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技术规范-北京地标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第一章总那么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升, 保证电力线路平安运行,制定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实.设备应有铭牌.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实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标准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疑心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外表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外表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举措.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第2.0.6条金属附件及镁栓外表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具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m论差?的粗牙三级标准.第2.0.7条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外表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二、线夹船体压板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三、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第2.0.8条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曹,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第2.0.9条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外表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毫米;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第2.0.10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外表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二、应无纵,横向裂缝;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第2.0.11条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第2.0.12条采用岩石制造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不应使岩石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第三章电杆基坑与根底埋设第3.0.1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电缆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二、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顺线路方向位移均不应超过50毫米.第3.0.2条电杆根底坑底应符合设计规定. 电杆根底坑深度的允许偏差为+ 100毫米、-50毫米.同基根底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操平.第3. 0. 3条双杆基坑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根开的中央偏差不应超过土30毫米;二、两杆坑探度宜一致词.第3. 0. 4条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央线垂直,找正后应填上劣实至底盘外表.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第3.0.5条电杆根底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二、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土50毫米.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毫米;三、与电杆连接应紧密.第3. 0. 6条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土块应打碎.二、35KV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300毫米应夯实一次;10KV以及上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0毫米应夯实一次.三、松软土质的坑,回填土时应增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举措.四、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毫米.五、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第3.0.7条现浇根底、岩石根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 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4.0.1条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第4.0.2条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测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二、焊接前,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去除干净;三、钢圈应对齐找正,中间留2〜5毫米的焊口缝隙.如钢圈有偏心时,其错口不应大于2 毫米;四、焊口宜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所用焊条牌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牌号相同;五、当钢圈厚度大于6毫米时,应采用V型坡口多层焊接,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将熔池填满.焊缝中严禁堵塞焊条或其它金属;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增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表焊缝增强面尺寸〔七、焊缝外表应呈平滑的细鳞形与根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拆皱、间断、漏焊及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纹.根本金属的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毫米,且不应超过圆周长的10%.八、雨、雪、大风天气施焊应采取妥善举措;施焊中电杆内不应有穿堂风.当气温低于-20C 时,应采取预热举措,预热温度100〜120C,焊后应使温度缓慢下降;严禁用水降温.九、焊完后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超过时应辖断重新焊接.十、当采用气焊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钢圈的宽度不应小于140毫米.2.加热时间宜短,并采取必要的降温举措.焊接后,当钢圈与水泥粘接处附近水泥产生宽度大于0. 05毫米纵向裂缝时,应予补修.3.电石产生的乙烘气体,应经过滤.第4.0.3条电杆的钢圈焊后应将外表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防腐处理.