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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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医疗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及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资料范围:1.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等文件。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开展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批准文件、过程监督资料;总结以及纳入常态管理材料;3.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资料;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确认书;限制性医疗技术质量追踪、监管评估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总结评估报告等三、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四、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六、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操作规程的保存期限按照三级医院评审要求,保存评审周期内的资料。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防止误用。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取消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技术的动态管理和评估,实现全程监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一、新技术、新项目评估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项目,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当年内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开展次年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分析。

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总结评估分析报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医疗技术档案在医院管理、医疗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在我院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电子等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文件、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等。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实行院领导负责制,由医院信息科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及时收集、完整归档;(三)安全保管、方便利用;(四)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三、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收集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等;(三)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三)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二)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可靠。

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循档案利用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二)提供档案查询、复制、摘录等服务;(三)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复制,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五、档案销毁第十条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二)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信息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
医疗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及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
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资料范围
1、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开展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批准文件、过程监督资料;总结以及纳入常态管理材料;
3、限制性医疗技术备资料;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确认书;限制性医疗技术质量追踪、监管评估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总结评估报告等。

三、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

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意修改。

四、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园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六、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损作规程的保存期限按照二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保存评审周期内的资料。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指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

防止误用。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医疗技术活动、医疗技术成果、医疗技术信息、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内容的各类档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技术相关部门协助。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3.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4.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开等工作;5.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医疗技术相关部门职责:1.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2. 负责提供医疗技术档案所需的资料和相关信息;3. 负责对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使用、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1. 医疗技术文件、资料;2. 医疗技术项目、成果、专利等;3. 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考核等;4. 医疗技术信息、交流、合作等。

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门类、项目、时间、地点等要素进行分类、排列;2. 按照档案内容进行编目、编号;3. 档案封面、脊背等应清晰、规范;4. 档案装订应牢固、整齐。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2. 档案柜、架应整洁、有序;3. 档案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十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办理相关手续,遵守档案保密规定;2. 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抹、撕毁;3. 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统一管理原则:医疗技术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医疗技术档案的性质、重要性和使用频率,实行分级管理。

4.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人。

三、管理范围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等证明文件。

2.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注销登记材料。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人员、设备等基本情况。

4.医疗机构年度检查、评审、考核、奖惩等材料。

5.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6.医疗机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

7.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采购、使用、库存等材料。

8.医疗机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事故等应急处置材料。

9.医疗机构财务、审计、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材料。

10.其他与医疗机构业务相关的档案材料。

四、管理职责1.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医疗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医疗机构各部门:负责提供、完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医疗技术档案材料。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医疗机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和整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材料。

2.档案整理: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3.档案归档: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后,按照归档要求,及时归档。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档案保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工作建设,科学地管理档案,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的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的连续性、真实性。

2.适用范围
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3.定义
医疗技术档案是医务人员自申请开展某项医疗技术起,所有与开展该技术相关的审批、授权、再授权、中止及考核等相关内容的文件材料。

4.内容
4.1.1医务科与人事科联合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个人医疗技术考评档案,并存有医务人员个人的资质文件(经审核的医师执业证书、文凭、学位、教育和培训资料复印件)。

4.1.2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档案中,应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年限、医疗技术数量、医疗技术效果、医疗技术质量与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科室及医院对医务人员月度、季度、年度培训及考核结果等。

4.1.3医院结合医师的相关医疗技术技能、数量、效果、质量与安全指标、开展的年限,对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
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与再授权,纳入个人医疗技术档案。

4.1.4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技术档案:自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之日起,项目负责人至少每3个月将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质控评价意见进行一次整理,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归入医疗技术档案。

4.1.5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档案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由医务科与人事科共同负责管理与使用,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保存。

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中涉及以下重点医疗技术的档案管理:1. 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医疗技术;2. 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医疗技术;3. 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医疗技术;4. 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流程、要求和责任。

四、档案管理内容1. 重点医疗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申请文件:包括科室申请表、设备论证报告、设备资料、招标标书、订货合同、验收表、发票复印件、三证、商品检验书等。

(2)技术评估文件:包括自我评估报告、第三方评估报告、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等。

(3)技术实施文件:包括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病例讨论记录、医疗质量评价报告等。

