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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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台操作规程

震动台操作规程

震动台操作规程标题:震动台操作规程引言概述:震动台是一种用于模拟地震或其他震动环境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地震工程、建筑结构研究、地质勘探等领域。

为了确保震动台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

一、设备检查1.1 环境检查:确保震动台周围环境整洁,无杂物堆积或易燃物品。

1.2 电气检查:检查电源线、插座等电气设备是否完好,避免短路或漏电。

1.3 机械检查:检查震动台的机械部件是否松动或损坏,确保设备运行平稳。

二、数据设置2.1 参数设置:根据实验需求设置震动台的振动频率、幅值、持续时间等参数。

2.2 数据采集:连接数据采集仪器,确保实时监测震动台的运行情况和实验数据。

2.3 校准校验:在进行实验前,对震动台进行校准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实验结果可靠性。

三、实验操作3.1 启动设备: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正确启动震动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2 实验监控:在实验过程中,随时监控震动台的运行状态,注意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3 数据记录:实验结束后,及时记录实验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整理,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四、安全注意事项4.1 人员防护:在操作震动台时,必须穿戴相关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4.2 紧急处理:在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及时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措施。

4.3 设备保养:定期对震动台进行保养和维护,延长设备寿命,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五、实验结束5.1 关闭设备:实验结束后,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关闭震动台设备,避免设备长时间运行。

5.2 数据存档:将实验数据进行存档,确保数据安全和可追溯性。

5.3 清洁整理:清理实验现场,归还实验设备,并做好实验报告和总结。

结论:严格遵守震动台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是保障实验质量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只有做好设备检查、数据设置、实验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和实验结束等环节,才能确保震动台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

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

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震台网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产出,根据“测震台网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和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二、运行维护第三条测震台站和台网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实行属地化管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负责本台站的运行维护,各省级测震台网负责辖区内所有区域测震台站和无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的运行维护。

第四条超宽频带、甚宽频带、宽频带和短周期高灵敏度地震仪通道的采样率要求为100SPS,抽取滤波器应选择最小相位的有限冲激响应(FIR)滤波器。

第五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每天对台站观测技术系统和台网中心的硬软件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处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将台站故障及维修情况报送本省台网中心。

省级台网中心汇总本省有人值守国家测震台站及其它台站的故障及维修情况,和台网中心的运行维护日志一起,通过本省台网中心JOPENS系统的控制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

具体故障包括:●台站供电、信道和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站实时数据中断●更换台站地震计、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和更换供电方式、通信链路等●台网中心供电、网络和关键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网中心处理功能中断●台网中心软件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更改关键配置参数●更改台站基本参数和仪器响应参数等对于当天不能处理完毕的故障,可先报送故障现象情况,待故障恢复后,再通过修改日志的方式添加故障处理情况。

国家台网中心服务器地址为:10.5.202.21。

第六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通过数据流服务器统计所有国家测震台站和区域测震台站的实时运行率,并每天汇总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上报的维护日志,产出全国测震台网运行情况日报,以WEB方式发布。

第七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定时对所负责维护的台站进行脉冲标定和正弦波标定。

甚(超)宽频带、宽频带观测系统应每月进行1次脉冲标定,短周期观测系统每周进行1次脉冲标定。

振动测试台使用规范

振动测试台使用规范

振动测试台使用规范为了确保振动测试台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以下是振动测试台使用的规范。

一、安全防护1.振动测试台应设置在独立的实验室或测试区域,确保周围环境安静和干净,最好有防护罩或隔离设施。

2.使用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所有机械部件和电气系统正常运行,并排除任何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戴上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和防护手套。

4.周围应设有紧急停止按钮,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

5.操作前必须对振动测试台进行校准和调试。

如果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停止操作并进行检修。

二、操作规程1.在使用振动测试台前,应熟悉振动测试台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步骤。

2.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改动或维修。

3.在启动振动测试台之前,请确保测试样品已经正确安装,并按照测试要求进行固定。

4.操作人员必须确保振动测试台的工作负荷不超过其额定能力。

5.调整振动测试台的频率、幅值和振动模式时,必须小心操作,避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6.操作人员必须时刻关注振动测试台的运行状况,观察是否有异常或故障发生。

7.在振动测试台工作时,严禁对测试样品进行任何干预或调整。

8.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振动测试台进行维护和保养,清洁设备并检查是否有损坏或磨损的零件。

