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讲座讲稿我们党和国家在建国以来,历来都很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更是对培养未来接班人的问题提到了党的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了,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章,56条);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八章,58条),这些都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际和国内的复杂多样的形式变化,2004年2月26日又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共十个方面,28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战略性和紧迫性:(一)、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调查:1、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集体,他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祖国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未来社会的发展、人们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变化应该说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后续显现。
[案例分析:“性感”一词的使用频率来说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2、我们看几组有关数据:(1)、据调查,陕西省裁至2003年7月,全省共有青少年1744万人,占省内人口总数的40%,其中未成年人1215万人,占34%,近三年来18岁以下犯罪的刑事案件达19433件,18161人,占起诉案件总数和涉案总人数的59%和36%。
(2)、据统计,裁至2003年底,我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和同学们:今天我来讲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完全成熟的心理和缺乏生活经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特别是在面对网络、游戏、影视等多种娱乐方式时,很容易误入歧途,犯下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健康地成长,远离犯罪。
一、明确违法犯罪的危害首先,未成年人要明确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行为是违法的,比如说盗窃、抢劫、欺诈、打架斗殴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破坏社会的秩序,还会对受害者造成很大的伤害。
一些犯罪行为的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例如死亡、伤残、进监狱等,这些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轻易触犯法律,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二、培养正确的社交价值观其次,未成年人要学会正确的社交价值观,培养自己健康的心理和行为。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成长期,需要不断地从社交中获取各种信息和经验,因此他们的社交能力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社交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互相的尊重、理解和沟通,必须建立在正确的价值观基础上。
我们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能因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侵犯别人的权利和利益。
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隐私和自由,不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还必须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学会沟通和妥协,不要过分攀比和攀比。
三、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再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方式。
但是,在网络中也存在许多危险和不良信息,如网游、色情、赌博等,这些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让未成年人学会正确使用网络,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要教育未成年人要遵守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律,不要随意散播不良信息,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参与网络赌博和违法行为。
四、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最后,未成年人还应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关心社会,服务社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讲座PPT
01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2 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在偏远农村,很多家长双双外出打工,将孩子留在家 里,情况好一点的,有年迈的外公外婆或婆婆爷爷照 顾。情况差一点的,只有大一点的孩子照顾弟妹。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 而不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 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 人代为监护。
针对这一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 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 、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 担。
9 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可能有些学生调皮、品行有缺点。或者有些学生的学习困难, 成绩不好。有些学校就以这些理由,歧视这些学生,或者开除。 学校应当规避这些情况,因为如果一旦违法,将有可能成为被 告。
11 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
假如某个孩子与亲人走失,被民警发现后送到了救助站。如果孩子从救助站溜走了,找不到了,谁应承担责任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 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 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 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 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01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18 讯问未成年人时应通知监护人到场
案例:某市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伤害致 死案时,4名无辜的青少年学生被当作犯 罪嫌疑人错误拘捕,4人被刑讯逼供,直 到3个月后真凶被抓获才重获自由。后该 公安机关被起诉。
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讲座
1、家庭保护(接受教育)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 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 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放羊娃)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 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 以推迟到七周岁。)
学校是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基地,不仅要履行教育培养未成年人 的职能,还要承担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 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 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 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 行为。(教师体罚学生致重伤一审被判刑3年)
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
• 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 活保障的权利; •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未成年人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 •参与权:则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 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受教育权:则指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未成年人结婚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 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0XX年X月X日,13岁的秀秀和16岁的小听成了云南XX县XX村的主角。在 鞭炮声中,他们举行了婚礼。
2、学校保护
4 、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一、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年龄标准未满18周岁,国籍标准为中国公民。
虽然未成年人在法律面前与成年人平等,但他们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群体。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历史和重要性我国未成年人约占全国人口的1/3以上,健康成长和发展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因此,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必然的历史选择。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获得通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这部法律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新的条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保护工作需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被称之为未成年人“保护神”的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及亿万人民对未成年人的深切关怀。
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享有公民权利方面存在一些限制。
例如,只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16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宜享有劳动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同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举例来说,11岁的XXX中了一张彩票,奖金为元。
他的父亲认为XXX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没有权利领取奖金,奖金应归监护人即父母所有。
XXX不服,私自花了5800元购买了一台数码相机。
父母发现后要求退货,但商场人员认为相机没有问题,不予退货。
父母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此次买卖无效。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八篇】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八篇】第1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平安社会建设。
11月18日,团县委联合县检察院前往任集中心学校开展以携法同行走好青春第一步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主题讲座,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溪溪现场为同学们授课。
学校师生共计10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讲座中,张溪溪通过向学生们讲解一件件真实的案例,深刻地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类型、原因、对策等,起到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的作用。
其次,张溪溪还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观察与思考等问题,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看问题。
通过与学生之间有趣的互动,让枯燥的法治知识变得鲜活起来,使法律意识润物细无声地走进了每一个学生的内心深处,使学生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律知识教育,赢得了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大家深刻体会到了解法律知识、敬畏法律尊严、遵守法律规定的重要性。
当遇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后要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普法的好少年。