(4)技术培训文件: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

(5)技术监督文件:包括监督检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评估等。

(6)其他相关文件:包括患者知情同意书、伦理审查意见、临床应用指南等。

2.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上述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档案利用与保管1. 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监督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重点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的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信息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责任1.医院设立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的一切工作,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2.医院领导层负责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监督和引导工作;3.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是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定期组织档案整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医院全部与医疗卫生技术相关的文书、记录、报告等应及时收集,由特地人员进行整理和标识,并依照规定的分类归档;2.档案保管: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依照保密等级划分,存放在特地的档案室内,采取密封、防火、防潮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3.档案利用: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利用医疗卫生技术档案,但必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4.档案借阅: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借阅,借阅者需提出正当理由,并依照规定填写借阅单,同时承当档案的安全和保密责任;5.档案销毁:医院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订立档案销毁计划,定期对旧档案进行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

五、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编号:每份医疗卫生技术档案有唯一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2.档案分类:医疗卫生技术档案依照疾病和科室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3.档案归档: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由特地人员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档案备份: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档案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遗失或损坏;5.档案储存: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储存在操作系统权限受限、网络安全的服务器中,确保档案的信息安全;6.档案保密: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保密级别应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确定,并严格掌控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权限;7.档案查阅: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查阅应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查阅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8.档案安全销毁: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是指记录个人在医疗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医疗技术、诊疗方案、医疗结果等信息的档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保密原则,确保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六条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疗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医疗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

(二)收集时间应从患者就诊开始,直至诊疗结束。

(三)收集方式包括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等。

第十一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其真实、准确。

(三)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二)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三)加强档案保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十三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二)档案利用者应具备相应的权限,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四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二)销毁档案时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科室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第三条医疗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室主任对本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定期检查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对科室技术档案进行审查、鉴定、整理、归档。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科室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二)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四)定期向科室主任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科室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档案,由责任医师、护士等人员负责收集。

(二)档案收集应确保完整、准确、及时。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标准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清晰、整齐。

第八条档案归档:(一)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二)档案归档后,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向科室主任汇报归档情况。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借阅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二)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十条档案借阅:(一)档案借阅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

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医师在医疗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实物。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医师个人技术档案:包括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进修培训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等。

(二)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档案等。

(三)医疗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购置、维修、使用等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二)制定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医师医疗技术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对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查阅、借阅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医师医疗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工作。

(三)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确保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存放环境适宜,防止档案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四)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为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查阅、借阅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人员提供便利。

第五章档案安全与保密第八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人。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技术档案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规范性: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三)安全性:加强档案安全防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四)有效性: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医疗技术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室,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室主任负责档案室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本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院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培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报告、评审意见等。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文件、资料、图片等。

(五)其他与医疗技术管理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型、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归档。

(三)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档案类型、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存放。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医疗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素质,保障医疗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开展医疗技术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的内容、实施步骤以及优势方面进行探讨。

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档案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2.档案建设和管理: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归档、存储、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3.档案信息的采集和整理:规定医疗技术档案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更新流程,包括个人信息、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

4.档案的使用和调阅: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的使用范围和调阅程序,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使用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

5.档案的保密与安全:规定医疗技术档案的保密和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信息的泄露和损失,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培训与宣传:医疗机构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操作技巧,并通过内部宣传让医疗技术人员了解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3.实施和监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审核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不足之处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优势1.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管理水平: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医疗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促使医疗技术人员增强自我管理和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水平。

2.保障医疗技术人员权益: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医疗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医疗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及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资料范围:1. 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2. 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开展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批准文件、过程监督资料;总结以及纳入常态管理材料;3. 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资料;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确认书;限制性医疗技术质量追踪、监管评估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总结评估报告等三、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四、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六、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操作规程的保存期限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保存评审周期内的资料。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防止误用。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取消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技术的动态管理和评估,实现全程监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一、新技术、新项目评估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项目,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当年内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开展次年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分析。

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总结评估分析报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医院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档案。

2. 医疗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档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文件、临床应用方案、临床研究资料、病例资料、疗效评价报告等。

(2)医疗设备档案:设备购置审批文件、设备验收报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报废审批文件等。

(3)药品档案:药品采购审批文件、药品验收报告、药品使用记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

(4)医疗器械档案:医疗器械采购审批文件、医疗器械验收报告、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等。

(5)医疗废物档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疗技术档案的统一管理。

2.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准确性:档案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安全性: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科室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医疗技术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各科室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编号归档。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查阅室,为医院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五、档案管理要求1. 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医疗新技术、新方法的实施与推广情况;2. 医疗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修记录、操作规程等;3. 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资质、培训、考核等资料;4.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安全管理等;5.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的相关资料;6. 医疗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7. 其他与医疗技术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 各科室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3. 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负责各自医疗技术档案的填写、整理和归档。

