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中心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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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管理活动。

三、项目管理机构1. 本单位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目的管理工作。

2. 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3. 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审批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把握项目实施进展;- 解决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项目管理规划1. 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明确工程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成本等重要内容。

2. 项目管理规划应经过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正式实施。

五、项目管理方案1.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并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2. 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应包括项目组织架构、项目任务分工、项目预算、项目进度计划等内容。

3. 项目管理方案应在项目启动前完成,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六、项目实施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进行管理。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程项目方案。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寻求解决方法。

七、项目验收1. 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验收。

2. 项目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3. 项目验收需由项目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准。

八、项目总结1. 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交。

2. 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经验教训、项目效果评估等内容。

九、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确保各项目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管理,规范代建活动,保障代建工程质量,提高代建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对外委托代建单位进行工程代建的活动,包括代建单位的甄选、合同签订、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代建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代建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如实提供工程施工情况和材料报告。

第四条代建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服务态度良好,有责任心,能够保证完成委托的代建工作。

第五条我单位对代建单位进行管理,要注重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代建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甄选第六条我单位在对代建单位进行甄选时,要首先查看其资质和信誉情况,经过初步筛选后,确定候选名单。

第七条对候选代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际情况,包括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第八条根据考察结果和实际需求,确定最终的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九条代建单位与我单位签订代建合同之前,要确保所有条款明确、合理,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条代建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等内容,要求详细、具体、严格。

第十一条代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认真完成代建工程,并确保在工期内按时交付。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对代建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对代建单位的管理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代建单位予以奖励,对表现不好的代建单位予以批评教育。

第十四条如发现代建单位存在违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要立即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体代建单位和相关部门通知后实施。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我单位对代建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各相关部门和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确保代建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代建中心制度模板

项目代建中心制度模板

项目代建中心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规范项目代建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代建中心的组织、管理、运行、监督等各个方面。

1.3 项目代建中心应遵循依法、高效、专业、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2.1 项目代建中心设有一个中心领导,负责中心的整体工作。

2.2 项目代建中心设立项目管理部、质量监督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项目的管理、质量监督、财务和人力资源等工作。

2.3 项目代建中心根据项目需要,可以设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由代建中心内部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项目管理3.1 项目代建中心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3.2 项目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3 项目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进度控制体系,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3.4 项目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控制体系,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5 项目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质量监督4.1 项目代建中心应设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4.2 质量监督部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和检查表,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3 质量监督部门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财务管理5.1 项目代建中心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

5.2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5.3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5.4 财务部门应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人力资源管理6.1 项目代建中心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代建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融资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三、代建制度1. 代建单位:代建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的专业建设管理机构。

2. 代建方式:代建方式分为全过程代建和建设实施代建两种。

(1)全过程代建:代建单位从项目策划、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责项目管理。

(2)建设实施代建: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阶段,包括施工组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等。

四、代建单位的选择1. 代建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招标程序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2. 代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

(2)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

(4)履约评价和社会信用良好。

五、代建单位职责1. 按照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3. 对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投资概算不超支。

4. 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5. 按照规定,向项目使用单位移交项目。

六、监督管理1.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代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依法合规进行。

2. 对违反本办法的代建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遵守本办法的代建单位,给予奖励。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

代建中心规章制度内容

代建中心规章制度内容

代建中心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建中心的管理运作,维护代建中心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遵守本规章制度是每位代建中心工作人员的基本义务,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代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代建中心的内部规章制度,维护代建中心的声誉和形象,做到言行一致,廉洁自律。

第三条代建中心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组织管理、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具体内容分别在不同章节中详细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代建中心设有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部门,每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由中心主管领导具体规定。

第五条代建中心实行领导负责制,在中心内部建立健全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代建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及时传达重要信息,做好内部沟通工作。

第七条代建中心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严重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八条代建中心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代理建筑项目、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各项业务由专门负责的部门具体负责。

第九条代建中心每年制定业务计划和预算,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成果。

第十条代建中心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必须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可靠,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一条代建中心全体员工必须尊重团队纪律,服从领导安排,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代建中心要求员工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专心工作,杜绝懒散怠惰。