这场生动有趣的普法讲座在同学们心灵深处埋下了一颗颗法治的种子,对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青春第一步起到有效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濉溪平安建设贡献力量。
第2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1月9日,__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__小学举办。
启动仪式上,__小学学生代表__和校长__分别发言。
会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求,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当起历史使命。
进一步增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意识,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
关爱未成年人知识讲座
关爱未成年人知识讲座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举办关爱未成年人知识讲座,我将带领大家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关心和保护我们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脆弱群体,他们需要我们的关注和呵护,才能更好地健康成长。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为大家介绍关爱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和方法。
首先,我们要给予未成年人良好的教育。
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石,它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家长和老师应该积极地培养未成年人的品德、道德和思维能力,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同时,社会也应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培养他们的兴趣和才能。
其次,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爱。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他们的身心健康对他们的成长至关重要。
家长和老师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饮食、睡眠和运动习惯,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
同时,我们也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辅导。
第三,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在网上的时间越来越多,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
家长和老师应该教育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告诉他们遵守网络道德,不参与不良信息的传播和交流。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网络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行为。
最后,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教育。
未成年人在社会中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家长和老师应该教育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同时,社会也应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和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关爱未成年人,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课件(2024)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涉及暴力、性侵等恶性案件不断增多, 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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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不完善
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尚不完善,部分领域存在立法空
白或法律冲突。
执法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中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等问题,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未能
伤害。
家庭教育观念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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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过于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忽
视了对孩子品德、心理等方面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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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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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缺失
部分学校对校园安全重视 不足,缺乏有效的安全管 理制度和措施,导致校园 安全事故频发。
2024/1/27
心理健康教育不足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力 量薄弱,课程设置不合理 ,难以满足学生的心理健 康需求。
加强未成年人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的审查和监管,确 保内容健康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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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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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
2024/1/27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明确各项权益和保护措施,确保未成 年人的生存、发展、受教育和受保护等基本权利得到有效 保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 严,不得对其实施体罚、变相体 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 制度,对欺凌行为及时制止和处
理。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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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护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 志。
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讲座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的一部法律。
该法律共计六十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应尽义务,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享有法律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1. 受到教育,接受全面的发展。
2. 受到必要的抚养和照顾,得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帮助。
3. 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4. 私人信息保护权。
5. 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
6. 受到保护不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等侵害。
未成年人的应尽义务未成年人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1. 尊重父母、老师和其他长者。
2. 遵守法律和法规。
3. 勤奋研究、劳动,提高自身素质。
4.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
5. 参加社会公德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措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政府和社会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工作网络。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
3. 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指导与支持。
4. 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心理治疗服务。
5.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救助制度。
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 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2. 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和生理方面的帮助。
3. 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
4. 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5.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欺凌、虐待、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应该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防范性侵害的能力,特举办此次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
一、未成年人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原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是他们容易遭受性侵害的主要原因。
首先,未成年人对性知识的了解往往不足。
他们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性侵害,也不清楚如何辨别危险的情况。
其次,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强,容易被陌生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通过诱骗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再者,未成年人在面对危险时,可能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
比如,当遭遇性侵害的威胁时,不知道如何呼救、逃跑或者寻求帮助。
二、性侵害的常见手段1、言语诱惑不法分子会用甜言蜜语、小恩小惠等方式哄骗未成年人,让他们放松警惕,然后实施性侵害。
2、暴力胁迫通过威胁、恐吓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强迫未成年人就范。
3、网络诱骗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与未成年人建立联系,逐步获取他们的信任,进而实施性侵害。
4、熟人作案很多时候,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并非完全是陌生人,可能是邻居、亲戚、老师等熟人。
三、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1、加强性教育家长和学校要承担起性教育的责任,让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身体,知道哪些部位是隐私部位,不能被他人随意触碰。
同时,也要让他们明白性侵害的行为表现和危害。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教导未成年人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与陌生人单独相处,更不能跟随他们去偏僻的地方。
对于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特别是那些行为不端或者让自己感到不舒服的人。
3、注意社交安全在网络社交中,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与网友见面。
如果遇到不良信息或者骚扰,要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
4、学会拒绝当有人对自己做出不适当的举动或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要勇敢地说“不”,并迅速离开现场。
5、保持警惕在公共场所,如公交车、商场等,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4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二讲家庭保护一、未成年人的监护未成年人从出生到成年,几乎都要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家庭之中,因而家庭的教育保护具有根底性作用。
未成年人监护的设定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形式。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自然的法定监护人,这种监护资格从未成年人出生开场,父母离婚不能使任何一方丧失监护资格;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监护人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而设置的监护。
