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GA/T367-2001是中国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简称,该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1. 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存储、管理等功能。
- 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查看和操作。
- 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现和报警异常情况。
- 系统应具备图像处理和识别功能,如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存储功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视频监控系统的硬件要求:- 摄像机应具备高清晰度、低噪声、宽动态范围等特点,能够适应各种环境。
- 视频传输设备应具备高带宽、低延迟、稳定可靠的特点。
- 存储设备应具备大容量、高速度、可靠性好的特点。
- 显示设备应具备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的特点。
3. 视频监控系统的软件要求:- 系统应具备友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便、直观。
- 系统应具备灵活的配置和管理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 系统应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能够提供准确的监控结果。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视频监控系统的性能指标:- 视频分辨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分辨率的视频监控,如720p、1080p等。
- 视频帧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帧率的视频监控,如25帧/秒、30帧/秒等。
- 视频压缩格式:系统应支持常见的视频压缩格式,如H.264、H.265等。
- 存储容量:系统应支持不同容量的存储设备,如1TB、2TB等。
- 网络传输速度:系统应支持不同传输速度的网络设备,如100Mbps、1Gbps等。
总之,GA/T367-2001标准详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系统功能、硬件要求、软件要求和性能指标等方面,旨在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完整word版)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要求规范》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video monitoring systemGB 50395—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7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8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95—-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
3、5.0。
4(3)、5.0.5、5.0。
7(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 o o年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在认真总结我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规范,广泛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功能、性能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本规范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传真:************,E—mail:****************)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编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联视神盾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蓝盾世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加洪杨国胜施巨岭陈朝武周群刘希清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4系统构成 (6)5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9)6设备选型与设置…………………………………………(1 2)7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1 8)8供电、防雷与接地…………………………………………(1 9)9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2 0)10监控中心 (21)附录A设计流程与深度……………………………………(2 2)本规范用词说明………………………………………………(2 8)附:条文说明…………………………………………………(2 9)1总则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范442.2视频探测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
环境照度不满足食品监测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
442.3视频探测设备的防护措施应与现场环境相协调,具有相应的设备防护等级。
442.4 视频探测设备应与观察范围相适应,必要时,固定目标监视与移动目标跟踪配合使用。
4.4.3控制4.4.3.1根据系统规模,可设置独立的视频监控室,也可与其他系统共同设置联合监控室,监控室内放置中心控制设备,并为值班人员提供值守场所。
4.4.3.2 监控室应有保证设备和值班人员安全的防范设施。
4.4.3.3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进行。
4.4.3.4大型系统应能对前端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能给出食品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443.5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
443.6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所有的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4.4.3.7 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存储功能,在市电中断或关机时,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时间、地址等信息均可保持。
4.4.3.8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报警控制器联动的借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予以显示和记录。
4.4.3.9系统其他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冗余度要求。
4.4.3.10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音频同步切换的能力。
4.4.3.11根据用户使用要求,系统可设立分控设施,分控设施通常应包括控制设备和显示设备。
4.4.3.12系统联动响应时间应不大于4s。
4.4.4信号传输4.4.4.1信号传输可以采用有线和/或无线介质,利用调制解调等方法;可以利用专线或公共通信网路传输。
4.4.4.2各种传输方式,均应力求视频信号输出与输入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详见4.341。
4.443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响应及时和防止误动作)。
4.4.4.4信号传输应有防泄密措施,有线专线传输应有防信号泄露和/或加密措施,有线公网传输和无线传输应有加密措施。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T 3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彩色制式,CCIR黑白制式625行,2:1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作者:不详时间:2004-8-15 11:59:30来自:网络推荐责任编辑:阅读次数:4351中国智能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如果我们的文章有涉及或侵犯您的有关权益,请即时与我们联系,注明网址及文章,我们会即时处理或删除,感谢您的合作!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S/TC10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胜、陈朝武、李加洪、刘希清。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拢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八-、F 4、刖台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o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S/TC10)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胜、陈朝武、李加洪、刘希清。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O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15408-1994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 -2 ) GB 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视频 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 彩色制式,CCIR 黑白制式625行,2: 1隔行扫描),所需的 大约为6 MHz 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3.2 视频探测 video detecting采用光电成像技术(从近红外到可见光谱范围内)对目标进行感知并生成视频图像信号 的一种探测手段。