第4.0.4条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二、直线电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3%;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不应大于杆稍直径的1/2;三、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四、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其外角的倾斜位移不应大于一个杆梢直径.第4. 0. 5条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予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第4.0.6条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杆结构中央与中央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转角杆结构中央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二、迈步不应大于30毫米;三、根开不应超过± 30毫米.第4. 0. 7条以抱箍连接的叉梁,其上端抱箍组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在±5毫米范围内;分段组合叉梁组合后应正直,不应有明显的鼓肚、弯曲、各部连接应牢固.第4. 0. 8条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三、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第4. 0. 9条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二、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第4.0.10条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度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第4.0.11条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二、磺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毫米.三、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第4.0.12条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毫米;二、当水平安装时,顶端直向上翘起5〜15度,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三、当安装于转角杆,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侧〔瓷横担安装在支架的外角侧〕.四、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第4. 0. 13条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预防积水.二、安装进应去除外表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三、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1.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外,无卡压现象.2.耐第用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不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或穿入.3.悬垂用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四、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毫米.第4. 0. 14条采用的闭口销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角度应为30- 60度.严禁用线材或其它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第4. 0. 15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悬式绝缘子,安装前应采用不低于5000V的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在枯燥情况下,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0兆欧.第五章拉线安装第5. 0. 1条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局部的长度应为500— 700毫米.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坑宜设防沉层.第5.0.2条拉线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后对地平面夹角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1.35KV架空电力线品&不应大于1度;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3度;3.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二、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央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三、跨越道路的拉线,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米.四、当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是不庆损伤线股;3.拉线弯曲局部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毫米,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4.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5. 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 /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五、当采用绑扎固定的拉线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形环;2.钢绞线拉线,宜采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绑扎应整洁、紧密,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第5.0.3条采用拉柱杆拉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拉桩杆埋设深度,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采用坠线的,不应小于拉线柱长的1/6;2.采用无坠线的,应按其受力情况确定.二、拉线柱应向张力反方向倾斜10〜20度;三、坠线与拉线柱夹角不应小于30度;四、坠线上端固定点的位置距拉线柱顶端应为0. 2 5米;五、坠线采用镀锌铁线绑扎固定时,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第5. 0. 4条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条拉线的受力应一致.第5.0.5条采用镀锌铁线合股组成的拉线,其股数不应少于三股,镀锌铁线的单股直径不应小于4.0毫米,绞合应均匀、受力相等,不应出现抽筋现象.第5. 0. 6条合股组成镀锌铁线拉线,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镀锌铁线绑扎固定, 绑扎应整洁紧密,缠绕长度为:五股及以下者,上端:200毫米;中端有绝缘子的两端:200毫米;下缠150毫米,花缠250毫米,上缠L100毫米.