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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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下面我将从定义、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二、核准和备案的区别1.核准:核准是指投资主体在进行具体投资项目前,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投资申请,并经过审查和批准后获得核准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投资行为。

核准主要是为了对投资项目进行预审,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2.备案:备案是指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后,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报,提供项目资料和有关信息,并登记备案,以备监督和管理。

备案主要是为了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判断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内容1.投资项目的范围和分类:明确投资项目的范围和分类,对于不同范围和分类的项目,可以采取不同的核准和备案程序。

2.投资项目核准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投资项目核准的具体流程、审查标准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等,确保核准程序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3.投资项目备案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投资项目备案的具体流程、备案要求和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备案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包括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进展和解决项目问题等。

4.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限制:明确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时间要求,规定政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决策,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5.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在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职能。

6.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核准和备案、提供虚假信息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资主体,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

四、其他补充1.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要求政府部门在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有明确的流程描述
尊敬的企业经营者:
您好!
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无疑是企业投资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我们将详细阐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的程序流程。

一、投资项目核准
1.投资者准备项目审批申请材料。

在准备项目审批申请材料时,投资
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提供有关项目的所有信息、数
据和材料。

2.向行政审批机关发出审批申请并由审批机关办理审批。

投资者应当
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向审批机关提出项目审批申请,审批机关在收到申
请后会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等办理审批。

3.审批机关发放审批文件。

审批机关在审批完成后会及时发放审批文件,审批文件中包括项目审批结论、建设性质、投资金额、许可事项等内容。

二、投资项目备案
1.投资者准备备案申请材料。

在备案申请材料准备阶段,投资者应当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项目的所有信息、数据和材料。

2.向备案机关发出备案申请并由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投资者应按照备案机关的要求,向备案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等办理备案。

审批、备案、核准概念

审批、备案、核准概念

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申办指南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及配套文件规定,投资项目划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一、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项目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

建设条件具备且属市级权限内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

1、政策依据:《国部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印发(汕尾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府[2005]90号)2、权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

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专门规定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3、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一式2 份);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资金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8)招标基本情况表;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承办科室:本局对口业务科室二、项目核准制(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属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的项目。

1.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1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粤府[2005]121号)。

2.权限:按《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执行。

3.所需资料:1)申请核准的文件(一式2 份);2)项目申请报告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2 份);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6)项目资金证明;7)特许经营项目应提供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8)招标基本情况表;9)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程序及要点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程序及要点

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程序及要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程序及要点。

下面将重点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的程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具体分为三个程序:审批程序、核准程序、备案程序。

其中,审批程序是指在项目实施前,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的程序;核准程序是指相关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的程序;备案程序是指将已审批、核准的项目进行备案的程序。

具体而言,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审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公众意见等环节;核准程序包括核准申请、资料审查、会议审议、核准文件下发等环节;备案程序包括备案申报、备案材料审核、备案受理、备案管理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要求,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的要点1.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立项的重点。

任何一个项目的立项都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市场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通过了审查,项目才能够顺利立项。

2. 立项材料的完备是立项的前提。

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合同书等,这些材料都需要详细、完备,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3. 立项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必不可少的。

在立项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到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4. 公众参与是立项的重要环节。

在项目立项的过程中,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至关重要,所以需要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 各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在项目立项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立项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6. 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任何一个项目的立项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违法、违规立项。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914 更新时间:2010-3-31(一)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政府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的10%。

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二)核准制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3.23•【文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根据2023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第三章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第四章项目核准的审查及效力第五章项目备案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范本

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范本

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项目管理,保障投资项目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投资项目。

第三条投资项目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投资项目管理分类制度,根据项目投资属性、规模、行业等因素,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制第五条审批制适用于下列投资项目:(一)政府投资项目;(二)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重大生产力布局的项目;(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审批的投资项目。

第六条投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申报材料。

第七条投资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审批通过的,发给项目批准文件;不通过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投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批准文件,组织项目实施。

第三章投资项目核准制第九条核准制适用于下列投资项目:(一)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二)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准的其他投资项目。

第十条投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

核准通过的,发给项目核准文件;不通过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核准文件,组织项目实施。

