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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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西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西城区健康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健康为中心”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指导思想,加快形成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格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动探索将医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健康西城建设贯通的路径,西城区结合实际,以紧密型医联体为基础,开展健康联合体建设(以下简称健联体),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北京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以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为中心,以“防大病、管慢病、治疾病、促健康”为核心服务内容,以区域优质医疗资源为依托、以社会与健康密切相关单位为成员,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康养、体育、教育等资源整合、共享和协同发展,开展以功能定机构、以服务定责权利、以考核定绩效的设置模式改革,推动医疗服务分级、公共卫生服务分单、健康服务分类的服务模式改革,促进组织运行、保障服务、考核激励三项机制协同改革,充分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建成防-管-治-促相结合的生命全周期、全人群健康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健康服务为中心,促进全区健康理念由“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切实做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促进群众主动参与健康管理作为目标,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发…2010‟11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西政发…2009‟19号),设立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副处级,简称区房管局),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简称区政府住保办)牌子,区房管局(区政府住保办)是负责本区房屋行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行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本区房屋行政管理、房改政策在本区的实施。

(二)负责本区房屋权属管理。

(三)负责本区房屋落实政策工作。

(四)负责本区房屋交易和租赁市场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房屋的使用、修缮及房屋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协调夏季房屋防汛工作。

(六)负责本区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八)负责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住房的法规政策及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指导街道住房保障的业务工作。

(十)依法调解各种房屋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房屋档案的管理。

(十二)负责本区普通地下室使用租赁备案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机关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区房管局(区政府住保办)设14个内设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西政办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0日关于贯彻落实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细则一、深化公开内容(一)以清单促公开内容标准化1.对已经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的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单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完成时限:在2016年推进的基础上持续落实2.按照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求,本着只增不减的原则,制定年度必公开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按年度常态化进行3.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区域实际,编制并动态管理重点领域区街两级清单。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科信委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完成时限:在2016年推进的基础上持续落实4.根据重点领域区、街两级清单要求,公开相应内容,并做好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5.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分批编制政府信息目录清单。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6.根据政府信息目录清单编制情况,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依申请公开目录清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解决主动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西政发[2011]2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1.09.23【实施日期】2011.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西政发〔2011〕2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趋于好转,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结合本区实际,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实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措施,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社会监督,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实现全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1]9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1]9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1〕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北京市西城区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加强行政执行案件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行政强制拆除案件审核决定、组织执行、立卷归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强制执行遵循合法、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报请区政府批准决定的强制执行案件,监督强制执行行为。

西城规划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制止、拆除新生违法建设。

首先发现或者接到举报违法建设的主管机关应当履行必要的制止职责。

第五条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审核以书面审查为主,也可以询问利害关系人或者进行现场勘验。

需要询问利害关系人或者现场勘验的,须2名以上承办人员参加。

第二章审查决定第六条申请区政府批准决定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拆除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载明以下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1.被执行人基本情况;2.违法建设基本情况;3.申请行政强制拆除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4.被执行人逾期拒绝拆除的原因;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开展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开展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开展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08•【字号】西政办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开展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13〕17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开展帮扶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相关部门在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进行帮扶工作中的职责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开展帮扶工作的意见为解决好具有北京市西城户籍、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夫妻(以下简称“失独父母”,其家庭简称“失独家庭”)的特殊困难,使他们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有效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对“失独父母”开展帮扶工作必要性的认识独生子女家庭是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家庭。

目前,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因失去子女而陷入困境。

对“失独父母”进行帮扶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对执行好现行生育政策,解决他们在养老、就医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北京市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他们享受到住有宜居环境、病有保障医疗、困有救助关爱、老有良好保障的生活。

二、加强对“失独父母”开展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失独父母”帮扶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在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建立人口计生、财政、民政、卫生、司法、社会办、各群团组织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掌握标准,建立规范的帮扶程序,做到责任到人,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向“失独父母”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再生育及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实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实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实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3•【字号】西政发[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实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发〔2011〕2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实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北京市西城区实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228号),规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遵循合法、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实行政府组织协调,西城规划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西城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工作模式。

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五条西城规划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应当加强日常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建设。

第六条西城规划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属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部署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相关事宜。

第七条首先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主管机关承担必要的制止和查处职责。

经调查取证,不属于本机关查处职责范围的,应当将相关案件线索和调查取得的证据移送有权机关查处。

第八条主管机关、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责任部门,应当加强违法建设案件线索和查处情况的梳理、统计工作,利用信息平台,互通、共享信息。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西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3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各街道高度重视,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把重要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1.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2.对2585间平房进行翻建、修缮;对76栋楼房进行综合维修;对171个平房院落雨污水管线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德源集团、宣房集团3.持续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审核加装电梯20部以上。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4.继续开展煤改电蓄能式电采暖设备更新工作,为煤改电居民办理设备更新手续。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二、营造安全宜居环境5.提升火灾防范处置能力,对建筑施工、医疗养老等领域开展消防技能实操实训不少于2万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西城消防救援支队6.对鳏寡孤独等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群配备辅助灭火及逃生器材“四件套”,安装独立联网感烟报警器和“一键呼”实现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西城消防救援支队7.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3大类食品抽检监测全覆盖;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营造良好、健康、放心的购物环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7•【字号】西政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7日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以下简称“市16条”),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拓宽政策支持渠道,戮力同心抗击疫情、全力支持驻区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健康有序长远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做好疫情防护和返岗复工“双服务”(一)协助做好疫情防护。