最新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关于印发《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各技防从业单位:随着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清化也逐步走向成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与传统的模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相比,具有施工简单、扩展便捷、图像更清晰、系统功能更强大等优点。
同时,随着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用需求的不断扩大, IP摄像机、SDI摄像机等前端产品的生产应用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应用成本不断下降、范围逐步扩大。
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已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质量和技术指导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适应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发展趋势,规范本市数字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提高本市安全技术防范总体水平,经组织有关专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20多家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的多次研讨、修改,制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数字监控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自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新申报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方案视频监控系统均应采用数字系统,并应符合《数字监控技术要求》的要求。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最新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T 367—2001)知识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彩色制式,CCIR黑白制式625行,2:1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367 —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367 —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 冲击) 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 —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视频监控系统规范与标准(2024版)
GB 50348-2004
施工现场勘察 勘察并拟定前端设备安装方案,必要时应作现场模拟
试验。 摄像机:安装位置、监视现场一天的光照度变化和夜
间提供光照度的能力、监视范围、供电情况; 勘察并拟定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方案。 勘察并拟定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方案。 监控中心面积; 线缆进线、接线方式;
6.3.5 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9 控制设备安装。
1) 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 固、便于操作维护。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 3.13.11条的规定。
2) 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 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 光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 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GB 50348-2004
3.11.6 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 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时应有人
工逐个入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 不得在管道内穿行。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 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7 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 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3) 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 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GB 50348-2004
6.3.6 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的供电设施应符合本规范3.12节的规定。摄像机
GB 50348-2004
3.11.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下列情况可采用明管配线: ——易受外部损伤;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 —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 —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 .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 —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 —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 —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 彩色制式,CCIR 黑白制式625 行,2:1 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 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的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暂行标准一。
系统设计要求(一)规范性和实用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要基于对现场的实际勘察,根据环境条件、监视对象、维护保养以及监控方式等因素统筹考虑。
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设计任务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二)先进性和互换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要具有适度超前性和设备的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改造留有余地。
(三)准确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确保能在现场环境条件和所选设备条件下,对防护目标进行准确、实时的监控,能清晰显示和准确记录防护目标的的可用图像.(四)完整性1.系统要保持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即无论中间过程如何处理,应使最后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和声音与原始场景保持一致,即在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的还原性(灰度级)、事件后继性、声音特征等方面均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主观评价),并且后端图像和声音的实时显示与现场事件发生之间的延迟时间应在合理范围之内。
2.除(四)款第1条外,还应对现场视频探测范围有一个合理的分配,以便获得现场的完整的图像信息,减少目标区域的盲区.3.当需要复核监视现场声音时,系统要配置声音复核装置(音频探测)。
4。
联动兼容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能与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等系统联动.当与其他系统联合设计时,应进行系统集成设计,各系统之间既能相互兼容又能独立工作。