第四章投资项目备案制第十三条备案制适用于下列投资项目:(一)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二)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备案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投资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备案通过的,发给项目备案文件;不通过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备案文件,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审批、核准和备案可以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控制,防止盲目建设和过度投资,从 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通过核准和备案,政府可以对项目进行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审查,促进产业发展和 结构调整。
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 ,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备案部门将项目备案信息公示,供公众查询和监 督。
监管与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备案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管,确 保项目按照备案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完成后, 备案部门组织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03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的依据与标准
审批的依据与标准
审批的依据
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划、技术标准等,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发展
未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审批、 核准和备案制度将继续向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方向发展 ,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02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的流程
审批流程
申请与受理
项目单位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 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审查与评估
备案的依据与标准
备案的依据
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 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备案的标准
主要是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基本 建设条件的落实等方面的评估,包括 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问题与解决方案
审批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特点
审批具有决策性质,通常涉及重大、 敏感或风险较高的项目;核准主要关 注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 备案则是一种告知性程序,通常用于 小型、简单的项目。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
若资料齐全和情况属实,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除特殊情况外)。
九、领取立项批文和《江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及招标投标核准文件不收费
十、受理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3861682传真:3861672
(三)涉及政府资源、公共利益和全区经济战略布局以及事关国计民生、对社会影响显著的重大项目(房地产、旅游、特许经营权等项目);
(四)国家和省规定必须进行审批的其他项目。
2、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涉及到该目录的项目需按现行制度进行核准。
3、其余的社会投资项目按现行制度进行备案登记。
(二)项目批文和《登记备案证》有效期为二年,若有特殊情况,二年内无法开工的项目,须到我局办理撤销或延期结转手续。
七、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
(一)国内投资项目审批类3000万元,核准类3000万元,登记备案类1亿元;
(二)外资项目审批类3000万美元, 登记备案类3000万美元;
(三)超过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由我局转呈上一级发改部门审批。
二、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常见的类别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项目立项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
1、按现行制度进行审批的项目有以下四类:
(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国有投资者占控股的投资项目);
(二)区审批权限项目(含国家、省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
申报材料
①填写《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③项目简介(包括产品方案、配套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说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说明,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工期、资金来源等)④发展改革部门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那个项目是该核准仍是备案呢?”、“那个项目该到哪级主管部门批?”、“该先做环评呢仍是先去备案?”之类的问题。

从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概述、投资项目管理一般流程来分析。

一、投资项目审批制、核准制与备案制概述2004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肯定了对不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概再也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形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其中,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成备案制。

《决定》明确了中国目前投资项目的审核体制主要分为三类: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下面就该三类制度做简单的分析。

(一)审批制。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往往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且该等项目还常常涉及到不能由市场自发主动的进行有效配置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因此,《决定》并未完全废除审批制,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仍保留了该项制度。

对于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需报送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转贷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二)核准制。

《决定》的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下称“《投资目录》”)中对核准制的适用范围做了说明,即核准制适用于不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投资目录》中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国务院核准;“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

省级政府可按照本地情形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但《投资目录》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投资目录》将需经核准的项目分为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共十三个类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一)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各级发改部门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办理核准、备案手续,要求政府补助、贴息的,企业直接向投资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核准制企业投资属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凡属于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在一般情况下,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四)三者的区别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一、投资项目核准制(一)范围: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实行核准制(具体项目参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外资企业全部实行核准制。

(二)报送材料:1、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2)拟建项目情况;(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2、(1)规划部门对项目规划的批文;(2)土地部门对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期限:1、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或转报上级核准机关。

(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项目的核准办理同上。

二、投资项目备案制(一)范围:属国家鼓励类、允许类且《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

(二)报送材料:1、申请登记备案报告或项目建议书;2、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属联合建设的,需提交联合建设合同协议;4、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5、规划部门对项目规划的批文;6、土地部门对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办理期限:项目业主提交材料齐全,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备案证。

三、投资项目审批制(一)范围:凡需要各级政府投资和协调资金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基建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二)投资项目立项的审批1、报送材料立项申请报告一式二份,内容包括:建设理由、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建设规模。

100万以上的经营性项目需报项目建议书。

2、证明材料(1)主管部门意见。

(2)资金来源情况:属各级财政拨款的要有该级政府或财政签署的意见;上级部门拨款的,需附上级部门签署的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流程图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流程图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流程图一、项目核准1.提出项目建议书:企业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名称、基本情况、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内容。

2.资格审查: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企业注册资本、征信记录、经营能力等方面。

3.评估、论证:政府部门进行对项目的评估和论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估等,评估报告提出审核意见。

4.决策审批:政府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和审核意见,进行决策审批,决定是否核准项目。

二、项目备案1.形成项目备案材料:企业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准备项目备案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评估报告、注册资本证明、征信报告等。

2.提交备案申请:企业将备案材料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申请项目备案。

4.决策备案:政府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决策备案,决定是否正式备案。

5.发放备案证书:政府部门对备案通过的项目发放备案证书,确认项目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监管和跟踪1.监管:政府部门对已备案的项目进行监管,包括项目的进展情况、财务状况等,确保项目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实施。

2.跟踪: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项目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3.提供支持: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帮助企业顺利推进项目。

4.绩效评估:政府部门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未来的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以上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流程图的大致内容,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应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备案。

同时,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功实施。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一、总则:为了加强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特制定本规程。

二、审批范围:1.国家重点项目;2.重大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项目;3.较大型项目(投资金额超过2000万);4.扶持的优质项目;5.其他需要审批的项目。

三、申请程序:1.申请方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2.有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报有关领导审批;4.审批结果通知申请方。

四、核准程序:1.有关部门收到申请方的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2.报告提交有关部门领导审批;3.核准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方。