三、紧急情况处理1.在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按照紧急停止程序进行处理。

2.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通过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来停止振动测试台的工作。

3.如果发生火灾或其他危险情况,应将人员从实验室或测试区域撤离,并尽快报警。

四、培训和指导1.振动测试台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关操作证书。

2.在使用振动测试台之前,新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的指导,并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

3.振动测试台的操作人员需要不定期地接受进一步的培训和学习,以提升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以上是振动测试台使用的规范,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范,确保振动测试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振动试验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振动试验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振动试验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振动试验台的安全技术操作,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振动试验台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自觉实行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操作。

第四条振动试验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五条在振动试验台进行检测、试验、维修或清洁等工作时,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六条所有使用振动试验台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振动试验台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振动试验台过程中,应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振动试验台的设备管理和维护,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条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第二章振动试验台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振动试验台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振动试验台应设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振动试验台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第十五条振动试验台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时,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振动试验台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振动试验台的安全管理人员应保证设备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对使用振动试验台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他们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应逐步完善振动试验台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振动试验台的安全操作第二十条在使用振动试验台前,工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振动测量台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振动测量台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振动测量台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振动测量台是一种用来测试振动频率和强度的设备,它在工业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使用者的安全,本文将介绍振动测量台的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1. 电气安全•连接电源时,请务必插入接地线,并确保接地线与振动测量台接地。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电气设备存在漏电等故障,请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在进行电缆连接时,请确保所有插头和连接器正确连接好。

禁止在湿润的环境中进行电气连接。

2. 机械安全•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将手指、头发等部位靠近测试台区域。

•请确认所有测量台上的固定部件和螺丝都已经紧固,避免松动或掉落。

•在对测试台进行维护操作时,必须断开电源并等待至少5分钟,确保机械部件停止运动。

•避免在脚底下放置任何杂物。

3. 使用规程•请在使用前,先阅读相关使用说明书并仔细操作。

•对测量台进行的任何调试,必须先关闭测量台电源,待正确设置后再重新打开电源。

•禁止将任何物品放在测量台上,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操作完毕或长期不使用时,请关闭测量台电源,以节省能源和延长设备寿命。

保养规程1. 电气保养•定期清除电气设备及导体表面的灰尘和污垢。

•定期清除插头连接器表面及插头孔内杂物,确保插接部位干净。

•定期检查电线表面是否裂纹、剥落及起皮,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机械保养•定期检查磨损部位,如发现磨损迹象和松动部位,请立即紧固和更换。

•定期对测试台上的固定部件和螺丝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固定部件紧固。

•定期对测试台进行清洁处理,避免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对设备产生损害。

3. 使用保养•使用后,请使用干布进行清洁,避免使用水或者棉布,这样更容易引起机械部件的腐蚀。

•定期检查测试台的安全标志是否完整,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定期评估测量台使用情况,并跟踪设备的寿命。

总结振动测量台的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寿命的重要步骤。

遵守相关规则和操作流程可以有效地避免设备存在潜在的危险并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地震台网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地震台网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地震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震台网运行管理,发挥台网综合效能,确保台网长期、稳定运行,产出连续、可靠的观测数据,为地震预测和科学研究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数字化地震台网是指采用数字化观测仪器和数据传输系统实现自动观测的地震台站和数字化地震台网中心组成的地震观测系统。

第三条台网中心负责观测技术系统的运行状态监视与运行维护;中心及各台的设备故障处理;数据的收集,整理,质量控制及数据库管理备份;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二章内业部分第四条台站观测技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每天对观测仪器和公用设备的运行状态例行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每天对台站观测仪器的时钟作一次例行检查。

2. 每天及时查看台站运行工作状况,包括仪器状态、相关软件状态、报警信息等。

3. 根据观测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观测仪器、观测系统进行标定和维护,每月对地震计做一次脉冲标定,每年做一次正弦波标定。

每次的标定文件须做存储,以备故障查询使用。

标定文件应统一命名。

格式规定为“两位数字表示年,两位数字表示月,两位数字表示日,空一个格,标定内容,空一个格,地震台及编号”,例如:“121101 脉冲标定 KLBL 4号台”、“130131 正弦标定 KLBL 1号台”。

