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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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集团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范本]

【管理制度】集团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范本]

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蓝光集团的招投标评标工作,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蓝光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招标投标委员会以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基础,经过选拔聘用,建立统一的蓝光集团评标专家库,并负责评标专家人选入库的审定,以及对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工作。

集团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原则上,以选拔聘请集团内部专业人员为主,适当考虑外聘部分专家作为补充。

第三条在集团招标投标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成都和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集团评标专家库的日常使用、系统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及入选条件第四条根据集团招投标工作实际需要,集团评标专家库分设技术专家库和商务专家库。

技术专家库按专业分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机电设备”、“景观及装饰”、“建筑材料”、“工程造价”、“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物业管理”等十四类。

商务专家库分为“经济”、“管理(含法律)”、“财务”等三类。

第五条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技术专家的基本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蓝光集团正式员工;(三)能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商务专家的基本条件:(一)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相关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三)经济类要求:经济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管理类要求: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类要求:律师或持有司法执业资格证书者;财务类要求:会计师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者。

原则上,每一技术专业类别的评标专家基本成员数不得少于5人,每一专家可视其专业经历分别进入两个专业库。

对于人选不足的部分专业,经集团招标投标委员会特别审核批准后,可按以下方法解决:(一)适当放宽相关专业的入选条件,如:中级职称放宽为助理级职称;(二)适当外聘符合条件且集团内部稀缺的专业人员。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库在国企改革发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高国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专家库的组建、管理、使用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专家库以服务国企改革发展、提高决策水平为宗旨,聚焦国企改革发展重点、难点及前瞻性问题,为国企提供专业、高效的智力支持。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建与范围第四条专家库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二)国企改革与发展领域的实际工作者;(三)熟悉国企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国企内部人员。

第五条专家库分为以下类别:(一)战略规划类;(二)公司治理类;(三)并购重组类;(四)财务金融类;(五)资本运营类;(六)科技创新(信息化)类;(七)人力资源类;(八)风险管理类;(九)党建研究类。

第三章专家的申请与推荐第六条申请加入专家库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三)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七条专家的推荐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专家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单位推荐:各相关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专家库;(三)审核通过:专家库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纳入专家库。

第四章专家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建立专家信息库,对专家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进行登记;(二)制定专家工作计划,明确专家参与国企改革发展项目的具体任务;(三)组织专家参加培训、研讨等活动,提高专家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四)建立专家考核评价机制,对专家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九条专家参与国企改革发展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客观、严谨;(二)独立、自主、负责;(三)保密、合规、高效。

某股份有限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方案计划暂行办法

某股份有限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方案计划暂行办法

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各专业序列技术管理,增强各序列专业管控能力,提升各序列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内部专家库,将符合条件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纳入专家库管理,为切实做好专家库建设,有效发挥各专业技术骨干的专家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家库定义:有效地整合公司内部专业技术力量,构建公司内部专业研讨机制及专业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公司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搭建好专业技术管理平台,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专家队伍。

二、专家库分类:1、工程技术类专家: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地质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选矿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球团工程师、冶炼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化验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等)。

2、经营管理类专家:具备经营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经济师、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翻译师、律师资格、法务咨询资格等)。

三、专家库入选专家选拔条件1、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2、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4、身体健康、语言流利,能够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及内部培训等项工作;5、公司对于专家入库选拔的其它专业性条件;6、入选专家由各单位提报,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批准,并予以公示。

四、专家库入选专家工作职责:1、参与公司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及提报专业意见;2、参与本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拟定与修订工作;3、参与本专业相关设计的审查与审核工作;4、对本专业其它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与指导,发挥“传、帮、带”作用;5、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并定期撰写技术工作总结;6、参与公司内部技术论文及技术成果的审核工作;7、参与公司内部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评审工作;8、解决公司现有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探讨公司本专业发展问题。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招标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3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招标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3

内部招标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招标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招标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招标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第五条内部招标评标专家,必须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如有特殊专业要求需从专家库外聘请评标专家,招标人应报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申报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注册职(执)业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