五、备案程序:1.核准部门将核准结果通知有关备案部门;2.备案部门录入相关信息,并签发备案证书;3.备案部门将备案结果通知申请方。

六、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时间: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0日(含节假日)。

七、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的责任分工:1.申请方: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评估和审批工作;2.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估、审核及审批工作;3.领导:负责最终审批结果的批复;4.核准部门:负责项目核准工作;5.备案部门:负责项目备案工作。

八、报告和记录:1.有关评估报告和审批记录应详实、完整;2.系统记录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结果。

九、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十一、附则: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备并取得批准。

以上为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供参考。

具体工作细则和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制定。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和备案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事中事后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程序和手续。

下面将对这四者的区别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是指在项目实施前,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经济效益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的过程。

通过项目审批,行政或管理部门可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预期目标、实施计划、成本预算等,从而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能否得到支持、扶持或保障。

项目审批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评估、决策、签发批复等环节。

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向行政或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行政或管理部门通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结合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手段,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行政或管理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决策是否批准该项目,并签发相关批复文件。

项目审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避免因不当项目引发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二、项目批复项目批复是指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相关事项和决策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和认可的过程。

项目批复是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的正式回复和答复,是项目正式获得行政或管理部门支持、批准和保障的证明和凭据。

项目批复一般包括对项目的立项、整体规模、投资额度、时限、责任主体、工作要点等的确认和规定。

同时,项目批复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政策措施等进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项目批复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的基本条件、主要指标、管理要求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批复具有约束力,相关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项目核准项目核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再次审核和确认的过程。

项目核准主要是针对已完成项目初审或审批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和调整的情况,需要行政或管理部门重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确定。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这三个管理方式有什么区别?具体项目该如何选择管理方式?本文将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为大家详细梳理介绍。

一、管理范围不同1.审批制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2号)有关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2.核准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3.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以外,实行备案制管理。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审核要点不同1.审批制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1)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3)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2.核准制核准类项目重点审核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和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发布的一项重要规范,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流程,促进经济发展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该管理办法自2024年起实施,共计1200字以上。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办法明确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范围和要求。

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具有投资行为的企业项目。

对于投资额较大或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需经过核准程序,其他项目则可直接备案。

这一规定有助于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高效率。

其次,办法对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包括项目申报、审查、决策等环节;备案程序则包括材料的提交和备案结果的公示等。

这些规定有助于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并使投资主体能够明确操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第三,该办法还强调了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这一规定有助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同时也便于公众对项目信息进行监督,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该办法还指出了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例如,对于投资项目审查和决策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专家意见等方式加以解决。

这一规定有助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避免纠纷,保障各方利益。

总的来说,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和管理企业投资,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充分发挥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企业投资项目分为三类,分别是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

政府不再对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则改为备案制。

这三种管理办法有着不同的政策界限和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

而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审核内容也有所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从社会管理者和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而核准制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

审批制的审核程序一般要经过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一个环节。

备案制则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批类项目需要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冀政[2003]19号)和《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进行审批。

而核准类项目和备案类项目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

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时,需要注意依法办理各项手续,保障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

审批范围:本条规定适用于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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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要件及流程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要件及流程
(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要件及流程
(四)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要件及流程
二、申请报告本与相关表格
(一)建议书申请文件参考文本
(二)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参考文本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参考文本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要件及流程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要件及流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管理。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使用政府性资金的投资项目一般需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三个阶段。报县发改局审批项目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审批依据
(四)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
(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通知
办理时限:个工作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报批稿)(属于项目合并审批的,不须提供该材料);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土地使用权属的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如涉及文物保护、资源利用、移民安置、地质灾害、地震安全、生产安全、交通设施、军事设施的应提供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可网上下载)(仅限依法必须招标的,报邀标或不招标情形);
(十三)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十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节能审查审批依据
(十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十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十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实施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批依据
()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仅限我县辖区总投资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并且涉及大面积征地拆迁或可能导致重大环境影响的投资项目,要委托咨询机构独立编制项目稳评报告)。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办件—审批股长签批出件—窗口取件
办理时限:个工作日(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参考文本
(五)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参考文本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八)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九)核准项目申请文件参考文本
(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二十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二十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二十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十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
(二十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建议书审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请文件
()项目建议书文本(或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一般包括以下容: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初步方案;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原件一份);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项目,应提供县政府会议纪要或县领导签署意见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办件—审批股长签批出件—窗口取件
(十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十九)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招投标审批依据
(二十一)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项目概算书;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投资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服 务 手 册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印
二○一七年五月
前 言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破除“双创”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高我局项目审批效能,强化项目服务要素保障,高效、优质地做好我局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努力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变成“主动服务零距离”,为建设实力、大美、小康、活力“四个安溪”提供坚强保障,我局编印此服务手册。
(八)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编办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
(十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审批依据
(十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
手册主要容是针对县级发改局职能围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并附有申请报告文本与相关表格,以及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审批依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审批依据、节能审查审批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招投标审批依据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下一步,随着国家和省市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资项目服务工作的不断改进,我局将及时更新修订本《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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