这里“KLBL “是“卡拉贝利”拼音第一个字母。

第五条观测数据信息的采集(一)每天上午对前一天的观测数据和日志采集等情况进行检查。

出现下述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1.若发现观测数据和日志自动采集失败,应在上午采用手动采集功能,完成数据和日志的采集工作,并查找失败原因,排除故障。

2.若出现因网络故障无法收取数据的情况,应及时到现场收取,并采取人工方式导入数据库。

(二)台站每月数据连续率和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0%。

第六条台站工作日志和观测日志填写每天按时编制工作日志和观测日志。

工作日志和观测日志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

台站工作日志应当日记录,观测日志在数据预处理时填写。

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以下简称“设备入网”),保障在网运行专业设备质量,依据《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含援外台网、地震预警台网和地震烈度速报台网)使用的地震计、加速度计、数据采集器、烈度仪等专业设备(以下简称“测震设备”)均遵循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是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审定《功能需求书》和《测试评估方案》;(二)协调有关部门颁行测震设备技术标准;(三)审定检测平台技术要求;(四)审定和发布测震设备比测基地建设规划;(五)审定测震设备检测技术平台资质;(六)审定测震设备运行质量追踪报告;(七)审定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测震设备型号目录;(八)协调有关部门设立测震设备研发专项。

第四条中国地震局地震观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E-研究院”)是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的专业技术咨询机构。

其具体职责包括:(一)编写测震设备《功能需求书》和《测试评估方案》;(二)编写测震设备技术指标体系及检测平台技术要求;(三)编写测震设备比测基地发展规划;(四)审核测震设备检测报告,编写评价报告并向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反馈。

第五条中国地震台网中心是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的具体业务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发布《功能需求书》和《测试评估方案》;(二)发布测震设备检测技术平台技术要求;(三)遴选测震设备检测技术平台,报监测预报司审定后发布;(四)接收测震设备生产商或代理机构提交的测试申请;(五)视具体情况组织测震设备检测与比测;(六)根据E-研究院反馈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测震设备型号目录,经监测预报司核准后发布;(七)组织区域地震仪器维修中心和测震设备使用方编制在网测震设备运行质量追踪报告,经E-研究院审定后发布。

河南区域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维护与管理

河南区域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维护与管理
21 0 0年 5月 3 1日上 午 l O时 l 2分 , 县 台 浚
个前兆台站组成 , 包括洛阳台、 信阳台、 郑州台、 浚 县 台 、 氏台等 l 有人 值守 台站 和 荥 阳台 、 卢 4个 焦
作0 9井 、 阳 z8井 、 考豫 1 等 1 无 人 南 k 兰 1井 4个 值 守 台。
仪器再次带 到厂家进行维修 , 6月 9日 1 3时 2 O
分安装后 ,3时 2 l 8分数据基本恢复正 常 ( 图 见
作者简介 : 何香玲( 9O 17 一
)女 , , 河南荥阳人 , 师, 工程 主要从事地震监测 、 前兆 和测震台网系统维护工作。
第 4期
何香玲 , : 南 区域 地震 前 兆 台网运行 维护与 管理 等 河
5 3
2 。在安装后试运行的几 日内, ) 发现该仪器背景 噪声较大 , 怀疑和仪器的参数设置有关 , 于是在 6
月 1 进行了标定 , 7日 重新设置 了几项参数 , 记录 有所改善 , 见图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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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南阳 Z 8井数字水位仪记 录曲线(0 0—1 K 2 1 2—0 4—1 2 ) 2— 3
112 南 阳 Z 8井 L .. K N一3 A数字水 位仪 的 维护
现多处毛刺,根据以往 的经验判断 , 认为是传感
6 4日, 月 厂家调拨 了一台备用仪器 , 月 5日上 6 午8 点进行 了安装 , 当天 8点 2 7分数采恢复 , 工 作 中发现数据成组出现突跳 , 通过连续几 日的试

地震行业标准《强震动观测台网运维规范》

地震行业标准《强震动观测台网运维规范》

地震行业标准《强震动观测台网运维规范》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2013年6月18日,中国地震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地震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震函〔2013〕113号)。

2 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近年来,我国从汶川、芦山、九寨沟等大地震中吸取了强震动观测经验和教训,取得了强震动台网运行维护对观测数据质量的影响的新认知。