注册职(执)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参照《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工作职责,遵纪守法。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标评审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纳入安徽省(或合肥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1年以上,近1年未受过行政处罚的申报人视为已满足上述条件。

第七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四)法律和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二)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依据招标文件履行评标委员会各项职责,并形成评标报告;(三)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四)法律和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

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

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总3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以及在各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以用为本,价值创造。

专家库建设旨在整合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类业务,不断优化各项生产技术指标,提高效益,创造价值。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专家库建设按管理层级和专业类别设计,任期内根据专家的岗位、业绩等变化情况,对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四)标准统一,量化评价。

专家库建设采用量化手段,统一设置各级各类专家的积分标准,重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通过积分排序,体现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级企业。

专家库建设涉及的人员为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含集团公司总师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体系第六条专家库按照三级三类体系设计,即按照企业层级分为集团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基层企业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员工岗位又分为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生产技能类三个类别(各级企业员工对应的三级三类专家见附表1)。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

专家库是由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

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

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

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人员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和所在机构进行服务。

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第四条专家的分类。

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专家的来源。

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

第六条选择专家的原则。

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

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

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

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到计算机数据库中。

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选择专家提供依据。

根据专家的紧密程度,在元旦或专家生日等重要日期给专家发贺卡或以其他形式加强与专家的情感交流。

四、专家库的使用第十条专家的选择。

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专家咨询与帮助时,可以从公司专家库现有的专家队伍中进行选择。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发挥集团公司专家库的作用,规范专家库管理,提高专家库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下属单位的专家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家库是由集团公司邀请的具有一定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家构成,为集团公司提供咨询、指导、评估等服务的组织。

第四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的工作,热爱企业事业,发挥专业优势,为集团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机构,明确专家库管理责任人,规范专家库管理流程,确保专家库管理工作有序、高效。

第六条专家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专家库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当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评估,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提高专家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家库组建第八条集团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确定专家库的领域范围和专业要求,拟定专家库建设方案,进行专家库组建工作。

第九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的学术或行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专家库成员的选拔应当经过严格审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程序透明、规范。

第十一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签订专家库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当为专家库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专家库成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专家库管理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专家库管理机构,明确专家库管理责任人,负责专家库的组建、管理、评估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规范专家库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保障专家库成员的权益。

第十五条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库成员进行工作交流、学术讨论和专题培训,提高专家库成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当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的各项活动,提供咨询、指导和评估服务,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七条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专家库成员名单和专业领域,方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随时进行查询和联系。

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

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

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专家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库管理,提高专家资源的配置效能,推动专家资源的合理化、优化配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建立和管理专家库的组织。

第三条专家库是指由组织建立、管理的一种专门用于储存、维护和调动专家资源的数据库。

第四条建立和管理专家库的组织应当明确专家库的管理目标、任务和职责,确保专家库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安全。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第六条建立专家库需要明确目标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一)确定专家库的范围和功能;(二)明确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三)明确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机制;(四)确定专家库的数据采集、管理和维护方法;(五)确保专家库的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建立专家库的组织应当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便捷程度,提高专家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第八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维护能力,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管理规程,明确组织内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对专家库的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家评估和分类机制,对专家进行定期评估和分类,以便根据需求进行快速匹配。

第十二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家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内部沟通和合作,提高专家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注重专家培养和引进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专家队伍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四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与其他同类专家库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第十五条使用专家库的组织应当明确使用要求和流程,确保专家库的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使用专家库的组织应当保护专家的权益,确保专家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第十七条使用专家库的组织应当建立使用记录,及时收集和反馈专家的使用情况,以便根据需求进行进一步优化。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模板

国企专家库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专家库建设,提高国企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国企专家库的专家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企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国企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国企健康发展。

第二章专家库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国企专家库由国企相关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

第五条专家库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专业化、权威性原则;3. 动态管理、持续发展原则。

