进行定型测试; 工业锅炉定型测试应当在安装完成6个月内进行定型测试。
安装使用说明书应包括经济运行说明书
第二章 设计
2、锅炉结构 锅炉排烟温度应符合要求; 锅炉排烟处的过量空气系数应符合要求; 锅炉燃烧设备、炉膛结构应符合要求; 合理布置受热面,减小烟气阻力; 方便受热面清理,≥10t/h(7MW),设置清灰装置; 良好的密封和保温性能; 合理设置检修门(孔); 本体及尾部应当预留能效测试、控制计量孔(点); 仪表配置应满足《锅炉仪表配置要求》(附件B)。
第四章 使用管理
3、应建立能效考核、奖惩工作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4、应对锅炉及其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5、应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包括: 使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 燃料消耗量 介质出口温度和压力 锅炉补给水量和补给水温度 排烟温度 炉墙表面温度 系统有无跑、冒、滴、漏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燃料量(煤、油、燃气等, 燃料量( 燃气等, 注1 ) 燃气、 燃气、燃油的温度和压力 蒸汽流量 给水流量 热水锅炉循环水量 热水锅炉补水量 过热蒸汽温度 蒸汽压力 热水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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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制造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锅炉产品。 2、锅炉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交锅炉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能效测试工作由总局确定的测试机构进行; 按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规则》中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方法 进行; 测试结果应当不低于附件A规定的限定值;未涵盖的,应不低 于设计值的要求。

新锅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0版]

新锅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0版]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il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材料 (3)第三章设计 (9)第四章制造 (16)第一节一般要求 (16)第二节胀接 (16)第三节焊接 (20)第四节热处理 (22)第五节焊接检验 (23)第六节无损检测 (24)第七节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 (24)第八节水压试验 (25)第九节出厂资料和金属铭牌 (29)第五章安装、调试、修理、改造 (30)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 (33)第一节安全阀、安全泄放阀 (34)第二节压力测量装置 (38)第三节水位测量装置 (39)第四节温度测量装置 (41)第五节排污和放水装置 (41)第六节保护装置 (42)第七章辅助设备及系统 (45)第八章使用管理 (49)第一节一般规定 (49)第二节电站锅炉特别规定 (52)第九章检验 (54)第一节一般要求 (58)第二节制造监督检验 (59)第三节安装监督检验 (59)第四节定期检验 (60)第十章热水锅炉及系统 (62)第十一章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65)第一节有机热载体 (65)第二节锅炉 (66)第三节辅助设备及系统 (67)第四节安全附件和仪表 (70)第五节使用管理 (73)第十二章铸铁锅炉 (74)第十三章D级锅炉 (76)第十四章附则 (78)附件A 焊缝的宏观和微观金相检验方法 (7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包括:(一)锅炉本体及锅炉范围内管道: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旁路管道、排污管道以及减温器、冷渣器等;2.非电站锅炉:a.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压力管道(含分汽(水、油)缸);b.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压力管道;(二)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0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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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
TSG G0002-2010
第二十八条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进行制造,确保锅炉产品的性能达到 设计要求,并且满足能效指标要求。任何单位不得制造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二十九条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鉴定合格的设计文件安排新产品试制。工业锅 炉新产品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未经能效测试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 不得投入使用,也不得进行批量生产。
锅炉设计说明书中应当明确锅炉设计工况范围、设计燃料要求、燃料消耗量、设计 热效率曲线、锅炉金属消耗量、配套的辅机参数、锅炉主要结构参数,以及排烟温度、 给水温度、过量空气系数等与锅炉能效有关的主要参数指标及其计算依据。
安装使用说明书中至少包括系统设计与安装指导要求、经济运行操作说明。 第六条 锅炉排烟温度的设计应当综合考虑锅炉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对额定蒸发 量小于 1t/h 的蒸汽锅炉排烟温度不得高于 230℃;额定热功率小于 0.7MW 的热水锅炉排 烟温度不得高于 180℃;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 1t/h 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二章 设 计
第四条 锅炉及其系统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 标准的要求,提高能源转换效率,降低能源损失。积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提高锅炉自动控制水平,以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的需求。
第五条 锅炉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说明书,热力计算书,烟风阻力计算书, 水动力计算书(适用于强制循环和复合循环锅炉)安装与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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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设计………………………………………………………………………………(1)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5) 第四章 使用管理………………………………………………………………………(6) 第五章 监督管理…………………………………………………………………………(9) 第六章 附则……………………………………………………………………………(11)