并要提供相应的通信接口,以便与上位管理计算机或网络连接,形成综合性的多媒体监控网络.二。
系统设备要求(一)前端设备1。
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隔离区、留置室、审讯室及需监护的停机坪、码头、站台、货物堆放场等位置安装监控摄像机.其中,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留置室、审讯室等位置如果配备音频探头,要与同位置监控摄像机视频信号一对一同步,出、入境检查现场(通道)等位置配备报警联动装置。
2。
监控摄像机等视频探测设备要保证清晰有效地探测到现场的图像,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8028)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video monitoring systemGB 50395-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0 7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87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95--2007 ,自 2007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3 、5.0.4(3) 、 5.0.5 、5.0.7(3)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oo 七年三月二十一日1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1]87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 o o o 年至二 00 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在认真总结我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规范,广泛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10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功能、性能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本规范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 / TC 100)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安防系统性能要求和技术规格要求
安防系统性能要求和技术规格要求1. 项目标的名称:安防工程集成及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即:营业网点、金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及办公场所安防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我行独立加装的入侵报警系统,以及接入视频监控中心的门禁、IP语音对讲等工程)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交付、技术培训、维护保养等全部工程内容。
由于总行对数码监控主机、摄像机、镜头、出入口控制器、防盗报警控制器及前端探测器等实施了集中采购,这部分设备由采购人辖属分支行购置并办理货款结算。
因此,入围工程商的职责任务有三个,一是为总行安全防范系统统一采购的设备提供集成安装服务;二是提供总行集中采购设备及以外安全防范系统需要的其它设备,以及这些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等服务内容。
三是提供已过质保期监控及报警系统(不包含110安防公司安装的报警系统,下同)的维护服务。
2.具体技术规范2.1一般性技术规范: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培训、维修服务应符合下述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2.1.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2.1.2《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GA745-2017)2.1.3《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2.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4)2.1.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2.1.6《防盗报警控制器材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2.1.7《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GT1.5-87)2.1.8《安防工程程序与要求》(GA/75-94)2.1.9《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87)2.1.1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2.1.11《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04)2.1.12《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2.1.13《银行营业场所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A/T16676-97)2.1.1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2.1.15《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B/T 16676—20102.1.16《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05)2.1.1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2.1.1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2.1.19《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2.1.20《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GA518-2004)其他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法规和规范2.2 集成技术规范2.2.1应能将报警、视频监控、照明以及相关联的出入口控制、IP对讲等其它子系统进行集成。
监控要求
5.6 视频监视5.6.1 视频监视设计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行业标准》(GA70-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入侵报警子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2000)《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GB/T6995)《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1-89)《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90)《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GB/T16677-1996)《入侵报警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入侵报警子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入侵报警子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为了实现无人值守及泵站内的运行工况监视、防火防盗、设备安全管理、危险点预控,热力站(包括配电室)设置不低于200万像素具有高清远红外功能高清探头,实现无死角、全方位监视(换热站内不少3个摄像头),对泵站内实现视频监控,视频监视系统由机组厂家负责并通过其控制器将信号上传至调度中心。
子系统机房服务端由视频监控交换机、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录像服务器组成。
主要作用是:实现信令控制管理、视频流转发、数据信息存储和各种管理;控制端设备由视频浏览终端、网络视频矩阵组成,主要完成视频图像的监控管理,可部署大屏电视,可与前端监控点进行语音对讲。
5.6.2 系统功能:5.6.2.1远程实时监控用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上经授权都能够随时看到监控图像画面和录像回放。
视频浏览终端利用本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远程视频监视。
可实现现场画面灵活切换、遥控远端摄像机云台,方便地组合显示多路视频画面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36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367—200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彩色制式,CCIR黑白制式625行,2:1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3.2视频探测video detecting采用光电成像技术(从近红外到可见光谱范围内)对目标进行感知并生成视频图像信号的一种探测手段。
3.3视频监控video monitoring利用视频探测手段对目标进行监视、控制和信息记录。
3.4视频传输video transmitting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介质,直接或通过调制解调等手段,将视频图像信号从一处传到另一处,从一台设备传到另一台设备。