第六条专家库的构成:1. 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社会影响力;2. 专家库成员分为以下类别: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并购重组、财务金融、资本运营、科技创新(信息化)、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党建研究等。

第三章专家的入库与退出第七条专家入库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专业水平;2. 在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4. 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专家入库程序:1. 专家个人申请;2. 专家所在单位推荐;3. 国企相关部门审核;4.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为专家库成员。

第九条专家退出机制:1. 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自动退出专家库;2.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企业秘密等行为,经调查核实后,予以除名;3. 专家本人申请退出,经批准后退出。

第四章专家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专家的权利:1. 参与国企相关决策咨询活动;2. 对国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获得合理的咨询费用和交通补贴;4. 享受国企专家库成员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第十一条专家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保守企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3. 认真履行咨询职责,提供专业、客观的咨询意见;4. 积极参加国企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专家库成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内容:1. 参与国企决策咨询的次数和质量;2.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情况;3. 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的积极性。

公司质量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质量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质量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力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专家的资格认定、质量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及质量专家库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品质部负责质量专家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公司质量专家实行动态管理;2、负责组织对质量专家的培训、考核、日常质量工作等;3、负责监督质量专家的随机抽取,选定工作;4、监督质检工作,制止和纠正质量专家在质检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公司质量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掌握建设工程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集团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3、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取得内审员证人员;第五条质量专家享有以下权利1、接受品质部的聘请,担任质量事故组委会成员;2、了解、熟悉与质量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数据及技术资料;3、根据集团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问责,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4、对事故过程有疑义的问题,有权要求责任人做出解释;5、取得参加质量事故评审的劳动报酬;6、对质量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质量专家有以下义务:1、质量专家库的专家被选为质量专家后不得无故推脱,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评审的,2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的请假方式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品质部,否则视为无故缺席评审行为。

2、参加评审工作的质量专家需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审,不得有徇私的行为;3、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进行系统地评审,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公司内审员,负责年度内审工作的完成,做好审核阶段的内审记录,编写《不合格项报告》,具体工作程序见《内审控制程序》;5、不得将自己的意图强加于其他质量专家。

6、公司办公例会要求督办质量工作,品质部将根据《质量专家库人员》,组织成立专项审核小组,评审结果经主管领导审核,将以质量通报形式上传公司内网。

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通技招字〔2009〕154号关于发布《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满足公司资质维护和开展业务活动聘用专家工作的需要,健全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和集团风险管控与信息总部联合开发了可实现网上专家随机抽取、分类查询和信息管理功能的“公司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并制定了《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2.《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所涉及人员的岗位职责;3.专家入库的条件;4.专家推荐控制流程;5.专家抽取流程;6.专家聘用管理。

本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现正式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抄送:存档(1)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满足公司资质维护和开展业务活动聘用专家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自己的专家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推荐合格专家,为规范上述活动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实施中所需评标、标书审核、咨询等专家的推荐、选择、聘用,以及专家库的维护、管理和使用等活动。

3岗位职责3.1主管业务员负责办理专家推荐,按规定程序办理专家推荐、信息和证件收集、评审、选取、联络、专家费支付、评价、记录归档等工作。

3.2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本部门推荐的拟进入公司专家库的专家和业务活动拟聘用的、非指定网站抽取的专家进行资格评审。

3.3企发部负责公司专家库的建立、维护、抽取与管理工作;协助业务部门联系外部专家库的管理者,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公司业务门推荐合格的专家.3.4财务部负责专家费的报销和专家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4专家入库条件4.1推荐进入公司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满足如下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某投资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某投资公司专家库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

专家库是由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

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

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

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人员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和所在机构进行服务。

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第四条专家的分类。

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专家的来源。

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

第六条选择专家的原则。

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

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

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

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到计算机数据库中。

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选择专家提供依据。

根据专家的紧密程度,在元旦或专家生日等重要日期给专家发贺卡或以其他形式加强与专家的情感交流。

四、专家库的使用第十条专家的选择。

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专家咨询与帮助时,可以从公司专家库现有的专家队伍中进行选择。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专家库内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库内部管理,确保专家库运作的规范和有序,提高专家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家库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专家库的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费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专家库是指机构或企业针对特定领域或行业的专家资源进行整合、管理和利用的组织形式。