关于贯彻执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有关意见(质检特函〔2010〕8

关于贯彻执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有关意见(质检特函〔2010〕8

关于贯彻执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有关意见(质检特函〔201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8月30日颁布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锅炉节能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以下简称《锅炉测试与评价规则》)两个节能技术规范,并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执行好上述两个节能技术规范,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规范的学习、宣贯工作,切实落实锅炉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一)对锅炉生产单位的要求。

1.应当组织承担锅炉设计、制造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节能技术规范。

2. 对已经通过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要求,及时增加相应的节能设计内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出厂的锅炉产品能效达到规定能效指标要求。

3.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要求向使用单位提交锅炉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尽量在出厂前完成锅炉能效测试;需要在现场进行能效测试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时间安排告知办理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对锅炉使用单位的要求。

1.应当组织锅炉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节能技术规范。

2.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并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相关制度。

3.应当按规定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及时掌握锅炉能效变化情况。

对锅炉及其系统配置仪表未达到《锅炉节能规程》要求的,应当尽快配置齐全。

4.应当结合本单位情况,及时安排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

对能效不符合《锅炉节能规程》的锅炉,应当分析原因改进使用管理,必要时应实施节能改造。

二、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机构和能效测试机构能力建设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新增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机构和能效测试机构的能力建设,为实现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有效监管提供保障。

2023年上海G1工业锅炉司炉考试内部摸底题库含答案

2023年上海G1工业锅炉司炉考试内部摸底题库含答案

2023年上海G1工业锅炉司炉考试内部摸底题库含答案1、【多选题】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工业蒸汽锅炉遇有下列()种情况,应当立即停炉。

(ABC )A、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B、给水泵或者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给水C、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D、两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位表中的一个失效2、【多选题】下列叙述哪些符合《节约能源法》的规定?(CD )A、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C、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

D、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3、【多选题】下面关于链条炉排的叙述正确的是()。

(ABCD )A、着火条件差,主要靠炉膛火焰和拱的辐射热;B、煤进入炉膛前部预热、干燥、开始着火燃烧,到中部焦炭大量燃烧,放出大量的热,后部灰渣燃尽区,对剩余的焦炭继续燃烧C、在准备燃烧区和燃尽区不需要很多空气,在焦炭燃烧区必须保证足够的氧气,所以分段送风;D、中拱多用于锅炉改造中,作为改善燃烧条件的补充措施4、【多选题】为了防止锅炉事故发生,锅炉上的安全附件必需()。

(CD )A、勤校验B、勤更换C、齐全D、灵敏、可靠5、【多选题】以下与锅炉型号WNS2-1.25-Y相关的选项是()。

(ABC )A、卧式内燃锅炉B、额定使用压力1.25MPaC、设计燃料燃油D、设计燃料燃天然气6、【多选题】以下哪些是缺水事故的原因?(ABCD )A、忽视对水位的监视B、水位表安装位置不合理C、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D、给水管路设计不合理7、【多选题】依据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下列哪项是内部检验的结论?()。

(ABC )A、符合要求B、不符合要求C、基本符合要求D、合格E、不合格8、【多选题】依据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管道上的阀门均应当有明显标志,标明阀门的()。