社会和经济需求推动了我国强震动台网建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除国家和地方政府外,大型国企在核电站、水库大坝、高速铁路、大跨桥梁等重要工程项目中也建设了大量台站,然而,对于大规模台站的运行维护与管理一直缺少科学和规范化的指导,因此,《强震动观测台网运维规范》的颁布,将助力于我国强震动台网的高效运行,服务于我国工程抗震的新突破和地震预警及烈度速报工程的顺利实施。

为了保障强震动台网的高效运行,结合省级和国家级中心运行维护工作的特点,满足强震动台网的运行维护、数据产出以及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面向各级强震动台网运行维护人员编制了本规范。

3 工作简况3.1 本规范主要参加单位(暂定):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云南省地震局、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市地震局、四川省地震局、陕西省地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甘肃省地震局、广东省地震局、山西省地震局、江苏省地震局。

3.2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暂略):3.3 主要工作过程从标准编制启动到目前共召开了5次工作会议,多次个别征求意见,第一次会议上编制组提出了“强震动台网运行维护与管理规程”编制计划和编制大纲,并与其他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

后3次工作会议分别对已完成的规程修改草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规程使用对象分两个层级(省级和国家级),远程检查、数据汇集和原始加速度记录信息报送时间节点,实时和事件传输的仪器采样率参数,震级统一使用M震级,台网监控使用专用软件等修改意见,参见附录。

最后一次工作会议认为总体信息足够反应强震动运维工作,但是,专家对规范架构上有不同意见,一是建议由总则、内容、操作代替原来技术指责、内容、省级中心和国家级中心。

工作细则-国家重力台网中心

工作细则-国家重力台网中心

地震前兆台网形变观测与运行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细则针对《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震函[2008]20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地震前兆台网中倾斜、应变、重力观测台站、区域前兆台网中心和学科台网中心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形变台站第3条台站技术系统日常维护1. 每天查看台站仪器和公用设备的运行工作状况,包括仪器状态、相关软件状态、数据上报情况、报警信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填写运行监控日报(见附件1),并上报到区域地震前兆台网中心。

2.按照区域地震前兆台网中心的统一要求及时进行软件升级维护,保证软件版本一致性和使用规范性。

第4条观测仪器格值校准根据观测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观测仪器格值进行校准(标定),并记录入工作日志。

1.倾斜、应变观测仪器的格值校准具体要求:(1)数字观测仪器格值校准每年不少于2次,两次校准间隔≤195天;模拟记录水平摆倾斜仪格值周期法校准每年≥6次,间隔时间<62天,胀盒法校准每年≥48次,间隔时间<10天。

(2)仪器检修、更换部件或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格值校准;落实异常等认为必要时可进行校准。

(3)格值校准时间为小潮时段或波峰、波谷时段。

格值计算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水平摆周期法取三位)。

水平摆校准幅度≥0.04″,格值选用<0.007("/mm)。

(4)倾斜仪同分量格值校准重复精度不超过l%(其中水平摆周期法为2%);水管倾斜仪端点灵敏度的一致性≤1%;应变仪器格值校准重复精度小于3%。

格值年稳定性优于95%,两次校准格值差>5%时应重测格值并确认操作无误。

2.重力观测仪器记录系统格值校准具体要求:(1)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根据仪器运行的稳定状况调整校准周期,增加或减少校准次数。

落实异常或其他原因认为必要时可进行校准。

每年最后一次记录系统格值校准在年底进行。

(2)格值校准时间为小潮时段的波峰或波谷时段。

格值计算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校准精度优于1‰,与前次校准的差>5‰时需重测格值。

2023年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修订

2023年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修订

(2004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公布根据2023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测振管理制度范文

测振管理制度范文

测振管理制度范文测振管理制度一、总则测振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证设备振动的准确测试和有效监测,对设备的测振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测振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二、测振管理的目的测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长期稳定性,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振动异常,提高设备可靠性和维护效率,延长设备寿命,减少停机维修时间。

三、测振管理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测振工作必须以科学的方法进行,准确测量设备振动参数,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及时性原则:测振工作要及时进行,定期对设备进行振动测试和监测,并及时分析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3.全面性原则:测振工作要对设备的各个部位进行全面检测,不仅要测量设备的整体振动参数,还要注意监测设备各个部件的振动情况。