充分发挥属地街道、社区联防联控作用,协助企业做好返工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和隔离观察等工作。

加强社区防控指导,落实分类管理,采取科学防控,妥善保障返京人员居住出行,确保顺利返岗。

(责任单位: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1.协助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和隔离观察。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科室:疾控科联系人:王佳钰联系电话:820658972.返京人员社区报到。

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联系科室:社工科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138****0072西城区259个社区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运营。

帮助企业加强防疫指导培训,加强抗击疫情健康教育宣传,提升企业自我防控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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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发…2008‟1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北京市西城区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8年是北京举办奥运之年,是西城区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西城区将结合2008年工作重点,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实事。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一、推进旧城区风貌保护工作,整治胡同12条,修缮院落411个,通过排险和保护修缮方式,改善2900户居民居住条件。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地中心项目负责人:吴铁男、郭月协办单位:区文委二、对199栋直管楼房实施58万平方米内墙粉刷、57万平方米门窗更换、33万平方米上下水管线更新及48万平方米屋面冷苫。

完成时限:全年主要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地中心项目负责人:吴铁男、郭月协办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三、全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40%以上,充分就业社区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对象80%以上实现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帮扶。

完成时限:全年主要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项目负责人:王明山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四、将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城镇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实现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部覆盖。

完成时限:全年主要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项目负责人:王明山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五、将社区慢性病综合管理工作覆盖到全区完成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扩大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病种的范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发〔2010〕13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西政发〔2009〕19号),设立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简称区商务委)。

区商务委是负责西城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

原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的宏观指导,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提出建议措施,指导企业向都市型发展的转型职责划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促进商务服务业和物流业发展,培育、引导和扶持本领域相关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的职责。

2.加强内外贸融合,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3.加强组织落实中央及北京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经济运行目标,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

(二)负责推进本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牵头协调本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2•【字号】西政发[2021] 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西政发[2021] 1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2021 年 1 月15 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城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区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和职责权限,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

严格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西政发…2004‟6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区政府第4次区长办公会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总则一、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使区政府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组成人员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臶、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搞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项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自觉接受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调动和凝聚一切积极因素,努力使西城区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精简会议、文件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树立大局意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府各项决策。

四、区政府工作要定期向区委汇报,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全体会议报告,向区政协通报。

区政府组成人员及其职责五、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六、区政府工作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的要求,逐级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

区长领导区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副区长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工作。

区长外出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主持政府工作。

会议制度七、区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等会议制度。

八、区政府全体会议。

由区政府组成人员组成。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请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2•【字号】西政办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8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政府对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加强我区金融风险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

具体方案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苏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王都伟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姜立光区政府副区长以下单位主管领导为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成员。

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商务委、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功促局、区金融办、区政府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应急办、区检察院、区法院、西城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西城工商分局、西城国土分局、西城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办)设在区金融办。

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工作职责(一)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防范金融风险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统筹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稳定;建立健全全区处置非法集资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决策和部署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大事项;加大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协调工作,统筹协调涉及本区跨口、跨部门综合性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重大事项,重点协调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成员单位对非法集资进行研判,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协调其他地区政府部门共同处置跨地区非法集资案件;协调、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市政府应对重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

西政办发〔2006〕2号

西政办发〔2006〕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发…2006‟2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区成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建设和谐社会,为“新北京、新奥运”奠定良好基础,以最佳卫生水平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区政府经研究决定,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总指挥:曹长胜副区长陈蓓副区长副指挥:刘淑琴中央国家机关爱卫会副主任石颖波中央直属机关爱卫会副主任黄柯总参政治部群联办主任李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月区市政管委主任成员:李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徐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贾国平区综治办主任刘春城区双拥办主任俞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苏东区发展改革委主任程刚区教委主任陈艳区民政局局长周慧来区财政局局长阎军区建委主任李会增区市政管委副主任王新区商务局局长张宏达区文委主任边宝生区卫生局局长陈新区卫生局副局长郑伟英区环保局局长王建平区旅游局局长崔志刚区人防办主任姜文龙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郭柏顺西城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孙建生西城工商分局局长李征帆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斌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占荣新街口街道办事处主任于学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红兵月坛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勇展览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唐海蛟德胜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春伟区房管局局长张建国西城交通支队支队长吴德祥区08环境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白贵海区园林局局长杨立群区什刹海管理处总支书记刘福田区环卫中心主任姜立光区房管中心主任齐长锁区爱卫会办公室主任张少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刘劲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主题词:卫生机构通知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12日印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西政发〔2009〕19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区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西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与中共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时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北京市西城区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数)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1 —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名称开展工作)北京市西城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同时挂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北京市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北京市西城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与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北京市西城区园林绿化局(同时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 2 —子)北京市西城区旅游局北京市西城区功能街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同时挂区地震局牌子)北京市西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共西城区委西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西城分局北京市西城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北京市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分局二、部门管理机构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同时挂区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 3 —办公室牌子,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管理)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主题词:机构体制改革通知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0•【字号】西政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西政发〔2020〕8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评估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根据《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适用于制定机关内部有关人事、财务、外事、保密、表彰奖惩、办公制度及程序、机构编制等事项的管理规范以及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规划计划、请示报告、批复等,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临时性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行政管理领域尚未制定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机关也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或虽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体执行需要予以细化的,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04•【字号】西政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6〕3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第12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3月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市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5〕23号)以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西城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督促检查工作是服务大局、聚焦重点、推动难点,实现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对履行好“四个服务”职责,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做到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