第十三条代建中心禁止擅自私放公司机密信息,保护公司利益和客户隐私。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代建中心要求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五条代建中心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代建中心规章制度内容不断完善,随着工作的调整和发展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七条代建中心有权对员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工程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代建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代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代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诚信履约、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代建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职责:(一)编制工程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方面的要求;(二)组织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三)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协调管理;(四)监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目标的实现;(五)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六)处理项目纠纷和投诉;(七)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

第六条工程代建单位应设立质量控制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控制部职责:(一)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三)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四)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档案。

第八条工程代建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三)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标准;(四)处理安全事故;(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档案。

三、项目管理第十条工程代建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工程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代建工程管理制度

代建工程管理制度

代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建工程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施工效率,实现代建工程的良好运行,根据《建筑法》、《施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代建工程是指由被代建单位委托代建单位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工程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代建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科学有序、高效便捷的原则,实现代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经济协调发展。

第四条代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代建工程管理,确保代建过程有序进行。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代建单位制定,代建单位负责全面贯彻执行,被代建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代建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代建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设立代建工程管理机构,由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兼任代建工程总工程师,直接负责代建工程管理。

第七条代建单位代建工程管理机构设置主任,直接领导下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环保管理等部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八条被代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代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协助代建单位进行代建工程管理,配合代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代建工程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代建单位负责编制、审核代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提出技术经济变更建议,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保证代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的落实。

第十条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代建工程施工,加强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技术、经济、管理等问题,确保代建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被代建单位应当配合代建单位进行代建工程管理,根据代建单位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技术支持,全力配合代建单位圆满完成代建工程。

第四章代建工程管理的实施步骤第十二条代建单位应当在接到被代建单位委托后,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代建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对工程代建业务的统一管理,保证工程代建项目按照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投资开发,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工程代建业务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合同代建业务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工程代建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2. 安全第一:工程代建过程中,必须将施工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工地施工过程安全。

3. 质量优先:工程代建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高效管理:工程代建过程中,要高效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组织架构公司设立工程代建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代建业务的管理工作。

按照业务的不同,可以设置相应的项目组、设计组、施工组等。

第五条职责分工1. 工程代建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代建业务的总体工作。

2. 项目组负责工程代建项目的立项、规划和实施。

3. 设计组负责工程代建项目的设计工作。

4. 施工组负责工程代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业务流程1. 工程代建项目的立项、规划(1)项目组收到委托方的委托函后,召开立项会议,进行项目立项决策。

(2)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进行项目规划和编制项目计划。

2. 设计阶段(1)设计组根据项目计划,组织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2)设计方案经过审核、确认后,进入施工准备阶段。

3. 施工阶段(1)施工组根据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竣工验收(1)项目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委托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

(2)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第七条质量管理1. 设计质量管理(1)设计组要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2)在设计过程中,要进行专业的设计审查和技术交底,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施工质量管理(1)施工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代建中心管理制度

代建中心管理制度

代建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建中心的管理,规范代建行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代建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等。

第三条代建中心遵循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代建中心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第五条代建中心设立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中心各项工作的监督,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第六条代建中心要求所有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职业操守,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代建中心设立通报制度,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及时解决。

第八条代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总体管理第九条代建中心设立领导班子,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等,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代建中心设立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的综合协调、人事工作和办公管理等。

第十一条代建中心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审计工作等。

第十二条代建中心设立工程部门,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工作。

第十三条代建中心设立市场部门,负责项目的市场调研、招投标工作等。

第十四条代建中心设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代建中心设立培训部门,负责对中心员工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十六条代建中心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岗位责任清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的考核。

第十七条代建中心建立工作流程和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第十八条代建中心建立定期细化各项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九条代建中心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代建中心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详细记录。

第二十一条代建中心建立通报制度,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总结、及时解决。

第二十二条代建中心建立考勤制度、奖惩制度,严格执行。

代建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代建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代建中心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建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代建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代建中心的工作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项目代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代建中心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前期策划、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全过程。

第四条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代建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代建中心各部门的职责如下:(一)综合部:负责中心的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批、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三)技术部: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方案设计等工作。

(四)合同法务部:负责合同管理、法务咨询等工作。

(五)质量安全部: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七条代建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项目管理第八条代建中心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控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条代建中心应加强对项目团队成员的管理,确保团队成员按照项目要求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代建中心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合同管理第十二条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三条代建中心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避免合同纠纷。

第十四条代建中心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五、质量管理第十五条代建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对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