4.安全性原则:测振工作要确保人员的安全,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测振工作不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害。

五、测振管理的职责1.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测振工作,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制定和完善测振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2.测振负责人要负责组织和协调测振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确保测振工作的顺利进行。

3.设备管理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制定设备维护计划,配合测振工作的开展。

4.测振人员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测振仪器的使用和测量方法,能够独立进行测振工作。

5.使用设备的部门要按照测振要求配合测振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协助测振人员进行工作。

六、测振管理的内容1.设备测振计划的制定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要求,制定设备的测振计划,包括测振频率、测振部位、参考数值等内容。

计划要定期更新,确保测振工作的进行。

2.测振仪器的管理负责对测振仪器的管理,确保测振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要定期检查仪器的性能和精度,并进行校准和维护。

3.测振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负责对测振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比对设备的历史数据,发现设备振动的异常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3.12.23•【文号】中震测函[2003]95号•【施行日期】2003.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9月16日实施日期:2005年9月16日)废止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中震测函[2003]95号2003年12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管理,确保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安全、连续和可靠运转,提高数字化资料的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是指采用数字化前兆观测仪器和数据传输系统实现自动观测的地震前兆台站和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中心组成的地震前兆观测系统。

第三条省(市、自治区)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中心(以下简称前兆台网中心)负责所属前兆台站地震前兆数据的收集、整理、质量控制、入库及数据库管理备份;并为预报人员、科研人员提供数据服务;为各级台网管理部门、邻省前兆台网中心报送或交换观测数据;协助本省监测管理部门作好台站仪器设备备份,以及前兆台网运行状态监控维护及维修。

第四条前兆台站负责本台站及其子台的仪器维护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入库;完成台网中心要求的数据文件、参数文件、台站观测日志的报送任务;按各学科要求做好观测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第二章台站观测数据收取与数据转换第五条每天收数之前台站值班人员要用GPS给收数计算机的时钟对时;第六条地震前兆台站值班人员每天8:00之前收取本台站昨天的观测数据,收取各数字化前兆子台昨天的观测数据,并完成数据转换。

第七条检查收取的ORG文件和转换后的原始前兆数据文件,对缺少的ORG文件或有疑问的ORG文件要补收,对未转换的原始文件进行补充转换。

对未收到的ORG文件查明原因,记入台站工作日志。

测震台管理制度

测震台管理制度

测震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测震台的管理效率和科学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测震台的分类与管理1. 根据地震台站的级别和用途,将测震台分为一级测震台、二级测震台和三级测震台,每种测震台均有相应的管理要求。

2. 一级测震台是用于监测地震活动的主要测震设备,通常设在地震局或地震监测中心,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3. 二级测震台是地震监测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设在地震活动频繁的地区或具有较高地震危险性的地方,由地方地震局或相关单位管理。

4. 三级测震台主要用于辅助监测和调查地震活动,通常设在人口稠密区域或地质灾害易发区,由地方政府或相关单位管理。

5. 对各级测震台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可靠。

三、测震台的维护与保养1. 测震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维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方法和维修技巧。

3. 定期对测震台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性。

4. 对测震台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对于老化严重或功能失效的设备,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性和可靠性。

四、测震台的数据处理与传输1. 测震台设备应能够及时采集和存储地震数据,提供高质量的监测数据。

2. 数据处理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够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及时报告地震情况。

3. 测震数据应能够及时传输到地震监测中心或相关单位,确保地震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对于数据存储和备份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保证数据的完整和可靠。

五、测震台的应急响应1. 在发生地震时,测震台应能够及时响应,提供及时准确的地震情报,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地震救援工作。

2. 测震台设备应具备一定的抗震性能,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设备正常运行,保障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测振管理制度

测振管理制度

测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测振工作,提高测振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性,保障测振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测振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车辆、建筑结构等的振动测量和分析。

三、测振管理组织1.设立测振管理小组,由公司高级工程师担任组长,负责测振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测振管理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具体的测振工作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3.公司领导要支持测振工作,并保障测振管理小组的权威性和决策性。

四、测振设备管理1.购置优质的测振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养。

2.建立测振设备的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维护、使用情况等。

3.设立专门的测振设备存放场所,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

五、测振工作流程1.测振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测振区域的清理、设备的校准和预热等。

