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人体寄生虫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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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务 学习本课程的任务是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 识,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以及相关的基础学科打基 础,为消灭寄生虫病、保障人民健康,做出应有的贡 献。
二、寄生生活,寄生虫、宿主和生活史
(一)寄生生活 在自然界中,两种不同的生物生活在一起的现 象称为共生。根据两种不同生物之间共生的利 害关系,分三种类型。
3.寄生虫性超敏反应宿主感染寄生虫后, 一方面可引起抗寄生虫感染的保护性免疫,另 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异常免疫应答,导致机体生 理功能紊乱或组织损伤。即临床上的变态反应 。分为四型:①Ⅰ型为速发型,如日本血吸虫 尾蚴引起的尾蚴性皮炎;②Ⅱ型为细胞溶解型 ,如疟原虫引起的贫血;③Ⅲ型为免疫复合物 型,如疟原虫引起的肾小球肾炎。④Ⅳ型为迟 发型,如血吸虫卵引起的肉芽肿。
1.互利共生 两种不同生物生活在一起,共同 受益。
2.共栖 两种不同生物生活在一起,一方受益 ,另一方既不受益,也不受害。
3.寄生生活 两种不同生物生活在一起,一方 受益,另一方受害。如某些低等动物,长期或暂时地 寄居在另一种生物体内或体表,取得营养和生存条件 ,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生活方式,称为寄生生活。
(2)生物源性蠕虫:指在生活史中需要中间宿主 的蠕虫。其虫卵或幼虫在中间宿主体内发育到感染阶 段,在经过一定方式侵入宿主体内发育成成虫。所有 吸虫、大部分绦虫和组织内寄生的线虫属于此类。
2.医学原虫指寄生于人体并致病的单细胞真核生 物。主要包括阿米巴、鞭毛虫、孢子虫。
3.医学节肢动物指危害人类健康的节肢动物。主 要包括昆虫、蜱、螨等。
(一)寄生虫对宿主的作用
1.夺取营养寄生虫以人体的消化或半消化物质 、组织液、血液等为食,对人造成损害,引起疾病 。如钩虫咬附在肠壁上,以血液为食,使人体长期 慢性失血,引起贫血等。
2.机械性损伤寄生虫在侵入宿主或在宿主体 内移行、寄生时,可对局部造成机械性损伤、压迫 或阻塞等。
3.毒性作用寄生虫的代谢产物、分泌物或虫 体死亡后的分解产物,对人体都有毒性及致敏作用 。
第九章 人体寄生虫概述
学习目标
1.掌握:人体寄生虫和宿主的概念。 2.熟悉:人体寄生虫学的定义、范畴和 任务。 3.了解:人体寄生虫和宿主的相互关系 。
一、人体寄生虫学的定义、范畴和任务
(一)定义 人体寄生虫学是研究人体寄生虫的形态、结构、生活 史、致病性、实验诊断、流行规律和防治原则的一门 科学。
三、寄生虫和宿主的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关系
寄生虫侵入宿主体内后,对宿主造成损害 ,宿主也会产生相应的抗损害的防御反应。这 种损害与抗损害的防御斗争,贯穿于寄生虫感 染的始终。其结果取决于寄生虫的种属性、致 病力、感染途径和方式及宿主的免疫力等因素 ,同时也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寄生虫侵入人体 后并存活一段时间,这种状态称为寄生虫感染 。如宿主免疫功能强,寄生虫致病力弱时,可 清除或杀灭寄生虫。当免疫力与致病力处于相 对平衡状态时,宿主无明显症状,但可传播寄 生虫,称为带虫者。当宿主免疫力低下,寄生 虫致病力强时,宿主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称 为寄生虫病。
(二)寄生虫和宿主
1.寄生虫 过寄生生活的低等动物称为寄生虫。 寄生虫分为体内寄生虫和体外寄生虫,前者如蛔虫, 后者如蚊、蜱。
2.宿主 被寄生虫所寄生的动物称为宿主。寄生 虫在发育过程中有不同的发育阶段,需要不同的宿主 。因此,将宿主分为以下四种:
(1)终宿主:寄生虫的成虫阶段或有性生殖时期 所寄生的宿主,称为终宿主。
2.获得性免疫是由寄生虫抗原刺激宿主免 疫系统诱发免疫应答,产生体液免疫和细胞免 疫,清除或杀伤寄生虫,对同种寄生虫的再感 染具有一定的免疫力。分两种类型:
(1)消除性免疫:指宿主感染寄生虫后,产生 获得性免疫,体内寄生虫并未完全被清除或杀灭, 对同种寄生虫的再感染具有一定的免疫,此型少见 。
(2)非消除性免疫:指宿主感染寄生虫后,产 生获得性免疫,体内寄生虫并未完全被清除或杀灭 ,对同种寄生虫的再感染具有一定的免疫,此型多 见。有带虫免疫,伴随免疫之称。
某些寄生虫在正常寄生部位以外的组织或器 官内寄生的现象,称为异位寄生。可造成更加严重 的损害。
(二)宿主对寄生虫的作用
宿主对寄生虫的作用主要是抗感染免疫 ,包括先天性免疫和获得性免疫,二者相互协 调,共同清除、消灭寄生虫。
1.先天性免疫是宿主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 ,如皮肤黏膜和胎盘的屏蔽作用、吞噬细胞的 吞噬作用、消化液的消化作用、炎症反应的包 裹作用、嗜酸性粒细胞的参与作用、体液中补 体和溶组织酶的溶解作用对寄生虫具有阻挡、 清除或杀伤作用。
(2)中间宿主:寄生虫的幼虫阶段或无性生殖时 期所寄生的宿主,称为中间宿主。有些寄生虫在发育 过程中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间宿主,按其寄生顺 序依次分为第一中间宿主、第二中间宿主,以此类推 。
(3)保虫宿主:又称储存宿主。指作为 人体寄生虫病传染源的受寄生虫感染的其他脊 椎动物,称为保虫宿主。如肝吸虫成虫寄生于 人、猫、犬科动物体内,幼虫先后寄生于淡水 螺、淡水鱼、虾体内,人是其终宿主,淡水螺 、淡水鱼和虾分别是其第一中间宿主和第二中 间宿主,猫和狗是其保虫宿主。
(4)转续宿主:有的寄生虫幼虫长期滞留 于非正常宿主体内,如有机会进入正常宿主体 内,可继续发育为成虫,这种非正常宿主称为 转续宿主。
(三)寄生虫的生活史
寄生虫生长,发育和繁殖的全过程及所 需环境条件,称为寄生虫生活史。不同的寄生 虫其生活史各异,有的生活史简单,有的生活 史复杂。简单的只需要一个宿主,复杂的需要 多个宿主。有的仅有无性繁殖,有的仅有有性 生殖,有的二者兼有。寄生虫生活史中具有感 染人体能力的发育阶段称为感染阶段。
(二) 范畴人体寄生虫学由医学蠕虫、医学原虫和医学节肢 动物组成。
1.医学蠕虫指寄生于人体并致病的多细胞无脊椎 动物,借肌肉伸缩作蠕形运动,主要包括线虫、吸虫 和绦虫。按生活史中是否需要中间宿主,将蠕虫分为 两大类:
(1)土源性蠕虫:指在生活史中不需要中间宿 主的蠕虫。其虫卵或幼虫在外界环境中发育到感染阶 段,在经过一定方式侵入宿主体内发育为成虫。大多 数肠道线虫属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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