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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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

职责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1、医疗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科长、病案室主任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由医院临床及医技科室人员组成,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病历的控制、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3、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病案书写标准,及时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4、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及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5、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6、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

7、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了解病案完成情况,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病案展览会、质量抽样检查、召开有关会议、总结讲评有关病案质量与管理情况,参观和经验交流会等。

8、闭会期间,病案室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9、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XXXX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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