2.测振时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设备的稳定性和测量的准确性。

3.测振后要及时整理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指导后续的工作和维护计划。

六、安全保障1.测振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保障人身安全。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测振区域,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对于涉及到液压、电气等危险因素的测振工作,要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方案讨论,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七、质量保证1.测振工作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于重要的测振工作,要采取重复测量和对比分析的方法,提高数据的可信度。

3.确保测振工作的记录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保留好测量数据和相关文件资料。

八、工作总结1.定期召开测振工作总结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2.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分享和传播,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3.在总结中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指导团队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九、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不良工作影响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工作的规范。

地震台网管理制度

地震台网管理制度

地震台网管理制度一、地震台网管理制度的背景地震台网是现代地震监测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地震监测和预警的效率和准确性,以减少地震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

随着人类对地质和地震活动认识的不断深入,地震台网的监测技术和装备也在不断升级和演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监测需求。

地震台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确保地震监测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服务水平。

一个科学、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地震监测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地震预警系统的稳定性和真实性。

同时,通过建立制度,可以为地震监测系统的长期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支持和保障。

二、地震台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地震台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地震台网管理制度应明确地震监测系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职责,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

其中,应明确地震监测中心、数据中心、技术支持中心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以确保地震监测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服务水平。

2.人员培训和素质要求:地震监测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良好的技术和素质要求。

地震台网管理制度应设立专门的人员培训计划和考核机制,定期对地震监测人员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确保其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

3.设备设施管理:地震监测系统依赖于先进的监测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因此地震台网管理制度应规范设备的采购、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同时,应建立设备故障排查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地震监测系统的持续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4.数据管理和分析:地震数据是地震监测系统的核心资料,对地震监测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地震台网管理制度应规范地震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分析过程,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地震预警和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5.应急预案和灾害响应: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常常伴随着破坏性的后果。

地震台网管理制度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灾害响应机制,明确地震发生时的应急调度流程和任务分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测振仪使用管理制度

测振仪使用管理制度

测振仪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测振仪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保障使用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测振仪的管理1.测振仪的种类和数量公司拥有多种类型的测振仪,包括手持式测振仪、台式测振仪等,总数量为30台。

2.测振仪的存放公司应在专门的设备管理区域对测振仪进行存放。

不同类型的测振仪应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避免受潮和灰尘。

3.测振仪的领用员工需要使用测振仪时,应提前向设备管理员申请,填写领用申请表。

设备管理员根据需求审批后,可领用测振仪。

4.测振仪的归还员工在使用完测振仪后,需要及时归还给设备管理员。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检查测振仪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三章测振仪的使用1.测振仪的使用人员只有经过培训并获得使用资格证书的员工才能使用测振仪。

未经培训的员工不得私自使用测振仪。

2.测振仪的使用范围员工在使用测振仪时,应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严格限制使用范围。

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改测振仪的任何部件。

3.测振仪的维护员工在使用测振仪时,应注意保养和维护。

使用完毕后,应清洁测振仪并放回存放位置。

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

4.测振仪的保养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测振仪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如发现测振仪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测振仪的安全1.测振仪的安全操作员工在使用测振仪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

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或绕过安全防护措施。

2.测振仪的安全保管员工在使用测振仪时,应注意保管好设备,避免遭受盗窃或损坏。

使用完毕后,应将测振仪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确保存放位置的安全。

3.测振仪的紧急处理如发现测振仪出现异常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测振仪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测振仪的考核1.员工考核公司定期对使用测振仪的员工进行技能考核,以确保其操作的熟练程度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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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震台网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产出,根据“测震台网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和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二、运行维护第三条测震台站和台网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实行属地化管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负责本台站的运行维护,各省级测震台网负责辖区内所有区域测震台站和无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的运行维护。

第四条超宽频带、甚宽频带、宽频带和短周期高灵敏度地震仪通道的采样率要求为100SPS,抽取滤波器应选择最小相位的有限冲激响应(FIR)滤波器。

第五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每天对台站观测技术系统和台网中心的硬软件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处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将台站故障及维修情况报送本省台网中心。

省级台网中心汇总本省有人值守国家测震台站及其它台站的故障及维修情况,和台网中心的运行维护日志一起,通过本省台网中心JOPENS系统的控制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