对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

对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机构设置1. 代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前的前期准备、施工中的监督和管理、施工后的验收和整改等工作。

2. 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工程总监或工程经理等职位,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工程管理工作。

3. 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工程监理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工程管理制度1. 前期准备阶段(1)确定工程目标和要求,制定工程计划和方案。

(2)对工程项目进行勘测和设计,确定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2. 施工管理阶段(1)组织施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2)设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3)加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管理,采取必要的检测和验收措施。

(4)严格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 验收和整改阶段(1)完成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2)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工程质量。

四、工程管理措施1. 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

2. 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责任意识。

4. 加强对材料和设备的检测和控制,确保质量安全。

五、工程管理责任1. 工程总监或工程经理对工程管理全面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顺利推进。

2. 工程监理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管理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代建单位要更好地开展工程管理工作,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

代建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现场管理、材料管理和施工管理,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为建设工程贡献力量。

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代建业务的单位,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行业准则,增强工程项目管理意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工程项目的发展。

第五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可控可靠。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的主要部门包括: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工程项目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等。

第八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岗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形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外部协作机制,形成工程项目合力。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招聘、培训、考核、激励人员,搭建良好的人才队伍。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招聘工作,确保选聘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全的员工关怀机制。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和监督机制,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的范围和额度。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测和追踪,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代建制管理规定(3篇)

代建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代建制管理,规范代建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代建制,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代建单位承担,由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政府性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四条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共同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依法、合规、高效原则;(三)权责明确、风险可控原则;(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原则。

第二章代建单位资质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四)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和项目管理经验;(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七条代建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具体等级划分和资质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代建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代建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延续。

第三章代建合同第九条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代建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代建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周期;(二)代建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项目投资总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五)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日期、终止条件、终止日期;(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代建_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代建_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担的代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第三条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二)科学管理原则;(三)高效推进原则;(四)安全第一原则;(五)质量优先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代建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部门:(一)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等;(二)技术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支持,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等;(三)质量监督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四)安全监督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五)成本控制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确保工程投资效益。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招标等环节。

第七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条项目设计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九条项目招标应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成本管理等。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科学合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进度管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推进。

第十三条施工质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四条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工程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代建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代建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代建单位内部管理,工程代建单位对外承接工程代建项目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工程代建单位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诚信、合法的原则,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代建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工程代建单位应设立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财务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划分。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领导全单位的工作,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达到要求。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单位经济管理和财务工作,做好项目预算和费用控制,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技术部负责项目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做好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应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工程代建项目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工程代建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招聘人才,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十四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五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采购、使用和维护。

第十八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制定资产清查和盘点制度,做到资产清晰明确,杜绝浪费和挥霍。

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提高代建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工程建设代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高效务实”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代建项目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完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代建工作。

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代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委员会设立代建项目评审组,负责对代建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代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指示,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设立工程建设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库,建立代建人员花名册,对参与代建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确保代建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

第三章工程建设代建项目的评审与确定第八条代建项目的评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政策,项目所需资金和技术要求应合理可行,项目施工范围和工期应与代建单位实际情况相符。

第九条代建项目的确定应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包括项目前期调研、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组织专家评审等步骤,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确定代建项目时,应综合考虑代建单位的施工能力、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等因素,选定适合的代建单位并确定项目负责人。

第四章工程建设代建合同管理第十一条代建项目的合同应明确工程建设的内容、标准、进度、费用等相关条款,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共同遵守。

代建工程管理规定(3篇)

代建工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建工程的管理,规范代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采用代建模式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基础设施等。

第三条代建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 公开透明:代建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经济、美观。

4. 进度控制:合理控制工程进度,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5. 投资控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资质和选择第四条代建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规定要求。

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经验。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5.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代建资质。

第五条代建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其他方式,择优选择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

第三章代建合同第六条代建合同应明确约定代建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等。

2. 代建单位应承担的建设管理责任和风险。

3. 工程项目的投资预算和资金支付方式。

4. 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5. 代建单位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七条代建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工程建设管理第八条代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设计管理:负责组织工程设计,确保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2. 施工管理:负责组织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

3. 招标管理:负责组织工程招标,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4. 合同管理:负责签订和履行合同,确保合同各方权益。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有哪些一、工程代建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是工程代建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必须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管理措施,明确质量目标、责任和权限等内容。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是工程代建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和考核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 进度管理制度进度是工程代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时间。