当合股组成的镀锌铁线拉线采用自身缠绕固定时,缠绕应整洁紧密,缠绕长度:3股线不应小于80毫米,5股线不应小于150毫米.第5.0.7条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当装设绝缘子时,在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米.第5.0.8条顶〔撑〕杆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顶杆底部埋深不宜小于0. 5米,且设有防沉举措.二、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度.三、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第六章导线架设第6.0.1条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对已展放的导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等现象.第6.0.2条导线在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以下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号砂纸磨光,可不作补修:一、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二、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局部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于4%.三、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0注:1. “同一处〞损伤截面是指该损害处在一个节距内的每股铝丝沿铝股损伤最严重外的深度换算出的截面积总和〔下同〕.2.当单股损伤深度到达直径的1/2时按断股论.四、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第6. 0. 3条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进行修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6. 0. 3的规定.表6. 0. 3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导线类别损伤情况处理方法二、当采用缠绕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2.应选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毫米;3.缠绕中央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局部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三、当采用补修预绞丝补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应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预绞丝中的预定;3.补修预绞丝的中央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与导线接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覆盖.四、当采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损伤处的铝〔铝合金〕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2,补修管的中央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需补修导线的范围应于管内各20毫米处;3.当采用液压施工时应国家现行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流程? 〔试行〕的规定.第6. 0. 4条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以下发情况之一者,应将损伤局部全部割去,重新以直线续管连接:一、损失强度或损伤截面积超过本标准第6. 0. 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二、连续损伤其强度,截面积虽未超过本标准第6. 0. 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能补修的范围.三、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一股.四、导线出现灯笼的直径超过导线直径的1. 5倍而又无法修复.五、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第6. 0. 5条作为避雷线的钢绞线、具损伤处理标准,应符合表6. 0. 5的规定.表6. 0. 5钢绞线损伤处理标准第6.0.6条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第6. 0. 7条采用接续管连接的导线或避雷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的规定,连接后的握着力与原导线或避雷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接续管不小于95%.二、螺栓式耐张线夹不小于90%.第6.0.8条导线与连接管连接前应去除导线外表和连接管内壁的污垢,去除长度应为连接局部的2倍.连接部位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刷去除外表氧化膜, 保存涂料,进行压接.第6.0.9条导线与接续管采用钳压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接续管型号与导线的规格应配套;二、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应符合表6.0.9的规定;三、压口位置、操作顺序应按图6.0.9进行.四、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长度,不应小于20毫米,导线端头绑线应保存;五、压接后的接续管弯曲度不应大于管长的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六、压接后或校直后的接续管不应有裂纹;七、压接后接续管两端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八、压接后接续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及外露局部,应涂刷电力复合脂.九、压后尺寸的允许误差,铝绞线钳接管为土1. 0毫米;钢芯铝绞线钳接管为± 0. 5毫米.钳压压口数及压后尺寸表铝统战策统级续表压接管上数字1、2、3、……表示压接操作顺序第6. 0. 10条导线或避雷线采用液压连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加榨送电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流程?中有有关规定.第6. 0. 11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壁雷线,当采用爆炸压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电力线路爆炸压接施工工艺流程?〔试行〕中的有关规定.第6. 0. 12条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当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局部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第6. 0. 13条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大于0. 5米,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第6. 0. 14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或避雷线上不应超过1个直线接续管及3个补修管.补修管之间、补修管与直线接续管之间及直线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第6. 0. 