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检验控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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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1.1 增加全员对“三检”作用的认识;

1.2 加强操作者和检验员的工作互动,降低检验风险;

1.3 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

1.4 加强产品品质管理,确保过程品质稳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生产过程的检验动作。

3职责:

3.1 技质部:

3.1.1负责对生产车间报检的首件产品进行FAI首件检验;

3.1.2在生产线抽样进行IPQC巡回检验;

3.1.3 对生产线半成品按频率进行温度、发热时长等性能的检验;

3.1.4对生产成品进行外观及包装方法的FQC最终检验;

3.1.5当检验不合格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2 生产部:

3.2.1生产车间按照首件检查的要求进行首件检验,对于首件检查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及对策制定;

3.2.2生产车间按照自检检查的要求进行自检检验,对于自检检查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及对策制定;

3.2.2对于首检不合格品、自检不合格品、半成品性能检验不合格品、巡回检验不合格品、最终检验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 定义:

4.1 “三检”:指产品实现过程中涉及的首检、自检和巡检;

4.2 首检: FAI(First Article Inspection),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影响质量的六要素(5M1E)任一条件发生改变时的基本动作;

4.3 首件:一般指5M1E发生改变时,刚生产的前3件;

4.4 自检:指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产品进行的自我检查,但外观的自检指全数检查;

4.5 巡检: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的检验方式之一,一般采用抽样检验,检查内容分为在规定检验频率下对各工序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各工序的操作人员的作业方式和方法进行检查、对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检查;

4.6 半成品性能检验:指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半成品进行温度、发热时长等性能方面的检验;

4.7成品入库检验:FQC(Final Quality Control),又称最终检验,是指车间全部工序结束后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最终检验的内容包括:产品包装、安全性和外观。

5 程序

5.1首件检验

5.1.1产品实现中的首检,分为工人首检和检验员首检两种方式,所在区域的首检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

5.1.2如果工人首检合格,可以直接进入正常生产阶段,但是检验员必须及时对首件进行检验;

5.1.3工人首检的项目仅指在生产现场可以直接检验的项目,不包含需要到检测室和工人没有量检具检验的项目;检验员必须对所有要求项目进行首检;

5.1.4首检时,必须按生产顺序进行,不得错乱,并确保工人和检验员检验顺序一致。同时,不得漏检、误检或不检;

5.1.5生产过程中,只要5M1E(操作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测量方法和环境)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改变,则需要首检或重新首检;

5.1.6首检动作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好书面的《首件检验记录表》,首检记录表格应保留在生产现场指定位置,以便随时核查和追查原因,直至首件发生改变为止;

5.1.7若首件检验不合格,则生产车间相应负责人需召集相关人员对不合格首件分析原因,制定改善对策并予以实施,进行二次首件检验,直至首件检验合格方可开始生产。对于未经首件检验或者首件检验不合格情况下进行生产,检验员一旦发现则通知生产车间负责人停止该产品的生产,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2自检检验

5.2.1 工人应按相关文件规定频率实施自检,不得漏检、误检或不检;

5.2.2自检中,若发现不合格,则应立即停止继续生产,先隔离该时间段产品实施全检,全检完毕后,考虑是否需要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作出适当动作,方可继续生产;

5.2.3工人自检的项目仅指在生产现场可以直接检验的项目,不包含需要到检测室和工人没有量检具检验的项目;

5.2.4所有产品的外观,工人必须全部检查;

5.2.5自检中,必须留下记录,但是不用记录具体数据;

5.2.6若在自检或巡检中,发现重大疑问或问题时,工人或检验员应对首检合格的首件进行确认。若确认为不合格,则重新首检。

5.3巡检检验

5.3.1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员对于各生产车间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各工序操作人员

的作业方式及方法进行检查,对于各车间6S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日常检验记录表》中;

5.3.2 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不得漏检、不检或误检;

5.3.3 执行巡检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执行;

5.3.4当发现生产产品或过程异常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检验员应及时通知生产车间负责人予以纠正,并汇报本部门直属领导;

5.3.5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6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人员未按作业方法操作、6S标识管理严重不符、未经首件检验开机或首件检验不合格情况下开机、安全隐患等问题由生产部对相应责任人酌情处理;

5.3.7生产现场必须有合格品、不合格品的对应区域,方便对相应产品状态的存放。

5.4 半成品性能检验

5.4.1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员对于各生产车间生产的半产品进行抽样,将抽取的样品拿至检测室进行温度、发热时长等性能方面的检测,将检测结果记录在《温度测试记录表》中,并将相关数据、曲线进行存档;

5.4.2 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严格执行半成品性能检验,不得漏检、不检或误检;

5.4.3 执行半成品性能检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执行;

5.4.4当发现生产产品性能异常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汇报本部门直属领导,并及时通知生产车间负责人予以纠正。

5.5 最终检验

5.5.1生产车间在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上填写报检日期、订单号、产品名称、报检数量等信息,随同相应数量的成品交与检验员进行最终检验;

5.5.2 检验员按照检验规范对成品包装、安全性、外观等内容进行检验;

5.5.3质量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及检验员姓名填写在《入库单》上,并将检验的具体情况记录在《成品入库报检单》中;

5.5.4若产品合格,由生产车间将产品入库;若不合格,则检验员通知生产车间报检人,生产进行处理并进行二次报检,直至成品合格,对于无法维修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相关记录

6.1 首检记录表

6.2检验记录表 FQ/JL-

7.5-02

6.3 眼罩车间日常检验记录表 FQ/JL-

7.5.25

6.4 抽检记录表 FQ/JL-

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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