TSG--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本规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等环节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
规范锅炉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管 坚 刘晓波 刘 明 王中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王晓雷 张建荣 冷 浩 李 军
第二十三条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宜采用半冷凝或者全冷凝尾部热交换装置, 回收烟气中的热量。
第二十四条 锅炉设计文件中应提出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水质要求。 第二十五条 锅炉的煤闸板、风机轴承、循环水泵轴承的冷却水和水力除渣冲灰用 水应当尽可能循环使用。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
第二十六条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保证锅炉产品能效达到规定指标要求,不得制造国 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锅炉产品。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2-2010
对于电站锅炉,一般在调试试运行期间进行能效测试。 第二十九条 工业锅炉定型测试结果不符合能效要求时,应当采取下述措施: (一)制造单位应当对该产品进行改进,使其符合能效要求,并由同一测试机构重新 测试确认,否则不得继续制造该型号的锅炉产品; (二)测试机构应当将该产品不符合能效要求的情况书面告知监检机构,监检机构不 得出具监检证书; 电站锅炉测试结果不符合能效要求时,制造单位应当对该产品进行改进以满足相关 要求。 第三十条 锅炉及其系统经安装、改造和维修,不得降低原有的能效指标。锅炉改 造和重大维修可能导致锅炉及其系统能效变化时,应当由锅炉使用单位(或委托有能力 的机构)进行能效测试或者评价,证明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没有降低。 第三十一条 锅炉制造单位,除按照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提供与安全有关的技术 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节能有关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时对节能相关的内容进行过核查的证明材料; (二)锅炉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

新锅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0版)

新锅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0版)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il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材料 (3)第三章设计 (9)第四章制造 (16)第一节一般要求 (16)第二节胀接 (16)第三节焊接 (20)第四节热处理 (22)第五节焊接检验 (23)第六节无损检测 (24)第七节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 (24)第八节水压试验 (25)第九节出厂资料和金属铭牌 (29)第五章安装、调试、修理、改造 (30)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 (33)第一节安全阀、安全泄放阀 (34)第二节压力测量装置 (38)第三节水位测量装置 (39)第四节温度测量装置 (41)第五节排污和放水装置 (41)第六节保护装置 (42)第七章辅助设备及系统 (45)第八章使用管理 (49)第一节一般规定 (49)第二节电站锅炉特别规定 (52)第九章检验 (54)第一节一般要求 (58)第二节制造监督检验 (59)第三节安装监督检验 (59)第四节定期检验 (60)第十章热水锅炉及系统 (62)第十一章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65)第一节有机热载体 (65)第二节锅炉 (66)第三节辅助设备及系统 (67)第四节安全附件和仪表 (70)第五节使用管理 (73)第十二章铸铁锅炉 (74)第十三章D级锅炉 (76)第十四章附则 (78)附件A 焊缝的宏观和微观金相检验方法 (7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包括:(一)锅炉本体及锅炉范围内管道: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旁路管道、排污管道以及减温器、冷渣器等;2.非电站锅炉:a.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压力管道(含分汽(水、油)缸);b.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压力管道;(二)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一、规程制定的背景
2009年
高耗能特种设备约 268.5台, 锅炉60.9万台 换热压力容器69.8万台 电梯137.8万台 每年递增8%~10%
一、规程制定的背景
工业锅炉总容量(万t/h)
300
250 200
工业锅炉平均容量(t/h)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三、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8月30日颁布 (2010年总局第91号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计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五章 检验检测和能效测试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附件A 附件B 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 锅炉仪表配置要求
第二章 设计
审查范围 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等 审查内容 设计能效、结构、辅机、监测计量仪表、 设计资料的完整性 经济运行说明书 审查定位 符合性审查
第二章 设计
质检特函[2010]85号: 1. 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交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应当 符合《锅炉节能规程》的相关要求。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 构对锅炉设计文件进行鉴定时,应当增加节能审查的内容。 2. 对于《锅炉节能规程》实施之前已经通过鉴定的锅 炉设计文件,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 要求在原锅炉设计文件中增加锅炉节能设计的内容。锅炉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情况,提前向原鉴定机构或 备案机构提出增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申请,以便鉴定 机构及时安排审查工作;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锅炉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工作。 质检特函〔2011〕36号 2011年10月01日以后,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锅炉设计文件 将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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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解读《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问:《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对锅炉能效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内容做了哪些规定?答:按照《规程》的规定,在锅炉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活动中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监检。

一是在制造监督检验时,要核实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的报告、锅炉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已经进行了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确认锅炉产品能效指标符合锅炉节能技术规范的要求、锅炉产品及辅机产品不属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二是在安装监督检验时,确认涉及能效性能的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如给煤装置、炉排、炉拱、清灰装置、燃烧控制系统、监测仪表、测试孔等项目符合设计图样。