15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观测弧垂时应实测导线或避雷线周围空气的温度;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当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1档.二、当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择1档.三、当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各选择1档.第6. 0. 16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紧弧重应挂线后随即检查,弧垂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2. 5%,且正误差最大值不应超过500毫米.第6. 0. 17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直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垂相差不应大于500毫米.第6. 0. 18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或避雷线各相间的弧垂直一致,在满足弧垂允许误差规定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误差,不应超过200毫米.第6. 0. 19条导线或避雷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树枝等杂物.第6.0.20条导线的固定应牢固、可靠,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转角杆:对针式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对瓷横担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二、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三、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时应缠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出接触局部30毫米;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第6. 0. 21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绑扎长度值表6.0.21导线截面〔mm绑扎长度〔mmLJ —50、LGJ— 50 及以下>150LJ-70>200第6. 0. 22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采用悬垂线夹时,绝缘子应垂直地平面.特殊情况下, 其在顺线路方向与垂直位置的倾斜角,不应超过5度.第6. 0. 23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震锤,应与地平面垂直,其安装距离误差不应大于± 30毫米.第6. 0. 24条10 —35KV架空电力线路当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引流线时,线夹数量不应少于2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去除氧化膜,涂电力复合脂.第6.0.25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引流线〔跨接线或弓子线〕之间、引流线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不同金属导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金具;、同金属导线,当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6.0.25的规定;绑扎长度值表6.0.25三、绑扎连接时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四、当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其直径不应小于2. 0毫米.第6.0.26条绑扎用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其直径不应少于2.0毫米.第6.0.27条1〜10千伏线路每相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 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毫米;1千伏以下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0毫米.第6. 0. 28条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成架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35KV时,不应小于600毫米;1〜10KV时,不应小于200毫米;1千伏以下时,不应小于100毫米.第6. 0. 29条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架设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展放中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二、导线固定应牢固可靠,当采用蝶式绝缘子作耐张且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本标准第6. 0. 21条的规定.三、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第6. 0. 30条沿墙架设的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支持物牢固可靠.二、接头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缠绕绝缘带.三、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安装在靠墙侧.第6. 0. 31条导线架设后,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7. 0.1条电杆上电气设备的平安,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应牢固可靠;二、电气连接应接触紧密,不同金属连接,应有过渡举措;三、瓷件外表光洁,无裂纹、破损等现象;第7.0.2条杆上变压器及变压器台的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水平倾斜不应大于台架根开的1/100;二、一、二次引线应排列整洁、绑扎牢固;三、油沈,油位正常,外壳干净;四、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五、套管压线螺栓等部件齐全;六、呼吸孔道通畅.第7.0.3条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各局部零件完整;二、转轴光滑灵活、铸件不应有裂纹、砂眼、锈蚀;三、瓷件良好;熔丝管不应有吸潮膨胀或弯曲现象;四、熔断器安装牢固、排列整洁、上下一致,熔管轴线与地面的垂线夹角为15〜30度; 熔断器水平相间距离不小于500毫米;五、操作时灵活可靠、接触紧密,合熔丝管时上触头应有一定的压缩行程;六、上、下引线应压紧、与线路导线的连接应紧密可靠.第7. 0. 4条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的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水平倾斜不大于托架长度的1/100;。
电网10kV及以下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
电网10kV及以下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二、关站、开闭所高低压运行编号规定为了统一规定开关站、开闭所、配电站、配电室高低压运行编号,方便于设计所的统一设计,特制定如下规定:1、高压无分段的站高压两进线一般编为901、902,其余各馈线903、904…等类推,PT为9004;有分段的站高压一般I段进线编为901,其余各馈线按903、905…类推,II段进线编为902,其余各馈线按904、906…类推,母联编为900。