本系统中通常包括视频图像信号从前端摄像机到视频主机设备,从视频主机到显示终端,从视频主机到分控,从视频光发射机到视频光接收机等。
3.5视频主机videocontroller/switcher通常指视频控制主机,它是视频系统操作控制的核心设备,通常可以完成对图像的切换、云台和镜头的控制等。
3.6报警图像复核video check to alarm当报警事件发生时,视频监控系统能够自动实时调用与报警区域相关的图像,以便对现场状态进行观察复核。
3.7报警联动action with alarm报警事件发生时,引发报警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进行动作(如报警图像复核、照明控制等)。
3.8视频音频同步synchronization ofvideo and audio指对同一现场传来的视频、音频信号的同步切换。
3.9环境照度environmenta lillumination反映目标所处环境明暗的物理量,数值上等于垂直通过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参见附录A。
3.10图像质量picture quality指能够为观察者分辨的光学图像质量,它通常包括像素数量、分辨率和信噪比,但主要表现为信噪比。
参见附录A。
3.11图像分辨率picture resolution指在显示平面水平或垂直扫描方向上,在一定长度上能够分辨的最多的目标图像的电视线数。
参见附录A。
3.12前端设备terminal device指分布于探测现场的各类设备,在本系统中,通常指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备(如镜头、云台、解码驱动器、防护罩等)。
3.13分控branch console通常指在中心监控室以外设立的控制和观察终端设备。
3.14视频移动报警video moving detecting指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现场图像变化,一旦达到设定阈值即发出报警信息的一种报警手段。
3.15视频信号丢失报警video loss alarm指视频主机对前端来的视频信号进行监控时,一旦视频信号的峰峰值小于设定值,系统即视为视频信号丢失,并给出报警信息的一种系统功能。
4技术要求4.1系统基本构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般由前端、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前端部分包括一台或多台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驱动器等;传输部分包括电缆和/或光缆,以及可能的有线/无线信号调制解调设备等;控制部分主要包括视频切换器、云台镜头控制器、操作键盘、各类控制通信接口、电源和与之配套的控制台、监视器柜等;显示记录设备主要包括监视器、录像机、多画面分割器等。
图1系统共同部分基本组成根据使用目的、保护范围、信息传输方式、控制方式等的不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可有多种构成模式。
本标准仅对各种不同类型视频监控系统的共同部分提出了通用技术要求。
各种不同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共同部分的基本构成如图1所示。
4.2系统设备要求4.2.1系统各部分设备选型4.2.1.1应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和功能使用要求,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要求。
4.2.1.2前端设备可为分离组合型摄像机、也可为一体化摄像机。
4.2.1.3传输设备可以为普通的电缆,也可以为光调制解调设备与光纤配合,也可以为微波开路传输设备。
4.2.1.4显示设备可以是普通的电视机、专业监视器,也可以是显示器和/或其他设备如投影机,组合大屏幕等;记录设备可以为普通录像机,长时延录像机,也可以是数字记录设备如数字硬盘录像设备,以及可能配置的多画面分割器、大屏幕控制器等。
4.2.1.5显示设备的配置数量应满足现场监视用摄像机数量和管理使用的要求,即应合理确定视频输入输出的配比关系。
4.2.1.6显示设备的屏幕尺寸应满足观察者监视要求。
4.2.1.7数字图像记录设备应根据管理要求,合理选择。
设备自身应有不可修改的系统特征信息(如系统“时间戳”、跟踪文件或其他硬件措施),以保证系统记录资料的完整性。
4.2.1.8控制设备中的切换器与云台镜头控制器等可以是分离的,通常在稍大的系统内,切换器、云台镜头控制器等采用集成式设备。
4.2.2协调性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保证系统的图像质量损失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3系统设计要求4.3.1规范性和实用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基于对现场的实际勘察,根据环境条件、监视对象、投资规模、维护保养以及监控方式等因素统筹考虑。
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4.3.2先进性和互换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应具有适度超前性和设备的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造留有余地。
4.3.3准确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在现场环境条件和所选设备条件下,对防护目标进行准确、实时的监控,应能根据设计要求,清晰显示和/或记录防护目标的可用图像。
4.3.4完整性4.3.4.1系统应保持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即无论中间过程如何处理,应使最后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和声音与原始场景保持一致,即在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的还原性(灰度级)、事件后继性、声音特征等方面均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主观评价),并且后端图像和声音的实时显示与现场事件发生之间的延迟时间应在合理范围之内。
4.3.4.2除4.3.4.1外,还应对现场视频探测范围有一个合理的分配,以便获得现场的完整的图像信息,减少目标区域的盲区。
4.3.4.3当需要复核监视现场声音时,系统应配置声音复核装置(音频探测)。
4.3.5联动兼容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
当与其他系统联合设计时,应进行系统集成设计,各系统之间应相互兼容又能独立工作。
对于中型和大型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够提供相应的通信接口,以便与上位管理计算机或网络连接,形成综合性的多媒体监控网络。
4.4系统功能要求4.4.1概述系统应具有对图像信号采集、传输、切换控制、显示、分配、记录和重放的基本功能。
4.4.2视频探测与图像信号采集4.4.2.1视频探测设备应能清晰有效地(在良好配套的传输和显示设备情况下)探测到现场的图像,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
对于电磁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其图像质量应不低于三级。
4.4.2.2视频探测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
环境照度不满足视频监测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
4.4.2.3视频探测设备的防护措施应与现场环境相协调,具有相应的设备防护等级。
4.4.2.4视频探测设备应与观察范围相适应,必要时,固定目标监视与移动目标跟踪配合使用。
4.4.2.5音频探测范围应与其监测范围相适应。
4.4.3控制4.4.3.1根据系统规模,可设置独立的视频监控室,也可与其他系统共同设置联合监控室,监控室内放置中心控制设备,并为值班人员提供值守场所。
4.4.3.2监控室应有保证设备和值班人员安全的防范设施。
4.4.3.3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进行。
4.4.3.4大型系统应能对前端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能给出视频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4.4.3.5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
4.4.3.6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所有的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4.4.3.7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存储功能,在市电中断或关机时,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时间、地址等信息均可保持。
4.4.3.8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报警控制器联动的接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予以显示和记录。
4.4.3.9系统其他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冗余度要求。
4.4.3.10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音频同步切换的能力。
4.4.3.11根据用户使用要求,系统可设立分控设施;分控设施通常应包括控制设备和显示设备。
4.4.3.12系统联动响应时间应不大于4s。
4.4.4信号传输4.4.4.1信号传输可以采用有线和/或无线介质,利用调制解调等方法;可以利用专线或公共通信网路传输。
4.4.4.2各种传输方式,均应力求视频信号输出与输入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详见4.3.4.1。
4.4.4.3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响应及时和防止误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