发现锅炉本体或系统有不符合相关锅炉节能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当及时通知锅炉安装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对已经进行过锅炉定型能效测试的,也应当进行能效测试。

三是对改造与重大维修的监检,要查看锅炉能效技术档案和改造或最大维修方案,核实改造或维修项目对锅炉及其系统不会造成降低原有的能效指标。

如对锅炉改造或重大维修可能导致锅炉及其系统能效变化时,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或委托有能力的机构)进行能效测试或者评价,以了解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问:《规程》对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有哪些要求?答:做好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锅炉节能运行的必要手段。

锅炉在运行中,因管理、作业人员操作、设备本身、燃料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锅炉能效指标可能会发生变化,或者达不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为了避免影响能效指标的因素逐步扩大,应当定期进行能效监测,通过定期能效测试及时地发现这些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对在用工业锅炉进行定期能效测试,按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规定,采用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方法。

所谓简单测试方法就是在锅炉运行工况下,采用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测量项目按照《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10180-2003)要求进行。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第二十五 条
锅炉 的煤闸板 ,风 结 果不符台能效 要求时 .虚当采取 下
( 锅炉燃料 入场检 验分析 与管 三) 理 制度 .并且按照设 计要求正 确选用
( 计量 仪表校准 与管理制度 t 四)
机轴承 .循环水 泵轴承的冷却 水和水 述措 施:
力除渣冲灰用水应当尽可能循环使用 使其符 台能效要 求.井且 由同一・ 测试
第一条
达到工业锅 炉热效率 指标 ( 见附 空 气系数等 与锅炉经济运 行有关的 主
促进锅 炉t 垒性 与经济性 的统一 .根 件 A)规定 目标值的 各类工业 锅炉产 要 参数指标及其 设计依据 。 直 锅炉 安装使用说 明书中应当包括 据 《 种设备安 盒监察条 侧》 商耗 品, 町以作 为评价工 业锅炉节 能产晶 特 、《
( 制造 单位对该产品进 行改进, 燃 料。 一J
第三章

制造 、 安装 改造与维
锅炉制造单 位应当
机构重新 测试确认 ,否则不 得继续制
( ) 炉及 其 系统维 护保 养 制 五 锅
度・
造该型号 的锅炉 产品・
第二十六条
( 测试 机构将该 产品不 符台能 二)
( ) 六 锅炉水 ( )质 处理管理 制 介
计量仪 表、水处理 系统、控 制系统等 术规 范及其 相应标准 的要求。锅 炉设
( F 以 简称锅炉 及其 系统 ) 。
( 额 定功率小 于 0 M W 的热 =) 7 燃用其他 燃料的锅炉 ,电加热锅 进行 核查 ,对于不符台节 能相 关露 求 承锅炉 ,不高于 i 0 8℃ 炉和余 热锅炉的节 能监督管理 参照本 的设 计文件 .不得通过 箍定。 各类 工业锅炉设 计热效率 值应当 ( ) 定蒸发量大 于或 者等于1/ 三 额 t 规程执行 。 第三条 本规 程规定 了锅 炉及其 满足 附件 ^中限 定值要求 电站 锅炉 h的蒸汽锅炉 和额 定功率夫干 或者等 ( 额定功 率小 于 或者等 于 I 四) . 锅炉设计应 当包括 热力 4 MW I 有机搏 载体锅炉 。  ̄ g 不高 F进 u . MW的热水 锅炉 , 不高于 1 0 7 系统节能 方面的基 本要求 对 于适用 热效率 值应 当满足相应标 准规定 或用 于0 7 范嘲内 的锅 炉 . 其设 计 、 造 安 装. 户技 术要求 制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解读《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问:《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对锅炉能效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内容做了哪些规定?答:按照《规程》的规定,在锅炉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活动中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监检。

一是在制造监督检验时,要核实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的报告、锅炉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已经进行了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确认锅炉产品能效指标符合锅炉节能技术规范的要求、锅炉产品及辅机产品不属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二是在安装监督检验时,确认涉及能效性能的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如给煤装置、炉排、炉拱、清灰装置、燃烧控制系统、监测仪表、测试孔等项目符合设计图样。