PT为9004-I、9004-II,若有站用变,则站用变一般设在I段,编号为931。
2、低压回路一般GGD柜刀闸编为4位(如4031),GCK柜开关编为3位(如403);3、带有两台变压器的低压进线分别编为401、402(#1变对应401,#2变对应402),母联编为400。
低压若为GCK柜,低压I段按回路数403、405、406…类推,低压II段按回路数404、406、408…类推;低压若为GGD柜,低压I 段按低压柜屏4031、4032、4051、4052、4071、4072等类推,低压II段按低压柜屏4041、4042、4061、4062、4081、4082等类推;同一个屏若有两个刀闸分别编为40X1、40X2。
若一个屏只有一个刀闸如电容器柜则编为40X1;带有一台变压器的站低压编号同带有两台变压器区街变中I段低压柜的编号。
4、带有三台变压器的低压进线分别编为401、402、403(#1变对应401,#2变对应402,#3变对应403),母联编为400-I,400-II。
低压若为GCK柜,低压I段按低压柜屏4101、4102、4103…类推;低压II段按低压柜屏4201、4202、4203…类推;低压III段按低压柜屏4301、4302、4303…类推;低压若为GGD柜,低压I段按低压柜屏4101、4102、4103…类推;低压II段按低压柜屏4201、4202、4203…类推;低压III段按低压柜屏4301、4302、4303…类推。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2020年目录1 适用范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设计图纸要求 (4)3.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4)3.2图纸封面应包含以下内容 (4)3.3图纸名目应包含以下内容 (5)3.4图纸盖章要求 (5)3.5图纸签字要求 (5)4 客户配电室工程 (5)4.1电气部分 (5)4.1.1 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5)4.1.2 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7)4.1.3 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8)4.2土建部分 (21)4.2.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21)4.2.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及要求 (22)5 开闭站、小区配电室工程 (27)5.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28)5.1.1 开闭站电气 (28)5.1.2小区配电室电气 (29)5.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30)5.2.1开闭站电气 (30)5.2.2 小区配电室电气 (31)5.3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31)6外电源工程 (32)6.1电缆线路 (32)6.1.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32)6.1.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33)6.1.3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38)6.2架空线路 (38)6.2.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38)6.2.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及要求 (39)附录1:本标准用词说明 (39)1 适用范畴为进一步规范报装服务工作,推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依照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形,编写本标准。
本标准要紧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电力客户用电报装内部工程和外部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核工作,规定了报审设计图纸的要紧内容,明确了设计图纸审核的要紧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说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第一章总那么第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平安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前方可使用。
第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标准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疑心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外表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外表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第条金属附件及镙栓外表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10千伏以下配电室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
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
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2010年实用文档目录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设计图纸要求 (5)3.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5)3.2图纸封面应包含以下内容 (5)3.3图纸目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6)3.4图纸盖章要求 (6)3.5图纸签字要求 (6)4 客户配电室工程 (6)4.1电气部分 (6)4.1.1 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6)4.1.2 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8)4.1.3 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9)实用文档4.2土建部分 (20)4.2.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20)4.2.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及要求 (20)5 开闭站、小区配电室工程 (25)5.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25)5.1.1 开闭站电气 (25)5.1.2小区配电室电气 (26)5.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27)5.2.1开闭站电气 (27)5.2.2 小区配电室电气 (28)5.3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29)6外电源工程 (29)6.1电缆线路 (29)6.1.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29)6.1.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31)实用文档6.1.3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35)6.2架空线路 (35)6.2.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35)6.2.