家庭保护共7条,家庭保护规定的主要内容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格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严禁一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安康的行为,如家庭暴力、虐待、歧视、遗弃、残害〔溺婴等〕、迫使早婚或订立婚约等。
对未成年人进展虐待,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相关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遗弃未成年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如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无正当理由让未成年人辍学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二、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安康的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特别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员代为监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不良行为:一是旷课、夜不归宿;二是携带管制刀具;三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是偷窃、成心毁坏财物;六是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是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是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应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是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正的不良行为。
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严重不良行为:一是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是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是屡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是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是进展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是屡次偷窃;七是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是吸食、注射毒品;九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4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4篇)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二讲:家庭保护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因此,家庭的教育和保护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的监护分为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形式。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自然法定监护人,其监护资格从未成年人出生开始,离婚也不会影响监护资格。
如果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
家庭保护共有七条规定,其中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严禁一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家庭暴力、虐待、歧视、遗弃、残害(溺婴等)、迫使早婚或订立婚约等。
如果未成年人遭受虐待,被虐待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遗弃未成年人的,则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如果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如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无正当理由让未成年人辍学的,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
我们应该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赌博、吸毒、卖淫等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如果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应该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员代为监护。
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
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包括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等,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未成年人安全,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等。
五、学校应当注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
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生关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 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我想对大家介绍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背景和意义。
未成年人是指尚未年满18周岁的个体,他们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必须加强对他们的保护,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教育、健康等方面的权益,为其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未成年人在人身上享有自己的权益,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不得进行虐待、殴打、强制劳动、性侵犯等行为。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财产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理管理,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如有侵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权益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为其提供教育,并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学校、教师等相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益。
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未成年人的健康是他们成长的基础,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进行了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条件和保障。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尊重他们的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曹树忠一、未成年人的概念未成年人是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的,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标准的规定不尽相同。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国未成年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年龄标准为未满18周岁;二是国籍标准为中国公民。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例如,中学生万鹿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图片展”,回家后父母问他有何感受,他一本正经地说:告诉你们,我们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公民。
父亲笑着说:特殊公民的说法不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特殊与普通之分,不过,你们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群体而非特殊公民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修订及意义我国青少年数量将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约占总人口的1/3以上。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你们的重任,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
因此,制订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便成为必然的历史选择。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
例如互联网的普及,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等,对未成年人的权益及成长发生这样那样的影响。
因此,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原来的56条增加到现在的72条,并对一些条款作了适当的修改,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需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意义〔一〕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的公布和实施,充分表达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安康成长的重视和关心,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安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领,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十分必要。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一〕依法保护原那么我国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立者和接班人。
制定本法的母法根据是我国的宪法。
〔二〕平等保护原那么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开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开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三〕各方共同保护原那么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
少年必知: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此,
我国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它都包含哪些内容呢?本次讲座将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分为五
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未成年人基本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未
成年人福利保障、法律责任。
其中,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包括教育权、
监护权、辞职权、遗产继承权等;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包括监护、帮扶、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等;未成年人福利保障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
其次,我们要了解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
该法的主
要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基本权利,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
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的,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福利保障
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那么,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要尽可能地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要让他们了解自己的
基本权利,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家长应该给予孩子更
多的关注和关爱,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支持。
另外,学校和社
会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保障。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这一事业中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幸福奉献自己的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精选范文5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精选范文5篇未成年人法律作为我国善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法之一,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中发挥着不可的作用。