具体故障包括:●台站供电、信道和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站实时数据中断●更换台站地震计、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和更换供电方式、通信链路等●台网中心供电、网络和关键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网中心处理功能中断●台网中心软件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更改关键配臵参数●更改台站基本参数和仪器响应参数等对于当天不能处理完毕的故障,可先报送故障现象情况,待故障恢复后,再通过修改日志的方式添加故障处理情况。

国家台网中心服务器地址为:10.5.202.21。

第六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通过数据流服务器统计所有国家测震台站和区域测震台站的实时运行率,并每天汇总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上报的维护日志,产出全国测震台网运行情况日报,以WEB方式发布。

第七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定时对所负责维护的台站进行脉冲标定和正弦波标定。

甚(超)宽频带、宽频带观测系统应每月进行1次脉冲标定,短周期观测系统每周进行1次脉冲标定。

各类台站每年进行1次正弦波标定。

脉冲标定幅度信噪比应≥40db;两个响应信号的间隔时间:短周期地震仪60秒,宽频带地震仪300秒,甚宽频带地震仪1200秒,超宽频带地震仪1800秒。

使用十五标定处理软件按时截取、处理标定数据,结果存入本地数据库。

若发现脉冲标定的幅度、自振周期和阻尼等主要参数变化超过10%,应对台站仪器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换。

每月的5日前以FTP方式向国家测震台网中心报送上个月的标定处理结果。

报送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 ,上传到自建目录“标定结果”下。

报送格式:数据库导出文件,包括脉冲标定结果数据表(Pulse_cali)和正弦波标定结果数据表(Sine_cali)。

文件名约定:年年年年月月-台网代码-表名,年月指数据内容时间。

推荐使用Navicat软件进行数据的导出和导入,该软件可以从网上直接下载使用。

第八条台站仪器参数。

更换台站地震计和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后,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及时更新本台网台站的仪器参数数据库,并在更新参数后12小时内只将更新后的参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

每年12月底前集中报送一次本台网所属全部台站的台站仪器参数。

报送方式: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上传到自建目录“台站参数”下报送格式:数据库导出文件,包括台网参数表(Network_info)、台站参数表(Station_info)、通道参数表(Channel_info)和台站校正参数表(Station_corr)。

文件名约定:年年年年月月日日-台网代码-表名,年月日指数据报送时间。

推荐使用Navicat软件进行数据的导出和导入,该软件可以从网上直接下载使用。

第九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负责汇总全国各类测震台站的仪器参数,及时更新并提供共享服务。

各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每天查看邻省台站的仪器参数更新情况,并及时修改所共享使用台站的仪器参数库。

共享服务方式: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

具体数据查看邻省目录“台站参数”。

三、地震速报第十条地震速报按《地震速报技术管理规定》(中震测发【2008】137号)执行。

四、地震编目第十一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承担台站所有记录到的国内、全球地震的地震震相分析,内容包括震相数据、震级及计算震级所使用的地动位移的周期和振幅值等。

地震震相分析,每5天编辑一次,在第7天24时以前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报送方式:FTP,服务器地址:219.143.71.28(10.5.160.28)。

第十二条省级台网中心承担本省及周边地区(省行政边界线外30千米内)所有天然地震事件和M L≥2.5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编报;沿海省级台网负责能够监控到的相应海域地震事件的编报;边境省级台网负责能够记录到的国界外50千米范围内地震事件的编报;福建台网负责台湾及其周边海域能够精确定位的地震事件的编报。

编报行政区边界附近地震时,应采用邻省台站的震相数据进行地震参数测定。

参考地名使用震中所在省县的命名方式,如“河北昌黎”;对有习惯命名方式的地区也可沿用历史上惯用的地名;在不便使用行政地名命名时,可以采用地理地名命名,如“唐古拉山”、“兴都库什”、“渤海”、“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北部湾”和“南海”等。

对于编报区域范围内的不能定位地震事件(例如:只有单台或双台记录,布局不合理等),地震目录中的经纬度、精度、位号、深度、定位台数等应为空,发震时刻和震级取单台测定结果或 2个台的平均值,参考地名为最近台台站名和S-P值,如“红山台(s-p3.5s)”。

地震编目的快报和正式报数据要通过“统一编目系统”提交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的数据库服务器。