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及要求 (35)附录1:本标准用词说明 (36)1 适用范围为进一步规范报装服务工作,推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根据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写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电力客户用电报装内部工程和外部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核工作,规定了报审设计图纸的主要内容,明确了设计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实用文档GBJ 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和380V/220V配电线路分册(2006年版)》国家电网科[2006]1202号《关于发布〈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公司技术标准的通知》京电规[2005]229号《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京电生[2009]255号《北京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实施细则(试行)》京电生[2005]108号《北京10kV及以下配电网技术标准和设备选用原则(试行)》京电营[2007]99号《北京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试行)》《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网自动化技术配置原则》《北京市电力公司通信配置原则》3 设计图纸要求3.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设计单位有效资质证明中规定的设计范围应符合客户工程设计要求。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一、概述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是指用于农村地区的电力输配电网,常规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
为了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质量和可靠性,需要对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进行建设和改造。
本文档旨在规范农村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建设与改造技术要求1.10KV配电网线路:线路选用硬导线导体,导线直径符合规定,线路跨越、穿越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线路的电缆和导线的绝缘层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绝缘电阻达到相应要求。
2.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包括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
变压器的接地和绝缘保护应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
3.配电开关设备:配电开关设备包括断路器、负荷开关等,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如额定电流、短路开断能力等。
开关设备的操作应方便、灵活,并且具有可靠的电气和机械性能。
4.配电自动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包括监测、控制、保护等功能。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远程控制、故障检测和智能化管理等特性。
5.通信设备:为了实现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需要安装相应的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应符合技术要求,确保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实施细则1.建设与改造前的调查与设计:在进行配电网建设和改造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设计工作。
调查包括线路勘测、变压器容量计算、电流负荷测量等。
设计要满足电力需求、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的要求。
2.施工工序与工艺:施工包括土建、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设备等工程。
每个工序都有相应的工艺要求,施工人员要熟悉工艺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包括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控制。
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细节应符合设计要求。
北京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电缆典型设计
目录第1篇总论 (1)1 概述 (1)1.1 典型设计的目的 (1)1.2 典型设计的原则 (1)1.3 运用典型设计工作方式 (2)2 典型设计依据 (2)2.1 设计依据性文件 (2)2.2 主要设计标准、规程规范 (3)2.3 主要电气设备技术标准 (4)3 电缆敷设典型设计技术原则 (5)3.1 概述 (5)3.2 电气部分 (5)3.3 土建部分 (8)4 推荐模块技术组合 (11)4.1 电缆电气模块 (11)4.2 电缆敷设模块 (12)4.6模块设计文件 (15)第2篇电缆电气典型设计(电气模块) (16)5 设计说明 (16)5.1 总的部分 (16)5.2 电气部分 (16)6 使用说明 (20)6.1 概述 (20)6.2 模块说明 (20)6.3 基本使用步骤 (20)第3篇电缆敷设典型设计(A模块,直埋敷设) (21)7 设计说明 (21)7.1 总的部分 (21)7.2 土建部分 (21)8 使用说明 (22)8.1 概述 (22)8.2 模块说明 (22)8.3 基本使用步骤 (22)9 设计图 (23)第四篇电缆敷设典型设计(B模块,排管敷设) (26)10 设计说明 (26)10.1 总的部分 (26)10.2 土建部分 (28)11 使用说明 (30)11.1 概述 (30)11.2 模块说明 (30)11.3 基本使用步骤 (30)12 设计图 (31)第五篇电缆敷设典型设计(D模块,电缆隧道敷设) (39)13 设计说明 (39)13.1 总的部分 (39)13.2 土建部分 (39)13.3 隧道附属设施部分 (40)14 使用说明 (40)14.1 总的部分 (40)14.2 模块说明 (40)14.3 基本使用步骤 (41)15 设计图 (41)第六篇电缆敷设典型设计(F模块,电缆工作井) (52)16 设计说明 (52)16.1 总的部分 (52)16.2 土建部分 (53)17 使用说明 (54)17.1 概述 (54)17.2 模块说明 (54)17.3 基本使用步骤 (54)18 设计图 (55)第七篇电缆工程典型设计图纸 (61)19 典型设计图纸绘制标准 (61)19.1 一般规定 (61)19.2 常用图形符号及敷设方式标识标准要求 (62)20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工程典型设计图纸 (64)21 电缆土建典型设计图纸 (64)第1篇总论1概述推行配电网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是北京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立足改革发展全局提出的加强电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多快好省建设坚强北京电网的有效途径。
10kV及以下城市配电网建设标准
10kV及以下城市配电网建设标准前言为了明确电网建设工作的思路,做到建设思想统一,建设目标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制定了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标准。
