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新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新版)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严格落实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范围

矿副总以上领导、生产科室正副科长、井下生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带班职责

(一)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特殊问题时,及时组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重点盯防,并立即向信息办和调度室汇报。

(三)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带班要求

(一)带班次数副总以上领导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3次;生产科

室正副科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4次,至少2个中夜班;区队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6次,至少3个中夜班。

(二)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与职工同下同上。

(三)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到信息办填写带班记录,写明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隐患及处置落实情况。

(四)安监处建立下井带班档案,每月牵头组织考核,并对领导干部带班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因特殊原因不能下井带班的,必须事前写出申请,经矿主要领导批准,送安监处备案。

第四条责任追究

在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过程中,严格按《济三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济三煤矿准军事化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无故不下井带班或完不成下井带班次数的;

(二)对现场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不加以制止的;

(三)对现场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的、或发现隐患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的;

(四)对带班期间经过的路线或作业地点24小时内出现安全问题的;

(五)带班期间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