服务器地址:10.5.202.21。

快报目录:每日12时前报送前一日0时至24时的天然地震事件目录和观测报告;震相数据可以只包含部分台站数据。

如果无地震,需要在12时前登录10.5.202.22进行无数登记。

用户名:台网代码(大写)+省代号(如北京为BJ11),密码:bm1234。

首次登录后要修改密码。

正式目录:每周日上午12时以前报送上周一零时到上周日24时的正式地震目录和观测报告,正式观测报告中应包含所有能识别的震相。

如果无地震,需要在周日上午12时前登录10.5.202.22进行无数登记。

省内发生M5.0-M5.9级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ML3.0以上地震;M6.0-M6.9级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ML4.0以上地震;M7.0级以上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ML5.0以上地震。

正式目录可以覆盖快报目录,但每个台网对同一个地震事件不允许有2条目录同时存在。

以周为单元打印纸介质的地震观测报告,签字盖章后寄送一份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存档,要求每4周寄送一次,在第4周编报结束后10日内寄出。

打印格式见附件1。

第十三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收集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台网中心处理的地震目录和观测报告,进行全国统一编目, 产出全国快报目录、全国正式目录和观测报告并提供数据服务,对两省以上交界处的地震要保证目录和观测报告的唯一性。

快报目录:每日24时前向国家地震台站和省级台网中心分发前日0时至24时的全国地震快报目录。

正式目录:每周编辑国内及全球地震目录和观测报告,并于第3周的周日24时前向各省级台网中心反馈正式观测报告及地震目录。

服务方式:WEB下载,服务器地址:10.5.202.22。

每个台网2个帐号,分别是:用户名:台网代码(大写)+省代号,密码:bm1234,该帐号具有缺数上报等权限,限于编目人员使用;用户名:台网代码(大写)+省代号+01,密码:123456,该帐号只有查询下载权限,可供分析预报等人员使用;如北京局2个帐号为BJ11和BJ1101。

首次登录后要修改密码。

五、数据归档第十四条省级台网中心负责定时归档本台网所属台站的连续波形数据和标定波形数据,连续波形按台站每24小时归档为台站卷SEED文件,文件命名为:.STA.SEED,其中YYYYMMDD 为年月日,NET为台网代码,STA为台站代码,SEED为固定扩展名。

标定波形数据按标定台站归档为台站卷SEED文件,其中脉冲标定波形文件命名为:.STA.P_CALI.SEED,其中YYYYMMDDHHMMSS为年月日时分秒,表示标定波形开始时间, P_CALI 表示脉冲标定(pulse calibration);正弦波标定波形文件命名为:.STA.S_CALI.SEED,S_CALI 表示正弦波标定(sine calibration)。

归档方式可以选择刻录DVD盘、CD盘或其它。

第十五条省级台网中心负责截取地震编目编报范围内所有地震的事件波形数据,事件波形数据必须包含完整的地震事件及初至前1分钟的背景噪声数据。

事件波形数据按事件归档为多台的事件台网卷SEED文件。

第十六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负责定时归档所有国家测震台站的连续波形数据,按台站每24小时归档为台站卷SEED文件,归档方式可以选择刻录DVD盘、CD盘或其它。

第十七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负责截取国内ML≥4.0及全球Ms≥5.5地震国家测震台网和区域测震台网的事件波形数据,按事件归档为多台的事件台网卷SEED文件。

六、观测月报和年报第十八条省级测震台网中心每月15日前编写完成上月的“省级测震台网观测月报”(提纲见附件2),并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报送方式: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上传到自建目录“月报年报”下。

文件格式:WORD。

文件命名方式:××省(市、自治区)测震台网××××年××月观测月报。

第十九条省级测震台网中心每年4月15日前编写完成上年的“省级测震台网观测年报”(提纲见附件2),并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报送方式:同上条。

文件格式:WORD。

文件命名方式:××省(市、自治区)测震台网××××年观测年报。

第二十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每月30日前编写完成上月的“全国测震台网观测月报”,每年5月30日前编写完成上年的“全国测震台网观测年报”。

观测月报和观测年报面向管理部门、各省级测震台网和有人值守国家测震台站提供共享服务。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地震观测报告打印格式打印出版的地震观测报告由封面、编报说明、台站参数表、地震目录和震相数据等五部分装订组成。

封面应包括以下内容:标题(ХХ测震台网地震观测报告)、编报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及签发时间等,并有编辑人员、编报技术负责人、处室领导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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