四、档案收集与归档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各类医疗技术档案;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为院内、外人员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3. 档案保密:对涉及患者隐私、商业秘密等档案,应加强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2. 档案销毁:销毁档案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做好记录。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应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疗技术准入申请及审批材料;2. 医疗技术应用方案及实施记录;3. 医疗技术应用效果评价及分析报告;4. 医疗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5. 医疗技术应用相关文件、资料、凭证等。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 医疗技术使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科室医疗技术应用相关档案;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技术应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归档、保存、利用和销毁。

四、管理要求1.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2.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应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存储、检索、利用;3.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与医疗技术应用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准确性;4.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患者隐私的档案,应采取加密、脱密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5.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借阅、复制、销毁等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五、档案利用1.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2)有利于医疗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和改进;(3)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2.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利用,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3.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利用,应限于医院内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制或对外公开。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医疗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医疗技术应用的改进提供依据。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管理,规范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是指记录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 医疗技术应用申请及审批文件;2. 医疗技术应用方案、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标准;3. 医疗技术应用实施过程中的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4. 医疗技术应用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5. 医疗技术应用相关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五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医疗技术应用申请及审批文件;2. 医疗技术应用方案、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标准;3. 医疗技术应用实施过程中的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4. 医疗技术应用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5. 医疗技术应用相关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六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

第七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整理流程:1. 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将档案分为若干类别;2. 对每类档案进行编目,包括档案名称、档号、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3. 对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4. 对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耐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九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2. 档案存放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要求进行;3. 档案查阅应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 档案修复、复制等操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范。

第十条医疗技术应用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医疗技术文件、医疗技术资料、医疗技术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原则;(三)安全性、保密性原则;(四)便于查阅和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查阅、利用和统计分析;(四)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第五条医疗技术档案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医疗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本部门医疗技术档案的查阅、利用和统计分析。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六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医疗技术文件,如手术方案、病历、诊断报告、检验报告等;(二)医疗技术资料,如医学论文、学术报告、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三)医疗技术设备档案,如设备购置、验收、维修、报废等资料。

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归档程序:(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整理;(二)审核合格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归档;(三)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并由归档人、审核人签字。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二)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一)档案查阅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查阅、复制、摘录等服务;(三)查阅、复制、摘录档案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患者隐私。

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是保障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和医疗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整理、保存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医务人员的研究和发展。

2. 档案管理原则本制度遵循以下档案管理原则:- 保密性原则:保护医务人员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

-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全面性,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 准确性原则:档案中所记录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禁止造假或篡改。

- 可访问性原则:方便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随时查阅和使用档案信息。

- 持续更新原则: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反映医务人员的最新情况和技术水平。

3. 档案管理流程3.1 档案建立- 新入职医务人员在入职时填写个人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学历资料。

- 按照职称和从业资格等级,对医务人员进行分类建档。

- 将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并进行备份存档。

3.2 档案整理与保存- 档案管理员根据规定的分类标准,将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料整理划分为相应的文件夹或档案盒。

- 对于涉及医疗技术的档案,必须经过相关科室审核和确认后,方可进行整理和存档。

- 档案管理员定期检查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和有效性。

3.3 档案使用与查询- 科室主任或管理员可根据需要查询和调阅医务人员的档案信息,但需明确目的和合法性。

- 其他部门或机构如需查询医务人员的档案,需提供合法的申请和授权。

4. 相关责任和措施-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

- 档案管理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并定期更新知识。

- 医务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篡改、毁坏或泄露档案信息,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法律法规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所有相关人员应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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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安徽省《关于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第一类医疗技术应保存以下档案
1.1医院建立有第一类技术目录,每年根据新增技术项目更新。

1.2每三年对第一类医疗技术有1次《第一类医疗技术定期评估审核报告》
1.3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第一类医疗技术有下述档案材料:
1.3.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1.3.2开展的新技术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
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3.3属于有创操作的新技术,相关技术人员需填写《医疗技术人员准入
申请表》。

1.3.4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无创技术年终有1次《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有创技术每半年有1次《医疗技术临床应
用情况报告表》,共2次。

1.3.5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有创技术每半年有5例《新技术
评价记录》。

2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保存以下档案
2.1医院建立有第一类技术目录,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二、
三类技术在副本上登记。

2.2为每项二、三类医疗技术分别建立档案。

2.3开展的二、三类医疗技术有《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报告》《安徽省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通知书》
2.4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2年内,每年有一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自查
表》、《安徽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

2.5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相关技术每半年有5例《技术评价
记录》。

3医务股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上述资料。

4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5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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