专家库的设立旨在促进专家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专家的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专家库的管理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平、透明;服务宗旨是为专业领域的科研、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等服务。

第五条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对专家的培训、指导和服务,提升专家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六条专家库的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技术先进、服务创新、质量至上的原则,不断提高专家咨询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单位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专家库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专家委员会、工作机构等。

第八条专家库设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由专家库负责人、业务骨干和相关专家组成。

专家库管理委员会是专家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专家库的重大事项和制定专家库的发展战略规划。

第九条专家库设专家委员会,由院士、专家学者、行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审核、批准专家库的重大技术项目、评审专家入库资格、专家评审工作等。

第十条专家库设专家库办公室,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专家库的调研、咨询、专家库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专家库设专业组或专家团队,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专业领域内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二条专家库负责人是专家库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专家库的组织、领导、管理职能,对专家库的运行及服务质量负总责。

第十三条专家库负责人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专家库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维护专家的权益,保障专家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专家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专家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核决策重大事项,推进专家库工作的落实。

专家库管理办法[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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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为公司战略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为公司技术攻关和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专家是指公司内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家库及人员的选拔、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成立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下辖**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和**管理专业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设副主任一名,分管各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是专家库的直接组织和管理机构,负责:一、专家资格审查、人选确定;二、承接项目、选派专家;三、承接项目效果的评价和专家的年终考评;四、审核专家库开展工作方向,重点研究课题和主要工作计划;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培训、调研、讲座等技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专家库组织和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一、组织专家初选、资格初审,组织专家建档入库;二、协助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专家建档、入库、工作记录;三、协助专家委员会对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四、负责专家日常工作记录,对专家进行考核及其资格的评定。

第七条财务处负责专家管理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家库每个业务方向设专家 2-4 人,总编制不超过 20 人(含各委员会副主任) ,专家可同时身兼两个委员会专家。

第九条专家任职资格:一、基本任职资格:(一)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八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二)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十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三)大学专科以下学历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五年(含)以上。

二、不符合以上基本任职资格者,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两条的,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聘任为专家:(一)荣获省、市、区表彰的青年专家等称号的;(二)获得省、市、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三)作为省、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二年以上;(四)在地级市以上相关专业报刊发表过专业技术论文或专著的;(五)直接主持企业或企业中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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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

专家库是由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

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

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

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人员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和所在机构进行服务。

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
第四条专家的分类。

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第六条专家的来源。

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

选择专家的原则。

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
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

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

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

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到计算机数据库中。

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
选择专家提供依据。

根据专家的紧密程度,在元旦或专家生日等重要日期给专家发贺卡或以其他形式加强与专家的情感交流。

四、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条专家的选择。

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专家咨询与帮助时,可以从公司专家库现有的专家队伍中进行选择。

如果库内专家不能满足业务要求,业务人员可以在外界选择合适的专家,并将该专家的相关资料交公司专家库管理人员登记录入。

第十一条与专家的交流。

交流前:业务人员与专家交流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在交流之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写出书面的交流提纲,内容包括需要专家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向专家了解的相关情况。

交流中:业务人员代表公司与专家接触时,代表了公司形象,在交流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着装和谈吐,同时做详细的文字记录,力求在解决问题的同
时争取给专家留下良好的印象,确保双方合作的长久性。

交流后:填写专家交流情况总结,对交流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同时也对专家进行评价,为今后公司业务人员与该专家接触提供依据。

将此次交流过程中完成的相关文字材料存档。

第十二条对专家的服务。

业务人员通过和专家的接触一方面实现专家对公司业务的支持,同时也要把公司的业务介绍给专家,力争找到切合点,实现公司和专家队伍之间的互动。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修改与补充由总裁办公会决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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