发现锅炉本体或系统有不符合相关锅炉节能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当及时通知锅炉安装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对已经进行过锅炉定型能效测试的,也应当进行能效测试。

三是对改造与重大维修的监检,要查看锅炉能效技术档案和改造或最大维修方案,核实改造或维修项目对锅炉及其系统不会造成降低原有的能效指标。

如对锅炉改造或重大维修可能导致锅炉及其系统能效变化时,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或委托有能力的机构)进行能效测试或者评价,以了解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问:《规程》对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有哪些要求?答:做好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锅炉节能运行的必要手段。

锅炉在运行中,因管理、作业人员操作、设备本身、燃料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锅炉能效指标可能会发生变化,或者达不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为了避免影响能效指标的因素逐步扩大,应当定期进行能效监测,通过定期能效测试及时地发现这些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对在用工业锅炉进行定期能效测试,按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规定,采用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方法。

所谓简单测试方法就是在锅炉运行工况下,采用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测量项目按照《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10180-2003)要求进行。

锅炉节能规程释义

锅炉节能规程释义

第二部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条文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共四条。

本章明确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适用环节;规定了锅炉节能监督部门;鼓励推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提出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值。

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节能工作,促进锅炉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规程目的及依据的规定。

(一)关于锅炉节能管理锅炉节能是指锅炉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要力求以最少的能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更多可供消费的财富,从而达到促进生产,改善生活的目的。

因此,锅炉节能不是简单的能源消费量减少,更不应该影响社会活力,降低生产和生活水平。

锅炉节能措施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与社会可以接受,有效地利用能源资源。

为了实现锅炉节能目的,要充分发挥政府、锅炉节能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制造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政府部门作用,通过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检验检测的全部过程监管,确保锅炉产品性能达到要求,锅炉处于较高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使锅炉能源利用率达到目标规定值。

(二)制定《锅炉节能技术监管规程》的必要性锅炉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燃料以煤为主,是能源消费大户和主要的污染源,2006年我国煤炭产量为23.3亿吨,其中锅炉用煤19亿吨(发电13亿吨,工业锅炉6亿吨),占煤炭全年总产量的85%。

由于我国锅炉的设计、制造、使用环节中有关节能法规、标准不健全,系统配置有缺陷,监控、计量装置缺乏,运行中管理水平较低,加之缺乏有效的节能监督机制,造成锅炉热效率总体不高,能源浪费严重,尤其是工业锅炉问题更加突出。

我国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65%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工业锅炉、窑炉的改造和热电联产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十大节能工程前二位。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
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附件修改内容
(二)附件A中表格的修改内容
原表A-1:
表A-1 层状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修改后的表A-1:
原表A-2:
表A-2 抛煤机链条炉排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修改后的表A-2:
表A-2 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原表A-3:
表A-3 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修改后的表A-3:
原表A-4:
表A-4 燃油、燃气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修改后的表A-4:
增加的表A-5:。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模板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模板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中国质量新闻网 -10-18 15:23:01编者按近日,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布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将于 12月1日起实行。

该规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等环节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对规范锅炉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该规程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 供读者学习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节能工作, 促进锅炉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水处理系统、控制系统等( 以下简称锅炉及其系统) 。

燃用其它燃料的锅炉、电加热锅炉和余热锅炉的节能监督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锅炉及其系统节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对于适用范围内的锅炉, 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均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鼓励生产单位研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 提高锅炉及其系统能源转换利用效率, 以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

达到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 见附件A) 规定目标值的各类工业锅炉产品, 能够作为评价工业锅炉节能产品的条件之一。

第二章设计第五条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对节能相关的内容进行核查, 对于不符合节能相关要求的设计文件, 不得经过鉴定。