第二章工作组织体系第四条西城区督促检查工作是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实施,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等责任主体具体落实的督查管理体系。

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统计部门等各职能部门优势,运用新闻媒体、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导向作用,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推进困难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加强与区委督查室的协调配合,整合督查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部门联动、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大督查工作格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4•【字号】西政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西政发〔2012〕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安委〔2010〕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发〔2004〕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区发展改革委(一)负责将全区安全生产文化、科技发展改革纳入五年规划。

(二)负责本区电力执法工作,维护用电秩序。

(三)依法协助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区教委(一)负责组织本区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严格执行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教育系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督促检查所属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校园建设和环境整治标准;组织所属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所属教育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所属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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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2010‟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西政发…2009‟19号),设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原对外联络的相关职责划给北京市西城区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

(二)划入的职责。

原西城区人事局负责管理的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人事管理及政府离休党支部建设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综合事务的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
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西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本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

(六)负责督促检查国务院、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便民热线电话以及区长信箱的管理工作;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和区政府大事记的编发。

(八)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九)负责西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综合考核。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十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以及部分部门的财务、公费医疗、固定资产管理和机要交换等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查抄政策界定善后工作及查抄办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区政府系统行政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十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和西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应急办)、西城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区政府督查室)。

(一)综合科(监察科)。

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和领导班子进行会议管理、组织学习、调查研究、政务接待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鉴、机要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离休党支部建设;负责内、外网维护工作,报刊、杂志订阅和发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历史查抄遗留工作;负责区政府参加的市长协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西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综合考核;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纪检监察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二)文秘科。

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政府年度重要会议议题计划,定期将执行结果反馈区政府领导并向全区通报;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的议题征集等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综合材料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区政府年度“办实事”计划、区政府年鉴、区政府领导讲话等综合材料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区政府公文处理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三)联络科。

负责区政府领导阅毕文件和批示的登记、保管、转办、督
促落实;协助安排区政府月重大会议活动预安排和区政府领导周工作日程;负责区政府领导召开的协调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区政府领导基层调研、组织与区政府领导有关的大型活动、接待处理区政府领导接收的群众来信来访、联系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综合事务协调工作;按照区政府领导工作需求,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协助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为区政府领导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四)信息科。

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代表区政府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并综合编辑上报市政府、国务院;编发西城区区内信息刊物;通报各时期信息需求要点;负责西城区信息调研的选题及组织工作;统计市、区信息刊物采稿情况;负责西城区政务信息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反馈市、区领导在信息刊物上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西城区《政府大事记》的编撰工作;负责修订并完善西城区政务信息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对西城区政务信息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讨,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指导和培训。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具体承办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区属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区属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西城区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区属行政机关
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六)行政科。

负责区政府部分部门的财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部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西城区机关机要通讯文件的交换工作;负责区政府部分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保管、发放、联系维修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部门计划生育及红十字会工作;负责西城区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部门报刊、杂志、书籍订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复印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西城区交通战备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七)人事科。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人事、人事档案、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退休干部及退休党支部建设等工作;负责区政府部分部门人事管理、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

区应急办(设值班室、预案科、宣教科)为北京市西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北京市西城区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北京市西城区应急指挥中心的牌子。

(一)区应急办值班室。

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和区应急办的值守应急工作;负责西城区域内各类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
协调处置工作;配合处置西城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西城区域内有关社会安全的情况和信息,及时通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出预警;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区应急值班工作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行;负责区应急指挥系统通信联络畅通的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各有关委办局通知电文的办理;负责便民电话处理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负责新闻媒体报道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有关问题的督办落实;负责区长信箱的办理工作。

行政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二)区应急办预案科。

组织修订西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审查西城区区属各专项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和西城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督促、检查预案的演习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

(三)区应急办宣教科。

负责制定西城区应急工作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负责西城区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负责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

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西城区贯彻落实情况。

市、区政府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区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的责任书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
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负责西城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联系区人大、区政协;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对西城区督查工作以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评,参与对区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编写《西城督查》专刊、普刊。

行政编制2名。

四、人员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8名(含区政府领导编制9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区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区应急办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0正7副。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9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单位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88064369
主题词:机构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西城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
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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