给家分享一些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总结,方便大家学习少年犯保护法讲座心得总结16月9日下午我校继续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为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法制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欺凌虐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部保护未成年人信仰自由为保护的基本法。
赵庆敏老师提到“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及党和政府全社会对罪犯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直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身心健康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活中,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人尊严往往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残害,严重轻微威胁了未成年文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全体师生师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隐含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提法有关法规的规定,严重危害中学教师了教师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中学教师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推动学生的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健康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暴力行为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为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良好配合才能收到的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欺压剥削时,求助自我意识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科普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科普活动第一篇:《那些守护成长的温暖条例》学校组织了个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讲座,老师说这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实一开始我觉得挺没劲的,不就是些法律条文嘛,能有啥意思?结果听完讲座,嘿,还真长知识了。
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窗外的梧桐树叶轻轻摇曳,像极了我们年轻的心。
老师用一个个小故事把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起来,比如有个案例说,有个小朋友放学路上遇到了坏人,他机智地记下了坏人的特征,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抓住了坏人,还获得了表彰。
听完这个故事,我突然觉得,原来这些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文字,它们背后藏着的是对我们深深的关爱。
讲座结束后,我心里暖暖的,像是冬天喝了一杯热腾腾的奶茶。
回家的路上,我跟妈妈聊起了今天学到的东西,还告诉她以后遇到问题也知道该怎么做了。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长大了一点,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第二篇:《法律,其实就在身边》那天学校请来了法律专家给我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来以为会很枯燥,没想到专家一开口就把大家逗乐了。
他说:“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法律就像咱们每天吃的饭,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它平淡无奇,但它却是保证我们健康成长的关键。
”这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也让我意识到,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讲座中讲到了很多实际的例子,比如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怎样在网络世界里安全地玩耍等等。
记得有个小哥哥分享了他的经历,他说自己曾经在网上随意透露了自己的生日和家庭住址,结果差点被不法分子利用。
听了他的故事,我意识到,原来保护自己也是一种责任。
讲座快结束的时候,老师还教了我们一些实用的小技巧,比如设置复杂的密码,不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等等。
那天之后,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也明白了遵守法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的表现。
生活中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讲座观后感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讲座观后感篇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讲座观后感嘿,你知道吗?前几天我参加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讲座,这可真是让我感触颇深啊!一开始,我其实没太当回事儿,心里想着:“能讲出啥新鲜玩意儿?”也许是我先入为主了,但是听着听着,我发现自己大错特错!讲座里提到的那些案例,真的是让我又震惊又愤怒。
就说那个被校园霸凌的孩子吧,被欺负得惨兮兮的,可能这事儿要是发生在我身上,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我就在想,那些霸凌别人的家伙难道不知道自己在犯错吗?也许他们知道,但就是觉得无所谓,觉得自己能逃脱惩罚。
不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把保护伞,给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提供了依靠和保护。
可我又觉得,光有法律还不够,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得有点正义感,看到不对的事儿就站出来说两句?不然,法律再好,没人执行也白搭呀!我一边听一边琢磨,这法律是好,可我能做点啥呢?我觉得吧,首先得自己学好,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别稀里糊涂就犯了错。
然后呢,要是看到身边有小伙伴受欺负,也不能装看不见,得勇敢地站出来帮忙。
这场讲座,让我明白了未成年人保护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的事儿。
也许未来的路还很长,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但只要我们都重视起来,都行动起来,是不是就会越来越好呢?我觉得肯定能行!篇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讲座观后感哇塞,前几天参加的那个《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讲座,真的让我大开眼界,也让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起伏不定!刚开始听讲座的时候,我心里还在嘀咕:“这能有多重要啊?”可当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摆在眼前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那些受到伤害的小朋友,他们的遭遇让我心疼得不行。
我就在想,为啥会有这样的事儿发生呢?难道是因为坏人太狡猾,还是因为我们的防范意识太薄弱?也许两者都有吧。
就比如说网络上的一些不良信息,它就像个隐藏的怪兽,随时可能扑出来伤害我们。
那《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完全挡住这只怪兽吗?我觉得可能能,但也不能全靠它,我们自己也得长点心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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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第二讲家庭保护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
未成年人从出生到成年,几乎都要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家庭之中,因而家庭的教育保护具有基础性作用。
如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如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无正当理由让未成年人辍学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二、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特别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员代为监护。
是多次偷窃;七是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是吸食、注射毒品;九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对有上述严重不良行为的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互相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例如:某中学高二学生王某,从小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虽然家境
不富裕,但王父想方设法让儿子吃好穿好,百般宠爱。
致使王某上小学就开始打架,上中学出入台球厅、电子游戏室,父母不仅不管教,还袒护他,2005年5月,王某与社会上的流氓张某合伙抢了一辆出租汽车,并将司机杀害被公安局抓获,他的父母伤心欲绝。
这是他们娇惯的结果。
响学校的中考升学率。
有一天,王丹瞒着父母逃学,在一家电子游戏厅玩了一天,赵老师得知后建议学校将王丹开除,学校采纳了赵老师的建议,一纸布告将王丹开除学籍。
王丹的父母认为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多次找学校领导讨个说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
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学生。
所以学校的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撤销。
第二,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尊重未成年人的人
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法院判决超市向王森、陈路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王森、陈路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四,制定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的预案,
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
为了给广大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排除学校隐患。
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校积极预防伤害事故,促使伤害事故得到及时妥
第四讲社会保护
所谓社会保护,就是要求作为保护主体的社会各部门和个人都要以适合自身特点的形式和措施,从各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共23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
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一、社会保护主要内容有:
(一)全社会树立尊重、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提
(七)对难以判明是否已经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八)禁止使用童工。
二、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社会保障
(一)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
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二)保障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
(三)保障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的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四)国家鼓励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创作传
司法保护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所有成年公民对未成年人实施共同保护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共10条。
一、司法保护的主体
主要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通过依
法履行职能而实施的带有保护性的活动。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二、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原则
1、及时审理的原则。
2、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是指对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