进度管理制度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调整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进度推进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4. 成本管理制度成本是工程代建过程中的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经济效益。

成本管理制度应包括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批和控制,监督工程项目的费用支出情况,确保在规定的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建设。

5.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是工程代建过程中的社会责任,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应包括环保要求的落实、环保问题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6.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是工程代建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需要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

风险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措施,确保项目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二、工程代建管理制度的要素1. 制度建立工程代建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工程项目正常进行的基础。

在建立工程代建管理制度时,需明确制度的编制程序、审批程序和实施流程等,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制度落实的关键环节。

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人员配备工程代建管理制度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执行。

要求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执行效率。

代建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竣工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建设单位及其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规模,合理调整本制度的执行要求,确保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七条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的要求,明确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工期、质量标准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建立项目管理规范和流程。

第九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和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编制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方案应当经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审批并落实,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设计阶段第十二条设计工作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与设计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设计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并将设计文件及时交付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施工要求和安全规范。

第四章招标阶段第十七条招标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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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工程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第二条为规范代建项目工程管理,贯彻国家、省代建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代建项目的接收、实施、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和对全省代建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

第二章接收与报建
第四条代建项目的接收按《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移交接收办法(试行)》执行,项目接收时必须有立项前的完整资料,并填写交接清单,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办理交接手续。

在完成接收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代建办提交备案报告并存档。

未经立项批复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接收。

第五条协调、督促、检查项目管理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国土、工程施工等相关报建手续(《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应由使用单位办理的相关手续除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严禁擅自开工。

第三章工程管理
第六条按照合同约定全过程监管代建项目建设实施及各参建单位的行为,检查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督促其全面完成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目标,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定期巡回检查代建项目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和管理情况以及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登记、备案。

第八条负责检查指导全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设工作,并做好记录、登记、备案工作。

第九条负责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大纲、管理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的备案工作。

第十条负责监理单位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方案的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检查设计单位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情况,且必须严格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必须及时解决设计问题。

因设计单位失职,造成的超投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组织代建项目开工建设、分部验收、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程移交、质量保修及项目后评价。

第十三条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节能降耗材料。

第十四条参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与工程技术管理有关内容的审查。

第十五条指导、督促施工报表的填报,编制代建项目工程简报。

第十六条每月召开一次代建项目分析会,会议由工程管理处主持,各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参加,会议主要通报前期代建项目管理情况,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分析代建项目工程管理形势,布置下步工作。

遇有重大或急办事项,工程管理处应及时向中心分管主任和中心主任汇报。

第十七条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向参建单位推荐施工队伍、材料、设备等,严禁对参建单位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或从轻处理。

第四章投资控制
第十八条严格投资控制,严禁扩大建设规模、提高使用标准。

第十九条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编制投资计划、季度资金申报计划,并检查其实施完成情况。

第二十条监督设计单位必须在概算内限额设计,严禁随意变更设计。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合同规定,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拨付,严禁提前支付、超比例支付、乱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经济技术签证及变更,按《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审批、支付和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及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工作。

第五章进度控制
第二十三条指导、监督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不定期检查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按期交付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合同总工期。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人员、材料、机械到位情况,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十六条全面统筹,积极主动,超前计划,及时协调解决工程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七条积极探索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奖惩制度,确保进度控制目标。

第六章质量安全控制
第二十八条指导、监督参建单位制定严密的质量安全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各参建单位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指导、监督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编制切实可
行的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旁站监理情况、“三控两管一协调”落实情况,因监理程序不当、监理人员失职、随意认质认价,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形成结构安全隐患、造成经济损失以及工期延误的,必须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确保代建项目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分项、分部及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第三十二条监督各参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GB/T19000、GB/T24000、GB/T28000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内业资料齐全完备,达到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处对省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参建单位拒不执行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的,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章竣工验收、移交、质量保修
第三十四条竣工验收:
(一)省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二)指导、监督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参与省
发改委组织的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建设工程验收备案相关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三十五条工程移交:
指导、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和实施工程移交,项目使用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接收,具体按《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代建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后应及时移交固定资产给使用单位使用,完成竣工验收后应及时移交所有档案、财务和其它文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在完成竣工移交后15日内,向省代建办提交有关专题备案报告。

第三十七条监督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具体保修的内容、范围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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