各类工业锅炉设计热效率值应当满足附件A中限定值要求; 电站锅炉热效率值应当满足相应标准规定或用户技术要求。

第六条锅炉设计应当包括热力计算、烟风阻力计算、水动力计算等内容, 以明确锅炉及其系统的经济性。

第七条锅炉设计说明书应当包括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工况范围、设计燃料要求、燃料消耗量、设计热效率、锅炉金属消耗量、配套的辅机参数, 以及排烟温度、给水温度、过量空气系数等与锅炉经济运行有关的主要参数指标及其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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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2-2010
密封和保温性能。当周围环境温度为 25℃时,距门(孔)300mm 以外的炉体外表面温度 不得超过 50℃,炉顶不超过 70℃,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阀门表面温度不得超 过 50℃。
第十四条 锅炉应当合理设置检修门(孔),便于受热面清灰、清垢、保养和维修。 锅炉门(孔)、窥视孔、出渣口应当采用密封结构,保证锅炉漏风系数在设计要求之内。
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规程的制订原则、总体框架、主要内容、起草工作
分工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2009 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
总局第 116 号令)颁布实施,起草组于 2009 年 10 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根据
总局第 116 号令的要求,对规程(草案)内容和时间进度重新进行了调整,其后经过多
本规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等环节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
规范锅炉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管 坚 刘晓波 刘 明 王中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王晓雷 张建荣 冷 浩 李 军
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以减少流动阻 力。
第十七条 应当根据用户热负荷需求及其变化特点合理选择锅炉炉型、数量和容 量,使锅炉在最佳能效工况下运行。
第十八条 当用户热负荷波动较大且频繁时,应当采取均衡负荷的措施,实现有效 调节。
多台锅炉的系统宜配置集中控制装置,保证锅炉运行平衡,处于经济运行状态。 第十九条 锅炉介质参数的选取应满足使用要求,不应使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和温 度与使用的压力、温度相差过大。 第二十条 锅炉辅机配置应当与锅炉匹配,满足锅炉及其系统高效运行的要求。 水泵配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热水锅炉循环水泵,根据系统安全、设计阻力和循环流量进行选择,热水锅炉 房循环水泵数量不得少于 2 台,当循环水泵超过 3 台时可以不设置备用泵; (二)热水锅炉系统补水泵的选择应能适应系统补水的需要,补水量一般不宜大于系 统循环水量的 1%; (三)蒸汽锅炉给水泵宜采用变速装置。采用变速装置时,应单元制运行。 锅炉风机参数的选取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出力、燃料品种、燃烧方式和烟风系统的 阻力计算,并且根据空气含氧量、烟气的温度和密度以及当地的气压进行修正。 第二十一条 蒸汽锅炉连续排污水的热量应当合理利用,宜根据锅炉房连新 钱林峰 刘桂林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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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设计………………………………………………………………………………(1)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4) 第四章 使用管理…………………………………………………………………………(5) 第五章 检验检测和能效测试……………………………………………………………(7) 第六章 监督管理…………………………………………………………………………(7) 第七章 附则………………………………………………………………………………(8)
第二十三条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宜采用半冷凝或者全冷凝尾部热交换装置, 回收烟气中的热量。
第二十四条 锅炉设计文件中应提出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水质要求。 第二十五条 锅炉的煤闸板、风机轴承、循环水泵轴承的冷却水和水力除渣冲灰用 水应当尽可能循环使用。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
第二十六条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保证锅炉产品能效达到规定指标要求,不得制造国 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锅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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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量设置连续排污扩容器和排污水换热器。对总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10t/h 的蒸汽锅炉房, 应当设置排污扩容器或者排污水换热器,以便回收排污水的热量,减少排污损失。
第二十二条 锅炉及其系统应当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冷凝水、二次蒸汽 和连续排污水的热量,且采取措施尽可能提高可回收冷凝水的回收利用率。
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包括系统设计概况、安装指导要求和经济运行操作说明等内 容。
第八条 锅炉排烟温度设计应当综合考虑锅炉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符合以下要 求:
(一)额定蒸发量小于 1t/h 的蒸汽锅炉,不高于 230℃; (二)额定功率小于 0.7MW 的热水锅炉,不高于 180℃; (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 1t/h 的蒸汽锅炉和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0.7MW 的 热水锅炉,不高于 170℃; (四)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 1.4MW 的有机热载体锅炉,不高于进口介质温度 50℃; (五)额定功率大于 1.4MW 的有机热载体锅炉,不高于 170℃。 第九条 锅炉排烟处的过量空气系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流化床锅炉和采用膜式壁的锅炉,不大于 1.4; (二)除前项之外的其他层燃锅炉,不大于 1.65; (三)正压燃油(气)锅炉,不大于 1.15; (四)负压燃油(气)锅炉,不大于 1.25。 第十条 锅炉燃烧设备、炉膛结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设计合理,与设计燃料品种相适应,保证安全、稳定、高效燃烧; (二)锅炉配风装置结构可靠、操作方便,风压、风量能够保证燃料充分燃烧且配风 调节灵活有效; (三)层燃锅炉燃烧设备宜采用漏料少、漏风量小、料层厚度分布均匀的结构,并选 择合理的通风截面比,其炉拱能够有效组织炉内烟气流动和热辐射,以满足新料层的引 燃和强化燃烧的需要,保证燃料稳定着火和燃尽。 第十一条 应当根据不同燃料特性和锅炉结构,合理布置受热面,选取合理、经济 的烟气流速,减小烟气侧的阻力。 第十二条 锅炉结构应当方便受热面清理,对于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 10t/h 和 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7MW 的燃煤锅炉,对流受热面应当设置清灰装置。 第十三条 锅炉炉墙、烟风道、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阀门应当具有良好的
常彦衍
北京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范北岩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吴少华
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宋吉民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于在海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张 科 何心良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
雷钦祥
上海理工大学
郁鸿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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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河北廊坊经济开发区热力供应公司
电站锅炉产品安装完成后,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能效测试,测试结果应当满足 相应标准规定或用户技术要求。
第二十八条 锅炉定型测试可以在制造厂或者使用现场进行。 对于批量制造生产的工业锅炉(指同一型号、生产多台的情况),定型测试完成后 制造单位应当及时将测试报告提交监检机构。在定型测试完成且测试结果达到能效要求 之前,制造数量不应当超过 3 台,否则监检机构不得向该型号锅炉继续发放监检证书。 批量制造的工业锅炉通过定型测试后,只要不发生影响锅炉能效的变更,不需要重新进 行定型测试。 对于非批量生产的工业锅炉,应当在安装完成 6 个月内进行定型测试。 -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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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站锅炉,一般在调试试运行期间进行能效测试。 第二十九条 工业锅炉定型测试结果不符合能效要求时,应当采取下述措施: (一)制造单位应当对该产品进行改进,使其符合能效要求,并由同一测试机构重新 测试确认,否则不得继续制造该型号的锅炉产品; (二)测试机构应当将该产品不符合能效要求的情况书面告知监检机构,监检机构不 得出具监检证书; 电站锅炉测试结果不符合能效要求时,制造单位应当对该产品进行改进以满足相关 要求。 第三十条 锅炉及其系统经安装、改造和维修,不得降低原有的能效指标。锅炉改 造和重大维修可能导致锅炉及其系统能效变化时,应当由锅炉使用单位(或委托有能力 的机构)进行能效测试或者评价,证明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没有降低。 第三十一条 锅炉制造单位,除按照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提供与安全有关的技术 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节能有关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时对节能相关的内容进行过核查的证明材料; (二)锅炉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
次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形成规程(征求意见稿)。2010 年 4 月,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及其
专家和公民的意见。2010 年 6 月,根据征求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10
年 6 月,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会议审议,起草组根据
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0 年 6 月 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第六条 锅炉设计应当包括热力计算、烟风阻力计算、水动力计算等内容,以明确 锅炉及其系统的经济性。
第七条 锅炉设计说明书应当包括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工况范围、设计燃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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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燃料消耗量、设计热效率、锅炉金属消耗量、配套的辅机参数,以及排烟温度、给水温 度、过量空气系数等与锅炉经济运行有关的主要参数指标及其设计依据。
第二章 设 计
第五条 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 应标准的要求。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对节能相关的内容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节能 相关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通过鉴定。
各类工业锅炉设计热效率值应当满足附件 A 中限定值要求;电站锅炉热效率值应当 满足相应标准规定或用户技术要求。
附件 A 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9) 附件 B 锅炉仪表配置要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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