为了加快电网建设,适应当前项目建设管理,在制定本标准时,尽量减少设备、材料的品种,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南网标设的应用,在“快”和“准”上把握好大的原则和方向。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柳州网区城市(包括县城、工业园区)配电网的建设。
一、10kV网架结构1、10kV电网应实行分区分片供电,城区(包括市区、县城)配网应构成“手拉手”环网结构实现“N—1”,可通过架空、电缆或混合线路实现。
2、电缆线路主环采用开关站构成。
通常由4座开关站构成“手拉手”双电源开环运行方式。
当环内负荷增长后可在适当位置插入第三电源扩充成“3—1”网络结构。
3、配电变压器应按“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进行配置。
城区公用配电变压器单台选用315 kVA、500kVA、630kVA、800kVA。
4、低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线路实行分区供电,要明确供电范围,避免配变之间交叉供电。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C系统接线方式,中性线应与相线等截面,并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多点重复接地。
低压主干线:一般采用以配电变压器为中心向两侧以树干式放射供电方式。
城区负荷密度大的供电半径控制在200—250m以内,其它负荷密度较小的供电区域可适当增加供电半径。
低压主干线尽可能与10kV线路共杆架设,低压配电线路主干线按台变500kVA、箱变800kVA 一次建成。
对接户线、进户线的线径选择要有一定的裕度,便于今后的发展。
二、配电站(一)室内配电站1、大型商业写字楼、会展中心、大型小区等采用室内配电站;小型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郊区采用箱式变电站。
2、主变压器,按2台设计,630kVA及以下选用油变,800kVA选用干变。
变压器型号选非晶合金变压器或S13型以上变压器。
配电变压器的无功补偿方式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补偿容量按变压器容量的30%补偿。
北京10kV及以下配电网技术经验标准和设备选用原则
附件1北京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技术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北京电网建设“首都标准”》和《北京电网规划设计2.3.4.5.执行。
二、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标准(一)基本原则1.北京电网(220千伏系统)实施分区供电,原则上10千伏配电网中开闭站、配电室及用户不应从两个不同供电区域供电。
不允许两个不同供电区域的配电线路进行并列倒闸操作,如必要时应采取防止合环冲击的有效措施。
2.依据地区变电站供电范围或城市功能区域性质,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包括公用和用户专用的架空或电缆配电网)。
分区配电网应有大致明确的供电范围,一般不应交错重叠,并应随新增加的变电站及负荷增长进行合理调整。
低压配电网一般不跨街区供电。
3.4.1)2)34)荷。
5)中压配电网应规范化,载流元件配套一致,新建的线路干线和开闭站建筑均应按规划一次建成。
当增加新线路或插入新电源站点时,使负荷均衡分布,而配电网的网架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5.中压配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市中心区及部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压配电网应采用经低电阻接地方式,其它地区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
6.中压配电线路设备耐受短路电流值一般不应低于16千安。
现状及规划变电站馈出中压架空线路供电半径超过500米外可选择12.5千安设备,设计时应进行校验。
7.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中低压配电网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8.9.到0.9810.选用绝缘线的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应对线路设备逐步实施全绝缘化改造。
11.配电设施的建设改造应与周围环境保持协调,应避免占用盲道和人行道。
12.箱变、多回路开关箱等户外地面设施一般应用于临时等供电场所,在新建住宅区、架空线路入地等工程中原则上禁止使用,供电设备宜安装在室内。
13.应逐步建立和完善配电网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以满足配电网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的需要。
(二)架空配电线路1.中压架空网接线方式市区中压架空配电网为环网布置开环运行。
京电营〔2010〕29号 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编写说明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用电报装服务能力,规范用电报装服务工作,营销部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北京中低压电网规划设计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北京电力公司配网自动化技术原则》、《北京电力公司红旗开闭站标准化手册》等有关规定,编写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客户用电报装内部工程(受电部分)和外部工程。
内部工程和外部工程以北京市电力公司与用电客户最终供用电设施或设备产权分界点为界,即:内部工程为客户产权分界点以内的工程;外部工程为客户产权分界点以外的工程。
本标准由“10千伏及以下客户内部工程验收标准”、“10千伏及以下客户外部工程验收标准”两部分组成。
本标准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颁布之日起新报装的客户,按本竣工验收标准执行;本标准颁布前报装的客户,原则上按报装日实行的竣工验收标准执行。
目录第一部分 10千伏及以下客户内部工程验收标准 (2)1 现场核实的基本内容 (2)2 土建验收的基本内容 (2)3 电气设备验收 (2)3.1 高压开关柜 (2)3.2 变压器 (5)3.3 接地装臵 (6)3.4 母线 (7)3.5 直流设备及信号屏 (7)3.6 二次电缆敷设及接线 (7)3.7 低压柜及低压电容器 (8)3.8 低压报装客户 (10)3.9 高压计量装臵 (10)3.10 低压计量装臵 (11)3.11 一户一表计量装臵 (11)4 配电室运行管理验收 (12)4.1 配电室运行管理基本规定 (12)4.2 防小动物措施及消防措施 (12)4.3 安全工具配臵 (13)4.4 值班电工配臵及运行环境设臵 (13)4.5 工作记录及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13)第二部分 10千伏及以下客户外电源工程 (15)1 验收依据 (15)2 住宅小区低压批量验收 (15)2.1 低压电缆工程 (15)2.2 低压Π接部分 (15)1第一部分 10千伏及以下客户内部工程验收标准1 现场核实的基本内容1.1 进线方式应与客户供电方案一致。
电网10kV及以下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
电网10kV及以下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二、关站、开闭所高低压运行编号规定为了统一规定开关站、开闭所、配电站、配电室高低压运行编号,方便于设计所的统一设计,特制定如下规定:1、高压无分段的站高压两进线一般编为901、902,其余各馈线903、904…等类推,PT为9004;有分段的站高压一般I段进线编为901,其余各馈线按903、905…类推,II段进线编为902,其余各馈线按904、906…类推,母联编为900。
PT为9004-I、9004-II,若有站用变,则站用变一般设在I段,编号为931。
2、低压回路一般GGD柜刀闸编为4位(如4031),GCK柜开关编为3位(如403);3、带有两台变压器的低压进线分别编为401、402(#1变对应401,#2变对应402),母联编为400。
