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实习基地(含部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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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实习基地(2015年)

(一)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院

我院与广东金融学院共建实践教学省级示范基地

6月20日上午,我院和广东金融学院联手打造的实践教学省级示范基地正式挂牌,并共同举行了“协同育人研讨会”。我院范虹检察长、刘锦良副检察长,广东金融学院范忠宝副院长一行全程参与了此次活动。

在研讨会上,广东金融学院范忠宝副院长表示,我院为法律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业务培训平台,希望该基地的建立能帮助双方在疑难案件探讨、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及调研、提供实习条件等多方面进行交流互补。

我院范虹检察长对共建基地的做法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其在讲话中提到,近年来,我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此次与高校共建省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是为依托广东金融学院的人才、理论优势,结合检察院一线办案经验,使基地成为一个直接的司法实务学习窗口,同时实现广东金融学院知识产权法律研究专长与我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务的深度合作,并将针对新型金融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与完善检学研讨咨询机制。

接下来,我院将与广东金融学院开展一系列合作:一是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研究合作中,共同研究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难点问题;二是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实习导师,对涉及检察实务和法律工作实务等范畴进行实践指导;三是建立学习交流制度,使实践丰富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充分互动促共赢。

(二)广州市越秀区法院

我院与广东金融学院共建协同育人基地

近日,我院与广东省金融学院举行了共建协同育人基地签字仪式。院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陈熙明与广东省金融学院院法律系主任张长龙教授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交接了协同育人基地牌匾。与会的还有广东金融学院书记温万虎、我院金融庭负责人潘锋等。

目前,我院已与10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协同育人基地,共培养了近千名实习生,受到了多所院校的一致好评。

(三)广州市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广东金融学院

关于共建实习基地、加强双方合作的签约仪式

为了进一步促进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广东金融学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仲裁实务教学实践基地的建立,2014年9月15日上午,双方在广州仲裁委共同签署了《广东金融学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加强双方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的签订,旨在通过建立稳固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和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让高校法科生充分认识到仲裁作为一种国际上主流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优势所在。

广州仲裁委陈忠谦主任、李立之副主任、王小莉副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和广东金融学院范忠宝副院长、法律系主任张长龙教授、法律系书记温万虎教授、教务处副处长肖伟才副教授、法律系李支副主任、付志刚副教授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李立之副主任主持。

广州仲裁委李立之副主任首

先介绍了广仲的基本情况以及近

年来在受案数量、受案标的等方面

所取得的卓越成绩,并重点围绕广

仲的专业仲裁发展理念和发展情

况做了详细介绍,并希望双方以这

次的合作为契机,建立起长效合作

机制,使双方的合作常态化和制度

化。随后,广东金融学院范忠宝副

院长及法律系主任张长龙教授分

别作了发言。范院长对于双方能够

达成长期的合作协议感到高兴,他

表示,广东金融学院多年来始终坚持不渝的理念就是依托金融行业及自身深厚的金融背景,将金融打造成优势专业,而广仲在金融仲裁中的高度专业性为该校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践与沟通

平台,能将学校和用人单位很好地对接起来,极大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张长龙教授则全面介绍了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近几年在招生就业、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突破,同时希望将广东金融学院牵头成立的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作为一个推广金融仲裁的一个专业平台,通过广仲裁判实践与丰富的高校资源的结合,达到双方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

紧接着,陈忠谦主任和范忠宝副院长共同签署了《广东金融学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加强双方合作协议书》,并举行了实习基地牌匾的交接仪式。

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广东金融学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将协议内容落到实处,力争为广大在校学生提供理想的成长锻炼平台、也为学校的学术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践教材。此外,双方还将继续推动在人才培养、理论科研、裁判实务方面的广泛交流,为双方深层次、宽领域、多方位的合作开辟一个更为广阔的前景。

(四)佛山市仲裁委员会

我校与佛山仲裁委搭建协同育人平台

5月21日,我校副院长范忠宝一行6人赴佛山仲裁委员会参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佛山市法制局局长蒋万伦会见了我校一行,佛山市法制局副局长刘祖辉和法律系主任张长龙签订了共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协议。

佛山仲裁委成立于1997年,业务量位居全省12个地市仲裁委前三。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佛山仲裁委每年需要处理大量的金融类仲裁案件。长期以来,佛山仲裁委聘请了我校法律系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此次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是佛山仲裁委与高校建立的第一个实践教学基地,是佛山方面落实“广佛同城化”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作为法律系建立的第一个广州市外的实践教学基地,旨在贯彻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纵三横”理念,完善实践教学基地的地域布局和行业布局,优化实践教学资源配置,形成协同育人的有效机制。

今后,双方将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佛山市法制局和仲裁委将定期接收法律系的学生实习,法律系也将聘请佛山仲裁委的专家为学生讲授仲裁法,传授实战经验。双方还将拓展协同育人功能,在案例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横向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一系列交流与合作。

教务处吴立平处长、肖伟才副处长,法律系李支副主任、莫然博士参加挂牌仪式。

(五)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系与梅州市中院签订了建立协同育人基地的协议

(图为法律系一行与河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座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协同育人,推动协同育人基地建设工作。1月19日至21日,法律系利用教学实践周,由系主任张长龙教授和系党总支书记温万虎率队,组织相关教师到嘉应学院政法学院、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就合作开展协同育人工作进行走访交流。

法律系教师首先走访了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嘉应学院党委委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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