低压若为GCK柜,低压I段按回路数403、405、406…类推,低压II段按回路数404、406、408…类推;低压若为GGD柜,低压I 段按低压柜屏4031、4032、4051、4052、4071、4072等类推,低压II段按低压柜屏4041、4042、4061、4062、4081、4082等类推;同一个屏若有两个刀闸分别编为40X1、40X2。
若一个屏只有一个刀闸如电容器柜则编为40X1;带有一台变压器的站低压编号同带有两台变压器区街变中I段低压柜的编号。
4、带有三台变压器的低压进线分别编为401、402、403(#1变对应401,#2变对应402,#3变对应403),母联编为400-I,400-II。
低压若为GCK柜,低压I段按低压柜屏4101、4102、4103…类推;低压II段按低压柜屏4201、4202、4203…类推;低压III段按低压柜屏4301、4302、4303…类推;低压若为GGD柜,低压I段按低压柜屏4101、4102、4103…类推;低压II段按低压柜屏4201、4202、4203…类推;低压III段按低压柜屏4301、4302、4303…类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20052012-10-15 15:44:15| 分类:电力|字号订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Code for designing over-head distributiontransmission line up to 10kVDL/T 5220—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0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0]70号)的安排,对原水利电力部1987年1月颁发的SDJ206--19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规程有以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1)本标准将范围明确为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以满足城市和农村供电的要求。
(2)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1990年以后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线路建设中逐步采用架空绝缘导线。
故本次修订增加了10kV及以下绝缘导线设计的有关内容。
(3)对交叉跨越提出了补充,补充了典型气象区。
(4)原规程中某些不适合当前生产要求的章节条款,已予删除或修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SDJ206--1987。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供电设计院、武汉供电设计院、南京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森、程景春、许宝颐、刘寅初、王秀岩、刘纲、王学仑。
1 范围1.0.1 本标准规定了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
DB11T 1147-2015 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技术规范
ICS29.240.01K0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T 1147—2015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10 kV and below distribution networkconstruction2015-01-28发布2015-05-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基本要求 (4)5 供电区域划分及10kV网架结构 (4)6 供电方案编制 (6)7 配电设施 (11)8 配电设施建筑 (15)9 工程验收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10kV架空网典型接线图 (17)附录B(规范性附录)10kV电缆网典型接线图 (18)附录C(资料性附录)各类住宅面积用电负荷需用系数 (20)附录D(资料性附录)各类用地负荷指标(不含住宅) (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昌新、杨新法、刘润生、安建强、唐屹峰、赖祥生、马林峰、干银辉、罗勇、王继尧、王晓光、刘宁、陈平、史景坚、王鹏、郑广君、周彤、孙守龙、纪斌、尚博、宋鹏、刘琼、李长海、张凯、冷志铎、刘鹏、李晖、李强、李雪男、王洪彪、肖攀、张学钧、刘庆时、辛锋、左向红、陈晨、李俊芹、栾逢时、赵志英、巩晓昕、邱吉多、刘昱、王立永、王世勇、邢胜。
II引言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确保首都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北京市的城市战略定位是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与运行管理水平是打造城市竞争力的关键。
配电网是地区重要的公用基础设施,随着北京“世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强首都配电网建设已成为北京电网发展的当务之急。
北京10kV及以下配电网技术标准和设备选用原则
北京10kV及以下配电网技术标准和设备选用原则附件1北京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技术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北京电网建设“首都标准”》和《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将北京地区配电网建设成为供电能力充足、运行安全可靠、服务保障有力的坚强电网,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根据国家、北京市和电力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北京电网的具体实际和发展而制订,适用于北京地区中低压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
3.配电网建设应根据北京市总体规划目标及不同地区的发展定位等要求,兼顾规划和发展,适度超前,并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
4.北京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标准应本着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的原则。
设计、设备选型选用、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
5.新城区(含远郊区县城区)、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改造标准参照市中心区执行。
二、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标准(一)基本原则1.北京电网(220千伏系统)实施分区供电,原则上10千伏配电网中开闭站、配电室及用户不应从两个不同供电区域供电。
不允许两个不同供电区域的配电线路进行并列倒闸操作,如必要时应采取防止合环冲击的有效措施。
2.依据地区变电站供电范围或城市功能区域性质,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包括公用和用户专用的架空或电缆配电网)。
分区配电网应有大致明确的供电范围,一般不应交错重叠,并应随新增加的变电站及负荷增长进行合理调整。
低压配电网一般不跨街区供电。
3.划分分区配电网的主要原则是根据电网现状、负荷现状与预测结果、区域负荷密度、变电站位置,主变台数和容量,行政区域以及线路走廊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4.中压配电网应有一定的容量裕度和灵活的运行方式,以满足用电负荷增长和转移的需要。
市区配电网应逐步满足下述要求:1)当任何一路中压线路因检修或故障停运时,应能通过倒闸操作,通过其他线路继续向该线路的非检修或非故障段供电。
2)当任何一个中压馈电开关因检修或故障停运时,应能通过倒闸操作,通过其他线路继续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